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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

时间:2020-12-19 18:41:52 说明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

  相信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特别是作为主要学习作文类别之一的说明文,说明文是一种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章体裁。那要怎么写好这类型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1

  对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一本为自己人生的航程指明了方向的书,而我的心中,有一本书胜过一切——《老人与海》

  老渔夫桑提亚哥84天一无所获,决定再次出海捕鱼,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鱼。他的船还被这条大马林鱼拖着漂流了两天两夜,其间,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艰难考验,终于将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归途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骨架。老人只得空手归航。《老人与海》篇幅不长,故事也简单,但它也独有那种回归自然的质朴,那种天高海阔的深远,还有那一股恢弘的力量,实在叫人不忍释卷。

  “我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老人与海》这句话我最难以忘记,老渔夫就是这么一位敢于挑战极限的英雄,尽管他躲不过海明威笔下的悲剧,但他首先有正式困难的勇气和大马林鱼坚持到底的坚毅耐力,必胜的信心,虽然事实是大马林鱼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但他乃是精神上的全胜者!——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其实然往往会局限自身,就像这个跳蚤的故事,科学家将跳蚤关在玻璃盖紧的盒中,跳蚤每一跳都会碰壁,多次重复,科学家拿开了玻璃盖,跳蚤再也跳不出来了——因为它们已经将自身的极限定位在比玻璃更低的位置。而老人被大鱼折磨了两天,面对鲨鱼来袭,仍不自暴自弃,还有作战的勇气。《老人与海》是英雄的赞歌。

  人类的极限到底是多少,没有人知道,人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奇迹,难以想象老人两天孤身奋战的情景发生在我身上会是怎样的结果,但老人平安归航却是必然的——尽管他只有简陋的设备,然而,他却有最大的精神支柱——孩子。老人多少次讲到孩子,孩子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从小教孩子捕鱼,而孩子则在生活上照料他,老人与孩子往往是最有共同语言的——一是经历人生磨练变得超然,这样的心灵最能互相辉映,焕发出最亮丽的光彩,正因如此,老人爱孩子,孩子爱老人,这份爱就是老人出海的护身符!我听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位母亲无意将一岁大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回家时,在楼下看到孩子在窗口向她招手,跌了下来,她拼命奔了过去,刚好接住从三楼跌下的孩子。消防队员为此做了一个实验:把一个重量和孩子相等的麻袋从三楼推下去,让全体队员站在与那位母亲同样的位置上去接住,结果没有一个能接住。这个故事的震撼力到如今仍有余波在我心中激荡,我一直为这个爱铸造的奇迹而深深感动着。是啊!一个无意义的麻袋,即使在正规的训练中,也是不会唤起消防队员潜意识超越极限的迫切感。

  《老人与海》给了我们的启示实在太多太多,它确实是一部好书,一本让人收益终身的好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3

  《草房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曹文轩叔叔的作品,书里的内容总让我觉得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既玩皮又聪明的桑桑,他做过许多幼稚而又充满童真、童趣的事,一次桑桑看到自己心爱的鸽子一直都没有一个舒适的家时,心里不禁一阵悲伤,他突发奇想,把碗柜里的东西全都扔在一旁,用三块板子把碗柜分为四层,于是那可怜的碗柜就成了鸽子们的新家了。还有一次,桑桑看到大人们打鱼的情景,自己又喜欢吃鱼虾,可又没有网打,他眼珠骨碌一转,干脆把父母床上的蚊帐剪成了一张渔网,在小河里捞了一大网鱼虾。中午,桑桑虽然吃上了美味的鱼虾,但是母亲却摘去了他床上的蚊帐,害得桑桑一觉醒来被蚊子叮得浑身是包……尽管这样,桑桑也有坚强、勇敢的一面:有一次,桑桑的脖子上长了鼠疮,整天痛如刀割,但是桑桑并没有退缩,最终,他战胜了病魔,并以优秀成绩考上了中学。从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一个真正坚强、勇敢的人,在困难、挫折面前绝对不会退缩,而是顽强不屈,努力地去战胜、克服它们!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孤独的人物——陆鹤,由于他是个秃子,所以别人都叫他“秃鹤”,他感到十分委屈。甚至还有不想上学的念头,在学校里,同学们从来都不理他,还经常戏弄他,把他当把戏玩。因此陆鹤时常在空无一人的地方大声哭泣。有一次,一位同学把陆鹤头上戴的帽子挂在了国旗杆的最顶端,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帽子,便往国旗杆上使劲地爬,可是刚爬了1米远,就从那光滑的国旗杆上滑了下来,这样连续进行了好几次,陆鹤也累了,可怜的他只好放弃自己的帽子。

  《草房子》虽然是个穷地方,但是油麻地也有一个首富——杜小康家,杜小康家开了一家小店,几年之后,便赚了一笔大钱。可是杜雍和在一次开着运货的船返回油麻地时,船遇难沉了,杜雍和不幸遭难瘫痪,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杜小康主动不上学了。并且挑起了家中的重担。一天,他划着船,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给父亲治病,回来之后,杜小康又在学校门口摆了个摊位,准备挣钱养活父亲……读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心想:杜小康这么小的年纪,竟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这对于一个小少年来说是一个多么沉重的负担啊!我希望杜小康能够早点渡过难关!同时,我从他的身上也学到了一个人富有的时候要知足,要懂得珍惜当时所拥有的一切,一个人贫穷的时候,也不能自卑、伤心,要精神饱满、健健康康地过好每一天,为将来的好日子打下坚实的基础。

  《草房子》里还有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文静、善解人意的纸月,爱吹笛子的蒋一轮老师和和蔼可亲、声音甜美的温幼菊老师……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散发着太阳般的温暖!

  《草房子》这本书真的很好看,《草房子》它是一座温暖的房子,房子里充满了天真和童趣,充满了喜怒哀乐,我仿佛就生活在这座房子里,健康幸福地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4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5

  好书是有味道的,它的香在你认真品读之后会自动进入你的脑海。因为这本书,我学会了坚强。

  在一次偶然中,我看到一本书,当时只是觉得书名很好,就随意看了一下。后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被作者的坚强勇敢所折服。作者田维病故后,她的亲友把她生前的博客文章和心情随笔整理成一本厚厚的书,这就是《花田半亩》。

  田维小时候被确认为白血病,但她的妈妈从小把她当做正常小孩来培养,告诉她,她很好,会比任何人都活得出彩。

  稍长大以后,她发现自己与其他同学不同,不能剧烈运动,易生病,抵抗力弱。妈妈哽咽的告诉她,她很优秀,她永远是最棒的。

  田维考上大学后病情恶化,她每天用纸笔或电脑记录自己的心情。她以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发布在网上的文章很快得到了追捧,大家都很好奇,是一个怎样纯洁善良的女孩会写出这么深入人心的文字。

  书中有许多经历都是非常人肯以忍受的,化疗抽血被这个女孩用平常语言描述出来。从那些掺杂着血与泪的文字中,我学会了坚强忍耐,学会了要为他人着想,学会了一个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即使生活有一千个理由让你哭,也要拼尽全力找到一个理由让自己笑,以为世界上最美的便是笑容。

  田维安静地离开了,世界上从此少了一张笑脸,千万人为她惋惜难过。她的文字是她来过的最好的证明,著名作家梁晓声为《花田半亩》作序,评价田维是一个蝴蝶般的女孩。《花田半亩》不是情节曲折的小说,却有动人心魄的力量;不是抒情散文,却让人止不住伤悲;它也不算是自传,却给人勇敢,催人进步。

  活在当下,尽你最大的努力,去面对生活的困难,这就是《花田半亩》让我感悟到的人生道理,从而不断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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