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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1-11-08 10:33:49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实用】高中的我作文汇编六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的我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高中的我作文汇编六篇

高中的我作文 篇1

  十年后的我?噢,那我应该是个……对!我应该是一名鼎鼎有名的考古学家了!

  我会组建一个考古小分队,你也许会笑,十年后已有了非常高的高科技了.不用找就能发现哪里有什么珍宝,哪还用的着你们?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我恁调查的是至今也没有挖掘的秦始皇陵,那是一个饿非常神秘的地方,一个没有入口的地下宫殿.一般经验少或不懂这行的人根本就进不去!

  首先,我们用由我自己发明的穿越时空机再现了当初建造秦始皇陵的场面,我们还知道了当时最后封陵时的大致位置,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找到了入口,由于皇陵里面已灌了毒气,怕危害到人类,便用隔山吸毒器,把里边的毒气全部都吸干,我们便成功的进入了秦始皇陵。进入里边,四周金碧辉煌,到处都是珍奇异宝,我们还用全球定位系统找到了秦始皇棺,只见那是一个不怎么大的地方,但是一点都不次于我们现在的高档房间,一进去映入眼连的是一个大大的用纯金做成的棺材,我们把棺盖打开,秦始皇就平平的躺在那里,但是肉体都完好无损,身体周围还有许多陪葬品,由于我每已把保护肉体腐烂的气体吸干,怕把秦始皇肉体坏掉,我便用我所发明最高极的仪器把秦始皇的肉体缩小,放在里边,最后,我们便把他带到了我自己的博物馆——宏伟博物馆 ,而且把他安顿好,我们用派了最精确最小心的人员,对秦始皇陵做了没一个角落的检查并把报务等珍宝也完好无损的带了回来!……

  从此之后,我们便成为世界上最最有名的考古小分队,我也成我更有名的专家!

高中的我作文 篇2

  暑假,我读了“感恩阅读书系”中的《感恩亲人》一书。书中那六十个感人至深的关于亲情的小故事,像一颗颗美丽的珍珠,落进我的心海荡起一层层涟漪。我读了这本书,心灵受到了震憾洗涤。特别是美国著名作家刘墉写的《爱吃鱼头》这个故事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

  故事讲的是一位母亲,由于家境不好,为了让家里人多吃鱼肉,她一辈子假装爱吃鱼头。以至别人都误以为她只爱吃鱼头。直到临终,她才道出秘密,其实她根本不爱吃鱼头,她一辈子都盼着吃鱼肉。这是一个多么博大无私的母亲啊,这是一种多么刻骨铭心的亲情啊!天下的父母总是这样,从不考虑自己,只想着把最好的留给家人,留给孩子,凡是孩子爱吃的父母就“不爱吃”。父母的爱,如山般深沉凝重,如水般绵远柔长。每一个孩子,从婴儿的“哇哇”坠地到哺育他长大成人,父母们花去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付出了了多少个辛劳的日日夜夜啊!真是这种忘我的爱,幸福了无数的孩子;真是这种似海的亲情,构建成了无数个和谐美好的家庭。

  天下的父母,给了孩子无尽的爱。可是天下的孩子呢?据报道,北京某中学的抽样调查显示:有近50%的学生竟不知道自己父母的生日。还有一则更令人痛心的报导,说的是在山西有一位出租车司机,他每天赚了钱,只吃两个馒头、两根葱,但为了孩子,他一定会买根鸡腿回去给儿子吃。有一次,他生病了,妻子把儿子的鸡腿给他吃,儿子竟然打妻子一巴掌说:“这鸡腿是我的,为什么要给爸爸吃?”这种极端自私自利的孩子,当然只是少数,但我们身边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只知索取,不懂感恩的行为,是随处可见的。

  我们中华民族是有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的`。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地这义,民之行也”,他认为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汉代黄香,是孝敬的典范,他“冬则温,夏则清”,年仅九岁的他,冬天用身体的温度给父亲暖被褥,夏天用扇子扇凉枕席。

  作为新时代的孩子,面对情深似海,恩重如山的父母,我们要学会感恩报答。把感激的心化为孝敬的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上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他们下班时捧上一杯茶,在他们生日时送上一张卡片,在他们劳累时捶捶背揉揉肩,在他们生病时多关心问候。

高中的我作文 篇3

  明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最不可预知的设想。世界上过多的意外会偏离我们“今天”为“明天”铺下的轨迹。

  十年,多漫长的时光,漫长得让我们不敢去想。

  十年后的我,已经二十八岁了,也许已经是个上班族,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日子平淡如白开水。我那时应该会开着甲壳虫,开始我每一个新的一天。上班,下班,回家,吃饭,上网,睡觉。而如果那时的我有了男朋友,我也会去约会,像每一对平凡的恋人。

  而十年后的我,当然也有可能,成了“圣女”,而每天最烦恼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相亲。我忙着去寻找总也碰不到的“对的人”。生活并非小言,不会有那么多的好男人等着你。残忍一点,也许我会碰到一个“极品”,他愿意和你AA制或者直接等你埋单。我在这里相亲的同时,妈妈在那里嘀咕:这都二十八了,怎么还嫁不出去?

  “谁让你当初不让我谈恋爱。”很多人都在这么抱怨。

  十年后的我,也许已经结婚。更早一些,我也有可能已经有了小孩。听人说过,当你想做一件事的时候,一定要马上去做,别给自己留下后悔的机会。结婚如此,生孩子亦是如此。我最初的设想,二十五岁结婚,二十八岁生小孩,刚刚好。不知道我的小孩是不是南方,不知道那时候的谢子还会不会和我联系,她的东方怎么样?不知道那时候的我们是否记得我们曾疯狂迷恋过一个叫“阮正东”,一个叫“纪南方”的男人?

  阮正东说:我不需要你勇敢,我只要你幸福。

  纪南方说:这世上,一个人总是另一个人的傻瓜。

  十年后的我,也或许,还在无休止地念无用功的书。我从高中毕业,念大学,为了以后的生计,我又拼了命地去考研。而这样的结果无非两个:一次失败,两次失败,终于灰心;一次成功,做了灭绝师太。然后我继续呆在家里做个啃老族,继续我怀旧酒吧与人间烟火的梦。

  十年后的我,也许真的梦想成真,有了怀旧酒吧或广东粥铺。那时候我,一定是日夜颠倒,在善良人家已经安然入睡的时候才开始我的生活。酒吧里有人在怀旧,我也会在一个角落安静地坐着,然后去观看每一个人的神色,猜想着他们的故事。有时候,我的老朋友会来看望我,来我的酒吧和我喝一杯酒。不知道会是哪些朋友,会是现在那些说要永远联系的人么?但愿是。我们一定会,一定要,联系。而我们谈着各自的烦心事,说着身边的笑话,天南地北的狂侃。如若愿意,我们也可以只是安静地喝酒。

  偶尔,我们需要狂欢,我们会去那些人影鬼魅的酒吧放纵,做一个晚上不是自己的自己。谢子一定要在舞池中跳热舞,我在下面拿着两支喜力当水喝。Pisces,不知道你的酒量有没有进步?Shirley还是那么傻地唱儿歌。还有Lucia,还有马,还有斐斐,还有很多很多的人,那些我的朋友,不管大家认识与否,都聚在这里。那时候的我们,是否还可以叫做年轻?而我们继续聊天,把今晚当作世界末日一样来聊。我们就这样继续挥霍着我们现在挥霍不了的光阴。那时候,一定要尽兴。诗酒要趁年华,狂欢也是。

  十年后的我,一定要在失恋时在大排档喝一晚上廉价的啤酒,在KTV里唱一晚上的歌,撒一晚上的酒疯,然后把现在所有的不敢与不能都尝试个遍。但愿那时,我们现在的好朋友,还能在一起。十年后的我们,会零落何处?还会在这里么?我真的迷惘了。亲爱的,还记得我们当初说的“未来是片辽阔的美好”么?

  明天是人生中最多变得不可预料。也许下一刻,我就会离开,永远的离开,只留下冰冷身体,任由爱我的人在我身边哭泣。纵然我舍不得,也不得不舍得——但我无能为力。毕竟,这里不是天使之城。我不知道十年后的我看不看的到这篇文章,还会不会记得我现在的心情。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翼翼的把今天过好。

  如果我还能活60年,那么我就还拥有1892160000秒的时间。

  十年后的我,印象中的十年前的自己,又是怎样一个自己?

高中的我作文 篇4

  书,给予人知识,知识改变命运,读书伴我成长作文。从10岁到16岁,从晨曦到黄昏,从风雨彩虹到铿锵玫瑰,书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

  天渐渐亮了,从窗户里漫漫透进清光来,打开窗,哇!一阵清新的空气,夹杂着芳香扑鼻而来,好爽好凉!揉揉朦胧的睡眼,喝一杯透心凉的水,拿起《安徒生童话》,穿梭于童话世界中,险恶,神秘。我看厌了保尔,回味一下白雪公主的魅力也不乏乐趣。

  太阳快落山了,黄昏的景象也不失幽静,夕阳一半映红了山,一半映红了水,这种夕阳落山的景色是“诗情画意”最好的拴释。黄昏中的鸟儿也飞进属于它的巢里,我也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巢”了。坐在窗前,娇柔的月光羞涩的撒在我的房间,“念无与为乐者”,双手捧起《唐诗三百首》,看窗外的点灯暗了又明,灭了又亮,泡一杯清茶,让它散发出浓浓的清香。不禁使我想起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从汉武帝时期到“开元盛世”,从“开元盛世”到“康乾盛世”,那年我10岁,读《上下五千年》,我懂得了历史在一天天延续,国家在一天天繁荣,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所有的成就将会记载在自己的历史上。

  从敢于冒险到流落荒岛,从流落荒岛至走出荒岛,今年我16岁,读《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不能改变环境,只能适应环境,“人间没有永恒的夜晚,世界没有永恒的冬天”。生活毕竟是美好的应该从希望看待生活。

  电闪雷鸣,雷声隆隆,倾盆大雨从天上降到地上,好似要淹没世界的不平。雨丝如帘变的更细了,更密了。美好的彩虹,炫耀着五颜六色的色彩,读《风暴与艳阳》,它时刻提醒我风暴过后必是一片艳阳天。失败往往是成功的开始,成功的背后蕴含着酸楚的泪水。把握时间,积累成功,你同样会拥有像彩虹一样灿烂美丽的人生。

  书,就是这样,或飘逸恬静,或古雅冲淡;有时悲痛伤感,有时情意缠绵。它每时每刻都在改变着我,影响着我。

高中的我作文 篇5

  很高兴在这儿介绍自己。

  我的名字是xxx,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一个很普通的人。

  我是一个乐观向上的女孩,但情绪起伏总是不大,因此大部分初识我的人总说我很高冷,现任同桌也是这么说的。对此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我生性如此,即使是小时候参加全国性的比赛,在时间所剩无几时,我仍然不紧不慢,在最后几分钟才离开赛场。面对母亲的焦躁不安,我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这不是还有几分钟吗?”

  上面我们提到了比赛,这儿就该谈谈我的爱好了。我喜欢绘画和写作,但或许最开始我都不喜欢,但时间久了,便成了一种习惯。从第一次拿起画笔的欣喜,到不久后的枯燥无聊;从不得要领的几经崩溃,到几年后的沉默淡然;从习惯后的坦然接受,到发自内心的欢喜。我坚持了整整十一年。

  对于写作,是近几年的事了。自从进入初中开始,我便时不时地写些小作,但大多都进了垃圾桶,或是不翼而飞,但我不放在心上,因为那些作品在我心中并没有多好。我喜欢写故事,讲别人的故事。以质朴的语言,讲述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我的目标。

  我喜欢生石花,毫不起眼的外表,却总在恰当的时间绽放最艳丽的花,如同璞玉,光华内敛。

  我便时这样的我,希望未来的高中三年与大家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高中的我作文 篇6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我就有一个爱读书的好习惯。

  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当然,我的写作水平也不是很好。后来读三年级的时候,罗老师布置了一项固定的作业:每天读书半小时(家长签字)。唉!我没办法,只好无可奈何地拿着一本书大声地读给妈妈听,到了时间就让她签字。一天,两天……没想到几天后,我却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当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雪中死去后,我会为她伤心落泪;当我看到大灰狼的尾巴被聪明的小白兔夹断后,我高兴的手舞足蹈;当白雪公主逃脱了恶人的诡计后,我会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时,我悬着的心才能渐渐平静;当我看见……渐渐的,渐渐的,我竟然喜欢读书了。再也不是每天半小时,只要一有时间,就把书拿出来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从此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

  没过几天,我把妈妈给我买的那几本书都看完了,可是妈妈还没帮我买新书,我心想:催妈妈要买书新书好几天了,她却还没买,肯定是没发工资,没钱给我买书。我决定为了减轻妈妈的负担每周星期六星期天就去新华书店看书。

  周末到了,妈妈把我送到图书馆来看书,一进去,哇,那里的书好多啊!我精心选了一本自己喜欢的故事书,这本故事书里的故事吸引了我,看着,看着,我好像进入了美妙的童话世界,那里的人们都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到了晚上,妈妈下班来书店接我,我还沉迷在故事情节中不想回去。直到妈妈再三催促,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它让我感受到了人生百味,它让我傲游了美妙的大千世界,它使我的作文一天比一天有进步,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养成这个好习惯,让我收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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