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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作文

时间:2021-03-01 12:26:20 初二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初二作文合集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二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初二作文合集9篇

初二作文 篇1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海。体会到了海的壮观、海的活泼、海的安恬。

  

  我喜欢靓、喜欢静。如果说靓是用来形容漂亮、文雅的姑娘的,那么,早晨的海就是靓的。当太阳把第一缕阳光撒向大海时,海慢慢地睁开了惺忪的睡眼,轻轻地荡着涟漪。就像一个刚睡醒的姑娘,还蒙着一层薄薄的面纱。我走在沙滩上,倾听着海的低语,挑拣着海姑娘送给我们的最好的礼物—贝壳、海螺、珊瑚。我喜欢靓而安恬的海,喜欢海的礼物。

  

  这时候的海,是一个疯丫头。常常提着裙子,使劲往岸上赶。还把小弟弟刚搭好的城堡给冲塌了,搞得他哇哇大哭。有时候,这个疯丫头还跟我玩起了游戏。趁我一不注意,一个大浪打过来,把我的裤子、衣服、都打湿了。然而,我的情绪也被激励了,坐在浪头,让海灵巧的双手滑过我的身体。我喜欢疯而活泼的海,喜欢海与我的游戏。

  

  海发怒了,生气了。不安分的往岸上跑,像是一个受尽了委屈的姑娘突然爆发了。她的发泄对象是我们,是我们堆起的城堡,是沙滩,是沙滩上她早晨送来的礼物。那天边的火烧云是她燃起的怒火。夜幕降临了,它像是一位慈祥的母亲安抚着海久久不能平静的心情。我喜欢怒而壮观的海,喜欢海发泄的样子。

  我躺在沙滩的怀抱里,盖着天空的棉被,感受着海的呼吸,倾听着风的低语。我感受到了靓疯怒海。

初二作文 篇2

  那件事,让我终生难忘。

  在我上小学时,有个五人帮组合,她们的老大思想邪恶,总想着指挥别人,她要想跟谁绝交,所有人都必须孤立她。因此,她的话就成了其他四人的圣旨。

  就这样持续了五年……五人帮中一个名叫小邓的同学,跟我关系挺好的,她跟我说:“1月23日是我的生日,你一定要来。”“好的,不管有多忙,我都会去的。”我激动的答道。

  ……

  嗯?明天就是小邓的生日了,她今天怎么没有在QQ上提醒我一下呢?“没事没事,我记得就好啦!”我飞到礼物店,精心的挑选着。呼!终于选好了,希望她会喜欢。

  第二天,我装好礼物,坐车来到了饭店,心中充满了期待。“到了到了,妈妈,你回去吧,我一会自己打车回去。”“那你注意一点,早点回家,过马路记得看车……”“好了好了,妈妈,我知道了,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呼,终于摆脱了妈妈的叨叨。

  进去后,我没看到她,便跑去问她的妈妈:“阿姨,你知道小邓去哪儿了吗?”她妈妈回答说:“她们出去跑去了。你也是来参加小邓的生日宴的吗?”“是的。”“要不你坐在这儿等一下她们吧,或者你出去找找她们,她们就在中学附近。”“好的,谢谢阿姨。我将礼物放在桌上,便跑了出去。“注意安全啊,找不到就赶紧回来。”阿姨高呼着。“知道啦!”

  看到了看到了,“小邓,小邓”我高喊。她们听到了,都转过了头,我看到了五人帮。“没事没事,我也是来参加小邓的生日的,不要害怕。”我不断安慰着自己。小邓走过来对我说:“我没在QQ上通知你,你为什么要过来。”我失望透了,将礼物放下,便离开了。

  当我转过头时,泪水终于下来了。我不敢太早回去,我怕妈妈盘问,便独自坐在了超市旁边,在风中摇曳。一直到了下午一点,我坐上了公共车,回到了家。

  到了六年级,帮里的四人再也容忍不了她们老大的做法,便集体跟她绝了交,昔日的老大现在成了过街鼠。五人帮也散了。她们四个人变得越来越好,朋友也越来越多。后来,小邓找我解释那件事,说:“那天,‘老大’看到我邀请同学的名单,便让我不要邀请你,如果我不照做,便让其他人跟我绝交,让我没朋友,我因为害怕,所以没敢邀请你,”她也向我道了歉,我也原谅了她。

  话说人心最难防。是啊,如果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诚,少一点手段,猜忌。那么,陌生人也可以是朋友!

初二作文 篇3

  冬,永远都是那样冷峻地沉寂着。纵然是鲜花枯萎,纵然是山川冰封,她都默然不语。没有了醉惑人心的娇丽,内心的汹涌与明艳谁来走进?没有了浮华的喧嚣,冰冷背后的深邃与激情谁能感受?没有了暖人的温度,骨子里的热情与豪放又有谁来颂扬?

  漫漫飘雪在呼啸的北风中滑翔,扬扬撒撒地飘落在小路上,河面上,枝丫上。她想掩盖,掩盖这疼到内心深处的孤独与寂寥,掩盖昨夜梦回泪湿枕巾的惆怅,但这刺眼的银白,何尝又掩盖得了那早已深入骨髓的忧伤,莫不过只是那荒谬的借口。想躲,却无处可藏;想说,却无从诉起。

  踩着松软的白雪,四周苍凉的景色直刺入我的眼底,触目惊心!只有无尽的银白,只有无底的尽头,今日的死寂早已代替了往日的生机,茫茫的虚无早已替换了缤纷的底色,世界似乎已没有了希望的容身之所!只是蓦地,幽幽香气钻入了我的鼻腔,那感伤的内心突然间感到了欣喜——循香飘去,是梅花!是那在寒风的摧残中依然傲骨含笑的梅花!“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一阵风,一场雪,压倒了一切,唯有那梅,像暴风雨中的海燕一般,知难而上,从不服输,与雪争春未肯降!猛地,我似乎明白了——生命并没有就此消失,笑颜也并没有就此凋零,它们都在这片冰雪世界中傲放。

  冬原来有这么别具一格的深韵与热情,她那深藏着希望的冰冷,使人望而生畏,她用浅薄与伪装的外衣遮住了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无从下手,只是傻傻地把她误解,只是因为愚蠢的无知而辜负了她的等待,只是因为我们的双眼的认知而蒙蔽了内心的情感。

  让心灵变得澄净,挣脱虚伪的枷锁;让思维变得清透,抛开恼人的繁琐羁绊;让感情变得真挚,退却自欺欺人的杂碎。雪中的伫立,使静思凝神,心如雪,情如冰,透明无暇,退去所有的澎湃,只为了证实——冬,是希望的孕育者!

初二作文 篇4

  我四岁之前的记忆中“姥姥”“老屋”是不可缺少的。

  我刚出生时,爸爸、妈妈就带我住进了姥姥的老屋里,为了在白天爸爸、妈妈上班时,姥姥能照顾我。

  那时姥姥已经六十了。早上,爸爸、妈妈走后,这老屋里就我和姥姥,每天的早中晚,姥姥都会很准时的给我冲奶粉,唯恐怕我饿着,然后再看着我一口一口地喝完,唯恐怕我呛着。从早到晚,几乎一直抱着我,妈妈也总说“别老抱着了,放在床上就行”。可姥姥还是舍不得把我放下。晚上睡觉时,依然抱在怀里,摇来摇去,哄着我睡觉。

  我两岁的时候,姥姥已经六十二岁了。姥姥依然抱着我在这老屋里转悠,我的黑眼珠也跟着姥姥的方向四周环顾着,到了吃饭的时候,姥姥手里总是拿着小勺,一勺一勺往我小嘴里送,每送一勺之前都耐心的用嘴轻轻的吹几下,再试试热度,最后在往我嘴里送。妈妈总说“再抱,就矫情了,以后都不下来!”姥姥听后,笑了一笑,但还是用手抱着我。晚上睡觉时,姥姥的手一来一回的拍在我身上,直到我进入梦乡。

  我四岁时,姥姥已经六十四岁了。夏天时,姥姥总带我到老屋周围玩。老屋的墙边开满了小野花,红的、黄的、粉的…五颜六色,姥姥有时会摘下一朵,插在我的头上,老屋前还有一棵大杨树,姥姥总抱着我在底下乘凉。

  也许真的像妈妈所说,也不知道真的是抱矫情了,还是我对姥姥的怀抱有安全感,直到四岁我还赖在姥姥的怀里。每到吃饭时,都在“玩游戏”,那时候的我很不喜欢吃饭,一到吃饭时,我就会满屋跑,姥姥就在后面追,追到了就吃一口,追不到就不吃,姥姥累的气喘吁吁的,但看到我把饭吃完,却十分高兴。

  夏天的夜晚,因为天气的闷热,躺在床上的我,不住的在翻动,热的我睡不着觉。姥姥坐在旁边,拿着扇子边给我扇扇子,边用手拍着我,不一会我就睡着了。

  就这样,在这段时光中“姥姥”“老屋”“我”在我的记忆中是不可缺少的。

初二作文 篇5

  南京人,以大大咧咧闻名。这点但凡是你听过正宗的南京话,便会大有同感。在对待吃的方面,南京人毅然保持风格,明明应是淮扬菜盛行,结果确实别家各种菜系“横行”。南京人菜系观念不强,基本上是什么好吃吃什么,还统统做出了自己的特色。

  但是,除了酸菜鱼、小龙虾这等别地也有的倍受喜爱外,南京也有自己独爱的!

  南京人好鸭子,这点毋庸置疑。谁家一个礼拜桌上没端过一只鸭子,那便要怀疑他是不是遁入空门,素食为生了!说到烤鸭,你可能第一个想到的是北京!是全聚德!但坊间也有说北京烤鸭是从南京这儿传过去的。南京人才不管这些呢!南京人把这光环拱手让人(且不管这条流言的真假),还笑呵呵地推出了新一代的“美鸭”——盐水鸭。鸭子被盐水这么一腌,味道变得格外鲜美,清色儿的汤汁更勾勒出鸭子的香气。盐水鸭不用蘸卤也咸味正好,且肉质香嫩。

  说到鸭子便不可不提鸭血粉丝汤了!那可是南京人的最爱。晶莹剔透的粉丝,盖上一层厚厚的鸭血、鸭肠、鸭肝、香菜和榨菜干,在加上一勺辣油和一圈香醋(沿着碗边倒一圈),那叫一个爽歪歪。灯光一照,一碗鸭血粉丝汤像被镶了一层金边,放出让人难以抵抗的诱惑光芒。鸭血是粉嫩的,鸭肠、鸭肝也介于酥与不酥之间,没有异味只有香味,让不喜欢吃内脏的人也毫无负担,还拍案叫绝!这鸭血粉丝汤都下肚了,那小笼汤包也呼之欲出了。走进鸭血粉丝汤店,那你也一定会看到汤包笼子裸露地摆在桌上(因为一上桌就被抢光了)。小笼汤包不同一般的包子,个头小小,是普通大肉包的四分之一,皮薄肉厚,一咬滚烫的、鲜美的汤汁儿便拥挤着涌出,严重冲击着你的味蕾。再蘸上一小碟香醋,那最后一点肉的腻,也被解了,一人能吃上好几笼呢!

  刚说完鸭子,那句俗话便冒了出来:“南京人,一大怪,不爱鱼肉爱野菜。”没错,南京人对野菜那可谓是情有独钟。常被端上桌儿的有芦蒿、荠菜、地皮菜、苋菜、马兰头、菊花脑、香椿、蕨菜、满天星、茭儿菜、豌豆叶等等。其中菊花脑得特意说一下,它与一般野菜不同的是门前门后都能栽植,药效与野菊相似。南京人喜欢拿它入汤,可以清凉下火、调中开胃。它清凉爽脆的口感与味道是夏天不可多得的良品。

  南京的美食小吃是说上三天三夜也介绍不完的。不管描绘地再怎么诱人,也只有真正吃过了才能体会到各中的滋味。就像你要了解一人,光凭别人的描述你是不能评价他的好坏的,只有亲自接触过后才能清楚了解。一个地方的饮食也反映出了当地的文化,不同地方的饮食差异也反映了地域差异与当地居民对美食理解的差异。

  愿君能够食便金陵,品味南京。食便人生百态,品味百变人生。

初二作文 篇6

  天青色的烟雨,打湿岁月年轮。是谁?在窑烧边经千年等候,任其韶华荏苒?

  初见,惊花!你明净雅致,素胚勾勒出你鲜蓝青翠的花纹,青中泛白,而蓝白相映,虽色单一却不单调,于一白一青一蓝间,朴素不失高雅,简约不失韵味,也怡然成趣。

  “白釉青花一火成,花丛釉里透分明。”指尖划过你晶莹柔润的胎骨,洁白似玉的瓷底如你般素净,瓶身着色一如你的初装。你的白,不是单纯的白,白里泛青,犹如于脂,看似简练却有不动声色的奢华,只是静静伫立于此,淡雅氤氲之气如云雾缭绕,端庄素雅,卓尔不群。故古人常云:“五彩过于华丽,殊鲜逸气,而青花则较五彩隽逸。”你也就因此象征着华夏之纯净,永恒而坚贞。

  我曾一度沉迷于你明艳净丽的色泽。你不与色彩斑斓的“彩陶”争喧,却抖落一世深情;你独树一帜,清一色而不与青丝华彩为伍,却食人间烟火,在光洁白釉上,绘出水墨山河。这孤魅殊阿的简约,让世人有“纵有百媚千秋,我独爱这一种”的深情。

  素胚一挥,墨分五色,一笔分出深浅浓淡,层次分明且轮廓秀丽均称,笔锋精细挺秀,线条工整细腻,让色白花青的锦鲤跃然于瓷底,让“炊烟袅袅升”的景面栩栩如生,更让边饰的莲瓣娇翠欲滴,从而有“永不凋谢的青花”之美誉。

  你一着初装,白釉下轻描清丽静雅的青花,淡定而珍香,乃花中精品,乃中华文化的一朵奇葩,精灵敏秀且文化底蕴深厚,引领时代潮流,从而超脱,大气。在繁华和喧器背后,你如同一名淡泊致远,清新宁静的亭亭玉女,蜚声海内外,尽显中华典雅大度的皇家气质,淡泊明志的高尚情怀,正所谓:“青花情怀,宁静致远”。

  忽见瓶底原有临摹的古隶书,劲中藏秀,秀中烙着你走过的年轮,才明了,你已走过几多春秋,带走盛唐的高雅,携起大宋的飘逸,执走元朝的底蕴淡雅,又经千秋万载的风霜打磨,早已洗去铅华,成为世界不朽的瑰宝。

  你在窑烧边经千年等候,终成不朽——“元青花瓷的出现,一统江山,君临天下,确立青花的霸主地位,七百年来无法撼动。”

初二作文 篇7

  一片片硕大的雪花落下,我今天万万没想到,雪会如此的大。万里雪飘,在我的视线里,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我的眼里划过了一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惊讶。

  在教室门口朝一楼望去,我们看到的一切物体之上躺着许许多多的调皮的精灵。他们给大地以及整个学校都穿上了那素白色的服装。而一年四季长青的的'松树以及冬青,他们本身就自有的翠绿色加上那素裹的白装,让人觉得着实美丽。站在顶楼往一楼看,与站在二楼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在四楼可以清楚的看见那鹅毛般的雪花,掉落在手心里的凉意倒使我直哆嗦。

  漫步在那久违的小花园里,我看见了一种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不知名的树。那小小的树叶呈暗红色,那暗红色的树叶被大雪披上了一层白色披风,像一个个红白相间的小精灵,着实惹人喜爱。而这番美丽的景色,引起了我隐藏在记忆里不可磨灭的那件事。他让我想起了他们,那是我三年级转学前最后一个夜晚,我与她相见的最后一个夜晚。但自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我去找过她,但她好像就人间蒸发了,就只给我留下那片暗红色的树叶。

  散步在小路上,顶着那漫天飞舞的大雪,踏着早已被破坏的不成样的大地,路上滑滑的,像是走在那万仞高的的雪山上。让我联想到红军长征,百千名战士,穿着破破烂烂的草鞋,甚至有人还是赤脚。有多少人冻死在雪山之上,有多少人为了我们现在的生活而牺牲。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升起了强烈的自豪感,我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战士而自豪,而骄傲。

  在此次游雪中,我竟想到了红军长征,想到了新中国成立的景象。这次游雪我终生难忘。

初二作文 篇8

  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就会像人没有眼睛,看不到光明;就会像笔没有笔水,起不到作用;就会像鸟儿断了翅膀,无法飞翔;我们没有理想的话,整个人就不完整。

  其实,原来的我,脑子里装满了所谓的“理想”:警察?医生?厨师……可是我始终找不到一个令我去奋力追求的目标。但是我没有发现,在我的身边就有这样一个职业。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开始对课上老师的一言一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尤其是从老师嘴中冒出的,那些优美的诗句,让人浮想联翩的文章。即使是老师在讲台上,指着句子讲解迷津的样子,都让我看的如痴如醉,过目不忘。一开始,我是迷上了写作。我喜欢那些美的句子,能让人迅速的联想到那句子中描写的境界。我喜欢运用一些手法将我的文章变得生动、具体。当老师读我的文章时,表扬我运用得妙,写得美时,我心里的那种兴奋是到了极点的。像是沉睡了千年的人鱼公主被仙女棒点了一下,获得了重生。她的那种兴奋是无法言表的,正如我一样。

  “老师”这个职业,虽然常见到我们每天都会接触,但我真的迷上了。可是,想当老师并不容易。要有常人无法比拟的智商。其实这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懂得学会知识。如果连自己都不懂得学习,那怎么去教学呢?那不是误人子弟吗?我不仅要学会课本上的知识,还要去亲身实践,不能单单依靠课本获得知识。课本上的知识只是九牛一毛,而社会蕴藏的知识却非常多。而且,我还要学会怎样获得知识,例如:看报、读书、上网、或多看一些新闻报道,这才能了解国家大事。说到这儿,应该知道我要当什么样的老师了吧!没错!就是知识面最广,最受人尊敬的一个科目:语文。虽然我在班上没有担任任何的职位,但是我对当老师的热情与信心丝毫没有减少,久而久之成了我努力的目标。现在的我就像跟妈妈学飞翔的小鸟。总有一天,我会展翅飞翔,去遨游那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但是,光有道理还远远不够,必须要做出行动。再次上课,我的任务不再单单是把老师传授给我的知识弄懂,弄明白。还要细细钻研老师讲课的手法,甚至还可以学习一些幽默的学习技巧。可能,做这些还有点早。但毕竟: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比人早一步,怎么能比别人做的更好呢?你说是吧!

  写完这些字,突然感觉自己是一只本充满气的气球,猛的感觉自己充满活力。正是因为这样的理想,这样的目标才使我有了前进的动力。我像一位充满自信的运动员,正等待着一声枪响,好让自己的实力与信心释放。

初二作文 篇9

  小学六年都在课后托管辅导,每天都是晚上八九点钟才回家,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也从来不觉得那么晚回家有危险,可是危险就往往在疏忽大意的时候降临。

  六年级的一个晚上,那天作业很多回家得迟,街上人也很少,冷冷清清的,我和妹妹一起走,脚步声听得一清二楚,但我并不觉得稀奇,也没多留个心眼儿,跟往常一样散步着回家。走到一半,突然后面有一个人抱住我,我还以为是爸爸,转头一看,一个陌生的男子,我挣脱出他的怀抱,骂了句“神经病”,他就很快走了,刚开始我没有觉得不对劲,但后来越想越恐怖:他不会是康宁医院逃出来的疯子吧?他不会是抢劫的吧?他到底要干什么呀?

  想着想着我在街上放声大哭了,害怕得发抖,连打电话跟妈妈说的力气都没了,还是妹妹拨了电话,妈妈出来接我们回去,当时的我脑子一片空白,全身一直在不停地发抖。回到家,妈妈一直在安慰我,“没事没事,在家里了,不用怕,家里没有别人,很安全。”这些我都知道,但我还是不住地哭,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

  之后,我一直不敢回想这件事,希望自己忘记这件事,托管老师知道了这事,每天回家让我早点走,或者叫个男生一起同行。我一个人走时,变得很警惕,走的速度很快,时常朝后看看有没有人,恨不得脑后也长眼睛,可以全方位监视,跟别人一起走时,常被别人叫走慢点,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有些神经质,走个路老转头,旁边的人都会投来异样的眼光。

  我也很怕走路的时候,有同学从后面窜出来吓我,哪怕搭一下肩也会吓出冷汗来,于我来说,从背后吓人的方式比其他的都要可怕;有时候路灯或阳光照射出一个身影也会吓到我,总是不自觉地加快脚步或小跑,快得腿都要抽筋了。

  那一次的惊恐,给我带来了挥之不去的后遗症,我比以前警惕了许多,比以前更敏感,那种阴影仿佛一直徘徊在我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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