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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作文500字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1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是最喜欢的非工蜂莫属(就是我们常见的蜜蜂)。如果你问我原因,那么我会说:“因为工蜂很勤劳,也很团结。”
工蜂的身体大体分为:头部、胸部和腹部。
先来说头部,工蜂的头算是比较小的了,整个头上最显眼的就是它的眼睛了,大大的,几乎占满了整个头部。工蜂的眼睛是复眼,在飞行中起着定向和导航的作用。工蜂的.头上有和蝴蝶一样的触角,有密密的黄毛,还有专门用来吸食花蜜的口吻呢!
再来说它的胸部,颜色比头部的毛更深一些,别以为它不重要,其实这可是连接着头部和腹部的重要桥梁呢。它的胸部还有飞行必需的翅膀,翅膀对工蜂的作用可大了,翅膀飞行是工蜂的主要行进方式。如果没有翅膀,工蜂只能在地上爬行。工蜂后足上有花粉(篮),用来携带花粉。
最后说它的腹部,腹部有很多绒毛,起到保温和保护身体的作用。腹部有工蜂的秘密武器——螯针,许多小朋友一听到螯阵就很害怕,其实,工蜂的螯针只是为了自卫的武器,人类的皮肤很厚,工蜂把螯针扎进去的时候,会连同肠脏留在人体皮肤中,人类皮肤会起一个大包,但工蜂却因此而死去。
工蜂很勤劳。它的一生只有短短的五周,除了进食、休息的时间,都在工作。它们生命短,工作多,这也证明了小工蜂很勤劳。
工蜂很团结。每当工蜂发现花蜜,他们都会跳八字舞,来告诉其他工蜂一起来采蜜。跳得八字舞圆圈越大,就证明花蜜越多。工蜂常遇的天敌是胡峰,胡蜂体型庞大,工蜂的螯针一般对付不了胡蜂,但工蜂也有绝招,小工蜂遇到胡蜂时,会把一群工蜂召集过来,在胡蜂的身边不停地扇风,胡蜂受不了,就死掉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工蜂,勤劳又团结,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会喜欢小工蜂吗?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2
“我有一个最喜欢的人,他是谁呢?他就是我的同桌哦!就是王世哲呀!”
王世哲戴着一副眼镜,非常高,是个大个子。他的眼睛大大的,总是精神抖擞,非常精神。他的耳朵小小的,鼻子中不溜溜的。王世哲总是问我题,我都忙不过来了!
有一次下课,我在写东西,王世哲问我:“徐赛广,这个题怎么做啊?”我就耐心的教他:“王世哲,你看,这个题是个普通题。你总要好好想想,普通梯形和直角梯形要区分。普通梯形等腰不相等,没有直角。有一个直角或一个以上的直角的梯形,他就是直角梯形。”王世哲说:“哦,原来是这样啊!那直角梯形一定是第三个喽!”我微微一笑。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我:“这个题怎么做?”我说:“这个题是思维训练题,你看,这么大一个平行四边形,里面有好几条线段,你数数吧。先数一个的,再数两个的,再数三个的,最后数四个的,后面的一步就是把那些小的平行四边形和大的'平行四边形加起来。”王世哲的神情好像是明白了我对他讲的话,就开始做了。又过了一会儿,王世哲又来问了,我只好教他了:“这个题是什么什么题,你要怎么怎么地做······”最后王世哲对我说:“谢谢你教我,徐赛广。”为什么我要教王世哲,谁叫我们是天下第一好的同桌!而且王世哲也是个勤学好问的人啊!
王世哲真是个勤学好问的人啊!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3
要说我们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书,可能是童话书吧!因为他不管怎么样?他的结局终究是很美好的。我喜欢里边的美好的结局,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和公主,未来爱情奋不顾身的故事。我更喜欢那些坚持不懈的精神。
每次看童话书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把自己带入到里面。看着那些王子和公主的离别,我的眼眶会不由自主的湿润,看着那些巫婆或者女巫的恶毒,我会情不自主的讨厌他们,想把他们从这个美好的童话里排除。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个人是主角,一个人是配角。所以主角不能丢,配角不能忘。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她当时真的是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大概可能已经看它七八遍了吧。可是每次看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里总会多出一些新样的感受。我喜欢里边的公主,因为它不仅有优越的'生活,还有一个爱她的人,并且有爱自己的父皇和母亲。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可是里边我最讨厌的就是一个女巫,或者一个皇后。他每次都陷害公主,每次都非常的恶毒。我到现在还记得白雪公主里边的故事,就是那个皇后,一次一次的要把白雪公主置于死地,可是他每次都没有成功,因为白雪公主身边有七个小矮人,因为白雪公主是善良的,所以老天派了七个小矮人来保护她。
安徒生童话,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甚至可以说,他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青春。因为每天睡觉前,如果妈妈回来的晚的话,我都会把这本书再看一遍,睡觉的时候,我甚至会把这本书抱在怀里,希望我可以在睡梦中梦到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公主梦呢?也常常想自己当一个美丽的公主,想让一个白马王子来骑着白马来迎接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罢了。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4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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