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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1 11:21:3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中小学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小学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规章制度

中小学规章制度1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XX小学联系我校实际制定了如下作业公告制度。

  一是成立专门的作业公告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以XXX、三至五年级任课教师为组员的作业公告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明确规定作业布置要求。

  学校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并结合学生实际对作业布置提出了严格而具体的要求,具体如下:

  (1)明确规定作业内容与作业形式。作业的内容分为必做作业与选做作业两部分;作业形式可采用背诵、阅读、书面、练习等多种形式,力求丰富多彩、适合学生年龄特点。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三至五年级学生语文、数学两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要求教师精心挑选精心设计作业,不准用增加作业量、机械重复等方式惩罚学生。

  (3)作业布置要兼顾优、中、差各个层次的学生能力,每次作业教师都要亲自批阅;严禁任何教师只布置作业不批改。

  三是建立健全作业公告的有效机制。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建立了一条有效的作业公告机制,即每天下午第二节课三至五年级语文数学两科任课教师负责将当天各年级的作业上报到教导处,由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交给XXX,由XXX负责在每天傍晚放学前将三至五年级的作业发布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中小学规章制度2

  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二、师训内容及要求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并做好笔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

  2、职业道德:

  内容:国家教育工会颁布的职业道德标准,《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敬岗爱业献身教育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或听报告、讲演等;

  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学校每月举行一次师德教育活动。

  3、业务学习:

  内容: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基本功达标和提高(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学历达标,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著作等。

  要求:

  ①全员接受新课程理论培训;

  ②计算机达一级(专职教师达二级);

  ③普通话:语文科教师达二甲、其它科教师二乙以主;

  ④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免试②、③、④项);

  ⑤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必须是教育专业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本科,小学专科);业务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学历培训的申报及学习期间请假、经费报销

  1、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并鼓励学历提高,凡学历达标或提高的教师,必须写出申请,先学校备案,后报文教局审核协调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师,必须将所学专业和授课学校情况交本校,统一报文教局。

  3、学历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能影响教学,教学期间安排面授的,持通知报教务处审定,校长审核,报文教局审批请假手续,期间自付代课金,不享受学习期内奖金。

  4、参加全员短期培训的可报销学费,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学习(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学习经费按政策予以报销。

  5、学校凭文教局签章的自学考试结业证每门报50元费用。函授学习,学校毕业证、档案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自考毕业亦可另行奖励)。

  四、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买卖文凭,一经查实取消学历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

  2、学习期间要遵章守纪,学有成效;学习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训活动按目标管理考勤细则记分。

  3、教师要学习工作两不误,因学习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可不予报销经费,并按目标管理从重扣分。

  五、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小学规章制度3

  20xx年全市中小学普通课桌椅装备工作,将以旧课桌椅的更新装备和新增课桌椅装备二种方式进行,并建立课桌椅装备的常规化机制。现就20xx年课桌椅更新和新增二种方式的装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更新装备和新增装备课桌椅的定义

  1、全市中小学使用六年以上,并且已经损坏不能用的课桌椅。或虽未到六年,但经实地考察确认为已经损坏不能用的课桌椅。定义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

  2、在“扶贫工程”、“三新一亮”工程和其他装备工程中,至今没有更新的旧木制课桌椅,经确认已经破旧不能再用的课桌椅。定义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

  3、新增学校、新增班级和实施“小班化”后,新增的课桌椅和“小班化”课桌椅。定义为“新增装备的课桌椅”。

  二、数量及经费政策

  1、课桌椅装备要逐步形成一个常规化的机制。在严格控制质量的基础上,建立使用寿命制度,按保质期与使用期,每年确定更新装备的数量。

  2、各区县20xx年“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其更新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全区县中小学课桌椅总量的10%以内。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以下简称“一区二县”)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5%。“新增装备的课桌椅”依实际情况而定,不作限制。

  3、城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和“新增装备的课桌椅”,其经费,在市财政的切块经费中安排,区县按20xx年的配套比例政策筹措配套资金。市教育局不再另外安排专项经费。

  4、“一区二县”的“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市教育局单独安排课桌椅更新装备的专项经费,给予专项补助。其专项补助方法为:市、区县按8:2的比例,共同筹措。“一区二县”的“新增装备的课桌椅”(包括“小班化”课桌椅)不享受此专项补助政策。按城区的方法执行。

  “一区二县”20xx年课桌椅更新数量如下:六合区4000套;高淳、溧水二县各为3000套。均以双人套结果计算。总计10000套。如果为单人套则翻倍。

  三、20xx年课桌椅装备的总要求

  1、从20xx年起,不论是新增课桌椅,还是更新课桌椅,所有课桌椅的质保期定为六年,有效使用期限(即寿命)定为十年。十年内的课桌椅不得更新。十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由生产企业负责,在质保期外,通过必要的维护维修解决。

  2、20xx年所有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和区县新增的课桌椅、小班化课桌椅,均分别由市、区县分别建立档案。市、区县二级每年开展定期的和不定期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巡查活动。对供应商的质量、维护等问题,和学校管理、使用情况等建立课桌椅专项档案。并依据巡查的信息,对供应商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的奖励与处罚。

  3、20xx年装备的课桌椅原则上要求为单人型,“新增装备的课桌椅”由区县学校确定款式。所有类别的课桌椅原则上均要求能进行升降调节或同一班级有不同的高度,以确保不同身高与体型的同学的生理特点。在管理和检查中,要求学校能帮助学生调节好高度。不能调节的课桌椅,则要求同一个班级必须按学生的身高,分成三个高度规格。

  4、从20xx年起,所有进入学校的课桌椅必须贴上《铭牌》。《铭牌》由市装备办统一监制。《铭牌》上要标注清: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编号、质保期、使用年限等数据。

  5、所有课桌椅的质量标准、型号规格,均须严格执行“GB/T3976---20xx”(《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20xx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和“GB1858-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技术标准。

  6、市教育装备办将研究制定规范、详实的采购合同文本,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按合同与招标文件,强化合同履约与验收。确保20xx年装备的课桌椅质量达到新的质量标准。

  7、20xx年装备的课桌椅,一律使用实木类的桌面材料,如机拼实木板。非实木类的材料,如三聚氰氨板、复合板等,原则上不再允许进入学校。同时,实木类桌面板材料,必须有环保认证,达到环保质量标准。

  8、20xx年的课桌椅,要求在功能上有所拓展,除在适应不同身高的学生的生理要求上强化外,有条件的区县,要尽可能通过课桌椅的材质、色彩、环保、安全、舒适和预防近视等功能上,提升课桌椅的装备质量与品质,真正实现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关怀。

  四、20xx年课桌椅装备的方法

  1、市教育装备办通过举办展示与评审活动,向各区县和学校推荐20xx普通课桌椅的款式,并详细提出规格、型号说明与材质要求。

  2、全市将继续采取协议供货的方式招标采购和供应。由市教育装备办通过招标,确定20xx年度课桌椅供应商、课桌椅价格体系和合同,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区县和学校。

  3、依据政府采购的要求,原则上要求更新装备的合同由学校与供应商签订,区县与市教育装备办作为鉴证单位。

  4、区县技装办与学校联合对课桌椅进行履约验收,市装备办组织人力对区县20xx年装备的课桌椅质量情况进行抽查。

  5、未参加20xx年度课桌椅展示和评审的供应商,原则上不能参加20xx年度协议供应方式的招标,不能成为20xx年度的供应商。

  五、实施日程安排

  1、四月各区县完成更新课桌椅和新增课桌椅等装备的计划。

  2、四月份中旬,市教育装备办完成课桌椅的选型和招标方案。

  3、五月初,完成招标。并将供应商和供应方案、合同范本、验收方法、质量指标等资料印发区县。

  4、五月中旬,区县开始以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5、8月下旬,全面完成课桌椅更新装备和新增课桌椅装备的任务。

中小学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中小学规章制度5

  为更好地服务于教学,保证体育课的正常授课、训练和比赛,减少器材的流失和损坏,保证体育器材的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使用。根据系实际,特制定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保管室要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二、体育器材的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领用后要进行登记,体育器材保管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器材登记表”。

  2、对体育器材必须进行科学管理。

  (1)所有器材都要整齐排列,易受潮的器材一定要放在货架上。

  (2)管理人员要根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需要,及时上报需添置的器材。

  (3)做好易耗器材的维修和补缺工作。

  (4)经常清洁海绵垫子。

  (5)保持器材室的整洁。

  (6)定期进行清理、盘点。

  三、体育器材的出借制度

  1、根据任课教师的课堂安排或凭有关证件出借体育器材。借用器材必须有手续,教师上课、训练和比赛所需器材时,要亲自领取(或在特殊情况下委托本授课学生干部领取)并且登记;个人确因工作还需要器材时要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得为他人所借。学生要凭学生证借用器材。器材一律不准转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系主管领导批准。

  2、教师下课后或训练、比赛结束时,要及时归还器材并撤消登记。教师个人所借器材和学生借的器材都要当日归还,特殊情况要有领导批准。师生归还体育器材时,管理人员要当面查验清楚,做到借还相符。

  3、器材借还时间:(1)上课借用器材时间根据课程表的安排。(2)其他情况借用器材时间规定为:每日下午课后,学生开始借用器材并在管理人员下班前十分钟还完器材。有特殊情况需向管理人员说明,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在限定时间内交还。

  4、对借用的器材,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归还者,管理人员应向该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反映。

  5、出借运动器材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出借表,并签名。

  6、不准以坏换好、少报多借或多借少还。

  四、体育器材的赔偿制度

  1、所有体育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2、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3、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4、在归还体育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级照价或加倍赔偿。

  5、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保管员,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6、赔偿办法: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核填《损坏、遗失器材赔偿单》,由损坏或遗人器材者签名,经学校领导批准,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收款后,上交学校。

  五、器材室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勤俭治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六、对体育器材保管员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严格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体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中小学规章制度6

  为全面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天放学前,由班主任教师在班内微信群公示学生当天家庭作业,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保证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学年不超过半小时书面作业。五、六年级学生的每天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1小时。

  3、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权对学科教师说“不”。

  4、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5、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6、年级组长每天调控各班各学科作业公示情况,督促并提醒各班及时、规范地进行微信群上公示;。

  7、教导处不定期反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中小学规章制度7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精神,促进我校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好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安排学校按要求开设的体育课,督促体育课规范教学,结合测试标准加强学生体质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督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

  2、宣传小组组长:XX成员:XX

  3、测试录入小组组长:XX成员:XX及各班班主任

  4、安全小组组长:ⅩX副主长:XX成员:各班班主任及体育老师

  5、后勤保障小组组长:XX成员:XX

  二、工作内容

  1、在每学期开学前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培训,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宣传。

  2、训练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

  1、大课间:9:40—10:10

  2、体育课课程表

  3、课外体育活动:17:10—17:50每天运动时间统计:每天锻炼一小时=晨跑+大课间活动+体育课程/课外活动。大课间操30分钟,体育课常规40分钟或课外体育活动40分钟。共记一小时。

  注:1.我校体育课每班至少有2天没有体育课,那么,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就开展体育课外活动。这样就合理的让“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得到真正的落实了。

  (二)内容

  上午9:40—10:10(大课间)主要以中学生集体竹鼓舞和身体素质训练项目为主。

  下午17:10—17:50(体育活动)主要以篮球、足球、跳绳、仰卧起坐、游戏、立定跳远、接力跑、中长跑、呼啦圈为主,根据年级的不同,规定学生每天活动的内容,班主任和体育老师监督与指导。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病或残疾学生,确实不能参加锻炼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等证明材料,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锻炼的申请。学校综合组组签署意见后,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按相关要求上报。

  五、每年认真进行测试工作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测试器材。要因地制宜做好测试场地的建设工作,为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条件。

  2、保证活动时间,推动经常锻炼。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体育教师要上好体育课,早操或课间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体育锻炼指导工作。

  3、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准备并积极配合上级对该项工作的复查。学校将对工作开展得力的班级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

  六、安全防范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在实施体育锻炼时,要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锻炼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坚决杜绝平时不锻炼,搞突击的现象,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中小学规章制度8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注意力聚拢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来,做到“减负不减质”,促进学生全面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减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二、减负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不加课或变相加课;任何老师不能以任何方式挤占或挪用音、体、美等课程。

  2、操纵学生在校时光。学生在校活动时光不得超过6小时/天。3、操纵学生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

  4、不得利用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

  5、操纵考试次数。操纵教辅用书。不得向学生推举或变相推举各类资料与习题集。

  四、检查要求与方法:

  1、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校长是减负第一责任人。

  2、与教师签定责任状,降实减负工作责任。

  3、制定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

  4、检查方法:行政人员加强巡堂记载,看是否执行课程计划;检查学生课堂作业是否适量;寻学生座谈并抽查家庭作业,是否超量,是否操纵在规定时光内;检查学生书包,看是否有规定之外的资料或习题集;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减负情况,纳入教学常规绩效考核。

  五、“减负”八举措:

  1、健全制度,降实“减负”责任。实行减负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负责人,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降实,责任到人。实行部门问责制,把“减负”具体工作降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一位教师。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减负责任书。

  2、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档案,作为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查教案,每月检查一次;二查作业量及批改情况,两周抽查一次,一月普查一次。

  3、推行学生作业审批制度、公示制度。严格操纵学生课外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倡导因人而异的作业,逐步推出个性化作业。严格操纵学生的作业总量。

  (1)布置作业,在“质”上狠下功夫:做到作业布置的重点和难点到位,到点,可做可不做的基础题,已经掌握的知识点,最好不重复布置,有效地幸免无效作业。

  (2)布置作业,在“量”上要适当:仔细多做题,确有提高成绩之效。但凭“题海”取胜,负担过重,会事倍功半。每天的作业量要严格操纵,平时的小练笔,应该做到随堂完成,不留到课外去。

  (3)作业布置要讲究“活”:在布置作业时,有时就将要做的题先整理一下,设计一些一题多问、一题多解、一题多变、补充条件、补充问题、自编题型,使学生觉得“玩”之有趣,而且看上去惟独一题,心理上好承受一些。

  (4)作业布置要从“实”动身:作业布置要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不搞刀切,因材而定,分类要求,尽量幸免一些偏、繁、难、旧,不合实际的题目。可因人而异,与学生沟通,形成反馈机制,作业设计具有一定的梯度,以适应不同程度学生来完成,设计一些难度不同的必做题,选作题、深化题,这种有梯度的作业能使不同学生发挥各自的潜能。

  (5)作业布置要少而精:学生最忌作业多而繁,要掌握学生心理特点,依据当天所学内容,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精心设计一些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题目,不为所欲为、信心拈来,搞题海战、疲劳战,尽量做到心中有数,不遗漏知识点。

  4、加强教师培训,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校教师仔细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和要求,统一思想和认识,充分认识到给学生减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减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做好减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教师基本技能,做到高效备课,高效课堂,向40分钟要质量。

  5、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家长减负志愿者,积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实施素养教育的精神和“减负”的目的和要求,听取家长、学生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学校实际按规定举行整改。

  6、严格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的治理,禁止教师私自给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拒绝上级规定之外的教辅材料进入校园。

  7、严格规范考试治理。操纵考试频率,每学期只举行一次期末考试,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教师不得按名次发布学生学习成绩,学校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提倡对学生举行多元化和过程化学业评价。

  8、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实质上要抓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每节课学生的注意力都是有一定限度的,单一的教学办法或手段,学生很容易浮现感官疲劳,注意力分散,这就要求我们精心组织课堂教学,采纳多种办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

  六、奖励处理方法:

  1、每学期末评选减负增效突出的优秀老师,学校赋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2、检查中发觉违规者第一次批判教育,责令改正,如有第二次,月工作考核该项0分;第三次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家长对此工作反映强烈的,一经查实,当月师德考核分为分,教学绩效只拿一半。

  总之,学校每一位教师要秉承“减负增效提质”的新理念,通过“减少不必要的机械作业,增加创造性思维的空间;减少硬性统一的作业,增加弹性作业;减少学生的心灵负担,增加学生的能力培养;减少接受性的被动负担,增加主动发展的探究性活动;减少苦学负担,增强乐学情感”等“五增五减”活动,在“减负增效提质”上下足功夫,做好文章,减轻学生负担,打造高效课堂,提升教学效益总之,要打造理想课堂,并非一日之功,我们要努力学习,勤于反思,不断积累经验,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构建科学的、和谐的、高效的课堂教学秩序和氛围。

中小学规章制度9

  一、课间活动安全

  1、禁止在课间奔跑、互相追逐打闹。

  2、禁止做有危险性的游戏。

  3、禁止学生在不同楼层之间相互交流。

  4、禁止攀爬楼层阳台和楼梯扶手,上下楼梯要有序、一律靠右行。

  5、禁止在楼梯上玩耍或停留。

  6、禁止带钝器之类有伤害性物品进校园。

  7、禁止在没有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攀爬体育器材。

  8、课间休息时,如有校外陌生人邀请外出,千万不要轻信,以防被人拐骗。

  9、课间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不良后果。

  10、不玩火、不摸电,在没有家长的陪同下不得下河游泳。

  二、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遵守路队规则,整齐有序靠右行。

  2、上学、放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放学回家后应先和家长打招呼。

  3、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上学。

  4、禁止骑车时单手脱把或双手脱把。

  5、禁止在放学或上学途中停留、玩耍、互相追逐打闹。

  6、禁止并排在公路上行走或骑车。

  三、卫生安全

  1、禁止食用“三无”食品。

  2、禁止食用过期或变质食品。

  3、上学或放学时禁止在校门口附近购买物品,有碍正常的交通秩序。

  4、不喝生水,不接受陌生人的食品。

  5、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洗澡,衣服穿着干净整洁。

  6、不乱扔纸屑,见到纸屑要主动捡起。

中小学规章制度10

  一、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须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教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情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须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情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协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教师,其挪用款从教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教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控制大吃大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殊情况在餐馆进餐,参与领导必须写清事由,同时要控制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须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职工休息日加班补助每天20元。突击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间要加班加点,给予适当补助。外出公差或参加各班教研活动,县级只报销车费(不超过8元)及会务费,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生活补贴;市级报销往返车费,住宿费每天限报20元,并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省级以上报销车费、会务费,住宿费每天报30元,并每天补生活费20元(如住宿费、生活会、在会务费内不另报销)。函授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一个周以上培训,只报销车费、住宿费,不补助生活费。

  十二、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须有两个以上领导参加,严禁任何个人在家私自征订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买东西,必须要各线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四、分管总务的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各校财经,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各线分管校长同意,百元以上须经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五、各校来客需要招待(饭、烟、饮料等)须经校长同意,校长外出须由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未经允许费用自理。

中小学规章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 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 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反《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中小学规章制度12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中小学规章制度13

  为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认真贯彻市、区教育局规范办学精神,真正实现“减负增效”,激发学生的生活乐趣和学习积极性,提高师生的生命质量,增强学校办学的透明度,进一步实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动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特色、内涵发展。学校各学科教师要严格控制作业量,进一步提高学科作业的效能,学校对学科作业公示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1.学校认真听取学生和家长对学科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师对学科作业设计的研究,改进作业的形式和分层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满意度,提高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指数。

  2.学校坚持学科集体备课制度,生成学科特色的作业,凸显集体备课中对课堂练习和课后作业的要求,每天由备课组长把作业设想告知同备课组教师后,各班级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自己班级作业,每天下午放学前在学校校园网公示各班级每天的学科作业内容。

  3.学科作业公示制度实行业务校长亲自抓,分管主任亲自落实,真正把学科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反馈等环节落到实处,实现学生学习的“日日清、周周清”,做好学科作业的过程性管理和研究,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4、作业布置原则:总量控制、分类布置,非双休日小学科不布置书面作业。注意合理的作业量和适宜的难度。平时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四、五年级语文、数学单科作业不超过半小时,英语不留书面作业,周三无作业;

  5、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以此促进作业布置、批改、讲评工作,教师作业批改要讲求实效。提倡教师收集整理学生作业中的错题,建立“错

  题册”,(教师的错题册”,与作业批改记录整合在一起),并帮助学生建立自己的“错题册”,学生的错题册可以与笔记本整合在一起,提高学习效率。

  6、双休日或节假日注意作业的多样性。既有巩固性的书面作业,也适当布置一些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7、学校加大家庭作业的检查力度,检查中一旦发现作业超量、无分层、无批改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中小学规章制度14

  按照沪教委基(1998)75号《x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本须知的内容主要是对转入的转学而言。转出的转学要求基本同转入,手续在学校办理。

  一.办理对象

  1.全家户籍跨区县或跨省市变迁至本区;

  2.上海知青子女回沪户口至本区,持有至本区的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子女户口至本市而居住地在本区,持有因人才引进办理的居住地在本区的《上海市居住证》(编号为“cw 9 … …”)等特殊情况。

  二.不予办理对象

  初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和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高中一般不予转学。

  三.所需证件

  1.本区户口簿;

  2.转学联系单;

  3.学生成长记录册。

  (或相应材料、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1.小学生转学,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区学校联系办理,学校接受后报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核准;

  2.中学生转学,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五.办理程序

  1.携带转学所需证件,经招考中心核准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安排接受学校;

  2.携带上述材料及“转学(借读)通知”去接受学校,经接受学校查对,收取“转学(借读)通知”,在所带的转学证件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接受入学;

  3.将盖有接受学校图章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去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已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的,此步骤可以省略)

  4.及时将转学证明、学籍档案交予接受学校,以完成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六.办理时间

  开学前一周(双休日除外)。

中小学规章制度15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每天放学前,各年级班主任、教导主任逐级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学校微信群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要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3、公示作业用时。公示的作业都要标明大部分学生的预计完成时间,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

  4、教导主任及相关领导要每天调控各班各学科微信群作业公示情况,督促并提醒各班及时、规范地进行微信群公示。

  5、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统筹安排各科作业协调有效,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权对学科教师说“不”。

  6、优化作业设计。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7、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8、学校要每月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教务处不定期反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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