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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六年级作文

时间:2021-12-04 10:14:47 六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六年级作文汇总七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六年级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六年级作文汇总七篇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1

  我是个“镜子粉”,每天看到镜子就像看见自己的亲人,站在那儿拉都拉不走,有时还会高歌一曲。我总觉得,我只有在镜子里才能看到真实的自己,而不是在照片里看到的那个假小孩儿。

  镜子里的我,总是乱糟糟的。头发基本上是不受地吸引力作用的,总有一块儿飞起来。脸上总有些小痘痘藏在头发下边,很想把它们抠了,太粗糙了。可妈妈总是说“抠不得”!我只好放下手,任由它们在心里痒痒。

  我看到镜子里那张脸,总是土黄色,就算刚洗过脸,还是黄。哎,谁让咱是黄种人的后代呢。皮肤里好像还有块污渍,就嵌在里面,看上去像个生活困苦的乞丐,我看看老妈那白白净净的脸,为什么我会是那么黄的肤色呢?

  我向镜子笑一笑,里面的人也对我笑一笑。我看到“他”的笑差点昏倒在家中,自然的笑吧,感觉自己成了一个“肉包子”,脸上好几个褶子,本想着看不见身体就看不到胖,没想到,圆滚滚的脸蛋还是给我暴露了。我向“他”抛了个“媚眼”,他也还了我一个,广告里的“欧巴”是那么的迷人,而镜中的这个“欧巴”却可以把自己给恶心死。

  我的眼睛也一样惨不忍睹,黑眼圈是个千年难题。我坚持早睡已经两年了,可依然有淡淡的熊猫眼。这鼻梁上眼镜,也一样令人困惑。好端端地,没怎么看电视、电脑和手机,怎么就近视了?想摘都摘不了。老妈老爸好的基因不遗传,却给我传了近视,成了个“四眼哥”。

  我看了看镜子,又看了看平时所拍的“照骗”,发现照片真是好,把丑都美化了,不像镜子里的我,这让人难堪的真相!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2

  我叫xx,特别普通,性格也不是特别好,和班里同学也并没有多合得来,因为数学学的还不错,老师让我当数学课代表,刚开始并不太适应,也不算很喜欢,到现在也是一种你要我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心态,一切总觉得无所谓。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女生总是合不来,可能因为家庭原因,对什么都不想细心观察什么,也看不惯女生总爱自己弄什么小东西,我并不心灵手巧,也懒得去和她们搞好关系,毕竟那些恭维的背后都太假,虚伪。

  我并没有什么爱好,只喜欢在我自己的空间里带着耳机听歌,也不太喜欢别人总管我,心情总是阴晴不定,有时候不管多糟糕的事我都没哭,也有时候因为一点都不足以挂齿的事情难过很长时间。我并不喜欢别人对我指点什么,就算出于善意我也讨厌,可妈妈想让我当乖乖女,所以让我报了古筝学习班,其实对古筝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是妈妈让我去学,我也没什么兴趣爱好,所以也就古筝比较熟悉罢了。如果说喜欢的,我想读书算一个,只是不太喜欢读那些名著,如果逼着我读的话读完也就忘了,但是对于我爱看的书,不管多长时间我也忘不了,其实我也很好奇,并不读名著,为什么作文能力还是不错,所以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更不爱读名著。

  我喜欢读郭敬明写的书,他写的书,总是不经意间的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让我每看一遍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在里面,他所说的东西,刚开始看的时候其实是不明白的,只是时间一长,经历的事情多了,也就懂了,并且印象深刻。

  喜欢读书这个习惯,从幼儿园就养成了,所以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很多字了,因此四年级的时候就戴着眼镜,也因为越长大越不爱在不算熟悉的人面前说话或者笑,显得我特别……像抑郁了一样或者不太高兴的样子。

  我的家庭也很普通,20xx年以前就那样凑合着活着,自从20xx年的时候我妈又给我了一个弟弟,可以说喜欢他,也可以说不喜欢他,自从他慢慢长大,我的所有生活规律都被他慢慢打破,现在也越来越爱欺负我,有时候也是很生气,更因为家人都帮他说话,心里便给不平衡,有时候特别烦他。

  其实觉得时间过得挺快的,很多人说我变了,我自己也这么认为,只是说不出哪变了,其实没有谁能一直不变,没有谁能一直长不大,不可能一直像掩耳盗铃,别人都长大了,还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这样的人只能说心智不成熟。当场那个时候再也回不去了,总有一些不想忘记的东西会忘的,没有什么能感慨的,毕竟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习惯就好了。

  时间挺快的,从当初刚上一年级,一直到现在上了六年级,有时候自己想想,都觉得可笑至极,我也从那种没心没肺变成了更加没心没肺,只是不太在乎别的和我无关的人了,总要定期腾出点位置给别的人,其实我也没变,只是长大了,有时候觉得长大是件好事,可以不用老听父母唠叨那些没用的`话,再他们训我,打我的时候我也敢反驳了,虽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反驳父母到底对不对,我只是在做我想做的事情了。也有时候觉得长大是件坏事,要自己去面对一些事情,列如离别。还好 现在也学会了不去在乎,还好,现在也有一个在乎没用的执念,还好,我还刚刚没心没肺,不会心累。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3

  随着时间的飞逝,光阴的流转,四季的更替,12年前,呱呱落地的婴儿,转眼间成了一名国中生的我,确实已经长大了吗?

  20xx年初,寒冷的冬天,窗外的风呼呼地吹去炎热,扫去秋天的足迹。

  早晨,细细的阳光照进屋里。阿妈正叫我起床,我的手不经意间触到了一双冰冷的手,冷得动人心,我不由自觉地将自己温暖的双手包围住阿妈的双手,让它们退去冰冷的薄衫,换上暖和的棉衣。阿妈看到我的举动,先是楞了几秒,然后不解地望着我,脸上有些期待、有些激动。

  我笑着,说:“阿妈,让我来暖和暖和您的手,你的手太冷了。”

  这句话,阿妈也说过。

  小时候,每逢到了冬天,阿妈的手永远是那样暖和,她总是习惯性地拿起我的手,将自己的手包围我的手,然后说:“让我来暖和暖和您的手,你的手太冷了。”我自然地把自己的双手托付给阿妈。

  阿妈兴奋地笑了,那是满怀的喜悦。“哟,女儿长大了呢!”

  是呀,我长大了,我早已应该长大了。

  长大是学会照顾。长大了,应该更关心父母,学会照顾他们,为他们着想,他们为你付出那么多,是不是应该报答一下他们?

  花落了,结果了。

  我,长大了。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4

  突然间,我觉得自己长大了。

  我终于不再是一个小学生了!我摸了摸额头上仅有的两颗青春痘。想想以前总是向父母要这要那,一言不和就哭来哭去,一点都没有男孩子的气魄,而现在不同了,我不再是那个只会哭鼻子的小孩,我懂得了坚韧,学会了体谅。

  记起昔日,我与妈妈比五子棋,可我每次都要先手,才肯下棋,因为这样我可以容易赢了妈妈,而妈妈每次总是有意无意地输给了我,可今天,我在后手下棋时居然也赢了妈妈,妈妈连拍我的肩膀直说:“有用了、长大了!”说完便拿出了我小时候的照片,幸福地看儿时的我,指头般大的小脚丫,圆圆胖胖的小脸蛋。

  在不知不觉中我就与妈妈并排高了,我也学会了做许多事:我可以骑自行车了、可以游泳了还可以在家为爸爸妈妈煮饭了;我晚上不再缠着爸爸妈妈可以一个人单独睡觉了……这一点一滴都是我长大的见证。

  虽然我长大了,可调皮劲依旧不减当年:我与表哥嘻嘻哈哈,把姑父的手机摔坏了;为了耍酷,我忍着嗓子的痛苦,饮下了一杯酒;我一个人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来回飘逸,不知吓了多少路人。总之,一个男孩的“淘气史”比一本《辞海》还厚。

  成长是快乐的。但也会经历风风雨雨。告别了那段稚嫩的童年,我将走向中学,肩上有了更多的责任,不能再贪玩了,我要更加努力的学习迎接即将到来的中考,迎接人生对我的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我要让自己强大起来,担负起更多更大的责任。做国家的有用人才、为父母撑起一片蓝天!

  我长大了!长大了真好!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5

  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是老天在为我的遭遇落泪吗?树叶儿,你在“哗哗啦啦”地摇着,是树叶为我的命运叹息吗?你“呱呱呱呱”的叫着,是你在为我鸣不平吗?在那刺眼的灯光中,我仿佛又看到了那鲜红的63分,那张冷若冰的脸和那只举着木棍的手!分数啊,你是一条坚韧的绳,将我紧紧地束缚在试卷上面;你像一道坚固的墙,将我与轻松快乐隔开;你如一座高大的牢房,将我囚与不安与担忧之中……

  今天测验得了个63分,为什么?为什么……是因为基础不好吗?是因为我没有认真对待吗?不,都不是,是因为考试太紧张的缘故……63分啊!你使妈妈的脸色晴转阴,你又使爸爸的嘴角开始抽动,你使我面对木棍,面对父母和朋友的质问,使我无话可说,我闭上了眼睛,爸爸妈妈地严刑逼问使我无力反抗。暴风骤雨终于停了。我伤心地倚在窗口边,我默默地流着眼泪反问自己:“你真的是这样无能吗?你真地这样无能吗……”我一遍一遍地冲着天空大声喊道,天空中回荡着我悲惨地声音。

  一股无名地酸味又涌进了我的心头。我抬头问苍天:“我何时才能挣脱分数之绳?”我低头看着树木问:“我何时才能逃脱出分数之绳?”我又抬头又向世界一切一切地生灵喊到问道:“我何时才能从分数中跳出来?”……

  一股无名地酸味又涌入我的心头,使我又陷入沉思,让我顿时又朝天大哭大叫起来……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6

  《小灵通漫游未来》是一本幻想文学类的书,作者是上海作家协会一级作家叶永烈。书的主要内容是是一位名叫小灵通的记者阴差阳错地游览未来市,并先后三次采访那里的事。这本书采用第一人称的视角,让人觉得原本有些扑朔迷离的故事变得浅显易懂;而日记的形式则使读者感到十分自然。这是这本书的一大亮点。

  有一次,“我”,也就是别人眼中的记者小灵通丢了摄像机,十分巧合地上了一艘开往未来市的船上为开头,来到了一个科技非常发达的未来市,并由此与未来市结下不解之缘。然后又遇到了好朋友小虎子,小燕等,后来又两次来访,见到的情景一个比一个更令人惊讶。就那机器人铁蛋来说吧,“我”第一次到访时,“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铁家伙,只会做一些劳动、说些简单的话;后来,铁蛋又被改造成一个小男孩的形象,“他”比以前更活泼,不再刻板。最后一次,是一位乖巧伶俐的小姑娘,“她”有着和常人一样的喜怒哀乐,甚至学会了开玩笑。除了体温与常人不同以外,在没有任何与常人不符之处。

  书中,作者开动大脑,给我们描绘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不可思议的未来世界。从“太空宾馆”到“七用车”;从“记忆芯片”到机器人;再到五代同堂,克隆外星人等。简直是无奇不有!这也难怪,人家作者可是北大毕业生,十九岁就出书了呢!另外,这本书还提出了许多社会问题。比如:外星人算不算“人”?很多百岁老人对世界是否是一个负担?克隆人能否行使自然人的权利?这些是我们未来可能面对的,应该提前意识到。

  这部富于幻想的书,对我来说不单单是让我打发了时间,它还启迪了我的想象力。我在读过这本书后,觉得思维一下被带到了另一个更为开阔的天地里,当即就想出了“天气控制器”等发明。写作文时,不少合情合理的想象层出不穷,成为一大点睛之笔;日常生活中,一些绝妙的句子脱口而出,赢得阵阵赞叹。于是,这本书给了我实实在在的帮助。

  这本书是《百年百部中国儿童经典文学书系》第三辑中的,历史悠久、影响深远。这部有名的书,足足印了上亿册呢!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7

  在一个遥远而又神秘的森林里,一颗参天大树下,有一只有志向的蜗牛。它有一个远大的志向,爬上这颗参天大树。

  它的内心深处有一颗不同于其它蜗牛的心。它不想做一只没有志向的蜗牛,整天悠哉悠哉的走,过着懒惰的生活。它要向着梦想更加奋斗。

  当它出发的那一刻,它的父母鼓励它一定会成功。它前进的路上凹凸不平,处处充满危险,毛毛虫从它身边经过。它累的气喘吁吁,但它还是不放弃。渴了喝一滴露水,困了,躺在树枝上睡一觉。不管多么辛苦,多么危险,总是不放弃。他随时可能会掉下去,一次,它累的晕了过去,它感到自己飞速下降,心想:还是没完成梦想。但它被一根丝拉了上来。是毛毛虫救了它,它和毛毛虫一起努力爬着,终于,在它们穿过一大堆树叶后,到达了树顶。这里比云还要高。太阳在头顶照射,蜗牛看到以往庞大的森林,此时变得很小,连鸟儿也飞不到这样高。

  这一切正是因为它的坚持和努力,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啊!

  这只蜗牛给了我心中极大的震撼!它努力,它坚持,它到达了人生的巅峰,这一切是因为努力。人生中,只有努力才是成功的捷径,只有坚持才是你成功最好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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