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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读后感

时间:2023-03-13 16:24:2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聊斋志异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聊斋志异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聊斋志异读后感

聊斋志异读后感1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最著名的一部短篇小说集。传说,蒲松龄曾在一棵大柳树下设下茶桌,过路的人只要给他讲一个奇异的故事,他就可以免费提过茶水。可是鲁迅说,这很值得怀疑。我想也是,蒲松龄自从跟兄弟们分家后,他只得到农场的老屋三间,甚至连门都没有;其他的,他只分到二十亩薄田,二百四十斤粮食。并且蒲松龄一生在外漂泊,哪有金钱和时间让他这么悠闲地搜集民间奇异故事。不过,他搜集奇异故事并加工成《聊斋志异》里的文人式的故事却是实有其事。据说,他曾在一个姓毕的同乡那里作私塾老师,白天教书,晚上就把听到的故事整理。

  蒲松龄是个天才,他19岁时参加县府的考试,县、府、道试均夺得第一名,取中秀才。然而他在之后科举场中极不得志,满腹实学,乡试屡不中举,只有在46岁时被补为廪膳生,到了71岁时,才被补为贡生而已。可以说,他一生不得志。后人便因此又根据他的《聊斋志异》中尽是狐妖纯洁的故事,想当然地认为他在书中抒发了自己对世事的不满。笔者认为,事情不是这样的。

  蒲松龄一生热爱小说。王士祯曾表示愿意出五百两黄金购买《聊斋志异》的手稿,但蒲松龄拒绝了,并告诫子孙谁也不准卖自己的手稿。并且,《聊斋志异》也并未在作者生前付梓,只是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朋友之间传阅。朋友们也曾劝他为了科举暂且放弃小说的写作,可是他由拒绝了。这样说来,他是个真正的小说艺术家。艺术家更关注的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这部《聊斋志异》更是一部反映作者纯美的精神世界的著作。“刺世”的主题并非是他的原意,只是他的小说题材在某一定程度上迎合了这种心理罢了,并不能因为这一主题而抬高他的价值。更主要的应该是他的小说的艺术。我想这也应该是蒲松龄最终想要得到的吧。

聊斋志异读后感2

  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聊斋志异》。它非常有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非常值得阅读与欣赏的,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据说他是在40岁左右写成的。我想:为什么蒲松龄会起这样一个书名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那一天,我看了书中的“前言”,才知道原来“聊斋”是他书屋的名字,“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的就是奇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有情有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有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来,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我从这本书上感受到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有几个。想到这里,还有谁没有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有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这些故事,让我入迷,我不禁大声朗诵起来,吸取其中的精髓。

聊斋志异读后感3

  《聊斋志异》的作者是蒲松龄。《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讲的是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聊斋志异》中写了许多动人的爱情故事。如《小翠》中,王御史有一个儿子叫元丰,可是儿子很傻,到十六岁时还分不清男女,一直没有娶到妻子。王御史整日因为儿子的事忧心忡忡。后来,有一位妇女领着一位少女来到王家,说愿意让少女嫁给元丰为妻。她叫虞小翠,16岁了,整天欢声笑语,哄着元丰玩。其实她不是凡人,只因为她的`母亲受过元丰父亲的庇护,让她来报恩。她治好了元丰的病,悄悄地离开了。文中的小翠是一个美丽的善良的小狐仙。她虽非人类,但是懂得知恩图报。

  蒲松龄还写了许多反映政治方面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体现了追求公理,讲公道的愿望。《促织》写成名受官府逼迫,为缴纳供皇帝玩乐的蟋蟀,竟将为此而死的儿子灵魂所变的勇猛的蟋蟀献给宫廷,形象地写出百姓一命,不抵皇帝一区区玩物的残酷现实。

  蒲松龄长期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对官府胥吏压榨残害百姓的不公现象多有目睹,并深恶痛绝。他一生贫困潦倒,又做了三十年的乡村教师,这样的经历恰好对他创作《聊斋志异》这样的文学著作极为有利。我从这本书上感受到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有几个。,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有追求,有理想,有素质,有道德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最后,还是以作者的一首诗为结尾吧:姑妄言之故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给唱诗!

聊斋志异读后感4

  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聊斋志异》。它非常侑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非常值得阅读与欣赏的,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据说他是在40岁左右写成的。

  我想:为什么蒲松龄会起这样一个书名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直那一天,我看了书中的前言,才知道原來聊斋是他书屋的名字,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的就是奇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侑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來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侑情侑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侑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來,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我从这本书上感受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侑几个。想这里,还侑谁没侑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來?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侑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这些故事,让我入迷,我不禁大声朗诵起來,吸取其中的精髓。

聊斋志异读后感5

  《聊斋志异》中的人神鬼狐的形象极为突出。《水莽草》中“鬼不得轮回,必再有毒死者,始代之”而被害的祝生却因痛恨此种轮回,不再祸害别人而尽心尽力去救别人,积成功德成仙;《香玉》里身为花神的牡丹花香玉被人移走,深爱着她的黄生日日哭吊,感动了花神,最终还魂复生,结为夫妻……原先,“爱总有奇迹”在古人心中早已种下了不解之结,在那个“灭人欲”的传统理念横行的时代,蒲松龄是个异类,坚守着自我的理念,尊重的是自然本性和自然感情,才历尽一生的心血成就了这本不朽之书。

  情,说来说去总绕可是的一个字,承载了古今多少人、多少事、多少梦、多少苦痛、多少甜蜜才有可能领悟的感受。“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在这本书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古人的浪漫以及不顾一切的勇气与执著,那是现代人身上所稀缺的情感。而今的我们依旧没有书中所说起死回生、举翅蓝天的本事,更不可能以花为妻、与鬼相谈、以狐为友,可是我所执著地看到的是“情”,无论是舍身成仁的友情、感动天地的感情、苦苦为儿的亲情,都是值得此刻的我们再一次体会的,也应是我们所珍惜的.,因为我们的生活不可能“三年之后”“十月愈后”那样简单,我们是要好好生活的,好好寻找属于自我的故事。

  “以人事之伦次、百物之性情说之。”《聊斋》用它魔幻的笔法构成了一个个小而精的故事,构思奇幻委曲,记事诙谲蔓妙,行文典雅纯熟,风调寒峭高古。《聊斋》的魅力就是如此,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硬生生地吸引着我的眼球,欲罢不能。再谈到“情”,在这不一样于其它书籍的背景下,又显得生动而不夸张,灵活而不做作。

  狐虽是怪,鬼虽非人,神虽有不可控,可是,情,看上去那么深奥却容易体会,只在一念之间方能成为刻骨铭心的记忆。聊斋中也有些我不能懂的“愚昧”,孤身一人而被迷惑的蠢,不念家人的孤注一掷,毫无主见的听从顺从,或许那是古人落后思想的阻碍罢了。

  为了情,能够不顾自我。为了情,能够拼尽全力。为了情,终是为了情。

聊斋志异读后感6

  在我们身边,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让人又爱又恨。譬如说《聊斋》和《画皮》里面那些拥有美丽外表而又杀人如麻的女人,作者笔下称这一类人为狐狸精,然而邪恶的美丽似乎更能描述这一类人。邪恶与美丽本是对立的,水火不容,然而此刻放在一起却更能描述一些人,一些事。

  邪恶的美丽与美丽的邪恶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邪恶的美丽更注重邪恶。美丽的邪恶更体现美丽。譬如,有一个罪犯被追到了绝路,罪犯不得有挟持了一名孕妇当人质,到了关键时刻,孕妇忍不住要生孩子了,罪犯面对多名警察放下了枪说:“我是医生,让我帮她接生吧。”显然,新生的生命感化了罪犯。面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们不能称它“狐狸精”。邪恶的美丽似乎更恰当。美丽的邪恶又要怎么理解,打个比方吧,有个孩子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学习成绩优异,讲文明,懂礼貌。然而有次为了帮朋友而与人打架斗殴,这些事,这些人可以理解为美丽的邪恶。

  然而奇怪的是,与美丽的邪恶相比,人们似乎更能原谅邪恶的美丽,因为它有向好发展的趋势。这就是人类的卑微,人们总是看好眼前的事物,却将曾经的忘却,与美丽的邪恶相比,邪恶的美丽对社会和人类的发展的害处更大,但人们却能轻易的将它的.过去忘却,就是因为它已经成为过去,这种好了伤疤忘了痛的做法是不是值得我们反思。最可悲的是,很多人也注意到了,但却是一笑而过,没有了反思,没有了行动,一笑而过是这个时代最大的可悲。是将人类推向深渊的黑手。

  没有人可以保证一次或小或大的感动会让拥有邪恶内心的人彻底变得美丽,更没有人有理由相信以前善良的人做错一件事就变的是恶不为。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人的好坏,一件事的对错,是综合以往,现在以及将来对其综合评估,眼前和将来不能决定一个人,一件事。

聊斋志异读后感7

  谭晋玄是县里的秀才,深信导气引体之类的养生术,不管天气冷热都不间断练功,过了几个月,似乎有了一些成就。

  一天正盘腿打坐,听见耳朵里有像苍蝇营营的声音说:“可以出来了。”睁开眼睛就听不见了;闭上眼睛,稳定呼吸又能像刚才那样听见了。他以为这是所练功法内丹将成的朕兆,心里暗暗高兴。以后每当打坐就能听到那种声音,于是决定再听到时就试着回应它,看看有什么情况产生。一天,耳中又有那种营营的声音,于是谭晋玄就小声地回答说:“可以出来了。”一会儿,觉得耳朵里窸窸窣窣地好像有个东西出来。他略微瞟了一眼,发现是一个三寸多的小人,相貌狰狞丑恶,好像夜叉,跑到地上不停地旋转。谭晋玄私下惊异不止,决定姑且集中精神看看它要怎么变化。忽然有个邻居来借东西,敲着门呼喊。那个貌似夜叉的`小人听到了邻居的呼唤声,神情显得十分惊慌,围绕着屋子奔跑,好像老鼠无法回到洞穴一样。

  这个时候谭晋玄觉得精神和魂魄都失去了,再也不知道小人跑到那里去了。于是得了颠狂的疾病,不停地号叫,看病吃药,经过半年多才慢慢地痊愈。

  文中的丹指“内丹”,道教认为,用自己内在的精气修练成的丹药叫内丹,所谓的内丹练成后,人就成了金刚不坏之身,一举成“神”。世上是没有“神”的,子不语怪力乱神,春秋时代的孔夫子就不相信有神。然而读《聊斋志异》,对怪力乱神却要以为是真的,或者把它算作是神话,逻辑上才讲得通。如读本篇,练气功居然从耳朵中跑出一个相貌狰狞有如夜叉一样的小人儿,真是怪异极了。然而又不奇怪,现实生活中不是有人在公众场合中道貌岸然是一种形象,私下为非作歹狰狞凶恶又是一种形象吗?再从人的本性来说,几乎人人都有善良、丑恶的一面,“夜叉”看作是人们灵魂中丑恶一面的象征,那么从耳朵里跑出一个夜叉,与“从皮袍里榨出小来”似乎也有相近的地方。

聊斋志异读后感8

  蒲先生生活在康熙年间的山东淄川蒲家庄;那时侯,“西学东渐”刚刚开始,或是还未开始。相信,达尔文的遗传进化话思想不会“渐”到蒲先生的耳朵里。但是,“龙生龙,凤生凤”这种朴素的遗传观念,蒲先生应该是知道的。在他的作品中,他多处用“遗传学”的规律来借写子女而实写其父母,写得却也精致可人,令人不免会意一笑。今撷其几篇,妄加评说,以博众一乐。

  《婴宁》的主人公最大的特点恐怕就是她的爱笑了:“年已十六,呆痴裁如婴儿。”蒲先生在这一点的刻画上可没少花气力。本来吧,写到婴宁夫妇安居乐业也就足矣,最后又神来一笔:“女逾年生一子,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儿子将母亲的'特点继承下来,言子犹在言母,实在妙甚!

  《娇娜》一篇中,孔雪笠之狐妻松娘“举一男,名小宦”,娇娜“掇提而弄,曰:‘姊姊乱吾种矣’”。读至此,大笑——亏作者想得出来!到篇尾,“小宦长成,貌韶秀,有狐意;出游都市,共知为狐儿也。”乍一看,似无多大深意;细一想,俨然是聊斋先生在“都市”中亲眼见过一般!弄得读者半信半疑,又一大妙!

  此二篇中皆为母子相似,而《鸦头》篇中的鸦头与其子王孜却迥然不同:鸦头“仪度娴婉,实神仙也”,她受尽了其母的凌楚;而王孜却“孔武有力,喜田猎,不务生产,乐斗好杀”。虽为母子,为何如此之异?想来定是发生了基因变异吧!而且这“变异”程度还非常之大:王孜杀老狐之后,鸦头“命持葬郊野”。而王孜却“剥其皮而藏之”——岂非暴戾之甚?虽则如此,王孜为母报仇,大快人心,使人长舒一口闷气,亦是快哉!

  了得,了得!作者对《聊斋志异》是如此的精读,如此的精记,达到了纵论自如,顺手拈来的程度,这从文中的随处精确引述就可见一斑。更令人称奇的是,作者还读出了一种“遗传学”——“言子犹在言母”,母子大类,此是正“遗传”;而母子迥异,则又是基因变异。见地新颖,感悟独特。全文语言精彩而老练,文采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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