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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05 13:20:1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志愿者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志愿者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志愿者规章制度

志愿者规章制度1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部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检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并商讨解决对策,传达主席团会议及部长会议精神,并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方案。

  会议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须提早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向青协会长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2)会议期间,应保持纪律肃静将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不得接听手机,讨论非会议内容。

  (3)与会人员必须穿带整齐,不允许穿背心,拖鞋。

  (4)与会人员应带好纸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与会人员在例会中可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观点,但对决议务必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会结束后应将关好电灯、风扇,锁好门窗,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后离开。

  (7)、例会考勤情况作为评优凭证。

  2、项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个成员都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活动计划

  (2)例会讨论:经例会详细讨论,通过的方可实行

  (3)实施:由提案者作为项目组组长,由提案者所在组人员为成员,组成项目组。组长负责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并有权协调各相关事项。

  3、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协门档案分为电子档和手写资料,由副部长专门管理,对成员的大小文件进行真实的记录和细心的的保管,对成员考核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的记录,严禁对书面档案随意涂抹破坏,违者奖按照章程内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第五章办公室成员任命、考核、评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为让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纳新活动,纳新时,由会长、副会长负责各部纳新的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换届前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界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与新任部长。

  (3)、如有成员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成员,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消等处分。

  2、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和健全部门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升部门干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干事的考核与监督,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本会制定并实施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内容

  干事考核分半学期与学期考核两部分。半学期考核主要包括干事例会出勤、活动情况、工作效率、贡献率等;学期考核在半学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成员档案。

  1、工作态度:例会出勤、活动及工作参与度、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协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2、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3、学习成绩:干事必须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努力学习,不可出现挂科的情况。

  (三)考核奖罚

  1、本考核制度作为年终评优秀校学生会干部的依据。

  2、本考核制度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依据。

  3、根据评分的高低,评出优秀成员及不合格的成员。60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为良、85分以上为优秀。

  (4)、评优评分标准

  1、总分=基础分+加分-扣分

  2、基础分为70分。

  3、评分标准如下:

  分类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主要考核成员

  团结精神和协助意识

  成员之间存在矛盾、全局工作中配合不力的、查实1次扣5~6分。

  会长、副会长

  自觉保护学生会干部良好形象

  1、在工作、生活中言行举止失当、有损形象的,查实1次扣1~2分。

  2、自觉保护学生会工作环境整洁,随意在青协乱丢垃圾,查实1次扣1~2分。

  3、违返院规章制度的,查实一次扣3~6分。

  会长、副会长

  集体观念强

  1、无故缺席学生会的集体活动(包括会议)1次扣1分。

  会长、副会长

  积极参与公益性活动

  个人年度参加无偿献血并持有献血证的,加1分;参加其他公益性活动每项加1分。

  会长、副会长

  爱护集体财产

  1、部门固定资产认为损坏的,查实损坏责任人,1次扣1分。

  会长、副会长

  加强部门管理

  1、会长履行“传帮带”职责不到位扣3分。

  2、没尽责尽力帮助干事发挥主动性、自觉加强锻炼不到位扣3~5分。

  3、部门内若有徇私舞弊,贿赂相受的,查实1次扣3~6分。

  会长、副会长

  工作态度

  1、按优、良、中、较差、差五个档次打分情况折算为分数。

  会长、副会长

  工作业绩的评估

  按优、良、中、较差、差五个档次打分情况折算为分数。

  会长、副会长

  自觉加强自身专业的学习

  一门补考扣1分(按学期累计)。

  会长、副会长

  各类赛事

  1.获国家级奖项的,一次加5分。

  2.获省级奖项的,一次加3分。

  3.获院级奖项的,一次加1.5分。

  4.获系级奖项的,一次加0.5分。

  会长、副会长

  通过计算机二级、三级、cet—4、6、8级

  1、过cet—4加0.5分,cet—6加1分,et—8加2分。

  2、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分,通过计算机三级加1.5分。

  会长、副会长

  遵守工作纪律

  1、无故迟到部门例会1次扣1分,无故缺席部门例会1次扣2分,累计3次内部通报批评一次,无故迟到超过4次或无故缺席3次者取消在任职务。

  2、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在开会时笑闹,会议期间奖手机调成振动或者关掉铃声,与会者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违者1次扣1分,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

  会长、副会长

  按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没按时上交工作计划表或上交不符合标准的,酌情扣分。

  会长、副会长

  工作积极性

  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可行性、建设性。酌情加分。

  会长、副会长

  个人荣誉称号

  院颁发的荣誉称号加1分,系、团颁发的荣誉称号加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4分)

  学生处

  (5)、奖励分评分原则

  ①、单个活动加分不重复原则:即一个活动参与者只能加一次分。

  ②、学生会职务分原则:一般情况如下

  职务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优

  良

  及格

  职务分

  6

  5

  4

  3

  2

  (如果担当该职务的人员表现优秀,可在原职务分上多加0.5分。如果担当该职务的人员表现不佳,可以在原职务分上扣1分。)

  3、干事考评细则

  (1)、部门干事考评参照部长考核制度由部长、副部执行。

  (2)、干事必须按要求完成部长、副部的任务,未按时、认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干事在考评前对自己做自我评价。

  (4)、干事工作态度得到广泛认可,期末时候给予加1分。

  (5)、干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1次给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领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对部门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协会的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部门干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内容

  会议

  (1)副部长应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或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部长提出书面假,批准后方可请假。

  (2)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通讯设备。

  (3)会上积极发言讨论,不哗众取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汇报及传达

  (1)副部长必须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计划。

  (2)每月月末,副部长应有书面工作总结,并及时上交部长。

  (3)副部长就部内的意见或建议,客观真实地反馈给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

  (4)部长会议后,副部长应及时准确地传达部长听取的会议精神。

  工作态度和执行

  (1)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把部门利益放在首位。

  (2)按时按质完成所布置的任务。

  (3)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不损部门形象。

  (4)认真落实贯彻学院相关政策、方针、及部门的工作计划。

  学习及自身影响

  (1)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本部门干事的思想工作。

  (2)积极参与、出席各项部门系列活动,并当好部门领导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学期、一整学期工作中,对部门的贡献率。

  3、考核方法

  (1)部门采取半学期和期末整体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评比。

  (2)由部长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将公布于全体成员,并记入成员人事档案,作为评优依据。每学期根据考核情况评出优秀干部若干名,并汇报到团委学生会。

  4、激励与惩处

  (1)每半学期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每学期优秀部长以及晋升的主要依据;

  (2)将部门优秀部长登记材料记入副部长人事档案,作为学院考核和评优评奖依据;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长,视情况予以内部批评、降职或者辞退;

  (4)在职期间,严重损害部门形象及利益者,直接与以辞退,并报给团委学生会。

  第七章总结

  一个部门的部门制度的完善与否,实施的力度的强弱,直接影响着部门的发展,只有认真贯彻好部门制度,认真遵守部门制度,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干事,优秀的干部,让优秀成为青协的一种习惯。

志愿者规章制度3

  一、总则

  1、 办公室主要负责协会日常事务M吵铼P调以保证协会各部门的正常运作。

  2、 负责做好每学期各部门工作计划的整理和保存N募的清理9档和立卷工作M时协调会长及各部门制定青协管理方案等。

  3、 负责整理保管协会各类文件9告和通知的发送工作W龅缴洗下达。

  4、 负责安排协会有关会议、会务做好工作大事情况的.记录,及时反馈各部门的情况。

  5、协会组织一些大型活动时P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细则

  1、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卫生,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各部门或个人使用物品后必须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

  2、办公室每周由办公室主任召集部门例会一次,有特殊情况时可加开。办公室所有成员必须全部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请在会议前半小时以上提交书面请假条。所有部门提交的请假条必须妥善保管。

  3、办公室负责在干部例会结束后填写会议记录(电子稿)并存档。

  4、部门负责制作活动签到表。

  5、办公室所有成员必须全部掌握教室申请流程。

  6、财务管理:对志愿者中心的财务进行妥善保管,对物品的借还、损坏、遗失进行登记,负责财务的支出和报销工作,保证账目清楚,账目透明。 7.负责各类通知,协议的起草工作。

  三、量化考核办法

  1、请假、缺席都应如实记录在案,作为评优的参考依据。部门成员累计在例会请假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2、凡是积极参与协会组织活动、积极参与完成会长团布置任务的干事在评选先进时优先考虑。

  3、每次例会的会议所讲内容必须认真记录,每个干事的会议记录每个月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干事给予警告一次。

  4、鼓励部门干部干事对部门工作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完善部门工作。

志愿者规章制度4

  校园捐助站是志愿者、爱心师生与受助者之间互动交流的窗口,是展示志愿者以及爱心师生形象的平台。为规范捐助站的秩序及信息发布行为,促进捐助站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捐助站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捐助站全称为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爱心物资捐助管理站,隶属于师院学生会。

  第二条 捐助站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核心,本着“服务大局、奉献社会、温暖他人、彰显爱心”的宗旨,以“让志愿者的爱如阳光般温暖每一个人”为口号,致力于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从而推进师院志愿者体制的`完善、师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校园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捐助站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体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一个能为爱心师生提供捐助平台、为他人提供帮助乃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

  第四条 捐助站贯彻“成员主抓,广泛参与”的方针,即每次活动除志工部成员必须参加外,凡是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师院学子均可参与。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五条 捐助站成员的资格

  1、具有志愿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公益事业;

  2、认同捐助站的理念,拥护捐助站的宗旨,遵守捐助站的规定;

  3、有能力推动相关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 成员享有的权利

  1、制定、修改和完善捐助站有关管理规定;

  2、参加捐助站的有关活动;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进行审议、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七条 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捐助站的规定,执行管理站的决议;

  2、参加捐助站活动,维护捐助站的形象,并为推动捐助站事业发展尽力;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维护捐助站合法权益,反映捐助站意愿和要求。

  第三章 奖惩方案

  第八条 本站将出台严格的考核体系,对所有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给予肯定及一定的嘉奖;

  第九条 对于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的会员给予批评警告处分。

  第四章 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站重要会议记录,考勤相关资料及各项活动的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并分类归类;

  第十一条 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保管捐助活动的相关物资;

  第十二条 定期汇报及在网络上公开物资的管理、发放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捐助站所有管理成员承认并确保捐助站的终生公益性质、非盈利性质和非政治性质。[实用文档]任何管理成员不得以捐助站的名义从事任何私人性质、商业性质、政治性质及一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捐助站管理规定的活动;

  第十四条 凡在捐助站内发布的任何信息,务必使用健康、文明、礼貌的文字、数字、图片、声音、影音、视频及符号语言等(但不仅限于此)表示,务必遵守网络道德及捐助站管理规定。成员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经事宜由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站所有;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志愿者规章制度5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志愿者规章制度6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7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内部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服务学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

  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服务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将活动人员名单记录好;便于以后工作的考核。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

  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遵守活动纪律

  禁止活动过程故意扰乱秩序,起哄、追打,不配合工作开展。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策划: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部门特色;

  实施制度:

  (一)活动前

  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

  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有报道。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

  做好参与人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

  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意见反馈、整理

  材料;

  四、考核评比制度

  考核制度为按照工作等级高低作为学年末的优秀学生干部与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志愿者评比标准,具体细则如下:

  (一)全年例会

  无缺席者或者因事假次数不超过1次为A级,以后每请假一次降一级别直至E,请假超过五次,无故缺席两次者,将予以除名。

  (二)主动与主任交流本年级的不完善的制度

  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者,以及对活动策划内容,过程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者,内部未来建设发展建议者,部门坚持每个月将做一次考核,打等级分(ABCDE)。

  (三)每次做完活动,都会对每个参与者的表现打等级分

  主要考核方面在志愿者工作态度、精神面貌、协调组织能力。

  (四)对部门各个成员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评价

  品质修养、心理素质作一个总结,打等级分。

  综合个人一年来的表现,将客观公正评比上述称誉。

  五、会议制度

  每周开一次例会,会议的出勤工作由策划组负责,会议记录也由策划组负责。

  1、会议通知有实践组负责对有事请假者需本人以各种通讯方式向主任说明原因。

  2、会议期间支持部门成员集体讨论禁止开小会,做小动作以及无关会议的事,遵守会议纪律。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20xx年3月16日

志愿者规章制度8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权利:

  一、凡在汶水学校学习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登记手续,接受辅导,均可到申请加入志愿者组织;

  二、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三、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五、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一、志愿服务范围包括校园服务、环境保护、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教育、扶贫帮困、以及校内外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二、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在校师生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四、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一、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二、志愿者服务队伍要稳定,队员档案要完整,服务对象要明确,服务项目要相对固定,服务基地要相当稳定,活动计划要完整。

  三、在法律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四、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五、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六、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七、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八、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及时将原因告知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九、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

  十、服务重点对象是在校师生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十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服务纪律

  一、志愿者须自觉遵守志愿者服务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二、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志愿者证”和戴志愿者标识,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三、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如不能来,请提前告知带队负责人,须讲信用。

  四、微笑面对每一位受服务者,主动接待受服务者。

  五、不在服务点评击其他的志愿者,要友爱,互助。

  六、在志愿者服务站要保证站点的服务卫生,维持干净整洁的环境。

  七、每一个志愿者都要爱护公共物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志愿服务要求

  一、所有参与服务的志愿者须准时到达服务点。

  二、参与服务时不穿拖鞋、背心、短裤、奇装异服等。

  三、服务过程中不得叉腰、驼背站立,要保持精神饱满,谈吐文明,热情友好,行为举止须符合服务规范。

  四、服务期间必须服从服务点当班负责人安排,严禁各行其是。

  五、服务过程中,禁止玩手机,听音乐;不说服务忌语;不打闹宣泄;不做损志愿者形象的事。

  六、遇到突发事件要向组织报告。

  七、遇到媒体采访时,不得私自去接受采访,待请示相关负责人后方可,不以志愿者的身份去讨论政治或者敏感问题。

  志愿者登记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登记制度,然后由专人统一录入志愿者服务系统(VT志愿服务平台)。对志愿者进行考勤管理,使之规范化,合理化。

  志愿者活动策划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能及时的做好宣传报道,扩大其影响力和号召力。

志愿者规章制度9

  总 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 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 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10

  志愿者队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任何志愿者不得借本团队名义发起、组织、参与非团队批准的'活动。

  第二条、不得在团队拉拢队友,参与传销、宗教、证券等任何形式的组织。

  第三条、不得散布、传播非法言论、不道德思想等误导队友,诽谤政府、团队等。

  第四条、不得借团队名义谋得私利,非法集资或进行社会募捐。

  第五条、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对长期不参加活动人员根据团队考核制度予以清退。

  第六条、服从团队安排,对不理解、不支持的事宜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不应因个人思想而影响他人,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第七条、不得私自组织选举、拉帮结派等,遵守团队组织架构。

  第八条、作为志愿者不得沾染毒品、参与赌博、组织淫秽、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团队予以清退。

  第九条、不得挪用、专用捐助物资、善款等,已经发现予以清退。

  第十条、不得借用本团队名义或以队员为主要成员的QQ群,不听劝告者,或给团队造成不利影响者予以清退。

志愿者规章制度11

  本中心制度为人员表现,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事务记录制度,财务制度和奖励制度六大项:

  1、人员表现

  1.1、全体成员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认真,负责;

  1.2、中心所有活动必须经过主席团的商议,再请求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1.3、所有成员不准做有损学校和中心形象的事,不得做使本中心利益蒙受损失得事;

  1.4、所有成员不得以中心得名义开办个人事务;

  1.5、尊重主席团和各部长,尊重本中心所做的正确决定,若有不满可正面提出;

  1.6、全体成员要积极参加本中心所举行的活动并提出好的建议,分配给个人的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能无故推辞或拖延;

  2、考核制度

  2.1、全体成员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例会要按时到位;

  2.2、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向上一级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到位。 2.

  3、各部委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退会处理;各(正、副)部长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该部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停职处理; 2.4、中心十一月底进行中期考评,届时工作积极优秀者将提拔,并作适当奖励;工作不负责、推托、懈怠者将由中心主席团大会和中心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上报学院审批将其停职或自动申请退出。

  3、会议制度 3.1、会议章程

  3.1.1、中心负责人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副部长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周四晚9:20在三教100举行,由主任主持会议;

  3.1.2、部门内部会议:各部门内部每两周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各部门自定,由部长主持会议,并于负责人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

  3.2、会议内容

  3.2.1、中心负责人例会,各部门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对后段时间工作作安排;

  3.2.2、各部门内部会议讨论工作安排;

  3.2.3、需报账的成员周四晚上9:20后到三教100找办公室报账。

  3.3、会议要求

  3.3.1、中心主要负责会议由办公室部长检查出勤并做会议记录,各部内部会议指定一名办公室部委检查出勤并作会议纪录。

  3.3.2、每次会议的时间要求不超过50分钟,各部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长或压缩。

  4、事务记录制度

  事务记录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完成,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记录内容包括:出勤记录、会议纪录、财务收支情况、中心日常事务、中心重大活动的情况、工作总结。指定到各部的办公室部委还需为自己所负责的部门建立工作档案;

  4.1、外联部: 外联部活动内容、获得经费情况、所拉到的赞助商、活动、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经费、商家的满意等等;

  4.2、家教部: 所获得家教的时间、地区及安排家教的情况;所做宣传的时间、地点、宣传的形式、宣传进展的情况、宣传的效果;

  4.3、岗位部: 寻找岗位具体活动、活动进展详细情况,所获得岗位详细情况、安排上岗同学的情况;

  4.4、实践部: 实践活动的内容,广大同学参与状况,活动的`影响及意义;

  4.5、宣传部: 所宣传活动的部门、形式、时间、地点及宣传效果;

  4.6、网络部: 网站维护情况、网上业务办理进程;

  4.7新闻部:每期报纸的采写征稿,获取新闻线索的情况。

  4.8 采编部:报纸的组稿排版,审核校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9发行部:报纸的联系、协调赞助商及报纸的发行的相关事宜的完成情况。

  另外,办公室要做好需要家教、兼职的人员档案,中心成员档案;

  5、财务制度

  5.1、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记录中心财务的收支具体情况;

  5.2、财务报销制度

  5.2.1、各部买任何东西需经部长同意;

  5.2.2、帐目小于五十元的由当事人决定,大于五十元的报请部长批准,大于一百元的需报请主席团审批;少于五元的集中达五元以上一次报销;

  5.2.3、报销时需持正式发票或收据,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小票不可报销,报销时由付钱的成员签字;

  5.3、财务实行公开化,中心任何成员对财务有知情权,如有疑义可询问办公室负责人;

  5.4、外联部财务分配制度

  外联活动所得经费分配30﹪给外联部,其余70﹪纳入中心活动经费;

  5.5、学期末报销办公室、外联部、家教部的主要负责人短信费20元/人;

  6、奖励制度

  6.1、采用积分的原则,所有成员凭最终所得个人年终积分进行奖励;

  6.2、个人积分形式

  6.2.1、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6.2.2、参与活动情况

  6.2.2.1、表现积极活跃,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6.2.2.2、表现一般者加2分;

  6.2.2.3、活动参与者加1分;

  6.3、优秀部委:由各部分内部评定,个人年终积分最高者优先,并给予物质奖励。

  6.4、优秀部门:由办公室及各部长讨论决定,并获得物质奖励。

  6.5、部门获得积分方式

  6.5.1、活动的次数(一次加5分);

  6.5.2、活动的影响(1-5分);

  6.5.3、活动的完成情况(1-5分) 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另各成员向外联部提供的外联信息成功后可获得部分奖励,该奖励归外联部所有的20﹪经费中的提供40﹪。

志愿者规章制度12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网络注册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3、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4、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者规章制度13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提高各成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上报经管理团队批准,方可进行。未经管理团队批准,会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由本协会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

  第十七条本协会管理部门,分为志愿队、财务部。

  第十八条志愿队负责进行公益活动的策划和运转,并进行搜集弱势群体信息,进行考察与扶助。

  第十九条财务部:对志愿资金进行管理,并对每次花销事项进行开票统计。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协会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公布账目。志愿经费必须持收据、发票交财务部负责人报销;报销流程由财务部制度为准。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相关负责人过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协会管理团队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管理团队。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细则

  一、会议制度

  1、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协会例会定期进行(时间由管理团队根据各成员课程时间拟定,开会场所及时间由相关人员通知),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协会部长主持,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二、会议纪律

  1、协会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以电话或当面告知协会负责人,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

  2、协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协会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协会各部门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协会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5、会议开始前,参与例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手机通讯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进行过程中,参与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来回走动,共同维护公场秩序。

  6、会议鼓励会员积极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保持应有的尊敬。

  7、协会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带上笔记本和笔,开会期间做好笔记,要求详细,以便工作的安排。

  三、出外志愿者服务活动

  1、凡是志愿者活动,由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确定统一负责人,由负责人确定并通知集合及出发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时间。

  2、确定活动,由负责人统一借还物品,通知参与人员及结对人员。

  3、活动时,应随时观察人数,确保成员的安全。同时,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动后,归还外借物品,做好总结工作,将照片与总结一起传于办公室负责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动时,协会的.每位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以请用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们的眼前。

  四、扣分范围与事项

  1、例会以及开展活动时迟到。

  2、缺席例会以及协会各项活动。

  3、工作不积极者。

  4、所分配到的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5、例会等会议从不发言或躲避发言,故意扰乱秩序者。

  6、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在协会中制造矛盾,在协会中搞特殊,忽视团体意识。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响协会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处理,严重者开除档案处理。

  五、奖励制度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协会成绩突出者,给予相应管理职务。

  六、处罚细则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一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后续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员按时到达值班地点,如有事提前请假,请假应找好接替值班人员。

  2、值班之后打扫卫生,整理协会物品,保持协会的干净,和谐。

  3、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本上签到,组长负责监督,严禁代签、替签,情节严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组长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员必须本着诚实、自觉的原则签到。

  4、值班结束检查值班室窗户是否关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将物品摆放原位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对于当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经手的事物务必落实好。如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本人负责并要接受处罚。

  6、值班时间内,协会人员严禁带非协会成员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员入内。

志愿者规章制度14

  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青志管理制度青志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维护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完成组织各项活证。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凡破坏青年志愿者组织形象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长负责记录。

  2.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长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长上交负责人,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秘书长或负责人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秘书长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半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长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由负责人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开除)。

  6.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志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三、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组织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组织宗旨者。

  2.有损本组织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组织工作者。

  4.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违反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6.打架斗殴者,蓄意破坏组织声誉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勒令其退出组织。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3.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推荐入会的权利。

  五、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2.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4.向本组织反映有关志愿工作情况,提供有关志愿工作资料。

志愿者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

  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 ;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

  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落实专人分管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5小时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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