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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作文500字

时间:2023-03-05 18:53:47 500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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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喜欢的作文500字七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的作文500字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喜欢的作文500字七篇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1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们的语文老师----李老师!”

  他个子不高,眼睛较大,鼻子有点高,脑袋比较方,如果你从前面看他,就会感觉他很像吴奇隆。

  李老师对工作很认真负责。他是学校的领导干部。所以他有时要开会,或者其它什么公事会耽误一节语文课,但他回来后,一定要把那节课补上。他对我们要求十分严格。有一次,我在誊写作文时,涂了几个黑点,李老师把我叫到他跟前说:“你自己把它撕了重写吧,我就不喜欢在作文本上乱涂乱改。”我只得从命啰!

  李老师很搞笑。上课时他时不时地来点幽默。有一次,他给我们讲怎样写好作文,谈着谈着,不知怎么的,他又讲到幽默方面了。他说:“其实如果我幽默一下,那对我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因为有的笑到肚子疼了,我要付医药费;有的笑掉了大牙,我还要赔牙齿;有的笑到在地上打滚,我还要帮他洗衣服;有的笑到上气不接下气,最后断了气,那我就悲剧了。所以说,我以后还是少幽默一点了。”我们全班同学齐声喊道:“不行不行,多幽默一点可以,少幽默一点就不行了!”

  李老师很幽默,很惹人喜欢,就连他的马虎也很可爱。我们的语文练习册上有这样一题:在文中作者写了魏征哪些进谏的`事情?用自己的话说一说。我们班的谢姝欣在答案处写到:我不晓得。李老师居然给她打了个大红勾。笑得我们前俯后仰。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们对李老师的喜爱。

  李老师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认真负责、幽默搞笑,让我亲近让我喜欢。他是我最喜欢的人。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2

  我有一本十分喜欢的书叫《鲁宾逊漂流记》。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主人公鲁宾逊是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不怕艰难,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成功者,是一个英雄。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评价?你听了自然就知道了。

  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了。他和大自然斗争,最终活了下来。小岛荒无人烟。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他做了一个木筏把一些必需品从破了的大船需品从破了的大船里运来,建了一个简陋的房子,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找到了大麦和稻子,开始种米做粗米造的`面吃,学会做陶器用来煲汤喝。有一年,吃人部落来到了这个岛上,鲁宾逊怕被吃掉,便找了一个十分隐蔽的洞住下,他已经度过了23个年头,突然有一天,鲁宾逊救了吃人部落的一个俘虏,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因此把他取名为星期五,然后一起生活。

  在28年后的一天,有一艘船发生事变,船长和大副被丢在岛上,鲁宾逊发现他们后,就帮助他们夺回船,最终离开了这生活了28年的小岛。

  我觉得鲁宾逊能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生存下来,足以说明他的毅力,要是换作是我们也不一定能活下来。再想想我的学习,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马上放弃,其实只要我静下心来认真思考,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缺乏的就是鲁宾逊那份毅力。

  鲁宾逊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有人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带去远方。

  而我有许多喜欢的书,列如:《窗边的小豆豆》、《城南旧事》、《三国演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那就是林海英奶奶写的《城南旧事》了。在这本书中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每一个人都要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人和事物,是善是恶都不是绝对的,只要用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快乐和美好。而且它更能让我走进和倾听作者的内心。它不但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而且还能让我学会更多读书的方法:当遇到精彩语段时,就要用笔圈画出来,当遇到不懂的语段时就要停下来思考思考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并且这本书也有许多内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惠安馆”这则小故事。这个小故事主要讲的是:住在北京城南“惠安馆”附近的英子,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住在“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另一个是在盐店认识的小朋友叫妞儿。妞儿的爸爸每天都打她,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妞儿知道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女儿,决定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有一天英子发了高烧,发现原来妞儿和秀贞是母女俩,英子拿了她妈妈的金手镯给他们做盘缠,于是她们马上去坐火车,可是母女俩相依为命的惨死在了火车下。虽然这个故事悲惨,但是一直铭记在我的心间。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一本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的书,一本能让我走进作者心中的一本书,更是一本能滋养我心田的一本书。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4

  唉,说实话吧,其实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喝的东西。像我这年纪,小孩都比较喜欢喝的什么碳酸饮料之类的,冰红茶珍珠奶茶之类的,我都不怎么感冒。

  就不喜欢,更是觉得碳酸饮料特别难喝,如果不是别人请客吃饭,我才会喝上几杯解解渴,平常我是断然不会买这些的。可是如果真的问我喜欢喝什么的话,那还真有,我对于牛奶有一种特殊的喜爱。而且牛奶真的`特别有营养,我最喜欢的牛奶不是那种罐装的,而是那种很长的一个纸做的罐子装的,是光明的,关键是这个保质期只有七天,我觉得这样的牛奶才最干净。像那种密封的,一箱子一箱子的牛奶,我感觉里面都是有防腐剂什么的。这样牛奶的营养多多少少也被耗掉了一点,实在是不喜欢这样的牛奶,还是更喜欢这种七天保质期的牛奶。

  而且因为我特别喜欢喝牛奶的原因,基本三天左右一大罐牛奶就被我喝掉了。而且长身体的时候喝牛奶真的很不错,不长身体的人喝牛奶也可以预防骨质酥松呀。反正我觉得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比起碳酸饮料什么的,我还是更加喜欢喝牛奶。而且对身体是真的非常有好处的,它里面富含了很多的营养,睡前喝一杯,还可以助睡眠,反正我是觉得真的很不错。如果大家想喝饮料什么的话,一定要选择牛奶。微微的甜,很好喝,睡前再用清水漱漱口什么的,那就更棒了。

  甜甜的牛奶滋味,对自己身体还有好处,这才是优先的选择吧。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5

  我家有一把水晶宝宝枪,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我一拿到手就喜欢地爱不释手。

  它的外形酷极了!这把枪是黑色的,用塑料制作而成。首先,枪托与枪体紧密相连,可以让整把枪靠在一个地方。接着是把手了,把手是长方形的,前面有个射击按钮,只要一按下它,水晶宝宝就从枪里射出。然后是弹匣,这个弹匣弯弯的,里面可装十个以上的水晶宝宝,容量可大啦。最后是消音器,这个消音器是圆柱形的,里面是空心的,当射出去的时候,可以减弱射出的声音。这把枪外形独特,它可是我的伙伴呢!我拿在手上,仿佛我就是一个边疆的战士。

  一次,我一个人在家,很孤独。于是,我想把我沉浸在写作业中,我就拿起笔,一个劲地写作,“沙沙沙”笔在纸上发出摩擦的声音。一两个小时过去了,我突然遇到了难题,我搔头搔耳,地想不出来,我的烦恼逐渐增多,心情越来越不好。我往卧室外走,往阳台上看。啊!那是我的水晶宝宝枪,我兴奋地跑过去,拿起枪,我模拟阅兵的姿态,昂首挺胸,右肩上扛着枪,脸上严肃的表情。接着,我对准对面的桃花树,“砰砰”两声,两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向桃花叶,勇敢地向前俯冲,只听“啪啪”两声,打中一片叶子,叶子软弱的`身体被坚硬有力的打败了,脆弱地落了下来。我高兴地手舞足蹈,欢快地叫着“,!”顿时疲劳消除,再去思考那题时,茅塞顿开,想出解答方法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晶宝宝枪,当我业感到疲劳时,玩着它,可以消减我的疲惫;当我在家里感到孤独时,玩着它,可以带来无穷的快乐;当我在郊游时,玩着它,可以让我更加愉悦。我非常喜欢它。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6

  我有一个爱臭美的爸爸,他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我的爸爸有一张黑黑的脸,正看爸爸的头顶上几十根头发,右面有几十根,左面有几十根,再从正上方看就是一个抽象的.“M”。他有一双小眼睛,下面是一个扁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大大的嘴巴。脸的两旁是两个又大又“麻烦”的耳朵,爸爸每天都掏一次,可我一个月才掏一次。爸爸身材中等,却一天比一天瘦一点儿,肚子却照样很大。

  几年来,我发现爸爸每天干的最多的就是照镜子了,一照就是很长时间。他还很挑剔,每次妈妈拿回来几件衣服,他一件也看不上。就这样,他还总是嫌衣服少,不够他穿。

  有一次,有人给他打电话让他去送货,9:30就要到,可现在已近9:05了,他还没有起床,我想他一定会随便穿一身衣服,洗了脸,吃个八宝粥就走,等回来再刷牙,吃饭什么的。只见他起来,从衣柜里拿出一大堆衣服,才开始一件件试,穿上一身,不好看,再换一身照照镜子……一穿就是二十分钟,临走前,还不忘再照一照镜子。就这样没洗脸没吃饭地走了,没办法,时间都浪费在穿衣服上了。当回来了,第一件事还是照镜子,对我得意的说:“看我多帅了。”我晕!他洗了脸刷了牙出来后又照照镜子,还摆了一个造型又重复了一遍:“看我多帅了!”我再晕!

  因为妈妈买的衣服他总看不上,所以妈妈决定跟他一起去买衣服,让他多选一些,好不容易空出一天,一逛就是一天,结果只有一双鞋入他法眼。

  这就是我那名副其实爱臭美的老爸,正因为他,我的生活才多姿多彩。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7

  以前的时候我其实并不喜欢听各种复杂的歌曲,我只喜欢听古风的音乐,尤其是以河图银临他们几个为代表的古风圈子里的歌曲,我是喜欢的,爱不释手。

  下载了网易云音乐的app,我把他们的音乐加到喜欢和收藏的列表里,如果实在是闲的无聊的话,我就把他们的歌曲循环播放。单曲循环了三四年也丝毫不逆,再次听到他们的时候就好像是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

  我知道,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这种行为是他们无可忍耐的,因为他们觉得时间是那么宝贵的东西,就应该用来尝试新鲜的事物才可以。可是每一次听这些熟悉的音乐,我也会有不一样的体会。

  当那些温婉舒缓的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心境也随着音乐开始变得越来越安静平和,无论是做作业还是思考问题,我都能够投入极其专注的力量。

  再后来我开始听了其他人的歌曲,那就是华晨宇的歌。其实在我看来他的歌是有一定的奇怪的,如果不够理解他的话。他的歌不是那种传唱度很高的,也不是那种听起来非常舒适的,至少第一次听起来不是这样的.。

  但是他的歌却非常的耐听,当你听上两遍,三遍四遍之后你就越听越感觉这首歌有魅力,他的每一首歌都是如此。然而当你对他的歌和对他这个人有更深的理解的时候,你甚至会为他所着迷。

  你也许会惊叹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人,既像天使又像魔王。他保存着自己的善良和单纯,一直到现在,但是做人做事又极其的有分寸感。

  就好像他的歌曲一样那样耐听,给人哲理给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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