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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时间:2024-07-23 08:04:25 300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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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蝴蝶兰的作文3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可是,现在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每人捧一个手机,飞快的翻着屏幕,刷新着一个又一个新闻,在各种群里高谈阔论,但是从来不敢坦露自己的内心。和身边的人却连高谈阔论都没有,只是问一句:“今天吃什么?”这样的话。好担心我们老了还是一人一个手机,百无聊赖的看着八卦,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白发渐生,却荒于交流。这是想要的生活吗?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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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幸运能看到这样一本书。

  很佩服作者对人物心理的描写如此细致。看到男主的一段段独白,不禁会联想到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会有这种感觉,明明想去做的事情,却没有去做,比如关心亲人,朋友,好似觉得这不重要吧,对他们来说。其实,这是有必要的。

  哈罗德总是一个人,他没什么朋友,他害怕坐到陌生人当中,这样他显得很不自在。然而,在朝圣的过程当中,他慢慢的发现,和陌生人相处没那么难,人和人不同,却又是相同的。每个人都有故事,或美丽或哀伤。现在的我喜欢独自一人待着,随心所欲。若是和一群人在一块,我往往是那个最安静的人,听他们说话就好了,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是一个不太会聊天的人,尝尝要把天聊死的.那种,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一根筋。

  本书对我有另一个启发,关于婚姻,夫妻应该相互扶持,包容与理解,多沟通切勿冷暴力。男主妻子因儿子去世后,就开始与男主分房睡,日常沟通也不多,并一直怨男主,无疑对双方都是折磨,长达二十多年的煎熬最终因为一封信才开始解脱。在如今社会,离婚率升高,很多都是不满冷暴力。女人要的是安全感,男人要的是支持。若爱,请珍惜;若不爱,请不要伤害。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3

  在途中,哈罗德在途中向一个女人讨了一杯水。

  她说

  “我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这么困难。”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事情,我们却依旧迈不开自己的脚步,困顿于眼前的世界,也许是贪恋眼前的安逸,也许是执着于身边的'功利,在日复一日平淡的生活中,像哈罗德一样忘记了的内心的自我。

  其实,当一个人脱离熟悉的生活,成为一个行者,一个过客时,陌生的事物会被赋予重新的意义,当你脱离熟悉的人群时,你自己也会脱去过往生活在你身上披的一层一层的伪装,你只是扮演自己,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踏上行程,哈罗德唯一的信念就是“我要找到奎尼”,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奎尼是他过去生活的标记,无论她是否曾深刻的影响过他,他其实是想找到自己。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对未来,对陌生,我们总是心怀恐惧,不敢开始,不敢探索,我们总是犹豫,我们缺乏的是迈开第一步的勇气,如果能疯狂一次,冲动一次,人生或许就会有更多的以外和惊喜。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4

  朝圣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5

  主人公哈罗德因为儿子得了抑郁症自杀而亡自责,喝醉后将自己公司老板重要的东西打碎,然而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里,替哈罗德承担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雇了,之后奎妮和哈罗德就再无见面。

  而因为儿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为伤心一直认为是哈罗德从来不关心儿子导致的,所以自这件事后,就一直和哈罗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罗德的旅行就开始于奎妮给他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们的一切。这让哈罗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决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边去,一开始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觉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时间长了,因为哈罗德见到的人越来越多,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帮助过哈罗德的人,这让哈罗德对这对旅途越来越有冲劲,最终,哈罗德经过87天,行走了627里,走到了奎妮身边,虽然走到了之后奎妮也离世了,但哈罗德看到了她最后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时间。

  而哈罗德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体曝光之后,觉得更像是一次朝圣,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让哈罗德和妻子莫林重归于好……

  突然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追求自己内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对于自己人生的救赎,一生中,难免会有一些让人失望,不知所措或无法弥补的事情,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误弥补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么让人钦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这就是作者想给我们呈现的:名利本非那么重要,只要忠于自己,忠于信念,即使不是什么伟大的事情,也愿意为之奋斗,更何况,哈罗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万事开头难,做出这个决定难,开始这个旅行难,完成整个旅行更难,所以,朝圣的意义就在于,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别人不一定做得到,读后感但你做到了,就是对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许中途会有阻碍,不管是外力,还是来自自己内心的挣扎,只要我们都挺过去了,那就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我想,我们自己缺少的,就是一个决定,一个信念,一个开始以及一个完完整的结局。

  决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们认为正确的,积极的,我想,我们可以;信念是让我们生活更有意义的精神支柱,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我想,我们可以;开始起于一点一滴,任何事情的开始都是一个不错的决定,只要忠于内心,我想,我们可以;结局不论好坏,没有对错,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败了,我们只忠于过程,我想,我们可以。

  没有人生来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注定是失败的,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缺少一次忠于自己的旅行,这个旅行,可以是自己内心之中一个小确幸,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计划,但这不是一次比赛,不争输赢,我们可能都开始于此时此刻,不论先后,只要路上有你,终点有你的名字,就是属于自己的朝圣。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6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平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7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在一个温暖清凉晴朗的南国冬日,一边改着学生的期中考试作文,一边听着张国荣的这首歌,让我不禁想到上周读过的《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哈罗德,轻装徒步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朋友,从英国最南边走到最北边,行程1000公里左右,87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展示了社会上的生活百态和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就像一部公路电影。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被作者蕾秋·乔伊斯写得回环曲折,甚至荡气回肠。人物的心理描写,甚至景物描写都让我觉得恰如其分,在徒步的不同阶段,经过的不同地方的自然风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没有刻意的煽情,叙述冷静。却让我感觉到哈罗德的一腔孤勇。

  故事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他的朋友奎妮。虽然奎妮已经昏迷且面部新长出一个肿瘤,像两个脑袋呈现在他的面前。读到这里,我吃了一惊,吓了一大跳。生命为什么这么残忍?!奎妮,工作认真,对人友好,终身未婚,晚年得绝症,全身转移。岁月饶过谁呢?

  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莫琳分房二十年,两人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并不关心彼此的精神需要。他的儿子戴维在文中也是时隐时现,让我怀疑,戴维到底怎么了。莫琳跟戴维通电话的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直到看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小妹的.信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感觉这么奇怪。原来,戴维自杀了,二十年前。多么可惜,多么痛心!这才是这对夫妻分房疏离的原因。

  从书中,拼凑出戴维的成长轮廓,在父母的爱中诞生,从小聪明,好学,考入了剑桥大学。后来酗酒、药物上瘾,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抑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此之前,还是小孩子的戴维也曾想在海边结束生命,幸好被救生员救回来。这意味,戴维可能从小就心理不健康,有抑郁倾向。

  原因在哪里呢?作为父亲的哈罗德从小被父母抛弃,不懂如何爱孩子,不会表达,也不会行动。母亲莫琳与戴维的关系感觉很好。我在想,为什么父母相爱的家庭,父亲的冷漠,母亲的宠爱,孩子却会抑郁呢?是不是母亲包办太多呢?在少年的成长关键期,父亲没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看看书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帆风顺的一生,更不用说完美的人生。果然,岁月不曾饶过任何人!

  哈罗德,13岁,母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没有学历,做啤酒销售。性格内向,虽然高大但总是驼背,缺乏自信,没有什么朋友。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酗酒。此后二十年,如行尸走肉般生活。

  莫琳,青年之前生活顺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神智恍惚,每天跟想象中的儿子对话,对生活失去了热情。

  书里出现的帮忙清理伤口留宿一晚的好心人,在国外是医生,在英国只能做清洁工,被渣男伤害抛弃。徒步中遇到的自行车队,那些女性,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痛苦中,挣扎起来,振作起来。甚至半路上追随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失意的人。“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经受苦难的人通过各自的方式,完成苦难给予的洗礼与重生。

  一个人活着,生命或长或短,谁也说不好。但是生命的质量,是可以选择的。每个人都会遭遇挫折、苦难。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状态,找到生命的意义。哈罗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在逃避,逃避对自己成长中受到的伤害,逃避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职,逃避作为丈夫没有对妻子足够的安慰和关怀。

  在行进的路上,他的思绪不断回到过去六十年的,他痛苦的童年少年,他快乐的恋爱新婚,他对儿子的不善言辞,他对儿子差点溺海时,自己还在解鞋带的悔恨,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开始有了裂缝,那些被遗忘的瞬间,山呼海啸般涌来。

  他不是一个幸福的儿子,遗憾的是,他的儿子依然不幸福。如果,重新来过,他作为父亲,能否做的更好呢?

  作为丈夫,他应该能做的更好。一路上,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妻子,从最开始到现在,爱一直在,只是落满了灰尘。人生若只如初见,古今中外皆然。

  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初次见面的场景,就像欧美电影里那些浪漫的一见钟情的画面。漫天的星光都不及你眼中的光,你嘴角的笑。一眼万年,仿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英俊的哈罗德,穿越人潮,走向优雅迷人的莫琳,跟她主动搭讪。

  美好的开始,庸俗的日常,狗血的插曲。幸好,二十多年的疏离冷漠,伴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一步解封。结尾,莫琳摘下了挂了二十年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房间。夫妻二人用各自的方式,完成了对生命的朝圣,对自己的救赎。重拾初心,这对爱人再次被爱萦绕。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8

  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想谈谈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问题。

  小说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子公哈罗德的性格,缄默寡言,恐惊自卑,笨拙木讷,软弱害怕。这导致了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是不合格的。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罗德人生悲剧发生的缘由,我认为哈罗德并不讨人喜爱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响而形成的。

  对于怀里的婴儿,哈罗德的母亲琼完全不知所措,视他为负担;父亲自战后归来就日益消沉,称他是“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叨念着周游世界,逍遥自在;父亲沉迷于醉生梦死,酒不离手。这就是哈罗德的父母亲。父母对于哈罗德的到来抱有怨恨,在哈罗德的童年没有赐予其足够的关怀。也因此,哈罗德“小小年纪,保持低调,做一个隐形人”。哈罗德的缄默寡言、恐惊自卑、笨拙木讷、软弱害怕的.性格就在彻底地缺失了父爱母爱后形成了。

  哈罗德后来遇上了他漂亮富有才华的妻子莫琳,迎来了华蜜,生下了儿子戴维。却没有料到华蜜后面还藏着悲难,原生家庭的恐惊覆盖着哈罗德。哈罗德不情愿抱儿子,儿子要溺死了却蹲下来解鞋带,圣诞节与儿子发生冲突,以及发觉儿子吸食大麻却保持缄默。虽然哈罗德深深地爱着儿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惊阻挡了他表现出来,最终酿成了儿子自杀的家庭悲剧,可悲可叹。

  心理学探讨早已证明,一个人的童年经验,特殊是原生家庭,对个人性格、行为、心理起着确定性的作用,并且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会确定一生的命运。因此,我觉得哈罗德在儿子成长的关键阶段里,他既没能做到正确的指引,也没赐予暖和和庇护。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亲。孩子是父母的镜子。董卿说,“你希望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斯宾塞说,“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莫言说,“孩子的优秀,渗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特别巨大,每一位家长都应当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教会他待人处事、独立自主、拥有健全的人格。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9

  看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20多章还在疑惑到底哈罗德、莫琳、奎妮、戴维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书中用了哈罗德一路上遇到的人与事来穿插过去发生的事,正是这些回忆,引起了我们的共鸣。

  每个人看这本书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对我来说两个词比较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是“遗憾”,一个是“信仰”。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们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与事组成,就像书中里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拟人语句描绘的花草树木动物天空一样,正是这些描述,描绘出一幅幅不同的场景,衬托着每一个故事。我们每个人的故事背后就是这些人与事。我们和哈罗德都一样,都是一个单人,我们有很多路可以选,在年轻时候,我们都是一张白纸,要怎么画,我们自己决定,但愿能够经过深思熟虑,不让以后有遗憾。

  信仰并不是说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与物,我们只要坚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们迈出第一步,路上会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碍我们,我们要正视它,要强大自己,像坦克车一样推过一切,结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没有信仰,我们要的结果肯定做不到。同时,在信仰的路上,我们会获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们本应该有的,例如爱,这个世界永远因为有爱而变得不一样。

  但愿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0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哈罗德是幸运的。自我救赎是漫长且痛苦的旅程。在朝圣的路上,他做到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想去做某些事情?为什么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能懂得有些事的不值得和有些人的重要?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1

  《一个人的朝圣》是本英国长篇小说,当时看它时,觉得故事平淡,内容也简单: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为了探望病危友人,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用行走的方式,行程87天,627英里(大约相当于1009公里),最终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

  但小说看了两年多,一直心里有这个故事,也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个故事的影子呢?尤其是在自己跑步的时候,好像跟这主人公一样踏上旅程,一路上也会想很多,关于生活、工作、友情、亲子。想想,我和他,不一样也是人生的旅人,也在路途中反思与领悟吗?

  小说讲的,其实是一个自己和自己和解,关于爱的治愈的故事。

  男主人公很普通,甚至是个生活中的LOSER:原生家庭的支离破碎让他患得患失,害怕失败,害怕自己不真实的幸福,与妻子的感情慢慢变淡、儿子的自杀使得家庭关系降至冰点、此后的二十年,家庭关系一直是冷漠与疏离状态、平庸的职场生涯、因害怕失去工作,懦弱而辜负了友人......

  男主人公的朝圣之路,从收到一封信开始,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因患了癌症,写信来与他道别。男主人公写完回信,路过邮筒想投递时,觉得用寄信的方式去鼓励,太简单,而且他也想起当年的懦弱,以至于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偏离了家的方向也不自知,想着能为友人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做。

  直到路过加油站,一个女孩跟他说:“或者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于是主人公决定用步行的方式去友人的疗养院,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友人等他,坚持活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揭伤痛,去面对我们不敢面对、不愿意面对的心结,在完成自我救赎的时候,也完成对别人的救赎。最终,他完成了徒步,见到了友人,友人带着微笑离去,妻子开车来接他回家,两人也相拥和解。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者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男主人公一直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但他后来所记起的,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回忆。记忆唤醒了美好,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也烟消云散,男主人公最终修复了爱的关系。

  我没有主人公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穿越地域,来一场时空之旅。每天的跑步,便是我的放空时间。跑步过程中,身体放松,与黑夜融为一体,内心安宁,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想的时候,过去的点滴,有甜蜜、苦涩、快乐、遗憾。很多情绪在我的脚下慢慢展开、呈现,让我内心更加温和,也让我更珍惜生活中的美好。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2

  我爱极了哈罗德弗莱。

  只以为是个不温不火的励志故事,带着一份信念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直到最后,当泪水打在书页上,才发现早已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一个人的旅程,给了众人的光。

  喜欢哈罗德路上遇到的人,喜欢他们的故事,加油站女孩,火车上的英国男人,海蒂娜……给互不相识的陌生人敞开心扉,原来大家都是一样。没有谁比谁更伟大,没有人比谁更惨,你我也不过是这匆匆忙忙的世间一粒罢了。羡慕他们,可以各自拥有那份信任,侃侃而谈。“不要给陌生人讲话”的那份顾及在这里消失的无影无踪,或许这就是我们爱上独自远行的意义,一份吐露,一份坦然。

  真正爱上哈罗德是在他开始用睡袋之后,他仿佛领悟了什么,就像一个真正的朝圣者,头上还顶了个光圈。他把东西寄回了家,一切从简,再也不像以前一样容易累,容易感到痛苦。他的心一下开阔了起来,接受别人的施舍,讲述自己的故事,我觉得,这就是他路上最开心的一段时光,与天地为伴,与日月同辉。人生就是在放下后才会觉得快乐,当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心也快乐了,但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哈罗德也没有啊,一个个的问题来了,媒体,追随者……因为我们现在的`社会啊,并不是真空的啊,他有人,有各式各样的人,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利益活着,内心都有着自己的小九九。我们不能指责追随者错了,他们当然不能理解哈罗德的心呐,他们没有经历,他们只是突然的崇拜,心想“哇,这个人好酷啊,我要跟着他一起这样!”他们没有发自内心真正的渴望,真正的觉悟,就无法真正迈开那一步。就像我们也不能指望别人能理解我们的心,理解我们内心的真正渴望,他们毕竟有着他们的生活。当我们被抛弃了,也没有资格埋怨,因为,我们有着我们自己的路,有着自己的绝望,有着自己的信念,无法让别人插足,无法让别人陪你走完。就像哈罗德的妻子,让我感动的是他的那份鼓励,但路却依然独自走完直至终结,才是一个生命。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3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一个人,87天,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迈开脚步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刚开始以为这是一个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读完才发现这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这是一个平凡人无关宗教、无关信仰的自我救赎。

  从起点至终点,哈罗德一路走来,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从孤独变为“网红”最终还是孤独。使哈罗德内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同时激发他对过去尘封已久的回忆,穿插起自己对母亲的不理解、叛逆;与妻子从最初的的美好到现在的隔阂;对儿子的爱不会表达,最终看着儿子溺亡时自己的无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担错误而被解雇时自己不敢告别的曾经。现实与过去交错,信念与内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独白。一路聆听,一路反省。最终妻子开车与他汇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终于释怀,完成了自我救赎。

  退休后的哈罗德远离了尘世的功名与繁嚣,边走边欣赏沿途的风景,日落日出、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倍感放松,让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时间和空间。

  我们正处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代,没有哈罗德那么多的闲暇时间,也没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经济基础与豁达。但也该挤出时间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也许是独处一室的冥想,也许是独坐公园长凳的发呆,也许是闭眼听落叶的安然与恬静。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与心灵对话,找准初心,让自己从繁忙中疏离出来,最终丢掉那些让自己负累的枷锁,轻装上阵。

  对多数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罗德一样是平凡的,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琐碎的生活中把那闪闪发光,生机勃勃的爱与温暖找出来。带着爱与温暖能量满满的向阳而生。因为人生终究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4

  那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所谓书,必须是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是啊!这句话说的太对了,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动不已!几次鼻头一酸,眼睛红红的!或许有人说:“什么书啊?有那么感人吗?太夸张了吧!”如果你这样想的话,那你可大错特错了!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所著,久久打动英、德、中、法,挪威、瑞典、西班牙等38国读者的心!这本书讲述了一位65岁的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在啤酒厂干了40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了,他和妻子住在英国乡间,日复一日,夫妻感情渐渐淡了,因为妻子指责哈罗德在儿子生前对儿子那么冷淡,导致儿子叛逆直至死去。突然一天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信,是来自20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得了癌症,写信是来告别的。在寄回信的路上,听一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孩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后,便深受启发,一直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走了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在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人们都很敬佩他,他由此登上报纸。也有敬佩他的人和他一起走,但最后都没有跟哈罗德的脚步。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到了目的地,看望了奎妮。

  多么感人,仔细想一下,六十五岁走了627英里,相当于1009公里,如果没有很大的决心,那可能一公里都走不了,我很敬佩这位老人,他为了友情、为了朋友能活下去、为了弥补过错而选择了步行,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平常人都能做的事,要有很大的决心。所以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最后文中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5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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