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公路应急预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路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路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优质、高效完成xx高速工程施工任务,提高本项目对各种险情及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以防突发性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结合xx高速工工程实际,制定各种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做到责任明确、程序简洁、分工合理、反应灵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及紧急情况。
3.应急预案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要切合工程实际, 具有可行性,以便能持续提髙本项目应急补救反应能力。
4.为加强对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部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 指挥重特大突发性事件(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经理部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救援、抢险工作反应 迅速、组织有序、效果突出。
5.应急预案的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令、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项目部(施工)所在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
3.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4.xxxxxxxx段筹建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xx高速公路xxx段筹建处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高速公路xx段TJx标段项目部办公区、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的生活区及本标段的所有施工区域所有潜在的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与处理。
(四)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xx高速公路xx段项目公路建设特点,我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后二者应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制订并发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在路基、桥涵、隧道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同时实施。
3.现场处置预案
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施工场所、机械设备类型、季节性变化及作业岗位上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进行具体制定并颁发实施。
(五)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处理事故险情时,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并按有利于恢复施工生产的原则组织应急行动。
保证通讯畅通和快速反应,迅速调集救助力量和物资,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正确分析事故险情,划定危险区域,在确保无人员伤亡的前提下,组织应急抢险行动。
二、项目概况、沿线自然地理特征及危险性分析
(一)概述及地理位置
xx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二广公路支线----二秦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中大广、京藏公路的有效连接;它还是河北省“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布局规划中“线1”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纵1”和“横1”有效连接。xx高速公路是河北省北部地区规划的唯一一条东西向高速公路,也是张家口、xx两市高速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对于河北省高速公路网的形成,改善路网分布不均衡布局结构,增强路网综合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xx两市的公路网络结构,提高两市公路交通总体水平。
第TJ7标段位于xx市丰宁县大滩镇境内,主线起讫桩号为K175+300~K182+000,正线长度为6.7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有千松坝隧道、路基、桥涵、隧道工程。
(二)气候、水文及地质
项目区在冀西北山区千松坝森林公园北侧,山高坡陡,沟谷发育且多被深切,自然坡度25~45°,局部可达50°以上,岩石出露较多,自然环境差,属典型的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
沿线属季风型燕山山地气候,冬季干寒漫长,夏季促短,无霜期短为73-80天,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温度为7.5℃,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500毫米左右;日照充足,全年平均日照2800小时。
水文地质情况: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岩体含水量较少,对施工和混凝土结构无大影响;地震地质情况:为Ⅵ度区,对隧道无影响;岩土工程地质情况:隧址区未见断层,未发生过地震,区域相对稳定;隧道围岩全部为凝灰岩。
(三)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主要采用的'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 设计荷载:全线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
(四)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路基土石方:挖方30.5万方,填方48.7万方; 隧道 4526米/1座、4510米/1座; 涵洞6座;
(五)总体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15年9月31日,计划工期30个月。
3、安全生产目标
符合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责任事故。
4、环保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当地政府及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牢固树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思想,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干扰、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把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及可控制、可恢复的程度,生态保护理念贯穿施工全过程,确保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六)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潜在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或自然灾害的范围。
2.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包括触电、消防、防汛、高处坠落、隧道防塌方、突泥、突水、机械伤害、食物中毒、重大环境因素事故等。
3.潜在的环境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爆破工程、高处坠
公路应急预案2
为认真做好颍东公路分局冬季低温防雪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雪应急方针,为增强全体职工的`防雪抗灾意识,做好防暴雪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及人员的落实,特制定颍东公路分局冬季防雪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责任落实。防雪应急工作事关全局,分局成立防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爱峰
副组长:孙 峰 罗玉军
成 员:陈志刚 屠国堂 樊晓洁 秦定和 黄松影 韩 影 代红红 姚 辉 刘 平 张永军 刘加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安全办,陈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责任、人员、预案、物资四落实。
二、认真准备,未雨绸缪。分局各科室、道班要做好防雪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分局防雪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交通指挥组、机械调动组、后勤保障、现场救援组四个小组。分局所有机械设备都应做好准备随调随用,万无一失,所有机械设备在低温雨雪期间全部由防雪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以确保颍东公路分局圆满完成冬季防雪应急工作。
三、加强公路养护,确保公路畅通。分局工养科、路政科要全面检查管养路段上的公路、桥梁和附属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修补、完善毁坏路段。确保管养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四、设备物资配备
工程设备类:平地机1台、装载机1台
抢修物资类:防雪工业盐10吨、物资石子50m3、黄沙50m3、水泥20吨、木材10m3、铁锨40把、大扫帚20把
五、分局成立安全生产防雪应急救援抢险队伍,人员共37人。
六、坚持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和处理问题,确保信息畅通快速解决问题。
七、做好雪灾天气的信息收集和整理,确保资料完整和信息畅通。
公路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1.5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4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2.1组织体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口岸局、市外事边境事务局、崇左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崇左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市总工会:负责事故当事人维权问题。
(12)崇左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13)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14)市外事边境事务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1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的临时建筑,提供相关排险物资器具和人员。
(16)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市级社会救助资金垫付工作,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资金;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食品、桶装饮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20)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况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属地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订,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况启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自治区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中心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保畅工作,充分做好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对我中心管养公路及桥梁安全畅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缩短中断交通时间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冰冻期间我中心所管养的公路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交通主管局《xx区交通运输冬季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裕交办〔20xx〕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雨雪冰冻极寒天气公路保畅工作,区公路中心成立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防灾公路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程克祥
副组长:申永军、鲁先俊、胡敏丽、张德平、赵立中、杨洋;
成员: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工养股,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3956xxx。各公路站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
三、领导小组工作分工
组长:程克祥负责公路中心管养公路在极端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组织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副组长:申永军负责独山站片区(独山、西河口、石婆店、狮子岗一带)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鲁先俊负责徐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并负责组织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
副组长:胡敏丽负责苏埠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赵立中负责丁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副组长:张德平负责新安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桥梁监控管理工作;
副组长:杨洋负责城南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典型人物、事例宣传工作;
成员:魏敏负责防灾保畅期间总值班及物资调度工作;成员:郑伟谢俊勇负责协助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成员:郭庆负责协助检查防灾保畅期间值班及物资调运工作;成员:荣家芳负责物资、资金的准备工作。成员:徐丙森鲍勇黄河杨成香刘志远吴九负责各自公路站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公路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桥梁日常巡查工作,认真落实桥梁“四个一”管理制度,重点对三、四类桥梁加强动态监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范控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完善安全标志,避免发生责任事故。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出现大的病害及时用冷铺沥青进行修补,确保道路畅通。三是路产股与交警、运管、安监、消防、气象、120急救中心等有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实施联勤联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雨雪冰冻间日期间危化品车辆行驶普通干线公路管控工作。搞好交通管制疏导,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每一路段明确巡查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时,责任区负责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疏导交通,减少路堵事件。四是继续加强治理车辆超限工作力度,推进公路综合整治。要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区域联动,从严打击超限车辆,保护公路设施。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重要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全面检查公路标志、标线是否齐全,安保设施是否完善。如特殊路段是否设有警示标志,弯道陡坡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桩或安全护栏,宽路窄桥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是否醒目,是否夜间反光等,对发现有缺损的要及时修复安装。二是做好冰冻期间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立规范齐全的施工标志和夜间施工警示标志,并派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控制;对封闭交通施工的情况,要设立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和绕行标志,及时向社会发布绕行信息,保障雨雪冰冻期间的车辆顺利通行。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对办公场所、拌合场以及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安全及防盗、防火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雨雪冰冻期间安全无事故。梁集、分路口、毛岔河公路服务站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公路服务设施维修,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做好日常管养和维护工作。
为创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各公路站在雨雪冰冻期间,重要县道穿村镇路段为重点,全面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清除桥面、陡坡急等范围内的积雪,加强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护栏、示警桩等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工作。
(四)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服务管理。对路况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收集、按上报程序规定及时上报,为司乘人员和社会提供温馨服务。二是加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工作的亮点、好人好事等及时宣传报道,展现xx公路文明形象,对突发事件,宣传措施也要及时跟进,起到正面引导,化解危机的作用,让广大司乘人员满意并真正体现出一个过年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风雪来临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冰雪。区公路中心组建成立8个抢通保畅应急分队,总人数60人,其中局机关12人、裕通公司8人、独山站8人、苏埠公路站8人、新安公路站5人、徐集站7人、丁集站8人、城南站4人。确定落实指挥车辆3台、货车8台(租用3台)、签订租用大型铲车16台,挖机2台,对所有机械设备做好提前维修,确保机械能用、好用。加强对中型以上桥梁、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公路通行的影响。路产、安全、养护巡查车辆配备必要的警示标志等应急器材,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时,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布控。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形成救治、事故处理、车辆分流、道路清障、疏导交通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
(六)积极储备应对冬季雨雪天气灾害保障应急物资:
养护应急车防滑链30套、雨衣100套、安全马甲200套、胶鞋100双、照明灯20盏、铁锹100把、融雪剂20吨、冬季冷补料120吨。
(七)认真落实值班、信息报送制度。
雨雪冰冻期间,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纵横联系和沟通。各责任股室、站必须做好通讯联系,负责人的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及时准确。按照主管局要求和工作流程,对道路信息、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发布,保证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各单位信息畅通。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中层以上人员外出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销假。
五、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形时,预案立即启动:
1、桥梁、陡坡结冰,护坡滑坡、公路路基严重垮塌、冰雪灾害等严重阻塞交通、威胁行车行人安全通行。
2、凡中心领导小组接到辖区内险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
3、各道班或路产巡查预见将有桥梁垮塌、引桥路基、护坡滑坡、冰雪灾害及行车安全等险情发生,须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六、应急工作要求:
1、本预案所涉及的人员,通信工具在冰冻期间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2、通知到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听众指挥,行动迅速,带齐必须用具、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通知待命的,应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增援。
4、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处理工作有序、高效。
5、应急小组人员应熟悉业务,并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
6、预案启动后,一切服从救援抢险需要。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对出现玩忽职守、遇险而退、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纪律严肃处理,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路应急预案5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陵县干线公路计有国道1条,省道4条,G104线与S315线连接线1条,总里程151.903公里,桥梁40座,总计2399.2延米。其中大桥6座,1212.16延米;中小桥梁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类桥梁1座。事故类型为桥面沉陷、桥板断裂、坍塌等,其严重程度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中断。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等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训海
副组长:赵? 军
成? 员:付立军?? 林玉霞?? 孙宝恩?? 于洪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付立军担任,成员由养护科全体人员及公路站人员组成。
2、工作职责
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负责监督、检查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以及公路桥梁检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2)时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桥梁的隐患情况,视隐患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更新、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4)统一领导、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综合协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紧急调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所;
(6)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范围,组织人员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级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抢险组
由养护科长付立军任组长,养护科、公路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负责公路桥梁事故伤员的抢救,对损坏的桥梁进行抢修加固,尽快恢复交通。
(2)专家组
安全科负责组织桥梁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事故的有关情况,对事故的发展提前做出判断,对损毁桥梁的抢险恢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专家意见。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
养护科负责全县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养护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时予以消除;为危机行车安全,一时难以消除的,应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限制通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及时派专家组和抢险组赶赴现场,对桥梁进行勘察和技术检测,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尽快排出险情。
四、报警
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管理人员要立即向桥梁管养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单位负责人立即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现场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县局安全科电话:8221467
县局养护科电话:8223456
五、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按照公路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公路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人员失踪的事故;超出本认为处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桥梁重大事故。
(2)二级事故: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公路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公路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2、响应程序
一级、二级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级桥梁事故发生后,应启动相应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市局报告。
3、处置措施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组长要立即启动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调配桥梁事故抢险所需的物资、设备、机械,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抢险组赶赴现场后,迅速组织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医疗救助人员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3)专家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勘察、检测损毁桥梁,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抢险工作建议,并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具体方案,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根据职责范围和应急工作需要,必须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物资和装备应包括:警示灯、切割工具、铁马围栏、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带、伸缩梯、脚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绳、完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开关箱、照明灯、发电机、吊车、铲车、空压机、风炮等。
七、响应结束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同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八、附件
陵县公路局桥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略)
公路应急预案6
一、事故报告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向火警报告(火警电话119),请求救援,同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如实准确的汇报发生事故的简要情况。
二、事故现场救援
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肇事者或当事人必须采用一切手段,首先救治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向火警报警,请求救援。并接受处理。
三、接案后的紧急救援
1、火灾事故单位接到报案后,必须立即通知距发案地点最近的本单位车队负责人和执行任务的其它负责人,并立即向分公司领导或安全环保部门汇报。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案后,必须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紧急救援或在公安火警指挥下,实施救援。
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单位领导、车队调度和安全员或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接案后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
3、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造成人身重伤、死亡的,车队领导、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公司领导必须在接案后第一时间内出发赶赴现场救援。并启动救援预案,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救援或在公安火警的指挥和配合下实施救援,同时按公司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员工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员工食物中毒的原因: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员工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中心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饮用水源,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三)员工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员工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员工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员工家人,如实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员工家人的工作,争取家人的配合。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6、在查明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国家规定的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预防方法和措施
1、加强卫生知识的普及工作。要经常做好预防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知识的宣传。
2、教育员工学会预防疾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3、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要求经常性保持室内环境的通风换气。
(2)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发生时不到人群集中地方去活动;
(3)讲究个人卫生,宿舍的洗手池上要提供员工消毒用的肥皂等常见消毒物品,提供流动水源供员工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教育员工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教育员工在发生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上述现象大大面积发生时要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工作。
(6)食堂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1、以下情况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经医生确诊的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群体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症状,而且人员急骤增多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2、突发传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趄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等)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报告疫情症状’发病时间人数等情况。
3、传染性疾病发生后应积极组织员工到医院就诊,并落实患者的隔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的做好观察工作,作好环境、饮食、饮水的消毒工作,防止事件扩大。
公路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厅《山西省高速公路“保畅通”工程公路管理应急预案》和《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所辖路段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1.4事件分级
参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2条。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设立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道路损毁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路政工作领导为常务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2.1.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路政大队。
主任:路政大队负责人
成员:路政大队其他成员
2.1.3领导组下设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组。
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组组长由各管理处路政中队负责人担任,成员为路政中队、清障中队全体人员。
2.2职责和分工
2.2.1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高速公路所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在应急处置救援过程中,下达参加抢险、救援的命令。
2.2.2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路政大队)职责:
(1)负责领导组相关文件、材料的传递、反馈、收集、整理,做好相关材料、会议纪要的整理;
(2)会同工作领导组研究处置方案和措施,并提出建议,为领导组提供决策依据;
(3)制定和协调落实事故应急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
(4)协调各路政中队、清障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落实;
(5)全面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
(6)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3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路政中队、清障中队)职责:
3.1路政中队交通事故职责:
(1)贯彻落实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下达的处置指令和措施;
(2)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相互通报,并派员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力所能及的伤员施救以及财产保全,必要时联系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负责路产损失的调查处理;
(4)按照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5)事故现场处置完成后,配合做好现场后续事宜的处理。
(6)完成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2清障中队交通事故职责:
(1)贯彻落实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下达的处置指令和措施;
(2)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配相关清障救援设施设备,保障清障救援工作需要;
(3)事故现场勘查完成后,对事故车辆进行清拖;
(4)完成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分析
3.1事件类型
3.1.1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双方或多方事故;
3.1.2车辆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3.2事故风险分析
交通事故风险分析表
序号事故类型事故诱发原因影响后果
1、车辆故障
车辆自身安全装置、车辆自身
状况不良。
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
2、车辆事故
道路环境因素,车辆超速、超载等因素,驾驶人自身因素。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3、火灾和爆炸车辆发生自燃及发生事故后燃油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4、自然灾害
大雾、雨雪恶劣天气等造成的不可确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4、监测预警
4.1交通事故的预防
路政大队、各路政中队应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路域内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需要收集和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可能诱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
4.1.2所辖道路交通状况;
4.1.3潜在的重大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1.4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4.1.5可能影响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4.1.6各路政中队自行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
4.2预警信息来源
4.2.1气象、水利、水文、地震等部门对天气形势、水文、汛情、地震等进行监测、分析得出的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的信息;
4.2.2各路政中队在巡查巡检、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交通事故等隐患信息;
4.2.3高速交警等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交通事故等隐患信息。
4.3预警信息管理与发布
4.3.1交通事故风险预警信息监测由路政大队、路政中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信息监控中心予以发布。
4.4预防措施
4.4.1各路政中队加强路域巡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日常防范工作。
4.4.2要重点做好清障救援设备和人员准备。
4.4.3加强与高速交警、医疗、消防、公安交警等社会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随时整合不同渠道的信息资源,进行早期预警。
5、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公路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以及为应对其他突发事件中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运城市辖区内的:
1.3.1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公路主枢纽出现交通运输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1.3.2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交通运输异常并对运输产生严重影响,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配运输力量,以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灾民和伤病员疏散的应急行动。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条块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交通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1.4.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应急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科、法规科、运管处、道路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全市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2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由局安监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承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组的指示和部署;
(2)组织协调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3)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之间的工作;
(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
(6)制定、修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7)指导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修订、编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组织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9)组织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险(通)组、伤员救助组、运输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信息报道组。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收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抢险(通)组
牵头单位:道路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区)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险(通)工作;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2.3.3伤员救助组
牵头单位:运管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及协助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伤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2.3.4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科
成员单位:市运管处、公交总公司,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2.3.5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事发地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财务科、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
2.3.7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运管处、道路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8信息报送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处、运管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领导组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2.4各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挥;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与信息监测责任制,及时上报公路交通应急信息;
(3)根据事件的状况启动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启动后,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公路交通运输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警监测机制。要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收集整理和监测分析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2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负责Ⅱ级以上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公路运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对车站和公路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3.2.1Ⅰ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省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Ⅰ级预警。
(1)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或响应时;
(2)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严重毁坏、中断;
(3)省内发生6.5级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中断,或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需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救援;
(4)省内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6)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7)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8)需要发出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2Ⅱ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域的其他重要公路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市;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Ⅱ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的其他重要公路中断;
(2)重要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大范围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大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需要发出Ⅱ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3Ⅲ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市内;或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Ⅲ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较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市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市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4Ⅳ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县(市、区)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市、区)内;或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Ⅳ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县(市、区)范围内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毁坏的持续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县(市、区)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县(市、区)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3预警信息系统
3.3.1应急值班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应急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
3.3.2预警信息通报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发现事发地车站、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施工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以及自然灾害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和监测预警信息时,要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通报。
3.4预防预警行动
3.4.1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Ⅱ级以上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相关渠道发布和解除,Ⅱ级以下由市、县(市、区)应急领导组发布和解除。
3.4.2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防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
3.4.3预警启动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应急工作领导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Ⅲ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Ⅲ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向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组决定此次Ⅲ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局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4.4预警终止程序
Ⅲ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Ⅲ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组提出Ⅲ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应急领导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Ⅲ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市政府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局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如预警降级为Ⅳ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小时内通知Ⅳ预警涉及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2小时内启动预警程序,并向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已正式签发的Ⅳ预警启动文件;
如预警直接撤销,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24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
Ⅲ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4.信息报送
4.1信息报告和处理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经核实后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政府报告。对于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县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简报,分别上报应急领导组、市政府和省厅,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
4.2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事件类型、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4.3分级响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1响应措施
(1)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应急解除前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应急领导组的指令,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运输厅上报有关信息;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赶赴现场;
(3)指挥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保通;
(4)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5)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6)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7)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是否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4.3.2先期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要立即调度应急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事发现场,全力控制事件事态,严防次生、衍生危险发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现场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要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依法采取积极处置措施,并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市政府备案。
超出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级行政区域、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协调实施。
4.3.3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一级(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二级应急响应。
(1)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向领导组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
(2)由领导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成员单位(部门)、相关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由领导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3)开通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应急领导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局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现场指导公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省交通运输厅支援。
4.4现场应急处置
4.4.1总体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领导组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运力调度、应急运输、道路抢通、灾民转移、人员隔离等应急处置工作。
4.4.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现场组织车辆、运管机构根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实施响应的处置措施。组织疏通碍路、碍车物件,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保护环境敏感资源;协调事发地公安交警部门对事发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事件及其危害的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应急器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装备。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行动中,应根据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群众与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员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及时调集抢险救援人员和防护器材、装备、药品。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7信息发布
公路交通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领导组按照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信息。
4.8应急结束
4.8.1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险情排除,车站发车能力、公路通行能力已经恢复;
(3)应急现场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和爆炸险情或危险隐患的排除)已经结束;
(5)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排除;
(7)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运返原居住地。
4.8.2应急结束(解除)的程序
(1)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批准机构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2)根据领导组的决定,由现场指挥部向所属各工作组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领导组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置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协调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5.3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
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状态解除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公路交通突事件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尽快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结果、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经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按照要求协助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通报警电话,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应设立通信网络和联系机制,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6.2物资装备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对救援物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尤其是专业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提高救援资源的科技含量。
6.3专业应急队伍保障
6.3.1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公路、运管机构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
6.3.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市运管处负责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征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企业的利益。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3)应急运输人员
市运管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配发相应的证件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市运管处要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储备进行调整或补充时,要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更新备案。
6.4宣传与演练、培训
6.4.1应急宣传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公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互救等常识。
6.4.2人员培训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6.4.3演练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县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7.附则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报市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8.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并负责解释。
公路应急预案9
第一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公路部门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防汛(台)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制定措施、调动资源、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科、计养科、机材科、财务科、办公室、路政分局、安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气象掌握、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抢险救灾、交通保畅等工作。
2.2 各单位防汛(台)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防汛(台)的防灾宣传、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市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在灾情面前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防汛(台)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台风预警等级,防汛(台)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IV级(蓝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至7级并可能持续;
III级(黄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至9级或阵风9至10级并可能持续。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I级(橙色表示):指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至11级或阵风11至12级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级(红色表示):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经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以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灾情,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汛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洪水、台风等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 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台风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灾情,要指挥到位,措施有力。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台风情况,分析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部门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示、要求及会议精神,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防汛(台)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检查
各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台风吹落砸到过往车辆、人员。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主要领导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二)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在Ⅳ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注意用电管理。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加强对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广告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需要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三)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在Ⅲ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台风影响区域靠海一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内陆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停工,并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灾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易受台风侵袭的现场实地,检查、监督防汛抗台准备,支援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在Ⅱ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必经通行路段,并设置告示牌。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防汛抗台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受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灾情;
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灾情;
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灾情;
特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灾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灾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灾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毁情扩大
发生一般灾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灾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灾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警示牌,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灾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灾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水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格修复工期。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灾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灾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灾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灾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限。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灾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灾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灾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灾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预警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福州公路政务信息网公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水毁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台风气象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水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拟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水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各分局水毁信息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水毁统计报表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水毁统计报表应在24小时内将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抢险救灾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防毁抗灾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防汛抗台。
公路应急预案10
一、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事故、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危及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水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公路水毁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地质灾害,桥梁事故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确保公路畅通,由公路管理所,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水毁、地质灾害易发区、桥梁或凝冻路面地段、危险地带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公路灾害防御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由于降雨在公路沿线引发的水毁地质灾害、滑坡、凝冻灾害等导致公路中断交通和危及交通安全,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农村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界定
农村公路易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滑坡、塌方、高边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2、水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给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引起的突发事件。
3、破坏性地震导致的公路中断引起的突发事件。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公路凝冻灾害引发的中断交通及安全。
三、防御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公路防御灾害处置应急领导组:
组长:李保英(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文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魁胜(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王永栋(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牛建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兵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张广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田建东(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公司经理)
徐双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股,赵兵会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021679。
(二)职责
发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交通运输局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完成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行政区域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权限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平时培养的施工队和群养工队伍为主以及及时组织的民工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由协调指挥组、抢险队、技术组、运输队等工作组组成,并按所、各股室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所涉及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运输队负责调运、设备和运送物资。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采用电话随时联络召集,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
四、相关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股室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按善后处置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告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并在3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情况。
(二)公路桥梁工程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工程量;
2、发生事故工程部位、结构类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人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4、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灾毁(水毁、塌方)抢修保通报告的主要内容
1、灾毁路线名称、地点桩号、灾毁项目、损失情况;
2、灾毁抢修情况和预计恢复通车时间;
3、灾毁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五、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
2、调查处理。按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急结束。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清查,确定不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及时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并通过媒体进行宣布。
4、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
六、应急实施保障
1、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信畅通;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公务车不得外借;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派运输企业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需调用社会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领导组安排指挥,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上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领导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设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报送
领导组要及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征求县人民政府的同意。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11
本预案适用于国省干线及县道公路,汛期、暴雨等恶劣天气下道路、桥梁及沿线设施损坏抢修等的应急处理工作;为做好防汛抢修工作,确保汛期公路畅通,结合我县境内公路路况实际,特制定公路抢险保通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
一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二抢险物资供应组:
组长: XXX
成员:XXX、XXX、XXX;
三信息传递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副队长:XXX
四资金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五应急抢险第一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成员:XXX、XXX、XXX;
六应急抢险第二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七车辆保障组:
XXX,电话: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股,XXX负责办公室协调工作,电话:XXXXXXXXX,移动电话: XXXXXXX;
二、基本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反映迅速;
二先参与后汇报或边参与边汇报;
三分级分部门负责;
四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三、主要职能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研究落实上级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及领导关于公路防汛抗洪抢险的指示、任务,迅速作出公路保障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一指挥抢修水毁,决定、协调、解决公路交通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防汛任务;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任务;
2、迅速收集、汇总水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公路水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坚持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证通讯畅通;
4、积极与当地气象和防汛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雨情、及发展趋势;发生汛情时,安全股应重视对汛情的收集、分析,及时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联系、报告情况,制定应急保障措施;
5、发生重特大水毁后,机械装备股应立即将水毁抢修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按以下程序启动本预案:
———接水毁及断道通知后,由领导小组立即主持召开抢修工作会议,明确应急保障任务,确定保障地点、运输和工程抢修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按照要求有序开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并通知参加本次抢修各组组长;
———抢险人员按通知要求做好有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报告险情、灾情及公路保障情况,按照上级指令完成任务;及时了解、收集、向上级汇报灾情及开展情况,灾情严重的应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紧急支援;
———根据当前公路保障需要,必要时报经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友邻单位,抢修力量;
7、人员、物资准备:
抢修队伍:中心组建XX个抢修应急分队,总人数XX人;抢修车辆、机械:现场指挥车X台川AXXXX、川AXXXX,运输车X台,XX型装载机X台,挖机X台,大型拖车X台、由机械装备股负责落实到位,并签订抢险责任书;
抢险物料:安全标志标牌XX块,标志服XX件,雨衣XX件,照明灯具XX把,钢铲XX把,保险绳X根,铁锨X把,钢钎X根、二锤X把、安全帽XX顶、由物资储备股负责落实,物资存放地点为物资储备股;
财务股要提前落实防汛期间抢修资金的安排和必要的.物资储备工作,并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三抢险队职责:
1、做好思想准备,随时保持战备状态;
2、做好公路应急抢险相关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的准备和保管;
3、按照领导小组相关领导下达的应急抢险指令展开抢险工作,并注意个人安全;
四、具体要求
一针对防汛抢险保通工作落实责任,认真抓好防汛抢险保通工作,切实把公路防汛抢险保通工作落到实处,全方位开展工作,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二建立24小时汛期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汛期抢险救灾和巡查制度,切实做到领导负责、组织到位、任务到人;安全股要定期上路巡查;要严格值班值守管理,遵守时间,绝不允许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三在汛期到来之前,安全股要对本辖区责任段内所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相关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对需要整改的提出整治措施;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增强隐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充分准备;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各单位抢修成员要无条件服从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保障公路灾情随发生随抢修;
五严格问责机制,各抢险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讲条件不推诿,严守工作纪律,对不服从管理和指挥,延误抢险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公路应急预案12
为切实做好我局公路防汛工作,充分做好做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战备,并在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公路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汛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公路养护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防汛责任,加强防汛措施,科学指挥调度,把公路防汛工作做得更好,实现“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公路防汛抢险工作,区局成立公路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公路站成立负责所管公路防汛工作相应的组织结构,切实做好迎战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各公路站要站在对公路财产高度负责、对公路安全畅通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大洪、抗大汛的准备。
(二)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汛情,各单位抢险队伍要无条件服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把防汛工作抓死、抓实、抓出成效。
(三)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局防汛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坚持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掌握汛情,做到汛期期间值班无空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在汛期无值班人员,无领导值班或巡查不及时,延误抢险时机或造成大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当事人的责任。
(四)防汛工作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遇有险情或接到上级抗洪抢险的`任务时,各科室、各公路站负责人及抢险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和投入抢险工作,对已发生的水毁路段和桥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修复,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尽快成立公路汛期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险情,规划方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准备防汛石料、沙袋、雨布、铁锹等物质,做到机械、人员、车辆和物资“四落实”。早准备、早检查、早预防,确保水毁发生后,抢险物资能及时到位,以最快速度抢修通车。
五、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1、进行汛前检查,彻底清除隐患,提高公路综合防汛能力。在主汛来临前半月,对全区干线公路、桥梁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危桥、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采取有效的加固维修措施,并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坚决杜绝各类公路重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道路日常巡查工作,高度重视山区公路防汛工作,长抓不懈。对于所辖公路的桥涵、透水路基和泥石流、滑坡体、塌方、落石、沉陷路段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当水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执行24小时派人值守,对行道树歪斜影响行车的要及时处理,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对短时间不能疏通的水毁要立即组织修筑临时便道、便桥,尽一切可能确保公路运输安全通行。
3、抓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提前将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渡汛。特别是在河段进行桥梁施工的工程,要进行详细的防汛检查,尽快把施工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段,责成施工单位制定防汛预案并督促落实,确保施工人员和物质安全。
4、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汛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与电台、报社、电视台等多家传媒界密切配合,积极营造防汛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人民群众的支持并自发义务参加防汛抗洪劳动。并适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道路通阻信息。
六、严格值班制度和汛期报告制度
坚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把手负全责。汛期内要安排昼夜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实负起责任,遇有较大汛情,公路断交和重大灾害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尽快抢修通车。按照市局要求严格汛期旬报制度,发生汛情的特殊时期,一遇险情随时报告。
七、实行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设备使用正常,值班车辆运行良好,对玩忽职守、遇险而退,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路应急预案13
一概述
1编制目的
为规范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消除恶劣天气影响,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本预案中恶劣天气是指:雨、雾、冰、雪等天气。 4工作原则
4.1统一领导原则
广航交通总部全面负责所属高速公路养护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所属高速公路养护单位恶劣天气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应在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进行。
4.2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对恶劣天气的监测、监控,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恶劣天气防范体系,提高恶劣天气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恶劣天气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关注恶劣天气中长期变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前部署,积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和教育,充分优化现有应急资源,发挥其最大效能,确保公众出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3以人为本原则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出现恶劣天气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恶劣天气造成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合理措施,积极协助有关单位营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4.4完整性原则
保持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包括预案体系本身的完整性,文件体系的完整性,应急机构设置和建设的完整性,应急支撑系统的完整性。
4.5分级负责原则
A预警分级依据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3级,严重的是Ⅰ级,较重的是Ⅱ级,一般的是Ⅲ级,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B事件分级为及时做好各类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依据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
C响应分级根据恶劣天气的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广航交通总部及下属各单位逐级落实响应措施。
4.6先进性原则
A信息通信系统在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过程中,保证各类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和处理,各类指令第一时间传达到位。
B资源共享系统总部充分整合各养护小组应急资源优势,构建合理、完善的资源共享平台,保障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C决策支持系统在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处置和应急过程中,应根据高速路段实际情况,结合气象部门对当地天气发展趋势进行先期预测,提前做好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D科技辅助系统发挥高科技辅助优势,适时引进、升级道路监控系统、GPS卫星调度系统、雾天引导车和多功能指挥车等系统设备,使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结构及养护部门职责1恶劣天气应急指挥总中心
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成员:
其职责是对广航交通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处理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按照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措施,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行动期间,协调处理总部内部与外部运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应急工作有条不紊;结合高速公路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应急行动,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汇报恶劣天气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布置应急工作后的恢复工作;根据恶劣天气的变化情况,组织部署其他工作。养护部门职责
(1)负责管养路段内恶劣天气下的'特殊巡查工作,合理制定恶劣天气下的养护施工计划;
(2)负责召集各管养路段内的监理、养护施工单位开展恶劣天气下水毁处治及除雪融冰等知识培训;
(3)根据气象信息,雨前对道路排水设施及特殊路段(如:桥梁、隧道、弯道、坡道、路堑路段、高边坡路堤路段等)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坚持雨中巡查和雨后特巡,及时排除路面和通道积水,疏通排水系统;
(4)对造成有碍道路正常通行的水毁,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应的水毁处治预案,及早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5)做好雾天值班安排,随时配合交警、路政部门进行雾天交通事故现场的救援、清理及受损道路设施的修复工作;
(6)制定冰雪天气情况下除雪融冰安全操作规程和做好除雪融冰所需的物资、设备的储备和人员准备工作;
(7)冰雪恶劣天气出现后,按照预案有组织的开展除雪融冰工作;(8)主动与路政、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多部门协调指挥;
(9)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水毁及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
三预警机制1气象预警
各单位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签订协议确保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利用高速公路沿线气象检测设施对辖段能见度、降水、降雪情况进行实时掌控,制定气象信息晴雨表,为保通人员、设备统一调度以及保通措施的实施提供详实数据。
2路况预警
各小组发现恶劣天气及时上报路段恶劣天气应急指挥分中心,建立起以沿线服务区为点、以巡逻车为线、以过往司乘为面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高速公路信
息收集网络,并加强与邻近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
3设备预警
养护部门督促养护单位做好除雪融冰设备、物资的日常保养和储备工作,通信系统完好,以便总部统一指挥调度,合理安排部署车辆设备,及时调集人员、设备在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结合高速公路管理实际,根据气候环境的恶劣程度,按照《广东省高速公路条例》及其释义,制定三级应急预案。具体见表1
应急预案划分表等级Ⅲ级Ⅱ级能见度在50m-100m之间;连续降雪,厚度3-10cm,特殊路段如桥梁、涵洞、弯道、陡坡、匝道处路面出现大面积结冰现象,路面局部出现结冰;影响范围在10Km-20Km之间;交通中断时间在12小时-24小时之间。各分公司、总部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中心Ⅰ级能见度在50m以下;连续降暴雪,厚度10cm以上,特殊路段及大面积路面出现结冰现象;影响范围超过20Km以上;交通中断超过24小时;因恶劣天气造成与其他单位或邻省高速交通中断。总部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总中心能见度在100m-200m之间;开始降雪或小雪,24小时降雪厚度3cm以下,桥面开界定条件始出现结冰;雨天出(程度、现重度水毁;影响范范围)围不超过10Km;交通中断时间在6-12小时以内。信息收集、确认、上报启动单位各分公司各分公司恶劣天气应急指挥分中心路段恶劣天气应急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启动方式指挥分中心下达启挥总中心下达启动指中心下达启动指令动指令令
四应急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
A.除雪融冰预案
①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养护施工单位、监理代表处全员24小时上岗,要求除雪融冰人员每百公里投入55人次;设备每百公里投入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2辆、撒布车2辆、货车2辆;材料每百公里投入融雪剂50t(含尿素10t)、-10#柴油5t、铣刨废料50m3、碎石50m3、草垫50个、铁锹30个、扫帚15个、车辆防滑链1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各管理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自行统一调度指挥,并及时向总公司上报除雪融冰保通实时进度情况。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
④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监理代表处应配合养护施工单位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及时上报。
B.雨天水毁处治预案(仅适用于Ⅲ级应急预案)
①要求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养护施工单位、监理代表处全员组成水毁应急突击队20人;投入装载机2辆、货车2辆;投入材料碎石100m3、粗砂100 m3、水泥1t,编织袋500个,铁锹30个,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②各管理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自行统一调度指挥,并及时向总公司上报水毁处治实时进度情况。
③发现水毁后,分公司要及时向总公司报告,严重水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分公司召开工地现场会,针对出现的水毁,制定相应的处治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迅速开展水毁抢修工作,及早保证道路的正常通行,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Ⅱ级应急响应
在保持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强措施:
①人员方面:增加管理分公司分管养护的经理在岗,除雪融冰人员增加至110人次;设备增加至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4辆、撒布车4辆、货车4辆;材料增加至融雪剂100t(含尿素20t)、-10#柴油10t、铣刨废料100m3、碎石100m3、草垫100个、铁锹60个、扫帚30个、车辆防滑链2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各路段养护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实施,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在各自范围内统一调度。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针对特殊路段和中隔带种植绿化物的地段,要通过增加劳力和设备、采取特殊措施和针对方案等方法进行除雪和融冰工作(详见附件2)。
④各除雪融冰车辆在除雪时如遇到堵车现象,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由养护管理部门协调路政或交警部门对各单位清雪车辆进行引导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时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向公司上报,并由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 Ⅰ级应急响应
在保持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强措施:
①人员方面:增加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分公司班子成员在岗,除雪融冰人员增加至220人次;设备增加至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8辆、撒布车6辆、货车6辆;材料增加至融雪剂200t(含尿素40t)、-10#柴油20t、铣刨废料200m3、碎石200m3、草垫200个、铁锹100个、扫帚50个、车辆防滑链3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负责指挥实施,集团负责统一调度。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针对特殊路段和中隔带种植绿化物的地段,要通过增加劳力和设备、采取特殊措施和针对方案等方法进行除雪和融冰工作(详见附件2)。
④各除雪融冰车辆在除雪时如遇到堵车现象,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由养护管理部门协调路政或交警部门对各单位清雪车辆进行引导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时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向公司上报,并由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
五保障措施
5.1一般保障措施巡逻车、清障车等车辆设备应全部配置防滑链。
公路应急预案14
根据全县汛期安全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灾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务
1、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和桥梁的'防洪安全及抢修组织指挥。
2、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桥梁等项目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
4、负责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负责协助各村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
组长:
成员:
(2)防汛抗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敏(兼)
办公室设在乡农路办,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
1、乡级配备抢险突击队员10人,各村至少配备5名突击队员。
2、准备沙袋、铁丝、钢管等器材,随时应急堵口。
3、汛期实行全天侯值班,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四、信息报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断,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乡领导组报告处置情况和灾情的发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决后,乡农路办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灾情发生后,各村要在乡领导组领导下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2)立即疏运受灾群众;
(3)立即设立公路绕行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4)立即组织抢修;
(5)协助有关部门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附则
各村、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备案。
公路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我局养护管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使除雪防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清区公路局对上级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或长清区气象部门发布降雪天气预报后的预警响应。
1.3实施本预案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路通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降雪对公路交通造成的影响。
(二)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公路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
(三)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逐步建设完善和充分利用监控、公路巡查等,提高路况信息监测信息化水平。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局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安全科,设备安全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2职责
2.2.1局应急领导小组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部署、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应急管理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等;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应急工作需要,统一向上级报送应急工作文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审核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检查督促应急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等;负责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根据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按程序发布和解除预警通知;根据预警等级和预案通知局有关人员到岗到位。
2.2.3养护科
负责调查确定除雪防滑重点管控路段;调度养护巡查工作情况、公路桥梁等设施和路面除雪防滑情况;督导、协调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应急抢修和除雪防滑应急处置;收集、整理除雪防滑的各类资料。
2.2.4路政科
负责调度路政巡查工作情况;督导、协调涉路工程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2.2.5办公室
负责安排日常值班工作,预警启动后后勤保障和新闻报道工作。
2.2.6应急中心
按职责完善路面监测监控系统;负责保障路网通信及监控设备畅通运行,收集相关数据信息;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定时调度道路通行情况,对反映的应急突发信息及时报告;在职责范围内,对路网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2.2.7各公路站、应急抢险中心
负责根据局应急预案的落实,成立相应机构,根据需要组建本单位除雪防滑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根据实际路况制定详细除雪防滑工作流程;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本单位管辖的公路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3.1运转机制
进入冬季,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积极与当地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接收预警气象信息等。
局根据市局或有关部门的天气预报或上级预警通知,针对全区公路系统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局应急办负责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或根据天气预报,提出启动与解除预警响应建议,经值班领导签字后,发相关单位,通知局相关人员。
各公路站负责根据上级部门预警通知,针对本区域内公路范围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并及时将预警启动后的有关情况向局报告。
3.2会商机制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织会商,通报雪情形势、研究预测雪情发展趋势,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等工作。
4预警
4.1预警级别
根据降雪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三个预警级别:
Ⅲ级(黄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小雪;
Ⅱ级(橙色)预警:天气预报有中雪;
Ⅰ级(红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大到暴雪。
4.2预警信息发布
济南市公路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Ⅰ级(红色)或Ⅱ级(橙色)预警;我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并报济南市公路局值班室。
预警信息通过传真、办公内网、应急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发布
4.3预警响应
4.3.1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①局分管领导、值班科长及值班人员在局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及时掌握除雪防滑工作情况。
②各公路站值班领导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所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4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4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2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①在Ⅲ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养护科、路政科、办公室、设备安全科、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3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3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3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①局在Ⅱ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分管养护、路政、安全副局长全部到岗,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2小时向市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2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4响应结束
当除雪工作结束,公路通行能力基本恢复时,根据上级解除预警信息或根据实际除雪工作情况,解除预警。
各公路站及时完成路面清理、养护等后续工作,并整理除雪工作情况总结报局应急指挥中心。
5保障措施
5.1通信联络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除雪防滑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要配置电话、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等通讯设施。预案启动后,参加除雪防滑工作的各级成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
5.2材料及物资准备
除雪物资准备:城区出入口等主要路线,备足融雪剂等材料,统一存放至公路站或应急中心。其他公路要准备充足的防滑材料,堆放在不影响行车、行人的两侧路肩上。同时备足扫把、铁锨等人工除雪工具。
除雪设备准备:落实除雪车(或平地机)、洒布车、装载机等设备,可临时租用,但需提前确定租用意向。除雪设备要保持性能良好,采取必要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明确巡查车、除雪防滑人员乘坐的交通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5.3安全保障
每年冬季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对除雪防滑预案进行演练,使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防止在除雪过程中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除雪现场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为所有除雪保通人员配备雨具、反光背心、急救药品等,保证人身安全。
6信息报告与发布
各单位执行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局统一负责对外发布路况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媒体和群众散布未经认可的消息。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长清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长清区公路管理局冬季除雪保通应急方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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