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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11 16:41:2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区安全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处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

  成员:各村(社区)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向镇食安办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3、组织公安、工商、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处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机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1、协调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抓好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转送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

  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食品监测系统,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实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

  第六条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公民。

  (二)报告程序:凡发现食品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及精神,信息报告与发布统一一口径,正面安全,防止炒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区政府发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销售加工企业,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映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

  第九条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2

  一、接到火警后,小区物业科消防管理人员前往现场,向现场人员问清情况和侦察火情后,根据火警范围大小、程度多少确定报警范围。

  1、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及应急分队。

  2、通知着火区域单位负责人到现象。

  3、通知维修人员到现象。

  4、报告公司领导。

  二、应急分队接到火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

  1、侦察火情再次确定报警范围。

  2、立即抢救受困人员和疏散物资。

  3、立即运用消防器材灭火和附近消防栓救火。

  4、协助义务消防队共同扑灭火灾,并负责调查起火原因。

  三、安全、保卫部门接到火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调义务消防队和医务救护人员赶赴现场。

  1、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后,第一梯队所有成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启动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抢救火灾。

  2、义务消防队第二梯队对现场通道进行清理,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同时保障前线救火人员的消防器材供给。

  3、医务救护人员在火灾现场准备抢救火灾伤病人员。

  四、维修中心接到火警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扑救火灾。

  1、根据需要采取着火区域停电。

  2、保证消防所需的电力、水力的正常运转。

  五、公司领导(即火场总指挥)视情况需要,调集人员援助。

  六、应急分队应在起火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火势控制和灭火,义务消防队应在起火后10分钟内到现象抢救火灾,其他协助人员应在起火后12分钟左右赶到现场进行消防抢救工作。

  七、消防安全须知

  (1)应熟知物业内的灭火器、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报警电话(119)。

  (2)若是轻微失火,尽可能将火扑灭,但切勿冒险。

  (3)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不可能即刻得到控制,应立即逃生;如情况允许,可将通往火场的门窗关闭,以隔离及控制火势。

  (4)报警或通知物业公司,撤离火场并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的指挥。

  (5)如被火焰和高热所困:①有可能的话,致电“119”求助;②谨记烟和热空气都是上升的,接近地面的空气含氧量较高,温度较低,故应蹲着身子或爬行逃生;③如情况许可,请打破窗户以求空气流通。

  (6)隔在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如身处火场下层,则应向下逃离,寻找最近的逃生出口。

  (7)发生火警时,物业公司职员会协助消防或公安人员在火场尚未宣布安全之前阻止任何无关人员的进入。

  (8)各单元楼前均设有消防水栓,物业公司将向业主介绍其使用方法,以防不测,该设施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妥为保护。

  八、紧急联络

  用电话报警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报案人姓名或有关单位的名称及联系电话;

  (2)紧急事故的位置或所在街道的交界处;

  (3)人员受伤与否;

  (4)紧急事故的种类、性质、范围;

  (5)当对方确认上述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

  九、实施方法

  在每栋楼单元内的公告栏上张帖本应急措施,以达到让每位住户都了解、熟记。

  十、结语

  没有任何物业可以完全避免天灾人祸的发生,紧急事故和各种灾害可能随时发生,制定并贯彻应急措施、方案,能够切实保护所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物业公司会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然而,请务必谨记,无论措施如何详尽周全,仍须全体业主保持高度警惕方可避免意外发生,以实现本应急程序之目的。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做好小区消防工作,确保小区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安全组(灭火组、疏散组、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后勤组(通信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全组:由小区护卫队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护卫队队长 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

  1、灭火组:由当班护卫队巡逻员和义务消防员组成,灭火组主要负责本小区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疏散组:由当班门岗和护卫队义务消防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3、警戒组:由护卫队接班队员组成,负责维护小区秩序,疏散人群。

  4、救援组:由护卫队接班队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伤亡、财产抢救工作。

  (二)设备组:由小区机电部组成机电部负责人 任设备组组长,负责小区监控中心设备和小区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三)后勤组(通信联络组、警戒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由管理处客服部、清洁部组成, 任后勤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1、通信联络组:由管理处前台值班人员组成,负责接听电话,保持通信畅通。

  2、安全防护救护组:由清洁部人员组成,清洁部主管 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小区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护卫队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护卫队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1楼大堂、1楼消防楼道出入口、地下室、楼顶)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

  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后勤部通知值班电工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疏散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后勤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4

  一、组织机构设置

  小区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分为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小区负责人担任,负责决策和领导小区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由小区主任或者业主委员会主席担任,负责指挥小区应急工作。

  3.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居民代表组成,负责任务的执行。

  4.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由小区保安和环卫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和处理。

  二、突发事件分类

  小区突发事件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人员伤害、火灾事故和自然灾害。

  1.人员伤害

  人员伤害可能会给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小区应急预案应该包括应对各种人员伤害的预案。这包括但不限于楼梯坠落、电梯故障、车辆事故和意外跌倒等。

  2.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是小区生产安全的一大隐患,小区应急预案应包括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主要包括明火和电器设备损坏引起的火灾。

  3.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随时可能发生的灾难,如龙卷风、洪水、热浪等。小区应急预案应包括应对自然灾害的预案。

  三、应急预案内容

  1.人员伤害事件

  一旦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应紧急启动应急预案,救治伤者,同时立即向当地医院求助,通知社区派出所及消防队到现场支援。

  2.火灾事故

  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小区设置消防器材,规范使用电器设备。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进行灭火、疏散人员。

  3.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小区加强保护措施,确保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如果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害,应急小组应紧急展开救援。

  四、应急演练

  小区应急演练的目的是测试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演练过程要求真实可信,模拟真实灾难的情况进行演练。

  五、领导 负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与小区负责人共同领导并协调应急预案工作。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对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并做好预案的修订和更新工作。

  六、总结

  小区应急预案是小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具,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机构,而且需要维护和更新应急预案中的内容。小区领导要给予足够的支持与投入,积极参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与质量,以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七、居民参与

  小区应急预案建设不仅需要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同时也需要居民的积极参与。小区应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让他们知道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应该怎样做。同时,小区可以成立社区安全委员会,组织居民参与应急演练和志愿服务。

  八、信息发布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发布信息是非常关键的。小区应准备好灾害信息发布设备,及时发布事件情况和处理措施。并且,应该在小区通告栏、微信群、网站等渠道发布信息,以便居民了解事件进展和防范措施。

  九、维护和更新

  小区应急预案的内容和组织机构是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的。一旦发现预案内容的不足,需要进行修订。同时,领导小组要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理的能力,加强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质量。

  十、结语

  小区应急预案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实际运用中,应急预案要能够灵活适应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做到预案制定与实践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居民的安全和财产。除了以上提到的几点,小区应急预案建设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例如,针对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同的突发事件,需要有相应的预案来应对。

  其次,应该尽可能地提前预防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其对居民的影响。例如,加强小区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加强防火和防盗安全,提高居民的防范意识等等。

  此外,在小区应急预案建设中,应该注重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他们的参与,加强居民之间的合作和协助。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居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和支持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应急预案的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更新的过程。每年定期进行演练、反思和总结,提高效率和质量。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和更新预案内容,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小区应急预案的建设既是一项任务,也是一项责任。只有通过全面的规划和策划,加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小区的安全有序、和谐发展。小区应急预案建设是居民安全和财产保护的关键措施之一,需要政府、物业、业主委员会以及居民之间的积极合作和参与。预案内容的制定,应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所需的处理措施。预案组织机构的建立,应确保各职能部门协调运作,高效响应;同时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也应得到充分考虑。

  在预案的实际运用中,应强化居民的安全意识,组织应急演练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发布信息、调动应急资源、展开勘查灾害等步骤是关键,因此应急预案要保持定期演练和不断更新。同时,突发事件预防和防范也应被高度重视。

  在如今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应急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小区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只有通过全面的规划与策划、合理的组织架构、全民参与、运转流程的优化、宣传教育的强化以及及时更新和维护,才能有效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5

  1、机构设置: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主任由刘泽群同志兼任。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1

  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居民正常生活。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种制度规定以及通知,指导辖区相关单位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社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6

  为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预案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工作要点》(安监总政发〔〕1号)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应急预案管理标准化,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使灾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教育和备案管理工作,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覆盖全县各街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二)各街镇、县级部门(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得到系统培训提高。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全面提升。

  (四)建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五)建立起更加科学、适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运行体制、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1.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

  (2)县级部门(机构)应急预案。

  (3)街镇、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本地区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应急预案。

  (4)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A、高危行业企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

  B、高风险领域企业:包括道路客运、水上客渡船(含旅游船);

  C、生产作业场所(车间)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公众聚集场所应急预案。

  A、学校、幼儿园;

  B、经营面积地上200平方米以上,地下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宾旅馆业,文化娱乐、医院、诊所和其他服务行业经营单位;

  C、经营面积地上500平方米以上,地下3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6)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7)重大政治、商贸、文艺、体育等活动应急预案。

  2.各类各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责任单位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2)县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县道路交通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

  县危险品运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县水上交通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负责;

  县烟花爆竹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烟花爆竹公司配合;

  县大型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文广新局、县商委、县卫生局配合;

  县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建委负责;

  县乡镇煤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煤管局负责;

  县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

  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危险化学品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

  县地质灾害、公共危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国土房管局负责;

  县市政公共设施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市政局负责;

  县电力、天然气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电力、天然气部门配合;

  县防汛、农业机械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县农机局)负责;

  县非煤矿山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县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县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3)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分别由各部门负责。

  (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街镇、村居(社区)负责。

  (5)各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各单位负责。总公司、总厂负责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和改制剥离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厂)、子公司(分厂)、基层单位以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关键重点部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

  (6)不属于以上规定应急预案编制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可以不编制应急预案,但必须编制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程序)。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1)制定《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3)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

  (4)制定《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5)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2.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签发制度。

  A、各预案编制单位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及时报送上级(含企业上级行业行政主管单位)评审备案后,由预案编制单位行政首长签字,并报送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街镇(社区)备案,应急预案必须同时具备纸质件和电子件;

  B、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县政府审定;

  C、各街镇、在管单位、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单位应急预案,由预案编制单位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备案。

  (2)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

  B、通过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总结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上报评审备案。

  (3)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管理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并做好经常性的保养,保持各种应急装备完好;

  B、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上述企业规模较小的,可建立辅助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就近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协议为其提供事故抢险救援服务;

  C、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档案,并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备案一次。

  (三)切实加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固定指挥平台

  2.建成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移动指挥平台

  3.完成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全县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和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及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相连接集声讯、图像、文字等一体化的'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2)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共享。

  A、建立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信息库;

  B、建立完善全县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信息库;

  C、建立完善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数据库;

  D、建立完善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资料数据库。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

  3月底前制发相关文件,建立工作机构,层层召开会议,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三)组织培训阶段。

  年4月1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人员的培训。分期分批举办县级部门(机构)、街镇、在属以上企业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县内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较大型工业企业、较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阶段。

  年5月2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

  (五)机制建立阶段。

  年5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六)总结验收推广阶段。

  年5月31日前,提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对我县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

  同时推进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力争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管理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组建班子,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街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领导和督促、指导本辖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工作,建立本辖区、本系统上下衔接、左右联系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督促检查,加强指导。

  县安监局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镇、部门(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7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区外或境外对我区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财政保障响应等级也对应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财政保障响应。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安排全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区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启动区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1)资金保障组

  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

  (2)政策拟定组

  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区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

  (3)监督检查组

  由区财政局、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3应急准备

  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区财政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3.2应急资金的来源

  3.2.1建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建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保证一定的额度,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应急保障。

  3.2.2动用年度预备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一定比例设置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3.2.3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3.2.4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3.2.5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3.2.6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街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4.1.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给予支持、帮助。

  4.1.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和省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省财政给予支持、帮助。

  4.1.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以上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省财政和中央财政给与支持、帮助。

  4.1.5如果上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在我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启动之前已经启动,那么我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立即响应。

  4.2财政收入政策

  4.2.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建议,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3财政支出政策

  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争取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争取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争取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区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属乡镇、街道政府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街道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镇、街道,区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

  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4资金拨付

  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

  4.4.2对区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区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

  4.4.3对乡镇、街道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区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4.4.4乡镇、街道财政部门收到区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财政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区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区级财政部门及时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

  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

  4.5应急采购

  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6应急结束

  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

  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1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2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

  5.4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区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区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8

  1、供暖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供暖人员努力学习技术,熟练的掌握公司各物业供暖设备、线路走向及所辖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及实际操作。

  3、负责配电室、电梯机房、楼层供暖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

  4、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公共设备的`应急维修。

  5、每月两次供暖设备试运行。

  6、负责公司物业外围供暖设备正常工作。

  7、做好办公楼内房间、公共场所的供暖设备的修理与更换。

  8、负责供暖设备、表面清洁。

  9、负责餐厅、厨房、办公室、洗涤动力供暖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工作。

  10、每周一次巡查责任设备,每月一次清洁责任设备及周围。

小区安全应急预案9

  第一条总则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昌宁高速L1标经理部全体员工和工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全体员工和工人应认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标,加强消防,确保工地施工安全。

  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全体施工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本标段安定,保障施工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

  经理部安劳部是本标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职能:

  一、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汇报经理部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工地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消防宣传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编发宣传橱窗,向工人宣传消防知识,宣讲不同时期社会火灾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对工人进行消防教育,警醒工人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2、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组织消防检查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经理部、工区、工人居住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不同时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2、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部门违反消防法规定,或未履行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处罚,必要时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

  1、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根据经理部消防工作的需要,按消防要求,全面配置经理部及工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建立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档案,对消防器材购置的变动、丢失、失效、报废建立帐簿进行登记,以确保本标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整。

  3、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用电设备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四、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1、制定经理部消防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工作实施条例;

  2、划分经理部及工区防火责任区;

  3、编制设计消防处罚通知单、消防工作巡查日志、消防值班登记表;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等。

  五、落实消防责任

  1、落实消防合同

  (1)消防合同的拟定:根据经理部和工区工地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各部门承担消防责任的不同情况,拟定经理部与工区消防责任合同;

  (2)消防合同的签署:具体组织签署消防责任合同;

  (3)消防合同的执行:检查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

  2、安排消防值班

  (1)确定值班人员,编排值班表,且每次必须有副部级以上干部值班;

  (2)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双方必须签字;

  (3)特殊情况的换班及值班、请假应严格按照手续办理;

  (4)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系,有情况应立即上报。

  3、配备消防专干

  (1)确定保卫干部具体担负消防管理工作;

  (2)确定一名副部职干部具体领导、管理消防工作,安劳部长协助管理消防工作;

  (3)安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消防工作。

  六、落实消防措施

  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离开工作场地,要注意正确停机、关窗、切断电源、检查烟头。对电线老化、漏电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条消防工作责任制及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我标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经理部、工区、个人防火责任制”,实行分级、分区负责,自觉履行职责,分担义务。

  一、消防责任人的确定

  1、项目经理全面组织、领导、负责工地的消防工作,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经理部将消防责任按地域、设备、房屋等划分至有关部室。分管各系列工作的副经理直接组织领导所辖部室的消防工作,是所辖部室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3、分管各重点防火区域部室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组织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工作,并承担工地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责任,是该消防区域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部室对自己所辖防火区域担负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室所辖消防区域的消防主要责任人。部室其他领导有义务协助部室主要负责人,做好本部室的防火工作。当部室主要负责人因公或因其他原因外出暂不在岗时,部室其他领导承担本部室的主要防火责任。

  4、本标段所有工人有义务认真履行国家消防法和经理部消防制度。每个工人在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的同时,亦承担相应防火职责,是自己担负岗位工作的消防直接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经理部在每一个聘任期内要逐级签订消防合同,把消防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具体的消防责任人。

  (1)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签合同;

  (2)副经理与所辖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合同;

  (3)部室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副部长签合同;

  (4)分管副部长与工区签合同。

  第四条失火责任的界定

  1、直接当事人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经理部及工区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应根据情节轻重、受损程度大小,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2、各级领导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经理部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属于个人为责任的,如属下列情况,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外,应区分防火区域,分别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1)未安排落实好消防值班;

  (2)未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消防的指示要求;

  (3)未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和消防工作活的事例,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教育;

  (4)未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日程;

  (5)未对所属员工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下班后所辖工作场所未落实人员关窗、关门、关灯、关电、关总闸、关空调,未清理其他不应摆放在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物品,清扫烟头、火种。

  (7)因上述第6条原因导致电器起火,火源火种进入工作场所或自身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自燃自爆导致起火。

  (8)重点消防区域未安排专人登记消防日志。

  (9)对所辖防火区域的防火设施(如水龙头、水枪等)的损坏,灭火器具(灭火器、头盔、防毒面具等)的丢失未及时报告。

  (10)安排临时工独自在岗位值班,工作不力或失职。

  3、班组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1)由于教育不力,本班组工人在居住区使用经理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设备、在房间内用蜡烛照明、在工区、居住区、等处焚烧废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而导致火灾。

  (2)未对工人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值班人员的失火责任

  (1)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在失火发生时,本人未留在经理部、擅自离开经理部、未在工区或未在施工范围内失火时找不到人,致使无人组织扑救火灾、无人报警,造成公有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2)职工管理系列值班干部或值班人员失火时不在经理部、不在岗、未及时组织职工撤离火源地或因处置不力,导致工人伤亡。

  (3)值班电工在失火或电线起火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关闭变电房总闸,造成电线起火,火势蔓延。

  (4)值班司机擅自离开经理部,在失火时不能将汽车开出快速撤离火源地,导致汽车燃烧。

  5、部室失火责任划分

  办公室是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行政部承担供电和消防设施维护的任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经理部或工区一旦失火,经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存在,这两个部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消防管理部室的失火责任

  1)经理部行政办公室应承担以下失火责任。

  ⑴未预先安排好安全保卫消防值班。

  ⑵未定期检查各部门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消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写出检查报告。

  ⑶未向各防火责任人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火情隐患或消防薄弱环节,必要时未及时向有关防火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

  ⑷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在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好值班室用房和24小时留守电话。

  ⑸未及时检查值班电话是否畅通,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保证晚保安值班人员必须有一台火警报告电话。

  ⑹值班人员请假未及时安排人员代班。

  ⑺对失效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

  ⑻对各部室各部门报告的火情隐患未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或遇重大隐患未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2)行政部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⑴未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⑵对反映的消防设施的损坏(水龙头、水龙带)、水枪、灭火器的丢失,未及时进行维修或采购补充。

  ⑶未对电线线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⑷对反映的漏电或电起火问题未进行及时的维修。

  ⑸对各部室反映的属于行政部门处置的消防隐患,未进行及时处置。

  ⑹对容易导致电路起火的险情隐患,未组织及时的更换或维护。

  ⑺按经理部安保部门通知的区域和时间,于每晚或于某一时期时间段内,未按时关闭电路总闸。

  ⑻批准电工外出公干或因个人原因请假,但未在经理部安排电工值班。

  ⑼重大节假日前,未安排妥值班室专门用房及24小时固定通讯电话。

  第五条奖励

  一、每月对经理部各部室和工区消防工作进行评比。对履行消防合同,成绩显着的部室消防责任人应进行奖励。对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工作做得好的要对消防责任人进行重点奖励。

  二、对下列个人应区别情节予以奖励

  1、发现火情,及时呼救或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有效地制止火灾。

  2、积极组织救火或个人积极参加灭火,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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