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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21 11:17:2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篇)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

  为确保讯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上海天翔酒店有限公司防台防汛抢险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二、防台防汛的任务、要求和重点防护部位;

  三、防台防汛队伍的组成;

  四、防台防汛的具体实施;

  五、防台防汛的法律责任及其它。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防台防汛小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防台防汛小组的主要职责:

  1)服从上海市防台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2)制定重点防护部位检查、维修、加固计划,制定防台防汛方案;

  3)收集台风、汛情情息,有针对性的做好防台抢险工作;

  4)建议防台防汛预警制度,在汛期根据降雨和水情的变化,做好防台防汛预警工作;

  5)建立防台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报警;

  6)建立和组织防台防汛抢险队伍,在发生台风时统一协调,及时赶到第一线抢险;

  7)发生台风时,在现场组织抗洪抢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资,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8)统筹安排防台防汛资金的使用,负责防台物资储备和调配。

  二、防台防汛的任务、要求和重点预防部位

  1、任务

  1)贯彻执行防台防汛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积极修建和治理汛险隐患工程和设施;

  2)抢险、排险、救人;

  3)保护酒店一层区域,地下室各机房、仓库等重点防洪部位;

  4)维持酒店秩序,确保正常经营。

  2、要求

  1)服从市防台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主汛期,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3)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在台风来临之前,对酒店各区域进行检查,尤其是外围、楼顶地段要时刻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防患于未然;

  4)凡在防台防汛抢险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由各部门组成:

  1、资金及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服从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安排;

  2)统筹安排防台防汛抢险资金;

  3)保障防台防汛抢险资金的及时划拨;

  4)合理采购防台防汛抢险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库存,主要物资包括:麻袋、编织袋、铁丝、绳子、劳动工具、照明设备、小型抽水机及沙子等;

  5)在临台抢险中要保证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并作好出入库登记;

  6)部分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要提前在各出口储备。

  2、抢险抢修工作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及抢救工作;

  2)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仓库、客房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3)服从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

  4)确保室内室外下水道的畅通;

  5)在接到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撤离命令后,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

  3、治安保卫及运输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建立防台防汛抢险警戒区;

  2)负责酒店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破坏交通、通讯、生产救灾设施、哄抢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的犯罪活动。

  3)保证交通道路的畅通;

  4)保障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5)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6)将伤员送往医院。

  4、后勤保障组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2

  1简介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目的在于说明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具有资源和运作的方法,实施在发生灾害气候时的救援工作,尽量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项目员工和周边居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项目财产安全和周边单位财产安全。

  2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2.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地方政府法规和业主相关文件

  《旅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xx)

  厦深铁路惠深段站前工程XSGZQ-12标段土建工程合同段投标文件

  3范围和适用性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厦深铁路惠深段站前工程XSGZQ-12标段土建工程(含出入段线)防台防汛应急安全情况。从较小的紧急事件到可能对附近居民和公众有健康和安全影响的重大事故。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的安全,维护业主的权益,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结合深圳市的气候特点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防台防汛预案,建立应急预案机制。

  4工程概况(见总预案)

  5压防台防汛组织机构

  5.1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人员由总预案中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联系电话:0755-84692290。气象资料的收集及公布工作由调度室康小平负责,进入汛期定期收集公布,移动电话:13723772597。

  5. 2领导小组职责

  A贯彻执行深圳市、业主有关防台防汛的文件、通知,制定防台防汛规范措施。

  B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预防随时可能发生的洪灾和台风,进行杭洪抢险和及时救援。

  C负责对顶防台风、洪灾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和组织保障。

  D定期对本单位防台防汛设施、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分析在台风、汛期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和预防方案。

  E负责在员工中开展汛期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多渠道收集与本工程相关的气象资料,在台风和洪灾来临之前,作好对台风和洪灾的预防准备工作。

  5. 3防台防汛管理网络图(见下图〕

  ????????????防台防汛管理体系图

  5.4防台防汛应急组织机构

  在总预案的基础上成立防台防汛应急组织机构,下设应急技术组、物资设备组、保卫组和突击队,各职责和预案中的职责相同。

  6装备和通讯联系方式

  按照总预案中的规定进行。

  7救援物资的储备

  按总预案配置救援物资。

  8防台防汛处理程序

  8.1第一个接到气象信息的人的职责:

  A、第一时间向本公司调度负责人报告。

  B、情况危急按救护须知报警。

  8.2调度负责人的职责;

  接到台风和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项目经理、安全监理工程师报告。

  8.3项目经理的职责:

  A、接到台风、雷雨预报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B、以最快方式赶到现场,迅速组织防台防汛小组人员参加抢险,并与监理单位、深圳市地铁公司安全主任、政府抗洪抢险部门联系。

  C、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作好抗洪抢险准备。

  D、负责抗洪抢险的现场指挥口。

  E、总结教训,组织安全委员会修改有关防台防汛的安全防范措施。

  8. 4紧急安全疏散

  A、接到台风汛情预报后,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迅速组织防台防汛工作组、防台防汛突击队以最快的方式赶到现场,迅速维护治安秩序,组织人员撒离至安全位置。

  B、做好为紧急疏散人员提供照明,救援物质保障。

  C、对可能受灾的物资设备进行转移。

  8.5医疗救护

  A、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B、初步检查伤病员,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C、呼叫救护车、现场继续施救。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人员到达现场按替为止。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3

  桐琴镇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为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武义县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桐琴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快速反应、部门联动;抓好四进、加强基层”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桐琴镇防汛防台抗旱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由镇长担任指挥,成员由国土、民政、水务、林业、农业、气象、建设、公安、卫生等相关职能分工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并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汇报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负责发布全镇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指挥:xx副指挥:xx成员:xx指挥部办公室主任:xx成员:xxx主要职责:负责气象、水文预报,水库、水闸控制调度,拟订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负责各项协调工作;负责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负责协调指挥部其它各组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测预警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人员转移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拟定人员转移对象、范围、路线、时间、地点,报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组:

  组长:xx成员:

  xx主要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灾害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统一指挥救援队伍,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在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期间,负责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来救灾组、慰问团、红十字会等单位团体的接待事宜;保证道路、通讯的畅通,组织人员对受灾地区的治灾、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筹措调集抗灾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讯设备;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村、社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各村、社主要职责

  (1)各村、社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负责本村、社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编制村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协助镇政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3)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4)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

  (5)当洪涝台旱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乡级防指;

  (6)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7)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人武部负责组织落实抢险队伍的人员、培训工作。发生重大灾害时,能及时组织抢险队伍到位,并能全力会同驻武部队、武警参加抗灾抢险,把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城建办负责镇域公用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指导村庄和镇域农民建房中的防汛防台工作;做好辖区内建设系统内的危房、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地、工棚的防汛防台工作;提供辖区灾害损失情况。

  (3)国土所负责山体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情况。

  (4)农业服务站、林业站、气象站负责农业、林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生产自救,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负责提供防汛防台急需的木材、毛竹物资的供应;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雨情、风情和旱情,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信息。

  (5)文化站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开展灾区慰问活动。

  (6)桐琴派出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镇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联系交警部门,确保公路交通的畅通,实施交通管制,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

  (7)桐琴供电所保障电力线路畅通,负责及时抢修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需要而受损的电力设施;根据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需要,调度好各水电站的发电;制订重大事故下的应急措施;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8)桐琴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9)桐琴小学、芦北小学、东干中学、桐琴幼儿园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灾患意识;组织校舍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根据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风暴、干旱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及时上情下达。

  2、山洪灾害监测。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行政村、社,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镇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镇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应准备。当各水系流域发生洪水时,各村应加强监测,并在1小时内报镇防指、2小时内报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各河流及支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村社及有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监测,并将堤防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镇、县防指。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村及有关责任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镇防指准确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责任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防指报告。当水库、塘坝出现险情时,各村社及有关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镇防指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广播电视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及时向镇防指报告受灾情况。镇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镇防指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防旱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防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村社,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4)预案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薄弱地段,制订工作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各类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镇防指收到强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各村和有关单位发出警报。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发出预警。

  3、台风灾害预警。根据气象部门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动向预报,镇防指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江河洪水预警。各河流及其支流即将出现洪水时,各村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应及时当向下游发出预警。

  5、山洪灾害预警。各村社和有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镇防指。

  6、内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向社会发布信息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镇防指随时掌握旱情灾情,根据干旱发展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出相应对策,做好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8、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镇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9、水利工程险情预警。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单位和镇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有关村社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四、灾害分级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一)一般水旱灾害

  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75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20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00人。

  (二)较大水旱灾害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10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200-30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6000人。

  (三)重大水旱灾害

  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15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300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一)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镇域中心范围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6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4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9000人。

  (四)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20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6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5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5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2000人。

  五、应急响应根据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办主任进岗带班,监测预警组进岗,加强值班。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返回,各类责任人到岗就位,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向镇防指报告。

  3、监测预警组密切关注县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照灾情,做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的预判,并及时报告镇防指办主任。(应急响应期间监测预警组均要开展本条工作,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中不再重复。)

  4、镇防指通知各村社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重点是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山塘、薄弱堤防、各类危旧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巡查工作。

  5、镇防指对有关农业生产作出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

  (二)Ⅲ级应急响应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副指挥进岗带班,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通知抢险救援组做好进岗准备,组织驻村干部下村(社区)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副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危旧房屋、简易工棚人员转移,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2、部署落实危旧房、建筑工地、高空设施、电力、通信设施、旅游景点、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

  3、根据县防指部署,及时关停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和涉水野外游乐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

  4、督促检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做好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和监测,特别要加强低洼地带、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通知小型水库、山塘、堤防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5、通知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成员及时返回,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镇、村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6、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三)Ⅱ级应急响应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进岗带班,抢险救援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以下人员转移:低标准房屋、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附近的人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人员;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水域作业人员。

  2、通知以下区域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并根据实时降雨、河道水位、工程险情等情况按村级预案及时转移人员: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病险水库下游受影响人员;屋顶山塘下游受影响人员;低洼易涝区人员;江河发生大洪水时可能淹没区域的人员等。

  3、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强降雨期间或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

  4、通知镇、村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援队员集结待命,根据工程出险情况、人员受困情况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县防指支援。工程出险后,派出抢险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赴出险处组织抢险,组织出险工程附近村级抢险队伍参加抢险,必要时调派镇抢险队伍参加,调运镇和附近村防汛抢险物资;一般险情可根据本镇技术人员提出的抢险方案实施抢险,险情较大时,及时请求上级技术支持,重要工程出险时,请求上级派出专家组实施抢险,并配合专家组做好抢险队伍和抢险机械调派、物资调运和后勤保障工作。

  5、镇全体机关干部进岗,下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到各村检查督促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6、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关闭全部旅游景点,暂停所有户外活动,在建工程停工,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镇、村广播每两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台风、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

  7、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四)Ⅰ级应急响应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坐镇指挥部组织指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必要时,报请县防指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岗,必要时分赴一线指挥。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抗旱Ⅰ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实施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工作。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重点组织以下人员立即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出险水库、山塘下游人员;江河两岸洪水可能淹没区域人员;镇域低洼易涝区人员;镇域地下空间设施人员。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已转移人员的管理,及时制止已转移人员在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2、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全部转移,危险区域内有无滞留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

  3、镇、村抢险救援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向县防指提出支援请求。(工程抢险方案与Ⅱ级响应时一致)

  4、组织实施停运、停工、停课、停市、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5、组织实施灾民的转移安置,随时组织医疗救护。

  6、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施村自为战。

  7、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村广播每1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发布停运、停工、停课、停市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消息,通知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台风、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镇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五)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村社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出现水旱灾害后,当地乡镇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紧急救护;必要时,乡镇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六)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指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权利投入抗洪抢险。

  (七)应急结束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洪的义务。镇民兵应急分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二)物资保障镇防指、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浙江省乡镇、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物资,建立即用即补制度,规范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受洪水威胁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常规物资。

  (三)治安保障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四)电力保障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资金保障财政、民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六)避灾场所保障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七)其他保障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通信、交通、卫生、后勤等保障工作,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与信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后勤等保障。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有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有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七)防汛防台防旱工作评价镇防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防指办牵头制定,由镇政府审查报县防指批准后实施。镇防指将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镇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县防指办备案。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镇防指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和防台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防台防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4

  为排除汛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自觉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一旦发生水汛的苗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组织人员勘察险情,制定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3、遇大水要护送学生回家。各班学生按照居住方向分为几路,与平日放学路队相一致,便于组织实施,忙时不乱。学校以每个村庄、小区为单位集中护送,疏散组安排每队须有2——3名教师护送。

  4、后勤组切断一切电源。

  5、疏散组和后勤组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

  6、救护组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联系110、120,采取抢救措施。

  二、防范措施

  1、各班组织好安全监督小组,选好小组长,要求各小组的学生互相监督,以使所有学生严格履行安全公约。

  2、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水、火、电、交通、饮食、文化娱乐、迷信、赌博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识,促使学生自觉遵守。

  3、教育学生无家长带领不得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塘、水库等深水处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防险责任书》,明确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暴风雨天气要听从应急小组指挥,配合学校的应急预案,实施安全转移、护送学生的任务。

  6、与周边村庄、小区联系,请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安全防险工作。

  7、学校安排假期值班,随时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对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标,学校随时检查。属玩忽职受,措施不得力,导致汛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5

  一、应急措施:

  1、 立防台防讯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赵立刚为组长,娄绍见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员由吴德良、娄周涛、虞俊陆、吴宏惠、颜龙非等等人组成,全面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各分包班组和综合班组全体成员为抢险突击队,做到随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拉出去能战胜的突击队。

  2、 物资准备:

  1) 项目部制定防汛防台物资需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

  2) 材料员负责本项目部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采购;

  3) 仓库管理员负责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保管,如水泵、排水管(消防水带)、足量的防风用的钢丝绳、钢管、脚手片,并负责日常检查,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专用材料不得随意挪用。

  4)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等方面的防汛抗台措施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配电箱、电焊机、水泵)应进行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措施。现场钢脚手架、钢井架在雷雨季节,必须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施工期间遇有雷击暴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岗位。

  二、预防措施:

  1、 根据总平面图布置时应按照现场和场地分配情况,确定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保证施工现场内排水畅通。雨季有专人负责,经常疏通排水沟。

  2、 易受潮变质的材料要入库,其他设备、材料露天存放时,底部要用方木垫高,防止被水浸泡,顶部要用蓬布或塑料布封盖。

  3、 进入汛期,项目部应安排专人以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进行疏通、清扫,对落水管进行清理,组织对办公室、工具室、仓库房顶进行检查,发现漏雨、渗水要及时处理。

  4、 项目部应定期对配电房、输电线路、配电箱(柜)、开关箱、机械设备 、脚手架材料堆放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 项目部应定期对工地围墙的坚固性进行检查,发现危墙、危房立即整改。

  三、应急预案:

  1、 接到预报时,成员单位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办公室门窗要关好,施工现场临时悬挂的设备、堆放的材料、大型机具、井架等要采取加固措施。

  2、 洪水、台风出现时,一切生产工作立即停止,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巡逻安全由门卫负责,生活后勤由后勤组长负责。

  3、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

  4、 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5、 台风发生时,应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定停止非抢险用供电,避免刮断线路触电,电工负责。

  6、 洪水发生时,抢险突击队要保护好电力设备,确保不影响水泵电源,及时组织排水作业。确保现场无积水。

  7、 洪水、台风过后,成员单位要及早总结。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公司。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6

  为加强东环铁路四分经理部2标段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台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理部依据海南省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通知》精神,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xx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xx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2、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

  略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7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社区防汛抗台工作,建立防汛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理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台风、暴雨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汛抗台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3)防汛工作实行社区主任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社区是本辖区防汛抗台工作的责任主体。

  (4)当台风、暴雨及其他次生灾害发生时,各地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组织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防汛抗台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坚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四、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预防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发生,及时组织相关防避工作;

  (3)做好城乡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的防风保安,做好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做好风、雨、潮的预报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暴雨信息;

  (5)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五、工作目标

  (1)在未超标大雪内,本地区不积雪成灾,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不断,无房屋倒塌人员伤亡。

  (2)发生大雪灾害,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险,力争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六、责任分工

  (1)负责本辖区的防台防汛工作。立即召开防台防汛工作会议,将驻街单位的防台防汛工作纳入整个辖区的防台防汛体系,共同完成地区和行业防台防汛任务。同时社区要认真落实防台防汛措施和物资器材准备工作,台风暴雨时要加强管内巡视检查,对辖区内所属单位、幼儿园等房屋要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抢修,确保台风暴雨时期安全。

  七、保障措施

  (1)人员组织:社区已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支委会,和部分楼道组长会议,进行了防台防汛应急工作动员。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同程度的台风暴雨情况,将针对性地组织人员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1、组织楼道长、支部书记、社区工作人员、保洁、保安进行防台防汛。

  2、进一步扩大到支委成员加入到防台防汛队伍中。

  3、如遇紧急特殊情况,社区将志愿者队伍组织起来,和上述人员一起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2)落实责任。社区党政一把手对防台防汛工作负总责,行政主管领导对防台防汛工作负全责。要建立与办事处对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各自的防台防汛工作方案。同时要建立完善严格的岗位责任制,配备有关工作人员,切实将防台防汛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台风暴雨期间,所有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3)搞好协调配合。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有分工、有合作,保证我社区防台防汛工作协调有序进行,同时要制订各自的防台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街道防台防汛指挥部备案。

  屹馨大山中心社区除雪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艳华(社区负责人)

  成员:赵二曼(社区委员)李雪(社区委员)

  张婷(社区委员)尤良(社区委员)

  毛雪(社区委员)郭征(社区委员)

  孙瑛霞(社区委员)马晓芳(社区委员)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8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积极应对台风、暴雨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升学校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我校防汛防汛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全面负责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并下设综合协调队、人员转移队、抢险突击队。

  1、防汛防台工作组

  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安全员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各岗位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长、副组长)

  (2)、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组长)

  (3)、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命令;(副组长)

  (4)、遇重大灾情时下达停课、师生和物资转移等命令;(组长、教务处)

  (5)、负责做好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将学校灾情统计调查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总务处徐作良、会计)

  (6)、负责做好对师生防灾自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少先队)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成员:

  2、综合协调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水雨情、灾情和各类防汛防台动态消息,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防汛信息,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学校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安全措施;负责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

  3、人员转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人员、物资转移等任务;协助综合协调队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各班班主任

  4、抢险突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突发险情抢险任务;协助人员转移队进行人员撤离、物资转移等工作,配合综合协调队做好有关安全检查工作。

  队长:

  队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学校在接到上级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工作流程

  根据上级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1、工作组副组长到岗到位,启动防汛防台机制。

  2、综合协调队通知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并按职责分工对易积水地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3、综合协调队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水雨情,并向全校师生及时传达有关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信息。

  4、必要时人员转移队根据预案做好在校师生各项转移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下达停课通知,并以班级为单位,由人员转移队和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将在校学生转移至安置地点或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回家。

  5、转移易受涝区域物资,遇到人员、物资转移困难时,应立即向抢险突击队请求支援。

  6、善后(汛情台风预警解除阶段)

  当警报解除后,在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并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若未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

  四、信息报送

  灾害性天气期间,学校设立专用防汛防台指挥室。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9

  为了切实做好黄海大丰港海上船舶防台(大)风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及船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海船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台(大)风应急预案。

  1、成立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熊安平

  副组长:刘彦祥

  2、领导小组职责

  2.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领导、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2.2.根据气象预报,负责船舶在台风期间的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台风警报解除等阶段的工作指令的下达。

  2.3.进入台风季节,负责组织对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检查。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对外联系工作。

  2.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防台(大)风的能力和水平。

  3、气象预报的监控

  3.1.领导小组在进入台风季节要切实做好中央电视台、盐城气象台、中国台风网、以及周边气象台站有关海上气象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好每天的气象记录,尤其要密切注意台风的形成和走向趋势。收到台风预报立即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4、台风风力级别划分及避风地点的确定

  4.1.台风中心靠近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10级以上(含10级)为A级。此时船舶必须到指定避风锚地避风。

  4.2.台风中心偏离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9级(含9级)以下定为B级。此时船舶就近在指定锚地避风。

  4.3.根据施工特点,应实地考察和调查,以确定船舶避风锚地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5、船舶避台风前的准备

  5.1.船舶做好封舱加固的材料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2.船舶要认真检查、检修机器设备和保养系缆件、锚机、缆风绳、消防救生、供电及信号系统,保证各类设备完好可靠。

  5.3.船舶在避风前要一次性备足燃、滑油料,以备避风时连续航行的需要;另需备足食品、淡水等生活必需品。

  6、应急预案启动

  在进入台风季节时,领导小组按气象台发布的台(大)风信息(以下简称台风),进入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三个阶段。

  6.1.台风预报阶段

  6.1.1领导小组收到台风消息预报后,按程序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并各船舶宣布进入海上防台准备阶段。

  6.1.2.领导小组组织船员在短时间内迅速回到岗位。

  6.1.3.避风船舶对各种设备在启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陷立即整改。

  6.2.台风警报阶段

  6.2.1.收到海面台风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风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后,由船队队长下达施工船舶进入避台风锚地指令。

  6.2.2.接到指令后船舶立即离开施工海域进入指定锚地避风。

  6.2.3.船舶到达避风锚地后,应根据当地海域情况,进行避风锚泊;根据风向、风力选择抛前后交叉和领水锚4-6口,必要时抛设8口。

  6.2.4.以上计划根据当时情况可另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做好改航其他锚地的准备工作。

  6.2.5.船舶完成上述作业后,负责人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的锚泊情况,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方位。

  6.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6.3.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台风紧急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通知船舶进入全面防台阶段,做好各种应变准备。

  6.3.2.避风船舶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观察本船锚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3.3.避风期间,船舶与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立即汇报并及时与当地海事部门联系,以便请求援助。

  7、避台风锚地安全措施

  7.1.船舶在进入避风锚地时,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本次船舶避风情况,建立必要通讯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请求海事部门给予援助。

  7.2.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对锚机、通信、消防、救生、机舱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检查巡视。

  7.3.保持通讯畅通和24小时职守,每日上午8:00时、中午12:00时、晚上20:00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动态。

  7.4.避风船舶在避风期间船员不得随意离船,因生活或工作需要离船时报船舶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离船。

  8、船舶返航施工计划安排

  8.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解除台风警报,改发大风警报后,须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8.2.领导小组根据风力、船舶抗风能力和航程,经请示上级领导后,下达船舶原地继续防风、准备返回施工现场或开始返回施工现场指令。

  8.3.避风船舶接到返回施工现场指令后,及时制定船舶返航计划,船舶返回施工现场后及时汇报,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动态和船位。

  9、作好防台(大)风的工作总结

  防台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本次防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今后防台工作打好基础,提高海上防台(大)风的能力。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0

  为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保证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防台防汛预案。

  一、基本情况

  是一个典型的内陆鱼米之乡,虽近年来传统的捕捞业明显地萎宿,但其渔业养殖产业得到迅猛的发展。目前,县有19个渔业专业村组、社(场),渔业总人口6020人,其中捕捞渔民1091人,养殖渔民1350人,机动渔船563艘,非机动渔船261艘,固定捕捞场所277处,流动捕捞渔船351艘,渔业养殖总面积7.8万亩。渔民生活“连家渔船”集居停泊点比较典型的有2处(大云、西塘)。群众性自然渔港15处,分散在各(街道)渔业村组。

  地处沿海地带,每年受1-3个台风影响。由于我县区域离海面尚有几十公里距离,故根据台风的特征和以往实况,对我县影响的台风一般风力在10级左右,最大时可达12级,过程雨量一般在150毫米左右,最大可超过300毫米。这样的台风灾害对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威胁。

  二、工作职责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职责

  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其防台防汛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渔民的防台防汛通知、渔民安全撤离以及灾后渔业生产自救的指导,保证渔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本着人员无伤亡、极大程度地减少灾情损失的原则,我们应做好:

  1、及时通知渔业船舶停止捕捞、航行,安全回港避风;

  2、指导养殖户做好水产养殖设施的加固与防御,从业人员的安全撤离;

  3、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性自然渔港渔船的固定、生活渔船人员辙离;

  4、指导灾后渔民生活自救,落实恢复生产措施,维护渔区社会的灾后稳定。

  5、局机关工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台防汛工作,本局成立防台防汛指挥组,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并有局办公室、渔政科、船检科、执法大队、推广站、资产科以及下属二个渔政中心站负责人组成防台防汛指挥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二个工作小组、抢险突击队、物资保障组、宣传报导组、生产自救组等,分别有各科、室、站负责人担承队长或组长。

  三、工作程序与步骤

  根据台风的特点规律,本局将有步骤地启动防台防汛组织机构的各项功能,逐步落实防台防汛工作措施。

  1、台风预警。根据台风走势和官方预警级别,利用电视台、农民信箱等途径及时向渔业人员发出台风信息和警示通知。

  2、突击检查。台风初次预警后,立即组织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了解薄弱环节,完善防台防汛应急措施。

  3、宣传教育。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渔民群众的防台防汛的自救防护意识。

  4、人员辙离。在台风预警到达最高级别时,协助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辙离、安置处在安全隐患场所的从业人员。

  5、信息通畅。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听从县防台防汛总指挥部的抢险人员的调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

  6、灾后自救。开展灾后调查研究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组织、发动、协助群众开展生活生产自救,并在技术、资金上支持灾民,帮助迅速恢复渔业生产。

  四、防台防汛重点

  全县分二个重点片区,分别是魏塘站管辖区域、西塘站管辖区域,具体重点防范工作是:

  1、全县560艘渔船及277处固定作业场所的人员财产的安全防范。

  2、外塘渔业养殖设施的加固防毁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保障,重点是500亩以上的汾河、夏墓荡、蒋家漾、北许漾等外荡养殖水域。

  3、对群众性自然渔港采取防范保护措施,协助各镇(街道)做好“连家”生活渔船财产保护以及人员辙离工作。

  五、应急措施

  在整个台风从初次预警到解除警报,保证领导一线指挥、抢险人员随时待命、抗灾物资充足,渔政艇、车辆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1、重要渔业养殖场所发生危险时,及时组织人员抢险,并随时保证物资的供应。

  2、三艘渔政艇、三辆汽车、40多名工作人员随时做好台前、台中、台后的预防、抢险和灾后自救工作。

  3、对一些老弱病残和个别不愿辙离危房危船的,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强制措施辙离。

  4、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其他抢险救灾工作。

  六、制度保障

  1、值班制度。接到台风警报后,本局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保证值班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2、台前必检制度。台风预警期间,及时组织人员到各渔区,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严格的排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防台防汛方案。

  3、渔船“定人联船”制度。“定人联船”是本局在实行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样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全县560艘机动渔船和150艘非机动渔船,有14位渔政工作人员分别联络管理,签订责任状,并实行积分考核。

  4、自身安全制度。在保证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抢险救护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十分重要,抗灾人员应配备防滑胶鞋,雨衣、手套等必备用具,临水抢险时,抢险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同时保证车船的行驶安全。

  七、灾后恢复措施

  1、台风过后,本局将及时组织灾后自救组工作人员深入灾区核实情况,向上级递交灾情报告。

  2、组织发动渔民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协助地方政府对受灾人员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3、组织渔业技术人员,深入受灾的养殖渔区,开展科技咨询,指导服务,出主意,想实招,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减少灾害给渔业生产带来的损失。

  4、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的疾病防治工作。

  5、凡涉及渔业互保规定的人员,有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局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开展理赔工作,保证赔偿款的及时到位。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

  抗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1 县防指组成。

  县防指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指挥由分管水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县防指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武义支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县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方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防汛防台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利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自然资源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4)县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县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执行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6)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7)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向公众播报气象、汛情、旱情等预警信息;及时播报防汛防台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8)县发改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9)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县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生活救灾物资、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负责并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10)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教育系统防洪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非常情况下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群众。

  (12)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13)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5)县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路设施的安全度汛和灾后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8)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人员、游客、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订旅游防汛防台预案;在非常防汛防台期,组织人员加强各景点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指导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1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和饮用水消毒;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牌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21)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麻袋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订电力防汛防台预案;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3)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组织修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通信设施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

  (24)人民银行武义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贷款工作;督促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或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5)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6)各乡镇(街道):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职责和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根据规定做好通知,传递命令,组织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 办事机构。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主要职责:

  2.2.1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县防指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2.2.2 常态下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指的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编制修订全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县防指办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2.4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行政村(社区)设立防汛防旱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堤防山塘、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灾场所等设立责任区网格,并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根据各级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5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

  数在 50 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4.0 万人。

  3.2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超过 200 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县城中心城区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6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40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3.0 万人。

  3.3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50~200 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 3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2.0 万人。

  3.4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00~15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 月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连续干旱 20 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1.0 万人。

  3.5 事件等级变更。

  当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变化时,县防指应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的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 水旱灾害监测。

  加强对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供水情况。

  4.1.2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1.4 防汛防台检查。

  (1)县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综合执法、电力、交通、通信(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网络)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4.2 预防预警信息。

  4.2.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时,有关部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县防指办,为县防指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2.2 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当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

  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防指办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县防指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2.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

  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办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通讯准备六个部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责任制和预警措施,加快各类病险水库山塘、堤防的应急加固,修订和完善各种预案,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充分利用社会通讯公网及水文、气象测报站,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和发布。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指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城镇,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圩区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抢险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各类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潮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4.3.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报县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专项预警。

  4.3.3 台风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台风影响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4.3.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发布信息。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5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县水务局组织指导设定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颗粒度,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各乡镇(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政府和县防指。

  4.3.6 内涝灾害预警。

  县建设局组织指导全面排查城县内涝风险点,承担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城镇内涝、危旧房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4.3.7 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县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4.3.8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3.9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4.4 预警支持系统。

  4.4.1 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气象、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监

  测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风险图。

  县防指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县的城县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并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4.3 防御洪、旱方案。

  县防指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5 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组织会商,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会商。县防指指挥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县防指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趋势、雨水情变化动态、洪涝、干旱等灾害发展态势,分析水利工程等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家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

  县防指指挥坐镇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

  (2)县防指办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县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5.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县防指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上报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消防救援、经济商务、文广旅体、人武部、武警、供电、通信等成员单位熟悉情况的班子成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县防指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进行部署。加强值班,

  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文广旅体、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派人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由县防指办主任组织会商,进行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县防指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防指副指挥,必要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5 信息报送与处理。

  (1)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县防指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防指领导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3)县防指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

  5.6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7 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和县防指指挥决策。

  (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资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和县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9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5.11 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

  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4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县防指按照本县防汛防台抗旱需要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2)物资调拨。

  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发生重大险情,当地防汛抢险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用上级防汛储备物资。上级防汛物资主要是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6.2.5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2.6 避灾场所保障。

  应急、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2.7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

  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8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道路畅通。

  6.2.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建设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县防指办和各乡镇(街道)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各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钟内传到县防指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6.4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应急、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县防指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防指和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演练。每年县防指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举行应

  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 救济救助。

  应急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 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

  进行清除。

  7.6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7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县防汛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指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防指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保证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门规定的江河堤防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

  (10)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部门、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县防指办备案。

  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或县防指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武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2

  汛期即将来临,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抢险准备工作,以对付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应急演练方案。

  一、时间:20xx年x月x日

  二、地点:施工现场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职责:发出演练指令。

  2、维稳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职责:负责维持演练过程安全、秩序。

  3、现场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 xx

  职责:

  (1)指令发出后,现场跟踪记载各班组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

  (2)演练过程中,记载各班组人员紧急集合、撤离到安全地带及拉闸限电、启动水泵的时间和整个演练操作时间。

  四、演练目标

  1、检验项目部及各班组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情况和现场处理能力。

  2、检验防台防汛预案的有效性及操作性。

  五、预案演练过程

  1、20xx年x月x日上午,召集项目部成员及各班组工人到项目部集合点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演练现场会。

  2、应急预案演练过程:今接强台风警报,预计今晚到明天中午影响我市,由于昨晚狂风大暴雨造成我工地地下车库大面积积水,积水达到10公分左右,并考虑到临时工棚的安全性,现急需数台应急水泵和组织人员进行撤离,请项目部和和各班组人员进行抢修、撤离工作。

  3、预演指令发出,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指挥调集应急水泵和操作人员加固临时房屋、电工检修线路,组织工人进行抢险并进行撤离工作。

  4、险情排除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指挥人员对现场进行清洗。

  六、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总结整个演练过程,领导小组对本次参加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演练人员的认真投入和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之处。

  1、参与人员对每个步骤做到什么程度认识不足。

  2、实际操作这相互联系、报告存在不足,如电话占线等。

  3、演习的实战程度存在一定差距,如反映不够迅速等。

  希望在此次演习的基础上,对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是,检验全体员工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争取在以后得抢险救灾中能够做的更好。此次演练验证了防台防汛预案的有效性及操作性。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3

  根据气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雨汛情分为一般汛情、重要汛情和重大(极端天气)汛情四类,以气象台预报为依据,具体为:

  一般汛情:中雨以下,24小时降水量在24.9mm以下;

  重要汛情:中到大雨,24小时降水量25mm-49.9mm,或者24小时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

  重大汛情:大到暴雨,24小时降水量50mm-99.9mm,或者24小时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

  极端天气汛情:大暴雨以上,24小时降水量100mm以上,或者6小时内平均风力12级以上。

  防汛应急救援以迅速有效地组织施救工作,防止灾情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统一指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项目部首先做好自救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物资、财产抢救工作,遇到特别危及情况时,不惜发动整个公司的救援力量,以确保最大程度发挥救援作用。

  一、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讯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讯各项工作的落实,将防讯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讯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开展防讯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一旦预案启动,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1、做好物资准备

  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配备防汛应急抢险所需的排水、照明设施及其他必备的抢险工具,有充足的沙石、草袋储备。要加强防汛应急队伍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配备足够的安全帽、雨衣、雨鞋、救生衣等防护用品,确保抢险需要。

  2、建立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防汛应急队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3、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确定抢险救灾队伍,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切实做好汛前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准备和汛情发生时的抢险救灾工作。在汛期到来前,确保防汛领导班子、防汛队伍、防汛措施和防汛物资“四个到位”。对因措施不力、准备不足、拖延、影响抢险救灾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防台、防汛各部门职责

  项目部各部门配合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防洪措施的落实,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等工作。在出现洪涝险情时,各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抢险救援组

  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分队,对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此工作的开展,首先应进行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在确保不出现二次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伤员的抢救为首要任务;其次,进行对事故设施的抢修、加固,特别是对影响营业线安全的部位;最后,进行的物资、设备、财产等的抢救。(当条件允许时,以上几项工作应同时开展,防止事故所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扩大,延伸),抢险救援分队随时待命,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组长统一指挥。

  2、物资设备组

  明确防台、防汛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负责所需预防设备,抢险救援设备、材料的进场、分配,当险情发生时,统筹安排,以确保各抢险救援设备的最大功能利用。

  3、后勤保障组

  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报送指挥,宣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防台风暴雨的重点部位,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负责做好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实施对险情、险段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三、防汛抗台预防措施

  1、思想发动

  确保我部工程防台度汛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沿线地方群众的生产、生活。项目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洪度汛工作的严重性、迫切性。各部门加大宣传和发动力度,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意识,使全体人员有充分的思想意识和准备,预防可能发生的不测。

  2、健全组织网络,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为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我部建立了完善的防汛组织网络,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处在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总值班制度,特别是在控制运行期要加强工程各部位的巡视和观察。成立抢险突击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认真做好汛前工程安全检查工作

  为确保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汛前对工程设施各部位进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大检查,软件、硬件一起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备足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

  各处所物资仓库应备足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如水泵、电机设备抢险、抢修用的备品、备件。抢险物资,如塑料编织袋、木材、彩条布等备有一定数量。

  5、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在汛期项目部及各工程处安排值班人员,确保防汛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四、防汛抗台应急措施:如遇到暴雨或台风天气时有以下几种应急措施

  1、汛期前,对驻地、工地、料库、存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水情况,查看有无水害隐患。对易受水害的隐患,限期解决。

  2、在汛期施工时所用机具、材料、设备等,放在不易被水淹处。洪水到来之前,提前撤出低洼地区的人员及机械设备,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并随时备足编织袋等抢险材料及机具,以防不测。

  3、台风、洪汛期间,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并安排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防汛、防台突击队24小时待命。

  4、现场配置对讲机3台,现场指挥车1辆,挖掘机1台,泥浆泵和潜水泵共2只,水管300米,可以随时调动展开施救工作。

  5、事故最早发现者立即向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求有关部门查明有关情况,下达应急救援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防汛、防台突击队,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向上级单位汇报事故情况。

  6、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部位和原因,能则以自救为主,如不能控制的,应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消除事故或抢救的具体措施。受伤人员,以最快速度将其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7、会同事故发生地点班组,在查明事故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工的决定。

  8、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如事故扩散或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外部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

  9、洪涝过后,尽快检测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尤其应检查开挖的基坑、铁路路基可能出现坍塌,并及时予以纠正。

  10、除此之外,应在雨天做好线路设备,轨道几何状态的检查等工作,并及时修整消灭。

  五、根据以上应急措施建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抢险救援组:

  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中留守工地值班的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并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六、应急机具、人工、材料

  人工:工地常驻人工不少与20人(含电工1名,挖掘机司机1名,汽车司机1名)。

  机具:75kw发电机组1台及电箱线路、120型挖掘机1台、汽车1辆、水泵4台(配管子150m)。

  常备材料:草袋1000只,土箕20副,铁锹10把。

  备料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并记录,根据不同时期应适当增加或减少备料,做到紧急情况发生时急而不乱,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紧急情况。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4

  一、组织领导人。

  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各科、执法大队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主任兼任执法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执行领导班子责任制,按班子成员日监督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监督,做好救治危险灾害的工作。

  二、工作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迅速应对,全力应对危险的方针,根据防汛防台等级应对机制和程序,确保组织有力、责任执行、到达、处理及时、信息流畅,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通信联系组。办公室负责,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发布,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二)组织协调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任务布置、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等,及时向上级汇报开展情景,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等。

  (三)危险调查组。由执法管理科领导,各执法大队在强降雨、台风来临前,组织调查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危险,进行情景收集和危险处理,加强或拆除有安全危险的设施,督促统计评价况进行统计评价。

  (四)物流保障组。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及时购买、调配值班、值班所需雨具等应急用品。

  四、工作的重点。

  各执法大队根据工作要求,对辖区进行网络检查,重点抓住以下工作

  1、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牌的检测加固。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的设置场景进行调查,异常要密切关注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交通要道等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场景,实时监视。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通知业主拆除和加固,同时不能立即拆除和加固周边隔离的情况下,必须设置警告牌,注意过去的车辆和行人的防范。

  2、条幅、拱形等软件广告的清扫。通知各条幅广告、气球拱门广告发布、制作公司在预报灾害到来前12小时自行清扫、拆除预报灾害到来前6小时自行清扫的,依法强制清扫、拆除。

  3、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对局办公楼、各大队办公楼门窗、用电等场景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其他工作。对于上司提出的临时工作任务,必须坚决遵守计划,及时组织人力物资解决。

  5、灾后工作。灾害发生后,催促受灾单位、个人维护、清扫受灾设施,及时检查、评价受灾情况,书面报告防止台防汛。

  五、工作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应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执行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力24小时值班。全局人员电话24小时接通电源,继续联系。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平台的受理,确保及时受理和处理交易事项。

  (二)紧急准备制度。要事先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注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危险,督促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必须执行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提交,首先收集、总结、报告防汛防台工作信息。随时坚持与市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联系,实现上情下报。

  (三)工作保障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各科、各大队根据工作安排,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到位。对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应当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追究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紧急处理制度。防汛防台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从容应对。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迅速执行力量,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及时有效排除危险。

  (五)灾后评价制度。防汛防台结束后,相关科室和大队总结了防汛防台期间的情景,相关科室对履行职责的情景进行了比较检查,全面科学地评价和总结了防汛防台的工作情景。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

  根据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为保证汛期我区的市政、绿化设施安全度汛,确保城市交通顺畅,市民工作、学习、生活正常进行,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指挥、协调工作,同时养护公司成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防汛防台的具体工作部署。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联络员:XXX

  二、组织实施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精神并组织实施。

  2、汛前对下水管网排涝设施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紧疏浚;对辖区内行道树险情进行排查、登记,并及时安排消险处理。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做到措施到位,抢险及时,行动果断。

  4、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以确保防汛工作的需要。

  5、做好抢险突击队人员、车辆、机具的准备工作,遇有险情,随时出动。

  三、主汛期工作方案

  市政设施

  1、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20-30mm时,本所巡查人员做好上路准备。

  2、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30-50mm时,本所巡查人员按照分工做好指定路段的重点巡查。

  3、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50-100mm时,所领导及管理人员全部上路。

  4、如遇道路大面积积水,本所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并随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本所领导。

  绿化设施

  1、如遇大风天气,发生行道树倾斜、倒伏现象,本所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到现场做好协调工作,并随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所领导。

  2、如遇有电信、供电、交警等矛盾,应协调相关管理单位到现场协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雨情、汛情就是命令。在主汛期,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安排、指挥、协调、处理防汛防台工作。

  2、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3、抢险工作中如遇需联合作业的情况,除迅速调派突击人员排险处理外,应及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供电、通讯和交警等部门派员到现场协同工作,抢险排险。

  4、所办公室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