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篇[通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一、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转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
1、危险源调查
首先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状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
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根据现场实际工程特点系统地去辨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建立重大危险源告知,一般风险源以《施工作业危险源告知书》下发给施工队伍。重大危险源实行现场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4、安全培训
组织上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根据各工种作业特点讲解其工作时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各种危险因素采取的安全对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险的发生,将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险源预警控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预警监控工作。
2、成立预警控制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林凤国(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洋(总工)张建国(安全总监)王立国(工区经理)秦文学(工区经理)
组员:宁世凯(工程部部长)侯永寿(安全环保部部长)
张昭(计划合同部部长)王冬(物资设备部部长)
李继光(综合部部长)任海涛(工程质量部部长)
王景运(试验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师)
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伍安全员
3、由安全预警领导小组组员及各施工队长、各队工班长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4、日常监控的结果是整个系统共享的,信息交流务必是上传下达,信息公开化。
5、发现问题立即限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当现场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当出现的事故出现难以控制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忙。
7、根据危险源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8、务必坚持日常预警监控与定期重点预警监控相结合,互为补充和促进。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组例会每月一次,驾驶员集中安全学习每月二次。
2、安全领导组会议由安全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驾驶员安全学习由安全部负责召集。
3、安全领导组成员,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员参加。
4、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必须由本人签到,有别人代签每次罚款20元(罚代签人),安全领导组成员和驾驶员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5、年终根据参加学习的情况给予奖励,并用为年终评选安全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5、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3、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4、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5、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九、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十、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防灾、抗灾、抵御风险能力,防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煤矿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对各科室、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负责制。煤矿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统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和完善、改进;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业务部室、各煤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执行落实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分解目标,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区队、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从而形成层次分明、分级管理、监督有序的管理架构。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职能部门和员工要认真履行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煤矿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矿长负责组织对煤矿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考核;各副矿长负责人对各科室管理人员、区队负责人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室人员考核;
第四条安全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会议等精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推进依法依规安全管理。
第二条煤矿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上而下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与经济效益挂钩。安全目标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占重要比重,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纳入经济管理考核体系。
第六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故事隐患要“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期间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第七条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煤矿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考试,做到人人皆知;由安全负责人组织演练,确保《预案》启动灵活、救援及时可靠。
1、严格落实从吨煤工资中按规定分别提取安全奖惩基金。每月对综合安全管理和机关部室的业务保安工作进行考核,每月对业务科室和区队安全挂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要从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由煤矿统筹使用;每月从包干工资中分别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本单位职工。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层工作建设,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为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筑牢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从煤矿到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要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煤矿在安监科设立质量
第二条、建立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科室必须简历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眼严禁上岗。对上级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到随学。
第三条、建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月验收,其他工程做到完成一项验收一项。煤矿安监科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验收。煤矿标准化验收要做到动、静结合,动态检查与静态验收在标准化验收结果中各占一定比例,促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
第五条、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各单位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煤矿与煤矿之间的观摩、学习;要做到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煤矿关于
第九条、煤矿将建立安全信息站,信息管理人员按照信息卡多填写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对解决不了需要煤矿帮助解决的,按A级经矿领导签字后报煤矿,按B级交分管领导组织解决,按C级下发科室决解。但所有A、B、C级隐患卡都必须报所属煤矿分管安全的矿长,按专业分析系统落实。
第十一条、煤矿每月安排两天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要进行检查,检查单主要内容:一是事故隐患排查是否落实;二是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查是否有安排、有落实;三是安全活动是否有组织、有内容、有记录;四是查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欠缺。检查结果每月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一次通报。
二、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科室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反馈到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照事故汇报流程向安全副矿长及相关科室汇报,并通知负责人和救灾指挥组各成员。
相应的预案启动后,煤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现场的工作人员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测绘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安全用电:煤矿必须由电工负责施工及生活用电,电工无证上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各队的施工及生活用电必须经电工同意,否则一次罚款100~200元;电闸箱及电气设备没有地线接地,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不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一闸多用、电闸无标签,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若有偷电,一次处罚500~1000元。
七、在施工现场生火取暖,一次罚款1000元。机械设备操作违反操作规程,一次罚款500元。土方运输车辆抢装抢卸、违章超车、无证驾驶、穿拖鞋驾车、超速行车;驾车吸烟、吃东西,一次罚款300~500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日照天元肥业有限公司技术文件
A/0RZTY/JS-01-20xx
日照天元肥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检验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受控
20xx年7月17日发布
20xx年7月17日实施
原材料检验规程
1.目的
对进厂原材料检验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以检验原材料是否符合生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进厂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3.职责
质检科负责组织和实施进厂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判定进厂原材料是否合格。
4.工作程序
4.1检验人员符合复混肥料产品检验人员上岗要求,并持证上岗。
4.2工作环境符合化验室环境安全要求。
4.3检验仪器设备符合检验、试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要求。
4.4检验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6682标准中规定的三级水规格。
4.5实验中所需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其他规定时,均按HB/T2843之规定制备。
4.6检验前的准备
4.6.1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6.2分析仪器设备、化学试剂及标准溶液在有效期内使用,满足进厂原材料检验要求。
4.7主要原料
4.7.1氮肥(尿素、硫酸铵、氯化铵等)。
4.7.2钾肥(氯化钾、硫酸钾)。
4.7.3磷肥(磷酸一铵、过磷酸钙等)。
4.8抽样
4.8.1检验频次
以每批进厂原料为一个检验批次进行抽样。
4.8.2抽样方法
4.8.2.1尿素执行GB2440中5.5的规定进行采样;硫酸铵执行GB535中5.5的规定进行采样;氯化铵执行GB2946中6.4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2氯化钾执行GB6549中7.2的规定进行采样;硫酸钾执行HB/T3279中5.3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执行GB10205中6.6的规定进行采样;过磷酸钙执行HB/T2740中6.6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4检验人员抽取样品后,一瓶封存留样备查,一瓶做检验用。
4.9检验
4.9.1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认真检验。
4.9.2检验项目
4.9.2.1尿素、硫酸铵、氯化铵检测氮含量。
4.9.2.2氯化钾、硫酸钾检测氧化钾含量。
4.9.2.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检测氮含量和有效磷含量;过磷酸钙检测有效磷含量。
4.9.3检验方法
4.9.3.1尿素、硫酸铵、氯化铵中氮含量测定按GB/T8572规定进行。4.9.3.2氯化钾、硫酸钾中氧化钾含量测定按GB/T8574规定进行。
4.9.3.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过磷酸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按GB/T8573规定进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中氮含量测定按GB/T8572规定进行。
4.9.4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做样,及时找出原因后重新分析;当仪器设备出现问题,经修复校准后方可使用。
4.10原材料检验须做平行样,若检验不合格,必须重新加倍取样检验。
4.11原始记录必须直接真实填写,不得转抄,不准撕页。
4.12计算和数据处理
4.12.1依据检验中测试值计算检验结果。
4.12.2检验数据极限数值的处理,具体按GB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执行。
4.13检验报告
4.13.1由主检人员填写检验报告。
4.13.2检验报告经审核后,由检验人员送交有关单位。
4.13.3不合格的原材料由化验室报供销科,合格的原材料报安全技术科、生产车间、供销科,质检科留一份存档。
4.14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按规定存档,具体要求按《质量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4.15由质检科负责建立原材料质量台帐和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职工人身安全,生产安全,财产安全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的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防范,消除隐患,减少各项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第二条安全领导。
(一)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经常检查重点安全部位,及时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
(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管生产的经理任组长,生产科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参加,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的'处理,生产科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三)各科室、车间、班组的负责人负责各科室,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
第三条安全用电。
(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设备、照明、线路等的拆装检修和玩耍。
(二)变配电室变频房为要害部位,有专人负责管理,非电工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进入。
(三)生产中如发生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再合闸,防止突然启动,造成事故。
(四)不得在电器设备上放置和吊挂任何衣服杂物。
发现电器设备损坏,漏电,运转不正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修理。
(五)电器设备、电机、开关、线路不准用水冲洗,赤脚、湿手者不准操纵电器开关。
(六)电工安装电器时必须严格遵守低电压装置有关规程,确保安全可靠。
(七)在一般情况下不得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操作时,必须做好保护措施,要严格遵守带电作业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本公司汽车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本地常住户口; 或在本地暂住一年以上;
2、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
3、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
4、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5、三年内无重大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二、具备以上条件的`驾驶员,经公司安全、机务科审核、测试合格后,报公司核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予以录用。
三, 新招聘的驾驶一律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发现有传染疾病、身体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者;
(2)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调度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选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选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输渠道。做好的食品,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输。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马上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严禁使用电热器。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熟悉电气焊设备的结构、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熟悉灭火技术及触电、烧伤急救方法。
第5条严格按照图纸的技术要求和焊接工艺进行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第6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7条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8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违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工作中不熟悉电气焊设备的'结构、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3条焊接产品出现瑕疵或不符合规定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不参加各项安全技术业务培训的,电气焊工负主要责任。
第1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电气焊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7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电气焊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第二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单位、各部门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治工作。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本制度把《地服矿违章处罚制度》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项目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本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项目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公司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项目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控制指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励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励原则
第六条安全奖励重点体现在与作业现场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生产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安全奖励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励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惩罚为主、教育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奖励范围、对象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条奖励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事故目标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6、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进步个人奖、特别贡献奖。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每一个月评比一次,定奖每次人民币10万元。
2先进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进步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特别贡献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20xx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
1、内业资料齐全、安全培训别开生面、题材新颖、效果良好。
2、对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认真落实,并取得实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现场文明生产、生活区文明生活。
4、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查处力度大,坚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进行安全分级确认,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5、本月违章现象在九个单位中发生的最少,罚款额度最少的单位。
6、隐患整改及时,闭环率最高。
7、依据《地服矿、乡办矿综治项目20xx年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动红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敢于制止、举报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在安全生产以及事故预防方面,得到单位表扬者。
4、忍受困难、高温、气熏之工作并安全圆满完成生产任务,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者。
5、小发明、小创新,经批准实行,可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进步个人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安检部发出的指令执行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
2、能够带动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本月的安全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取得良好成绩。
3、能够快速熟悉本,业务能力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
4、不需要上级详细指导,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个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生产技术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在改善“人、机、物、环”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宜者。
4、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解决防止损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事故损失者。
6、维护员工安全,遇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7、维护本项目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奖励应重奖在生产一线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人员,安全主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个人,严禁平均分配,获先进集体奖项目部将奖金分配名单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检查部备案,由安全检查部不定期监督奖金发放工作。
六、奖金来源:
安全奖励资金由财务部设立并建帐,由安检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上述达到奖励标准者,由安检部进行综合考评,安检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本办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 岗位制度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 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安全检查是发动职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是否进行了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张贴在适当位置;
(3)查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同时布置了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消防设施、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劳动组织和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原来的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完毕,新的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实施;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
(1)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
(2)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
(3)节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4)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工具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让职工在岗前、岗中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必须的安全知识和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备相当水平的安全危害识别能力、事故隐患整改能力和安全自防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以及有关安全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的。
第二章:安全教育管理规程
第三条:职工必须接受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72小时。第一级安全教育是矿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32小时;第二级安全教育是工区(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第三级安全教育是班组(队)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并建立三级教育档案。
第四条: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对不及格者可进行再教育,再考核合格后可上岗。
第五条:做好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1、各班组必须在安排工作时把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技术要求向职工讲透,班组(队)长安排工作也同样,并有记录。
2、各班组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活动,对参加人员、学习时间和内容要求记录在案。
3、对违章作业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再教育工作,否则不准上岗作业,建立再教育档案。
4、各班组必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寓教活动。
5、各班组必须对特级要害岗位操作工。每周进行一次操作技术规程和操作责任感安全教育,并要求记录在案。
第三章:责任和违章处理
第六条: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班组(队)级安全教育由职工所在班组长负责、未做到扣罚责任班组100元/人次的工资,由此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从重处罚责任班组责任人。
第七条:未贯彻落实岗中安全教育规程的责任班组扣罚50元/次的工资。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从重处罚责任班组负责人。
第八条: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准安排上岗,违者按违章指挥处理,并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九条:职工接受安全再教育期间不享受上班待遇,采掘对自负安全再教育费用。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由本厂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厂所有职工。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全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规定。及时掌握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将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事故调查及处理:调查事故现场和事故情况,其中包括必要的技术鉴定或试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报告、提出改进物质技术和工作的措施方案。
2、事故统计及分析,从工程技术上、管理上和教育上,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厂。
第四条各班组必须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和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伤亡事故的划分
第五条在册职工为了生产有关的活动,由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包括急性中毒事故),都应该作为因工伤亡,并加以统计。
第六条事故分为四种: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
2、轻伤(含休工一个工作日)。
3、重伤:按劳动部重伤事故范围划分。
4、死亡。
第七条事故按照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为如下五类:
1、轻伤;
2、重伤;
3、死亡;
4、重大伤亡,指一次死亡十人以上或一次死亡虽不足十人但死亡、重伤
总数在十人以上者。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八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得知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厂长,时间在当班下班前(重伤、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原因)用电话快速报厂长。
第十条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经过调查、填写职工重伤、死亡事故报告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15天,重大伤亡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报告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负责组织调查,分工如下:
1、轻伤、重伤事故、由于厂长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有关人员以及班组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个月工作日),由班组组织分析登记,按规定上报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次月2日前上报矿长。
2、死亡事故、由厂长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厂长应成立调查组,并组织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在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的领域技术问题。
3、破坏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和分工、事故现场、事故前的情况,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提出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归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一、生产管理制度
1、总经理全面负责全公司的工作,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公司各项生产任务,具体由业务主管统一执行。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公司船舶(游艇)生产能力,由副总经理于每年1月份分别编制营运生产及经济项目的年度、月度计划,同时将计划任务下达到船舶(游艇),作为各船的生产责任目标。
3、公司业务主管要认真负责组织招揽客源,深入到旅游部门,做好调查研究,掌握客源流向,积极争取客源,并与旅游局、海事局保持联系,落实计划旅游线路等。
4、为保证客源计划的实现,公司采取和旅游公司相结合的办法,争取长期持续稳定客源,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船舶在带客过程中,必须向公司业务部随时报告运行情况。到景点时,首先向业务部报到挂号,作为到达次序的依据。各船舶 (游艇)要绝对服从公司的调度和配合。
二、船舶管理
1、各船舶(游艇)在运输过程中,要向客源公司负责。保证旅客的安全,做到游客就是上帝,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2、生产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市场信息及本公司船舶(游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线路计划的编排,并向总经理提供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今后工作措施,作为管委会决策的依据。
3、为确保任务完成,有计划地掌握船舶的经营生产动态,凡是发生海损事故待修理的船舶(游艇),或特殊原因,船舶需要报停航的,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4、为加强船舶(游艇)管理,促进企业事业发展,巩固企业经济,凡属公司管辖的经营船舶(游艇),应按规定缴交企业管理费。
5、各经营船舶(游艇),在经营期间所需的.各项成本和规费、税费、社会负担费均由船方自行负责。
6、发生海损费事故的船舶(游艇),如需要公司派人前往处理的,公司除负责出差人员的旅差费外,其它一切费用均由船方负责。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机构、日常运作
(一)、管理层领导及成员:
组 长: 吴x
副组长: 杜x
组 员: 李 x、唐x
紧急联系电话:1338x999 0777-28x3
(二)、日常运作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在公司办公室。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员上班,星期六、日或节假日轮流值班;
2、无论上下班均可直接拨打紧急联系电话进行联系。
3、一旦接到相关安全信息电话(包括上班安全指令、有关部门发布的雷雨大风信息、船舶事故报告等),接话人应详情记录并加核对后,迅速报告组长或副组长作出决策;情况紧急时,接话人可先行采取应对措施,然后再报告领导。
4、领导小组成员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服从领导统一指令,并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与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汇报情况或建议,听取领导的指示;事后,写出工作总结。
四、总 经 理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发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制订并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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