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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作文

时间:2021-03-01 23:37:31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高中作文汇编七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中作文汇编七篇

高中作文 篇1

  流年似水,可以流走很多……

  往日如烟,悠悠而逝,却抹不去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徜徉,徘徊,记忆的小舟在不经意间又出碰到深处的暗礁,在心碎的刹那,我仿佛又听见了楫浆的折断声……

  留有几道隐约伤痕的手,在去接一碗热腾腾的米线。那几道伤痕犹如在我心中划过,触疼了我的某根神经,我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然而他却只留给我一个很酷的背影,消失在前来打饭的人流中。哎,上帝,你为什么如此爱捉弄人呀?我已被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捉弄过,还不够吗?这时,我真想跑过去看看那个人是不是他――凌霈,但似乎又有什么东西捆住了我的脚,使它动不了了。我失魂似地走出食堂,在操场上一圈圈地走着。不知什么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把黑暗照出一个个光晕,有那么一丝希望,但最终还是被黑暗占了上峰。不自觉地我又回想起那压藏在心底的往事:

  那时我们刚经历了小学升初中的考试,如愿的坐在这所美丽的学校中学习,面对陌生的一切,异常兴奋。开学不多久,调动座位,因为我比同龄人高一些,所以被调到最后一排,便和凌霈成了同桌。

  我一向认为长得比较帅的男生,都是“花花公子”型的,再加上他话特多,我一直没给他好脸色看。本来被调到最后一排,心里就特别不爽,心想一开学老师就把我调到最后一排,是不是不看重我?加上有和这个整天口若悬河的男生成为同桌,心里的气呀,真不知该怎样发泄,因此,一听到他说了什么让我听着不顺耳的话,我就会拿起手边一切带有“超强攻击力的武器”尽情发挥它们的“剩余价值”,圆规.笔盒都不在话下。他除了一句:“喂,小姐,太狠了吧!”也没有什么反抗,于是我就更加放肆了。

  一次,前排的男生拿走了我的文具盒,我怎么要,他都不给,我得肺快被他气炸了,气鼓鼓的坐在座位上,这时凌霈拿着我的文具盒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顿时喜出望外,一把夺过去。从那以后,我渐渐改变了对凌霈的看法,发现其实他人也挺好的。我不高兴时,他总会想出各种笑话,逗我开心;我很烦的时候,他又会静静地听我倾诉心中的苦闷;考试的时候,我做点小弊,他背黑锅……时不时还会说几句很风趣的话,逗得我们哈哈大笑。那时,我每天都有笑声的陪伴,像天使般的自在快乐……

  一天,我正在玩弄一个玻璃杯,“一个玻璃杯,有什么好玩的。”凌霈的眼睛轻轻掠过我的杯子。

  “我这个玻璃杯很结实,掉到地上三次,也没有打碎。”

  “真的吗?也许我一拳下去,它就碎了。”他不屑地看着我的杯子。

  “你不用炫耀你有劲,若真有本事,那就试试看。”就因为我这句话,他把玻璃杯放在地上,伸出拳头,“啪”的一声,一地的碎玻璃片出现在我眼前,同时,他的手血流如注。顿时,我蒙了,不是在向那宝贝杯,而是他的手,我感到一阵心痛,呆呆地立在那里……后来他的手被缝了一针,看着他那缠满纱布的手,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没等我道歉,却被他安慰了一番。他嘻笑着“看来我是永远忘不了你了,一看到我的手,就会想起你!”不知怎的,我感到脸在发烧,心里泛起一丝甜蜜……日子就这样在欢笑中悠悠度过。一天,他对我说,他喜欢一个女孩,请我出出主意。哎呀,那女孩长得奇丑,小小的眼睛,庞大的身躯,很“强壮”的样子。虽然很不情愿,但我还是为他出谋划策了。他对那女孩非常好,可是那女孩并不领情。这样,发展了近一年时间,在这一年中,一切都在变化,那女孩和混混玩到了一起,为了和她多接触,凌霈也开始和混混一起玩。那女孩真得很过分,多次当着凌霈的面和其他男生做出很亲密的样子,我这个局外人,看了心里都很难过,凌霈却还抱着一丝幻想,直到那女孩说:“你不要再这样对我了,我不喜欢你。”

  从幻想跨入现实是痛苦的,犹如幼虫破蛹变成飞蛾的伤痛。凌霈的幻想破灭了,他整天像一具死尸,面无表情,老师让他回答问题,他总是答非所问,不然就是愣愣地坐在角落里,目光懒散地看着窗外,无奈,痛苦写满了他帅气的脸庞。我以为过不了多久,他会重新回到原来的他,然而我错了,接触到混混后,生活就会变成罗布泊的流沙,无数的漩涡拉扯着他向下沉,再加上那女孩给他的打击,他变了,变得那样陌生。看到他的变化,我心在隐隐作痛。

  出于对朋友的关心,我曾找他谈过。那是一个黄昏,我们坐在看台上,看着太阳一点点消失在云中,留给天空一片蔚蓝,很清爽,很舒服的感觉。于是,我吐出开场白:“不要再这样下去了,好吗?为了一个女孩,使自己变成这样子,值得吗?你应为自己好好想想。”

  “……”他眼睛直直盯着操场上同学们跳跃的身影,一直沉默无语。只有我那唠叨的声音。

  我也觉得无趣,我们陷入了可怕的沉默中。忽然,他来了一句

  “谢谢你对我的关心。我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我了。不可能了……”说完,站起来揉顺自己的头发,眼中写满了,我看不懂的迷茫,转身走了……

  天空渐渐被黑暗笼罩了,操场上活跃的同学也不见了,只有我仍坐在看台上,看着这偌大而空旷的操场。阵阵秋风吹来,无情的卷起地上的片片落叶。瑟瑟的秋风把空气中仅有的一点水分子,带到我的睫毛上,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咸咸的,涩涩的,我觉得很冷很冷……

  我实在不忍心看到他堕落的样子,放下女孩所有的脸面,又多次劝他,但这一切都是徒劳。每次他都是以一副不可一世的脸相对,我灰心了;看着他整天对人一副冷酷的表情,喘着奇装异服,留着长长的头发,不停地变换身边的女朋友,我绝望了。那个曾经阳光,热情的男孩真得已变成了一块色泽混乱的琥珀,我只能珍藏着它,渗着一种美丽而痛苦的回忆……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已习惯了他的一切,对于他,我麻木了。这种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却发现他身边的女孩竟是我曾经的一个朋友。那一夜,我黑夜吸走了我的灵魂,躺在床上总想起和他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不知他是否记得曾经说过的话,也许那只是他的一句玩笑却被我记在心中,现在我也许被他遗忘在记忆的角落中了。我猛然发现,他的一笑一颦都在我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想起他对我的种种的好,竟如午后阳光般炫目,恍恍惚惚中,我那颗单纯甚至幼稚的心灵跌入其中不可挽回的错觉的深渊。

  任何事物只要一穿过爱情的隧道,哪怕只和爱情有一点点关系,就会变得很陌生,很不自然。我知道自己喜欢凌霈后,慢慢的开始疏远他。平日里,我总是用快乐来武装自己,用笑容来隐藏那已有伤口的心,只有在夜晚才敢静静地流泪,默默的心痛……

  后来,我的一个好朋友,居然告诉凌霈,我喜欢他,我知道后,既有些生气,又有些莫名的高兴,至少我不是“暗恋”了。他的一句:“她确实很可爱。”让我兴奋了一个星期,但兴奋之余,一种落寞的感觉爬上了心头。他似乎也看出点什么,便问嘉敏(我的另一个好朋友)“吴迪,她这几天怎么了?”

  “难道你看不出来?”嘉敏没好气地说。

  “…………”

  他沉默了一会儿,嘴动了动却没说出什么。

  “你打算怎么办?”

  “让我想想”说完凌霈坐到后排凳子上,头枕着双臂靠在教室后门上,一条板凳在他身子下前后摇晃,他迷着眼,盯着前方……猛的他站起来捋顺自己的头发,然后双手插进兜里走出了教室……

  当天下午,我无聊的趴在桌子上,脑中全是凌霈的样子。这时,一个身影投在桌子上,我抬起头,凌霈那张帅气的脸出现在我眼前。我迅速低下头,慌乱的拿出书随意的翻了几页,同时,我的脸如同侵入了灼热的血水,心似乎变成了一只活泼的小鹿。可以想象出他看到的我有多慌乱,窘迫。他吞吞吐吐地说:“你……你……还好吗?”我机械地“嗯”了一声,“噢,那……那没什么事了。”凌霈转身走了。望着他远去的身影,我长嘘了一口气,心里酸酸的一振。我多想让他再说些什么,然而他却只说了那几句可有可无的话,落寞的感觉再次充斥着我整个心。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一切都在原有的轨道上,有条不紊的运转着,只有我偏离的自己的轨道,在一条莫名的轨道中,迷迷糊糊地混日子。

  时光在我的指缝间悄然流过,转眼间,我已到了初三下学期,虽然我每天尽量控制自己的思绪,努力让自己淹没在题海中,让自己更加忙碌,忙碌到不让回忆侵入我的身体。也许这让我很痛苦,可更痛苦的事无论我怎么做总有无尽的伤心从我心上飘忽而过,抽出一根根的思绪一圈圈的将我的心缠绕。

  又是一个夜晚,我像往常一样在明亮的日光灯下,闻知咖啡的香味,听着午夜钟声温柔的呓语,作着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题,可是不知为什么,那晚我的心特别的乱,脑海中总浮现出和凌霈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拼命克制自己,可是还是无济于事。我把笔狠狠地扔在桌子上,抬起头,原本柔和的灯光霎时变成利剑直刺我的双眼,喝一口咖啡,原本浓香的咖啡却似黄连般苦得难以下咽。我拼命击打自己的头,除了疼痛还是疼痛。

  为了不影响父母睡觉,我悄悄来到阳台上。月光如水,给万物披上了一层薄纱,黑幕上零星点缀着的几颗星星散发出悠冷的寒光,丝毫没有夏天的气息。对面楼上,也是一片漆黑,人们大概都入睡了吧。不远处,一条马路静静地向远处延伸,似乎永远没有尽头,冷光灯毫无生气的照在路边的建筑物上,映出单调的冷色调;远处霓虹灯也有气无力的呆板的按照规律不停变换,路灯更是冷漠的照着寥寥无几的车辆和行人,他们大都行色匆匆,步履凌乱,带起一片片疏离的味道,整个城市好像都在睡梦之中。夜风轻轻抚过一切,虽然是夏天,站在十四楼的阳台上,我分明感到了阵阵寒冷,那风似乎要把我体内所有的水分凝结成冰,一点一点往骨里渗。我不由得将自己抱紧,任泪水在我脸上滑落,我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那么傻,为什么忘不了他,问来问去,只是让心更痛,让泪更多。

  为了让心平静下来,我打开随身听,从耳机中传出了那熟悉的旋律“WhenIwasyoung.I’dlistentotheradio,waitingformyfavoritesongs……”静静地听着歌,和凌霈的一切又像放电影一样,在夜幕中上映,不免一阵酸痛涌上心头。忽然我好像明白了什么,犹如灵光一显,我已经上初三了,不应该再有丝毫的杂念,把自己的喜怒维系在一个人身上,早就注定会伤痕累累,而心中的伤口却是别人给予地伤口,自己坚持的幻觉,有些人是可以被实践轻易抹去的,犹如尘土,而凌霈注定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不知为什么,身上的病似乎全部融化了,我不再感到寒冷,尽管仍有夜风吹来……

  中考后,我如愿上了A中,凌霈没有考上。高一,在紧张充实中度过,学习充斥着我的一切,我也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我想,我是把他忘了。可上帝总是爱捉弄人,高二时,他转到了A中,那天在校门口看到他,一件深绿色的T恤,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一个双肩书包,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积极向上,阳光幽默的凌霈,他显然也看到我了,在四目相对1秒后,我把目光迅速移到别处。他的出现,使我平静的生活有其了波澜。那天下午,我又重新处在混乱中了。第二天上午,心中刚恢复平静,却在车棚再次遇见他,由于放学人很多,把我和他挤到了一边,而我们正好相向而行,真是想多也多不开,不过还好,只是想试一笑,平静的走过去了。我在心里一个劲儿的诅咒缘分,在回家的路上,我无意间发现凌霈就在前面而且车速很快,恰恰这是兔子又在后面大声叫我,他回头看见我了,可以看出他明显放慢了车速。当我骑过他身边时,听到他在唱我和他在一起是他总唱的那首歌,我多想停下来,可是脚下却莫名其妙的一使劲骑开了……眼前的事物渐渐模糊了,只有凌霈那双深邃的眸子,那帅气的回头,依然很清晰,已被学习麻木的心,再次有了疼痛的感觉,原来我还是没忘记他……

  我很满足无数次地与他擦肩而过。佛曰:前世500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前世1000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相守。我无缘得到1000次回眸后的笑容,但我知道,一个背影已足以让我眷念许久。感谢上苍,使你让我变成一颗守望的树,站在他必经之路上。或许他只是一阵风,一粒沙,但我明白,也许就在双眸对视的那一霎那,我已得到了他今生为我的驻足停留,这足够了,尽管很短暂,我仍无怨无悔这一段刻骨铭心。

高中作文 篇2

  高中生活,十六七岁,激情飞扬,正值花季!

  在这阶段,未来充满无限可能,也似乎已经注定;对明天充满期待和憧憬,却又时常踌躇茫然。处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将作何选择?置身纷繁的世界,该何去何从!

  人生路上,关键的就是那几步。高中生涯无疑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步。因为它决定了你人生将来的高度和宽度,也注定了你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人生就是一场与生命的赛跑,就是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完成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高中三年,稍纵即逝,把握不住,就如手中流沙,一无所获,用心经营,奋勇向前,你才能拥有辉煌的明天。 同一段时光,有人过起来度日如年,有人过起来如一阵风一般。没有目标的生活实际上空虚的可怕。不能说每个人都能享受阳光,但每个人都要面对挑战。生下来,有活下去的挑战;上学校,有努力学习的挑战。在挑战之后,在完成这些目标之后,所收获的一定是光明和幸福。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高中生活应该是斗志昂扬,奋发向上的,因为只有磨炼,人生才能有更新的高度。“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今天的努力一定能铸就明日的辉煌!

  年轻人,正是该拼搏奋斗的。安逸的生活是可耻的,只要全心全意去拼搏、去追求、去奋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明日王者,舍我其谁!

  高中,既不是起点,也不是终点,而是转折。高中的经历将是一生的财富,高中的同学将是一生的朋友。经过高中生活,将从未成年走向成年,经过高考洗礼,将学会成熟坚强!

  高中需磨砺,高考是战场,十年磨一剑,高考试锋芒!虽说莫以成败论英雄,但生活中总是成王败寇。高中三年,扎实努力,全心付出,高考战场,全力以赴,充分发挥。成功则皆大欢喜,失败亦不悔!卷土重来,登顶封王,犹未可知。若高中虚度,无论成败,都将为耻,抱憾终身! 人生成败,就在于能否在正确地时间做正确的事。成功者和失败者的区别就在于,成功者能清醒的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用心把该做的去做好,不该做的绝不去做。 高中该做什么?答案很简单:学习!学什么?两方面:学做人,学求知。此外,其他无关者都属不该做的。高中,是挑战也是机遇。成功只留给强者。别灰心,别退缩,给自己机会,向全世界证明:我并不比任何人差,我是强者!这才是当下该做的。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生命也是一次没有返程票的单行线。在路上,没有时间左顾右盼,要做的只有义无反顾,奋勇向前!

  年轻允许犯错,但决不许一错再错且不知悔改;年轻可以调皮贪玩,但决不许放纵轻狂目空一切又鼠目寸光。轻视虚度高中三年,你将可能付出一生的辛苦去偿还这笔债。

  人生能有几回搏,今日不搏待何时?道路在自己脚下,希望在自己心中,成功者有经验,失败者有教训,将怎么做,有志者定能做出理性的选择。“以往年太久,只争朝夕”!人

  生该当如此。 不管怎样,高中,因为拼搏,所以无悔!不管结果如何,都应坦然面对。因为,努力过足矣,拼搏过足矣。高中,用汗水积攒成功,用努力实现梦想。当在高中这条路上,为梦想奋勇向前,再收获惊喜的同时,也收获高中生活的精彩和感动。

  高中,因为拼搏而美丽,因为美丽而难忘。

  高中,花开、不败!

  仅此献给在高中奋斗的学子们

高中作文 篇3

  杜甫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是个小人物,爬大山是有点不可能的,但我能爬板么中学后面的山,下面我就给你们讲讲我和老爸是怎么爬上那座山的。

  大约早上10点多钟,我和老爸出发了,我们从中学后面的那条公路的一条小路出发了。走呀走,“我的打火机呢?”老爸突然说,我说:“你可能放在家了,在说你肯定要抽烟,但抽烟对身体不好,还是不拿了。”“好吧”老爸说。又走呀走,“我的望远镜呢?”老爸又突然说。“要不要呢?”我说。老爸说: “要。”“那你就回家要吧,我在这等你。”我说。

  走呀走,走了半个多小时,回头一望,远处的山和我一样高,下面的房子和香烟盒一样大,人比蚂蚁还要大一点点。

  爬呀爬,已经没有路了,我们只能像狗,或者像老鼠一样在荆棘中钻来钻去。速度比蜗牛还要慢,老爸的帽子经常被挂在树上,我的衣领上常常有几根荆棘的小枝,口袋里和鞋子里史无前例地装满了枯枝败叶。自己的眼前时不时出现一些用丝吊着的蜘蛛和虫子,吓死人了。

  爬过了荆棘林,然后就是攀岩运动了。穿过荆棘林时又热又痒,而攀岩时又险又累。岩壁的坡度大约有80至90度,在这种地方如果是摔一跤的话,不死也得残。老爸在我身后常说:“在攀爬的时候要注意看哪一枝树是干的,哪一枝树枝是生的。而且在向上爬的同时要找准每一个落脚点,踏稳之后再用手抓住别的地方。”爬到一半的时候更可怕了,因为在岩壁上有缠人的藤蔓,走错一步就会被它绊倒,那就危险了,所以每一步都要三思而后行。到距山顶还有一百米的地方处,我有点累了,爬到山的另一面老爸叫我往下看,哇,我的腿突然软了,因为这是一处90度的垂直石壁,太高太险了。我对老爸说:“老爸我有恐高症,我们回去吧。”老爸点点头,我们就这样艰难的下山了。

  虽然这次我们还没有爬到山顶,但是我和老爸约定下次一定要爬到这座山的顶峰。而且还要爬很多很多座高山,也包括人生的座座高山。

高中作文 篇4

  “每当太阳的光芒射在南太平洋的海岛上,在冬季的第二个星期日的'下午,太阳的光会将最高峰的影子,投射在黄金之点……”海盗基德的巨富在哪里?大概只有魔鬼知道,用“心”收获财富。许多人将橡树岛几乎翻了过来,可是,除了一个竖井,别无所见。

  财富难寻!

  我,一个还没出人头地的学生,每天往返于学校与家庭之间,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

  也许是一次偶然的机遇,也许是重重的书包拉直了我的腰板,意外地,我发现了这笔“财富”。

  这是一条我每天都要往返的路,今天也不例外。清晨,我从这里走过,轻轻地走在草地边缘,看着自己的鞋子一点一点被染湿,表面上那丝丝缕缕细腻的鲜活,让我从脚往上都有着一份轻松。我喜欢在暗蓝色的空气中跳跃!望着东方那欲红的云彩和西边淡淡的月牙儿,我就被一种日月同存的更替所催醒,书包也感觉不再累赘。

  学校很远,太阳很近,它一直与我同行。在它来临之前,天边总是一片红霞,仙境一般。接着,它便从这缥缈的烟云中,吞吐着磅礴的气息,将源源不断的生命之光注入你来自黑暗的心田,用“心”收获财富。它在这个时候是毫不掩饰的,你可以与它火一般的瞳仁对望,它会告诉你,什么就希望。

  这个时候,我会兴奋地像个孩子,伸开手去触及那高高的树枝,轻轻敲碎叶间的珍珠,然后,让那凉凉的清澈滴落,也许,在发梢,在眉间,在肩膀,在脚边。总之,它们像一个个闪着银光的精灵,时不时地出现。它们不像樱花那样大肆开放,如雨一般纷纷扬扬,它们总是在你不经意之间,亲昵地跳跃在你的身上。

  在这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很富有。阳光是我的,小草是我的,树枝是我的,小小的精灵也是我的,它们都是我的财富!

  这样的一个早晨,也许有人在点着自己的钞票,也许有人还在梦中暴富,也许有人在摇头晃脑,背诵并不理解的诗文。的确,钱是他的财富,梦是他的财富,知识是他的财富。

  而我,一个还没出人头地的学生,也一样地富有。而且,这样的财富,只要心在,就不会枯竭!

高中作文 篇5

  《二月兰》是季羡林先生的托物寄情之作。先生以他豁朗明达的心胸、平朴简约的文笔,给读者讲述了一个洋溢着淡淡二月兰花香的人生历程故事。

  本文主要通过作者回忆一些与二月兰的人和事,抒发了作者对自己失去的亲人的无限怀念之情,也表达了作者在逆境中笑对人生冷暖,生活中体验悲欢真情的人生感悟。作者用拟人、夸张和摹色手法,描写了二月兰随着春风的召唤,兀自淋漓尽致的怒放,紫气直冲云霄。它坚强地开着,不管世事变迁如何,一如既往地在春风招摇中笑对人世沉浮。二月兰的一“怒”,紫气冲云霄,一切顺其自然,应该开时,它们就开;该消失时,它们就消失,没有所谓的悲和喜……然而,移花于情,作者的记忆开始打开。

  天地虽宽,阳光虽普照,作者却依然感到无边的寂寥与凄凉。二月兰的顺其自然,泰然处之的性格,与作者的处境形成鲜明的对比。花倒是能笑对春风,而作为人呢?于是结尾有“我问三十多年来亲眼目睹我这些悲欢离合的二月兰,她也沉默不语,兀自万朵怒放,笑对春风,紫气直冲霄汉。”又是作者对二月兰这一形象的提炼,达到了顶峰。在生命的逆境中,身边的事物慢慢消逝,亲人的离去,导致作者对人生悲欢离合的思考:悲中有欢,欢中有悲,悲欢交织难辨。文章以二月兰贯穿全文,反复描写二月兰,强化了感情,表现了二月兰在逆境中巍然屹立,一切顺其自然,遇事泰然处之的品质和寄托了作者的理想人格和提醒人们体验悲欢离合的人生境界。

  读完此篇,我沉思了很久。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年,情绪大起大落,面对人生的跌宕起伏更是虚弱得像一根墙头草,没有毅力,没有理想,甚至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我们为何就不能像作者笔下的二月兰一样,不管外界如何,我们都活出自己的个性,用坚强的意志笑对人生起伏。而当我们在社会的逆境中无法逆流之上的时候,我们可以回到家,去寻找一份温情,去修补自己脱落的羽翼,待一切都准备就绪时,我们就可以像二月兰一样,一怒冲霄汉,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写到此,不仅又让我想到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的话:“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树一样成长,即使我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但是只要你有树的种子,即使被人踩到泥土中间,你依然能够吸收泥土的养分,自己成长起来。”而那颗可以长起来的种子,它一定也具备了二月兰遇事泰然处之,在逆境中笑对春风的品质!

  我喜欢文学,也经常喜欢投稿,但是很多稿子都像投进大海的石头,一去杳无音讯,我时常都会很失落,有时看到自己文章就感觉到烦闷,于是就叫上朋友去喝酒,到最后自己的文笔是越来越浅,越来越没有自己的个性,也把自己投到了人云亦云的邮箱。其实,我们本来就不应该有那么大的怨气和埋怨,我觉得作为一个人,要活在时代下,那么他三十岁之前所有的成功放到人生的大舞台都不叫成功,三十岁以前的失败放在生命的历程中来看都不叫失败。因为人从一来到这个世界就是受罪的对象,人们一直为不受罪或者少受罪而努力着,前进着,没有逃脱逆境的勇气的,便平庸的活着,他的天空如果有色彩的话,那也一定是白色。

  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打倒我们,只有我们拥有坚强的毅力,有一颗理智的心,在顺境中我们扬帆远航,在逆境中我们逆流而上,把每次挫折和困难都看做是人生走向成功的磨砺,坚信有朝一日我们一定可以直冲霄汉,看一世绚丽的烟花。

  感谢季羡林先生的《二月兰》,感谢二月兰生之美丽,我会沿着二月兰的花香勇敢地向人生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走,不达目标觉不回头。

高中作文 篇6

  青灯一盏,素纸两张,又可以对着无尽的绿格子随意挥洒了,自由的世界无拘无束,天地自在我心中。当幻想中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从古籍中栩栩凸现时,当我把心中一切隐秘的情感托付予他们时,我惊喜地发现,他们至今都没有停止那优美而典雅的生活。

  当世人在探究蒙娜丽莎神秘的微笑,欣赏维娜斯迷人的丰腴体态时,我眼前却时常出现中国古代仕女的影子,“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蛾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美人如词,正如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中对好词的评价,不仅“骨秀”更兼“神秀”。凌波微步、月露花影的仕女比起蒙娜丽莎来说,多了几分纤弱,多了几许灵秀。

  当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使今天千万情侣为之昏厥的时候,陆游与唐婉的曲折恋情却更让我怀念。当那对被世人奉为精典的忠贞情人双双殉情,一了百了时,陆游却不得不在当初“红酥手、黄藤酒”的柔情蜜意中苦苦挣扎,“错、错、错”、“莫、莫、莫!”,有相思之苦的感情才有质量,这比起“生要同床、死要同穴”的决绝更让人回味。

  当我们从早到晚研究English,把和外国人眉飞色舞地攀谈几句天气引以为荣时,我却醉心于华语的凝练、简约、隽永。打个比方吧,华语中的一个“郎”字用英文则要说a hand some boy without a girlfriend,如果“郎”仅仅是帅气而没有结婚的男子,那么“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英文又怎样还原这个至情至性的美丽画面呢?当我们不得不赘语连篇地表达一个简单的念头时,唐诗宋词,是否让你惊艳,给你慰藉。

  然而今天,华语是否真的到了虎落平阳的境地,我们还能拥有那把华语晤谈境界推到极致的阵阵茶香吗?笑容只能在脸上凝结,心底卷来绵长的慨叹。

  曾记否?那个属于中国人的时代——大唐帝国。她是诗的国度,更是中国古代繁荣的顶峰,这使得唐诗以神韵和气象胜。盛唐是如此的优美而典雅,比起当今欧美强国所炫耀的那种新富赤裸的刺亮,盛唐的语言优势与心理优势互为表里,时时刻刻在提醒人们作为一个伟大帝国的子民所应当具有的尊严与骄傲。

  曾记否,唐宋时期外国人争学汉语,尤其日韩文化,几乎可以说是中国古典文化的派生。一部日本古典文学著作《源氏物语》引用白居易的诗歌达九十余处之多,第一回《桐壶》更是有赖《长恨歌》而成立,长时间以来,中国的古典文化,沉浸在近乎虔诚的顶礼膜拜中。

  然而,曾几何时,岁月悄悄带走了我们的骄傲,我们陷入了尴尬之中,——一个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特别是语言文化的大国却至今无一人获诺贝尔文学奖。尽管李敖说:“我们不为诺贝尔奖写作。”尽管那仅仅是一个11个瑞典人评出的文学奖,我们可以不在乎,可是,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主诸如日本的川端康成蜚声世界时,我们的文化在哪里?我们的骄傲在哪里?当外国人要到日本赏樱花、品茶道,欣赏穿着和服,登着木屐的日本女子,并称之为“东方文化”时,有多少人明白陆游“晴窗细乳戏分茶”的心情,有多少人愿意去体味登高时节“遍插茱萸少一人”的苦楚,而中国人自己又有多少对日本女子的温良恭顺嗤之以鼻,却在满街毫无个性的烈焰红唇中标榜个性。

  个性?一个连自己民族的文化都可以抛弃的人何以谈个性?这样的所谓时尚,无非西方文化的劣质拷贝。我怀念,怀念那红袖添香的温柔,我渴望,渴望那芙蓉出清水般的清纯,我期待,期待那刚出土的战国编钟,重新唤醒远祖的精魂,千年的文明。

  可悲的是,不仅地球那边的外国人,就连我们中国人自己,有几个人知道我们的文化?有几个人知道我们的霓裳羽衣,我们的老子、孟子、庄子?有几个人了解寂寞濠梁的含义?又有谁真正领会“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意境?一次与友人闲聊,当我感慨现在的演员演不出一种英雄气质,当我看到怒发冲冠、横眉瞪眼的“英雄们”举起大刀阔斧,摇摇欲坠时,我说,我想念霍去病,这位27岁就英年早逝的英姿少帅。朋友愣愣地问我:“霍去病是谁?”——我无言以对,当一个人的偶像被人如此发问时,我能说什么?

  当我们的国产优秀影片《那山、那人、那狗》在国内无人问津时,一位日本商人以800万买下版权却在日本狂赚1000多万。日本娱乐刊物评价:“人、山、狗,独特的视角,充满中国文化的气息。”是否,一定要我们的文化在某个强国获得认可重视时,我们才会戴起眼镜重新审视它的价值?是否,只有那艘装饰华丽,异国情调十足的泰坦尼克号才能赚走我们大把的眼泪而那庭院深深深几许中宝黛的爱情悲剧就不能在我们浮躁的心底卷起一点点的涟漪?

  我迷失,我彷徨。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文化是无法融通的,就像你无法想象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如何会写出一篇关于上流社会纸醉金迷的文章。同样,就像曹雪芹之于莎士比亚,孔子之于苏格拉底,孟子之于柏拉图,荀子之于亚历士多德一般。也许这个多元的时代会让他们有了一些跨越时空、国界的联系,但是,这样统一的另一面是绝对的对立,一个简单的事实即可证明:浩浩荡荡的五千年与小河淌水般的几百年历史,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等同的。

  我醉心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我流连忘返,我不可自拔。不在乎她是花开在中国而果结在了他乡,我只沉醉于花的圣洁、芳芬、高雅以及在绽放时淋漓尽致地释放生命的激情,那是我内心深处最隐秘的愿望与追求和渴望灿烂的写照。

  山那边邻国的一位老人说:“你的花的浓郁芬芳里弥漫着如今已成梦境的岁月的声声叹息——那已消亡的世界的眷恋情深的哀思,你的轻风里满载着已从人类语言中消失的古老的爱的传奇。

  让花儿永远美丽。

高中作文 篇7

  校有校规,家规家规是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但一问到你家的家风是什么?家训是什么?这些问题,同学们就会傻眼了。

  我们家的家风是孝,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父母一直告诫我:百善孝为先!家风是一条应该牢记的座右铭。有了它,我们才可以在社会上立足,才能让自己走的更远!铭记家风,为自己的人生做奠定而坚定的基础,踏出坚定的步伐,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记得在小的时候,我每次去和好朋友玩儿,都会忘记爸爸或妈妈规定的时间回家,玩儿的尽兴的时候就会很晚回去。让大人们很着急,于是妈妈就对我很认真地说:我们是怎么规定的时间,为什么每次都不遵守规定,这么晚才回来。现在我们就规定,同样的错误不可以犯三次,同意吗?我点了点头,并向妈妈保证下一次一定遵守规定,按时回家。

  好景不长,我的老毛病又犯了。一次暑假的时候,我的作业完成了,就去找朋友玩儿,妈妈告诉我最晚六点半回家,不要影响别人的家里吃饭的时间,我同意了。我们玩儿得非常开心,她的妈妈再三邀请我在她家吃饭,我欣然的接受了。过了一会儿,妈妈打电话要我回家,我只好乖乖的回去了,因为已经超过七点半了。一回到家,就被妈妈狠狠的批评了一顿。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是没有准时回家,并且在别人的家里吃饭不光打扰了别人,也给别人带来负担。暗下决心,绝不再犯。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家风、家训、家教是什么。家风是一家子的风气,这家风一旦败坏,这家的思想品德也会跟着坏,这家就再也难以培养优秀的后代了。如果没有家训,那么就会把后代宠坏,只有让他(她)知错就改,然后再慢慢教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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