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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作文300字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雨中作文3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雨中作文300字1
为确保学院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院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学校、学院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院负责全院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2、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3、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4、必须定期将灭火器送消防部门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和充气换粉。
雨中作文300字2
一、延安大学保卫处综合科负责对全校的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不应上锁,箱内设备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保卫处消防管理员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责的.消防检测公司进行消防设备检查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存档及报送市消防支队存档;
三、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四、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及维护应在放火检查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
雨中作文300字3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一)烟、温感应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性能是否完好。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雨中作文300字4
1、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人或定人管理制度。
2、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到期,及时到消防部门检测维修并予以办理更换。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丢失、损坏。
6、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
雨中作文300字5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防火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为学校防火安全监督部门,在校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校各部门的安全防火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二、每季度由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召开一次学校义务消防人员防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存在的火险隐患。
三、各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本单位重点防火岗位责任人会议,研究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学期应将防火会议记录交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务处)存档备案。
雨中作文300字6
引言
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A 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14107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术语
巡查exterior inspection
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
3.2定义
检测test
依照相关标准,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
的检查。
4、总则
4.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4.2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4.3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委托物业等单位统一管理的,物业等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挡等制度,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4.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应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
4.5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对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柜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其所处控制方式宜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4.7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应按规定协议向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5、值班
5.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的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场所,应根据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确保火灾情况下有人能按操作规程及时、正确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组织预案演练时,应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内容纳入其中,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5.2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见表A.1)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c)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5.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方式确认。
b)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
c)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d)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5.4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显示要求满足GA 767的规定。
6、巡查
6.1一般要求
6.1.1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应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或单位实施,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的工作岗位。
6.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6.1.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巡查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见表C.1)。巡查时发现故障,应按第8章要求处理。6.1.4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b)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c)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6.2巡查内容
6.2.1消防供配电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供配电设施”部分。
6.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6.2.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 1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
6.2.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部分。
6.2.5消防供水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6.2.6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6.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6.2.8泡沫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6.2.9气体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6.2.10防烟、排烟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防烟、排烟系统“部分。
6.2.1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部分。
6.2.12应急广播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6.2.13消防专用电话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6.2.14防火分隔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防火分隔设施”部分。
6.2.15消防电梯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电梯“部分。
6.2.16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6.2.17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6.2.18灭火器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灭火器”部分。
6.2.19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见表C.1中“其他巡查内容”部分,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表C.1的样式,自行制定有关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
7、检测
7.1一般要求
7.1.1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7.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7.1.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应按GA 503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见表D.1)的相关内容。
7.2检测内容
7.2.1消防供配电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供电配电设施”部分。
7.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7.2.3消防供水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7.2.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7.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7.2.6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7.2.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7.2.8防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部分。
7.2.9排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机械排烟系统”部分。
7.2.10应急照明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应急照明系统”部分。
7.2.11应急广播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7.2.12消防专用电话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7.2.13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防火分隔”部分。
7.2.14消防电梯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电梯”部分。
7.2.15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7.2.16干粉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7.2.17灭火器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灭火器”部分。
7.2.18其他需要检测的内容见表D.1中“其他设施”部分。从事检测工作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表D.1的样式,自行制定有关消防安全检测记录表。
8、维修
8.1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8.2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相关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并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8.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
9、保养
9.1一般规定
9.1.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制定计划,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见表E.1)。
9.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9.1.3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测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应储备一定数最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9.1.4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E.2)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9.2保养内容
9.2.1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9.2.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二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9.2.3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9.2.4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9.2.5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9.2.6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9.2.7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10、档案
10.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
10.2保存期限
10.2.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10.2.2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见表A. 1)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见表C.1)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1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见表D.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见表E. 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E.2)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
(4)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5)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 5026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 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8)GB 5028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9)GA 95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10)GA 502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
雨中作文300字7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头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备,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雨中作文300字8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m。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雨中作文300字9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1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检测1次.
3、水带、水枪完好率每半年检查1次.
4、每半年对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1次.
5、喷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显区分标志.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1次.
2、每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1次.
3、对应急广播每月测试1次.
三、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1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雨中作文300字10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雨中作文300字11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雨中作文300字12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易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雨中作文300字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xx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行政人力资源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况.
2.移动式灭火器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随意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2设置管理
1.手提式灭火器设置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平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行捆扎、固定.
3.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这些标志宜选用发光标志.
4.灭火器设置时要求铭牌朝外,器头向上,便于人员识别和紧急情况下使用. 5.灭火器材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也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3检查和维修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2.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灭火器的维修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应严格按照下表进行维修.
灭火器类型维修期限
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1.当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d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h被火烧过.
2.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灭火器类型报废期限年
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第十条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须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2.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雨中作文300字14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网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消防设施(主要指消防栓、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1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网吧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三、小型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账,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各小组应指定专人管理区域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3、各区域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4、消防工作职能科室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5、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科室进行考核。
6、因扑救本网吧或附近商店火灾而使用了的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专人,补充灭火器材。
雨中作文300字15
1.总则
正确配备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并对其使用、维护及状态标识进行受控管理,保存其相关记录,是公司确保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满足检测工作的必要手段。
2.职责
2.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报废的技术审核。
2.2公司总经理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报废的批准。
2.3检测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修理。
2.4综合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建档、标识等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建帐。
3.仪器设备要求
3.1公司根据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的技术依据正确配置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完全满足检测技术依据的要求。一般地,公司配置仪器设备应符合:
(1)功能应覆盖技术依据要求的全部项目;
(2)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满足检测依据要求;
(3)正常开展检测和保证检测环境条件的辅助设备(如电源、车辆等)应齐全并满足检测要求;
(4)应配备自动化程度高,可靠性好的仪器设备。
3.2当由于某种原因缺少某些检测设备,但仅限于使用频率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可以租借用公司控制以外的检测设备,但必须确保这些设备能符合本公司设备控制的要求。
3.3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4.设备使用与维护
应确保所有仪器设备得到正确的使用和维护:
(1)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不足以指导操作仪器设备的,应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仪器设备使用者应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或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维护。
(3)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精密贵重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由管理员制定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时实施,有关设备的维护信息应记录在“设备的维护计划”上。
(4)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应制定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校准溯源。
(5)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过载,或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示值不稳定、显示结果可疑的,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分析原因。若由此导致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公司对这种影响进行追溯,并采取措施对检测结果予以纠正,无法纠正的,应向委托方说明。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或通过校准、检定证明其有缺陷的,应立即报批停用,并粘贴停用证,加以醒目标识或转移至非检测场所,以证明其被有效地隔离,直到设备修复且经检定、检测或校准证明其性能良好为止。仪器设备停用期时严禁用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进行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关的活动。(7)应根据本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和仪器设备的特点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检测室对仪器设备的处置、搬运、使用应严格执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5.仪器的标识
5.1用绿色、黄色或红色标志来分别标识仪器设备的合格、准用、停用状态。
5.2经检定、测试或校准证明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不必检定、测试或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测试或校准,经比对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均用合格证(绿色)标识。
5.3测试或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5.4已损坏,或经检定、测试或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5.5仪器设备申购由检测部门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5.6仪器设备采购、验收由综合室组织实施。
5.7仪器设备由综合室按统一方式编号。
5.8仪器设备使用、保管、维护、修理由仪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5.9仪器设备停用、报废由部门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6.仪器设备的采购及管理
6.1公司对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申购、审查、采购、验收、编号、登记、发放、使用、检定/校准、标志管理、维护保养、停用、不合格处理、修理、降级、报废、技术档案制定了管理规定,详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得到有效的控制。
6.2综合室建立公司仪器设备台帐,仪器设备台帐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数量、编号、量程、设备状态、保管人、存放地点、仪器设备类别等内容。
6.3综合室保存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有意义的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仪器设备或标准物质名称和型号规程;
(2)制造厂名称;
(3)出厂编号和公司仪器设备编号;
(4)到货日期;
(5)目前存放地点;
(6)到货时状态;
(7)使用说明书和维护说明书;
(8)校准、检定证书;
(9)最近校准、检定日期及下次校准、检定日期;
(10)使用、维修、报废、更换的历史情况。
7.支持性文件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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