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抗旱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抗旱应急预案1
首先,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该方案需要明确预案的制定流程,包括预案编制工作组成员的确定、参考历史灾情和前沿科技研究成果等,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需要明确预案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工作机制。此外,预案中还应包括预警发布机制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灾害发生前能够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对工作。
其次,防汛抗旱应急预警机制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有科学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包括制定统一的预警信号标准和发布流程,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传达给受灾地区和相关部门。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包括建立灾情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等,以便及时了解灾害情况和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在应急响应方面,预案应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行动方案。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保障预案是保证应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预案需要明确物资储备的范围和数量,包括防汛抗旱所需的设备、人员、交通工具等物资的储备和保障。此外,预案还需要明确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管理流程,包括制定统一的采购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有效调配。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物资的运输和保障措施,包括建立物资运输通道和保障措施,以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受灾地区。
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预案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明确救援力量的组织和调度,包括确定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建立救援力量的储备和调度机制等,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调集足够的救援力量。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救援资源的协调和调配,包括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和资源共享平台,以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先分配。此外,在营救被困人员方面,预案需要明确营救流程和措施,包括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救援方案的制定,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营救被困人员。
防汛抗旱信息通信预案是信息沟通和协调的重要保障。预案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通信网络,包括建立应急通信指挥中心、搭建应急通信设备和网络等,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信息的发布和交流机制,包括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和共享机制,以便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能够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调。此外,预案还需要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措施,包括建立通信设备的储备和保障机制,确保通信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和供应。 防汛抗旱社会心理援助预案是关注灾民心理健康的`重要内容。预案需要制定心理援助措施,包括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组织心理疏导和支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等,以帮助受灾群众渡过灾后心理困扰。同时,预案还需要建立心理援助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储备和调度机制,以确保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服务。
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预案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明确生态环境监测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制定监测指标和方法等,以及建立数据共享和开放机制,确保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同时,预案还需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采取防治措施、减少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案是灾害预防和应急决策的重要依据。预案需要明确气象监测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建立气象监测网络、确定监测指标和方法等,以及建立气象预警发布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够及时准确地预测灾害的天气状况。同时,预案还需要建立气象预报和信息发布机制,包括制定气象预报和信息发布的标准和流程,以确保天气预报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受灾地区和相关部门。
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预案是保证应急工作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预案需要明确指挥调度的流程和方法,包括设立指挥中心、确定指挥职责和分工、组织指挥调度等,以确保指挥决策的及时和有效。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指挥调度的指挥人员的储备和调度机制,包括确定指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指挥人员的培训和储备机制等,以确保能够调动足够的指挥人员,做好应急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演练预案是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的重要手段。预案需要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包括演练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演练效果的评估等,以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预案还需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形式,包括组织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联合演练,以及模拟不同灾害情景的演练,以便于检验和完善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传教育预案是提高公众防汛抗旱意识和应对能力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包括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以提高公众的防汛抗旱意识和应对能力。预案还需要明确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宣传防汛抗旱知识、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和模拟应急演练等,以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20xx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汇编内容涵盖了预案的各个方面,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应按照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不断完善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做好灾害预防和应急响应工作,才能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带来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抗旱应急预案2
为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树立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确保管辖区域安全渡汛,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排水措施、运行系统以及电器设备的管理巡查,加强天气预报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洪抢险首先确保:
1、人身安全;
2、辖区内主要设施、工程的安全;
3、洪灾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具体工作
1、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并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雨季暑期项目运行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并根据现场情况迅速调整项目运行方案及时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天气情况的收集工作,做到一天一预报,一天一总结,利用手机、对讲机进行雨季防汛常识的宣传工作。
3、负责雨季暑期项目运行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排水沟、河道的疏通并根据天气条件合理分配运行任务,并作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跟踪检查各作业面的运行及设施设备保护情况。
5、负责项目现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项目运行的安全教育工作。
6、负责现场材料、药剂的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并做好防汛器材的准备工作。
7、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机具进行绝缘检查,防止电线破皮、漏电等。
三、材料准备(详见附件)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准备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准备充足,所需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四、技术保证措施
1、加强项目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必须完好有效。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2、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项目相应设施设备如:快渗、湿地、消毒池、河道进行细致检查,并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3、药剂、防汛物资及其他材料,堆放在项目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应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4、河道拦水阀、消毒池出水阀门、提水泵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5、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
6、如遇停电,机修人员在关闭相应设备后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为防汛设施设备提供电力保障。
五、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2、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上报的同时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
抗旱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2.2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及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1.1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3.1.2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抗旱应急预案4
为充分做好防汛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汛救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明防汛责任制,因地制宜,注重实践,强化措施,保证预案落到实处。
二、防汛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防汛指挥部。
指挥长:张来健(镇长)
副指挥长:李翠蓉(副镇长)
杜尧星(武装部长)
成员:袁 芳 罗 茂 张 雄 蒙 敏、马正坤、
姚红芬、马 强、胥旭东、李俊明、朱云蔚、李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防汛抢险小分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办,罗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防汛物资筹备组。由指挥长牵头,副指挥长李翠蓉同志具体组织信用社、财政所、武装部、民政办等单位筹备应急资金和物资筹备,镇上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库,时刻备足应急物资,确保灾区灾民转移安置和物资运送等情况应急。
2、防汛抢险组。由副指挥长杜尧星同志负责,从各村、各单位抽调精壮年轻人员和民兵组成抢险小分队,平时加强训练,以适应抢险需要。
3、物资运输组。由副指挥长李翠蓉同志负责,组织车辆保障防汛物资及时供应,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员救治工作。
4、组织转移组。一旦险情发生,由副指挥长杜尧星负责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地点,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5、基本保障组。由副指挥长李翠蓉负责协调,抓好安全抢险。组织卫生院做好伤员急救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治疗。组织民政办做好防汛生活保障和灾民生活安置,组织电信所保证通讯畅通,组织供电所保证安全供电,保障公路畅通。
6、信息报送组。由袁芳同志负责,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和信息报送、宣传等职能。
三、成立组织队伍
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的防汛指挥部,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以村主要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的防汛指挥部,每村至少有20人组成村抢险队伍。镇指挥部对所有防汛组织、队伍统一指挥、调度、调配,各防汛组织在做好本辖区防汛的同时,主动接受镇指挥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镇上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小分队,各单位要以青壮年为主组成抢险队伍,并将指挥部和抢险队伍名单张贴上墙,抢险队伍要精干,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1、各村、各单位立即对所辖区做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重点是危房、校舍、病险塘库及各村排水不畅的地带。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
2、物资贮备:各村、各单位要贮备一定量的石头、沙子、编织袋、铅丝和木材。同时,安排好运输车辆。
3、各村、各单位要专设一名防汛通信员,专设一部防汛通信电话,同时,固定一辆机动车,到时备用,各水库要有专人进行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各村、各单位要尽快将指挥部名单、通信员名单和通信电话号码书面报镇防汛办公室。
4、坚持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从5月1日开始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各单位至少3人值班,镇政府要编排防汛值班人员,每班保证四人,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指挥部名单张贴上墙,一旦发生汛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组织人员投入抢险。
5、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网络、短信、文件、会议等形式,宣传防汛工作的重大意义,防汛形势,进一步增强防汛意识,形成全民防汛的良好氛围。
五、善后处理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各村、各单位应急行动响应结束。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及时组织协调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核准后上报乡镇政府;带领群众,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对防汛情况要进行深入细致检查了解,遇有汛情,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对值班擅自离岗、报告不及时、不准确、认识不强、领导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抗旱应急预案5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
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 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
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
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抗旱应急预案6
为提高抗御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防止我市一旦发生汛情,保障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年度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讯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济源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领导小组是本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
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济良
副组长:吴 楠 李世春
成员:张 家 刘 杰 刘高利 李向波 · 田孝峰 王 元 王 磊 吴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刘杰任办公室主任。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办公室设立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和应急抢险组。
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要配备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镐铲、草袋、绳索等抢险用品及绷带、担架等医护用品;预先设置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现场人员能得到及时疏散和安置。
应急抢险组:成立抢险应急队伍,配备抢险装备,负责现场的紧急自救抢险。汛期要确保应急队伍保持随时待命状态,各类抢险车辆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一旦汛情到来,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二)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命令,制定工作方案;督查各施工现场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预防措施;向市建委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中的问题。
(三)实行严格的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设专人每天收集天气信息,一旦有汛情,应立即启动预案。
三、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责任
1、实施对施工现场防讯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抓好各项防讯措施的落实。
2、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以保障各单位防讯工作经费。
3、因汛情发生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协调各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二)施工单位责任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讯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讯各项工作的落实,将防讯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
2、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讯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3、开展防讯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一旦预案启动,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四、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围挡樯、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一)临建设施
临建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塔吊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二)围挡墙
围挡墙包括:彩色压型钢板围挡墙。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围挡墙的安全状况,如有破损、倾斜、变形等现象,及时采取加固、更换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临街围挡墙的.重点监护,如有险情,立即对围挡墙周边设警示隔离设施,并设专人看护,严防围墙倒塌伤人。
(三)基坑工程:
基坑设施包括:边坡防护、桩基施工、土石方开挖等。
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型、基坑毗临建筑物、结构物的变化
情况;对毗邻街道、建筑物、山体、临建设施的基坑要重点检查监护;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汛期过后对基坑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四)起重运输机械
起重运输机械包括:塔吊、客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监控人的责任: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重点监控起重运输机械基础的稳定情况、排水情况、基坑对塔吊的影响情况;要重点检查塔吊密集、多台作业的小区,邻近高压线和建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距离必须立即拆除。
(五)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包括: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架等。监控人的责任: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脚手架施工作业;重点监控脚手架基础沉降情况、排水情况,确保基础稳固,架体拉结有效;对临近街道、房屋、高压线处重点监控,危险时应对脚手架危及范围内设置警示隔离带,并设专人监护。汛期过后,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有关事项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实战演练,保持高度的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在防汛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抗旱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雨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恐怖活动、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村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民兵和抢险队伍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本事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天师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
开江县天师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
成员:xxx
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镇防汛抗旱指挥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执行市、县防汛抗旱指令,确保防汛抗旱政令畅通;督促指导全镇辖区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和防汛抗旱物质准备工作;负责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旱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旱情和抗灾救灾情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抗旱部门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供给决策依据。
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决策,调集力量。
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灾害处理,上报和安抚工作。
派出所负责对灾害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受灾人员抢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抢险中医护人员的指挥,受伤人员的救护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工作。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供电所负责电力抢修,电力供应。
民政所做好死伤家属、群众的安抚和死者的尸体处理工作。
广播站负责发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和通报重大汛情,组织广播电视宣传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天师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堤防工程信息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溃堤时,各村(社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受威胁的群众预警,同时向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险情,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当苏家沟、高坪、孟家梁水库、山坪塘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山坪塘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水库、山坪塘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光向下游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作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等情景,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山坪塘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前向工程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3、洪涝旱灾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光、地点、程度、受害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城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损失。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干旱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空情,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告镇指挥部,同时对核实灾情及时组织核实并上报,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信息。
(3)各村委会(社区)应按《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镇人民政府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职责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经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也应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立即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村、社,由国土资源部门协助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镇、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一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做好旱灾工作
镇抗旱机构随时掌握旱灾变化情景,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调度管理工作
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据情景适时调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准备工作和行动情景
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搞好舒家沟、高坪、孟家梁水库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领导机构,成立领导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人大副主席顾新民任组长,副镇长向军任副组长。成员:漆明波、张元仕、王合礼、吴仁政、伍明路、肖应高。同时下设抢险队、物资器材储备运输队、通讯联络办公室、抢险队伍由各村委会、基干民兵、村民小组长、共产党员组成。
2、物资器材的储备工作:尖峰寨村、纸厂沟村、龙家坝村,各备足编织袋3000条,撮箕500担,锄头、铁铲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水库管理人员在汛期必须24小时昼夜值班,随时观测水库大坝有无变化情景,危机时要在泄洪的同时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指挥部要立即进入高度战备状态,全力组织龙家坝、李家坝、社区、崔家坝沿天师河群众向原天师初中地段安全转移,朱家坝群众向原村小集结。
四、山坪塘防汛预案工作
1、重点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调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坝,零死亡,确保大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做好大坝溢洪道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强工程检查,坚持通讯畅通,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镇指挥部,镇政府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抢险。
五、天师河、朱家坝河防汛抢险预案
各村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实情景,对堵塞排洪、行洪河道,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障碍,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持依法清障,对排洪防洪设施,易淹易冲区、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存在隐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上报,投入抢险,减轻损失,洪灾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疫病防治,发动群众生产自救,迅速修复水毁工程,避免下次洪灾造成更大的损失。
抗旱应急预案8
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街道统一指挥,各股室、各社区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辖区倒灌水地域、棚户区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
4、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有汛报汛、有险排险、有灾救灾的要求,区域内各有关社区都要围绕防洪抢险救灾开展工作。
社区负责辖区内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组织居民抗灾自救。
三、预防、预警机制
1、汛前准备
(1)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社区按要求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储备
(2)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社区组建抢险队伍,做到临战待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每年4月前,调整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
(4)防汛检查。由社区城管专干负责与区水利局联系,进行防汛保安检查;提出处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1)雨情
根据区防汛安排,本区24小时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24小时降雨达100毫米以上,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电话报告,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汇报情况备案存档。
(2)水情
当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时,社区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开始进入24小时防汛值班。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上岗,按街道指挥部安排,对辖区和部分单位进行局部动员,做好人员、财产转移与抢险准备。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1小时内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工作人员分头下到各居民小组指挥抗洪。
水位达到57米时要进行全面动员,社区所有工作人员,要下去检查了解汛情和指导有关单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9米(城区达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设施已超过当前运行能力),或日降雨达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抢险队员进入一级战备,保证随时出动。所有单位必须做到无条件服从街道防汛指挥部调遣,尽一切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3)险情
凡发生险情,如辖区出现倒灌水内涝地域、棚户区安全险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排险。
(4)灾情
汛期,社区了解灾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对灾情不祥的`,要边报告、边收集、边继续补充。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灾情态势及抢险情况。
四、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五、纪律与奖惩
1、纪律
防汛期间,防汛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岗现象。要加强对雨情、工情、水情等情况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对工程出现的险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护,确保工程安全。加强防汛值班,做到昼夜有人接听接收电话、传真,确保畅通。
对不到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职责的,一经查出,将按防汛工作纪律论处。对出现险情、灾情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或者出现漏报、错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防汛工作纪律处罚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2、奖励
对表现突出的予以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抗旱应急预案9
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将我县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部门及县局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和救灾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指挥系统,坚持灾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防汛抗旱抢险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指挥保障有力,确保全区防汛抗旱抢险运输保障工作及时、畅通、有序。
2、构建体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有序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形成统一协调、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准备”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运输保障工作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措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得到信息,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住、战得胜。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抢险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凡执行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企业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企业的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等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三、行动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挥组:由乡长王健同志任指挥长,谭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为副指挥长。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防汛抗旱等工作。
2、抢险组:由向承忠同志任组长,成员为三建乡防汛抗旱抢险组全体成员。负责撤离、疏散、断电、救援受灾群众等工作。
3、安保组:由张金海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其余干警为成员。负责警戒险区交通及安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调用抢险救灾车辆及治安等工作。
4、救护组:由黄本国同志任组长,卫生院及计生服务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险区伤员抢救、伤员护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术服务组:由陈永翠任组长,向传兴、陈军、毛政军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险区界线的划定及灾后重建指导工作。
6、灾情调查组:由陶松森同志任组长,凌成英、黄均庆为成员。负责组织民政、社会事务办、农服中心等部门调查收集受灾基本情景及统计资料上报及灾后理解捐赠和救灾物质发放工作。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四、预防、预测和预警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应急机构在灾前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所、农服中心、国土等部门会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蓄水保水的检查和巡视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情主要依靠县防洪办公室供给数据。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员随时报告给乡防汛办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办公室处置。当灾情异常严重时报乡人民政府处置,若乡人民政府不能处置,报县人民政府处置。
抗旱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为,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江河洪水、城乡渍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及伴随发生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雹、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溃口、涵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提高防汛抗旱的综合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1、4.2在县、乡、村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抗旱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1、4.4坚持依法防洪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尽可能满足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需求。
1、4.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实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县防指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驻蕲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1.1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防汛抗旱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辖区内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乡镇(办)行政区划的排涝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运行,做好洪水管理;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2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承办县防指的日常工作,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督办。主要职责为:组织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分蓄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乡镇(办)和防汛抗旱相关单位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相关预案;负责县级防汛抗旱会议筹备、县防指成员调整、分工编组方案草拟工作;根据汛情、旱情变化,适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提出应急响应、行动建议和应急措施;统筹协调任务部队和民兵、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抗洪抢险;负责掌握全县防汛抗旱动态,及时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和行动情况,并按程序报送、发布,及时会商,当好参谋;指导全县各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的建设、演练和管理;督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江河湖库和分蓄洪区范围内行洪障碍;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组织、指导和检查分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和补偿工作;组织汛期防汛值班值守,组织、指导灾区群众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卫生防疫和社会稳定工作。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属地行政责任人上报工作,并开展基层防汛抗旱指挥人员培训;负责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方案管理工作,负责修编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牵头编修城区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建设、演练、指挥、调度;负责县应急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计划;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适时组织会商研判,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信息;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批准启动;按照会商研判方案适时下达调度指令;按预案、方案要求督促属地政府、相关单位开展巡查值守;发生较大险情时,组织应急抢险救援。
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组织工作,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立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体系。按工程类别编制预案、方案,督促指导水利工程储备防汛抢险物料,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运行监测管理,组织灾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库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按预案、方案及县防指指令调度水利工程,确保防洪安全和抗旱用水需要;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防汛抗旱会商研判,负责防汛抢险方案制订及现场技术指导,负责组织抢险处置后的现场监管、值守;建立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监测预警系统。适时掌握山洪灾害动态,及时预警并协助组织群众转移;组织水利工程巡查值守;在应急响应期,加密巡查;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提供防洪工程基础数据,向县防办报送水利工程水情、工情、险情、灾情情况。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上级军事部门的命令、批示,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计划、物资的安排,指导全县防灾救灾减灾规划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项目;负责灾区粮食供应;组织电力调配,保障电力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汛抗灾工作;负责在防汛期间突发事件危及学生安全转移。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做好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正常秩序;负责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地震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分析预报,及时通报水库及泄洪河道邻近区域的震情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对地震损毁水利工程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价;协助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安全评价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现场治安保卫和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财物以及破坏现场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相关案件侦破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因灾致贫的人员、家庭救助工作,对社会捐赠的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等进行接收、保管、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参与防汛抗旱人员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分配,并监督使用;将全县防汛抗旱预防和救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预算级次和程序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对中央及省市救灾款物及其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灾情,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救灾资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防汛抗旱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参与洪水有关的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并提供技术支撑;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作,以减缓和排除险情进一步发展;协助做好洪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组织防汛抗旱救灾所需设备、物料和抢险救灾急需的建筑工程设备设施投入抢险;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城乡供气保障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防洪排涝抗旱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提供防汛应急救援所需的水陆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指导交通管制工作,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安全工作;及时开设高速公路等道路的防汛抗旱救灾绿色通道,协调落实防汛抗旱救灾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相关政策;配合水利部门责成项目业主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分蓄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抢险、救灾及群众安全转移所用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负责组织修复水毁公路、桥梁,保证公路运输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调查、整理和报告农业旱、涝灾情信息;负责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救灾、生产恢复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节水农业技术;负责重灾优惠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检查督促农口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洪抗旱救灾的准备和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排涝抗旱机械设备及所需配件的调配和供应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地质和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旅游行业应对措施,及时向本行业发布预警信息。
县商务局:协助组织防汛抗旱物资,协调商业、物资储运销售单位参与救灾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扩散和蔓延;负责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对全县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防汛抗旱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撑,为县防指共享防汛抗旱相关数据信息提供服务。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防汛抗旱物资和抢险器材;负责县政府委托的农药、农用地膜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供应;负责救灾化肥的调拨和县政府确定的追加货源的外采工作;负责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生产、生活资料商品货源的组织安排和供应。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及时派员深入旱涝灾害现场实地采访,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准确报道经县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及灾情抗灾、救灾实况。
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负责因水旱灾害造成的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的清理、排除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发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指导灾区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报;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性预报,向县防控提供气象信息;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县邮政公司:负责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邮政畅通以及分蓄洪区分洪后邮政恢复工作。
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公司:负责保障各级防汛指挥部的通讯畅通以及分蓄洪区分洪后通讯的恢复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县域内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做好被破坏电力线路工程抢险抢修工作;对应急救援现场进行临时供电,优先保障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等工作的供电。
中石化xx分公司、中石油xx分公司:负责防汛、排涝油料的及时供应;负责组织分蓄洪区内油料安全储存,分洪时油料转移和分洪后油料供应。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动和组织指挥驻蕲消防部队,全力支持抗洪抢险。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官兵实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属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水文站:负责防汛抗旱水文测报、分析。
县城投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城区供水保障工作。
其他单位应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其职责由县防指以文件形式明确。
2、2乡镇(办)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乡镇(办)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乡镇(办)防汛抗旱机构由乡镇(办)政府和乡镇(办)有关部门、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气象、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或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和水雨情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县防指。
(2)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和水雨情的监测、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不断提高精度,对重大水旱灾害趋势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指。
(3)当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同时向上级防指、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按规范要求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分别在50分钟内报县防指,重要站点的水位应在25分钟内报县防指和上级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xx长江干堤的永全堤23.00米、永城堤23.00米、二里湖堤22.50米、沿江堤22.50米、茅山堤24.00米;xx长江回水堤防赤东支堤22.00米),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堤防、涵闸及穿堤建筑物的工程监测,在每日8时前将工情、水情、险情情况上报县防指。县防指在每日8时前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发生重大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组织抢险,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通信联络方式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以利于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险情发展期间每隔2小时进行续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并迅速向保护区预警,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平垸行洪区接近分洪水位并有持续上涨趋势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调度。平垸行洪口门达到分洪水位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调度运行。
当泵站达到起排水位时(赤东湖泵站和夏坳泵站18.50米、赤西湖泵站17.5米、龙凤寺泵站15.40米),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上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并由其命令开机起排或关机。在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失事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向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通信联络方式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以利于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或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及时上报县防指。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通信联络方式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以便随时联系、掌握情况,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做好抢险各项准备的同时,实施多种手段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道路、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抗灾情况,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较大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县防指上报初步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再报,以便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逐级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范围以及对人口、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大同、花园两座大型水库,xx、xx、xx、xx四座中型水库的蓄水情况、兴利库容、可抗旱时间。
(2)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数量及分布、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一旦发生旱情,应逐级上报。发生严重旱情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核实,迅速上报。
(3)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逐级上报旱情,遇旱情急剧变化时应及时加报。
3、1.5供水水质信息
(1)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辖区内的江河湖库供水水质。
(2)一旦发现供水水质因素影响城乡生活的较重污染事件时,县生态环境局及县水文站应在第一时间赴现场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成果报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水患教育。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到位。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整险加固,有堤防防护的地区做好及时封闭穿越堤防输水涵闸和交通闸口的准备;对在建的水利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堤防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方案、分蓄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应制订工程抢险方案。长江干堤溃口抢险方案,由现场抢险指挥部研究提出,经县防指上报市防指批准执行。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重点险工险段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对防汛通信专网、分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和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抗旱指令。
(7)汛前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发现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风险排查。加强江河湖库及山洪灾害区域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评估、发布和整改,消除和控制风险。
(9)日常管理。完善山洪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江河湖库、人工水道、分蓄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采取补救措施或强行拆除。
3、2.2江河湖库洪水预警
(1)当江河湖库即将发生洪水时,水库及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将出现的最高水位和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遭受山洪灾害威胁严重的地区,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县水利和湖泊、水文、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协调发布预报警报。
(2)县防指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防办、气象等部门绘制的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分级组织实施。
(3)各级各部门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每个乡镇(办)、村、组和相关单位要落实信息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分蓄洪区预警
(1)分蓄洪区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分蓄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按分级管理的权限上报,由有审批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审定执行。
(2)分蓄洪区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分蓄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命令运用分蓄洪区时,应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6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当地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分蓄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县城区江河洪水风险图由县防办负责,其余由乡镇(办)负责。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辖区内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辖区内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各级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应坚决贯彻执行。
3、3.3抗旱预案
(1)县、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应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布一、二、三、四级预警,预警的条件与应急响应的条件相对应,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县防指负责小(1)型以上水库防洪工程超设计标准洪水调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办)政府、各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乡镇(办)政府负责。
(4)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先期处置,并同时上报,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Ⅰ级响应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长江干堤和蕲河大堤、赤东湖、赤西湖发生决口;
(4)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或洪水漫坝、垮坝,重点中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5)全县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办)发生特大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由县防办提出Ⅰ级响应行动建议,经县防指指挥长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程序。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会议,紧急动员部署,强化相应工作措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和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县防指应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具体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防办负责人带班,增加值班人员,强化值班值守,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由县防指及时发布应急响应行动信息,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旱情。紧急时刻,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带领工作专班分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xx省相关规定,行使权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坐镇指挥,紧急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情况。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区群众,组织强化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组织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随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3)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领导和县防指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率领专家组或工作组到相关责任区域驻守。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发改局和电力部门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应急管理局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运输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局及时派出医疗队,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县气象局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Ⅱ级响应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数个乡镇(办)多个村(社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大型或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一般中型水库和重点小(1)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长江干堤和蕲河发生重大险情或雨湖、其它重要堤段发生决口;
(5)数个乡镇(办)多个村(社区)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乡镇(办)发生特大干旱。
4、3.2Ⅱ级响应行动
(1)由县防办提出Ⅱ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程序。县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和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县防办负责人带班,增加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协调和督导,搞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4小时内派出县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不定期发布汛、旱情通报。
(2)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xx省相关规定,行使相关权力。防汛抗旱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区群众,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县防指。
(3)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启动应急响应,加派工作组分赴抗灾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护;县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县气象局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Ⅲ级响应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乡镇(办)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个乡镇(办)发生较大洪水;
(3)重要堤段出现重大险情;
(4)一般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一般小(1)型和小(2)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或重要的塘堰发生垮坝;
(5)数个乡镇(办)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个集镇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个乡镇(办)集中供水发生严重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由县防办提出Ⅲ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程序。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办加强值班值守,掌握情况,搞好协调,督导重点工程调度。县防指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分赴一线帮助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布汛、旱情通报。
(2)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指,由县防指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健局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县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Ⅳ级响应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个乡镇(办)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个乡镇(办)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重要堤段、湖泊出现险情;
(4)小(1)型及其以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5)集中供水的地方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Ⅳ级响应行动
(1)由县防办提出Ⅳ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程序,并报常务副指挥长。县防办主任或委托专职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办发布汛、旱情通报。
(2)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县防办的具体安排和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做出相应布防、抢险或组织防汛抗旱,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办。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江河湖库洪水
(1)当江河湖库水位超过设防、汛限水位时,县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堤防管理单位的干部职工巡堤巡坝查险;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防汛队伍和群众巡堤巡坝查险,严密布防。
(2)当江河湖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设计洪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巡坝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可申请动用军队、武警、消防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3)当江河湖库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湖库水情和洪水预报,强化巡查布防措施,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必要时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直接调度。防洪调度主要包括: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分蓄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在实施分蓄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定做好分蓄洪区启用和应急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分蓄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各级水利和湖泊部门做好调度方案具体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主要包括:分洪设施的启用和无闸分洪口门爆破准备,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方案规定的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命令实施分洪。
(5)在江河、湖泊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校核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xx省有关规定,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采取占地取土、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它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定,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渍涝灾害
(1)当发生一般渍涝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先田后湖、等高截流,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按照规程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充分运用泵站提排和涵闸自排,尽快排水入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当发生大的渍涝灾害时,要按照规程,统筹调度,处理好田湖关系。
(2)当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视情况及时减少排水量或停止排水,以减缓防洪压力。
4、6.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民政、住建、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如需紧急转移群众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办)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按照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防止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如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搜救突击队紧急抢救,属于重大人员伤亡的应向当地驻军、武警、消防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县防指组织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滑坡等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
(6)当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时,县防指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置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更大灾害。
4、6.4堤防溃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溃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前期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预警。
(2)堤防溃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并视情况组织实施堵口或抢筑阻水二道防线等措施,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实施堤防、涵闸、水库堵口,应明确行政、技术责任人,及时调集人力、物力,严密组织,快速行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5干旱灾害
乡镇(办)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防指加强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协调联动,做好抗旱工作。
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信息。
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预案规定落实抗旱职责,并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视旱情变化,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各成员单位落实部门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及时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进行抗旱工作动员部署,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4)轻度干旱
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及时了解分析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算好水账,提出防旱抗旱的具体措施,并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4、6.6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县防指应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处于正常状态。
4、6.7供水水质被侵害
(1)当发生供水水质因洪水等因素影响城乡生活的较重污染事件时,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研究措施,及时通知水质污染范围内的群众,力争避免水质污染影响生活。
(2)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搞好调水冲污,置换水质,尽力将水质污染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信息部门负责处理。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上报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信息部门上报。
4、7.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新闻媒体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凡属本级或上级领导对发布的信息作出批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传达贯彻,并组织专班核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4、7.5县防办接到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抄送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的信息必须在事发1.5小时内报县政府和市防办,抄送有关部门。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进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专家咨询意见,深入分析,按照《预案》,研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9.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或社会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堤防、水库险情的抢护,应按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进行。长江、连江支堤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严格执行抢险预案,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9.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10.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事发地和有关地方的政府负责对转移的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0.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1社会力量动员
4、11.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1.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调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2信息发布
4、12.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实行分级管理。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发布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及事态发展方面的信息,并对新闻报道进行管理;重大信息可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发布。信息发布可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方式。
4、12.2全县性或重大的汛情、旱情及其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民政局审核和发布;涉及部队、武警和消防的,由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3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辖区内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3应急结束
4、13.1当严重的水旱灾害趋势减缓,并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指和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通过媒体宣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或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期。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或处置水旱灾害衍生事件。
4、13.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规定征调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突发水旱灾害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归还;被征用或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3.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应急响应结束后,将其处置结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将防汛抗旱通信保障的要求纳入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同时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应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时,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或抗旱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抗洪抢险任务。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
县人武部组建的防汛机动抢险队调动程序:由县防汛指挥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调动申请,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武部负责指挥。
县武警中队组建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调动程序:县委、县政府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由县政府向市武警支队提出申请,获许后办理有关手续。在紧急情况下,县武警中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县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所在地政府应为参加抗洪抢险的部队、武警、消防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物资保障。
申请调动部队或武警、消防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2)抗旱队伍
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都有承担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配抗旱任务的责任。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县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电力供应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分蓄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县卫健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根据需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5、2.6治安保障
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保卫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分子,维护工程设施安全,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爆破专家对分洪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评审和审批,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分蓄洪区的社会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县防办应及时掌握防汛物资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物资品种,提高抗洪抢险的科技含量。
县防办储备的县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县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应包括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所需的抢险物料,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所需的救生器材,抢险施工、查险排险所需常用的机具。
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防汛物资的品种及定额,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易旱地区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的城镇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工程。
(2)物资调拨
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在抗洪斗争中,如发生险情,应由险情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就地调拨本级防汛抢险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申请调用县级防汛储备物资或者其他地区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县级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的需要。
县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县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5、2.8资金保障
中央和省财政筹集安排的防汛抗旱资金,用于国家明确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库的堤坝抗大洪抢大险和水毁工程修复,以及遭受严重干旱地区为兴建应急抗旱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和运行费用的补助。县财政筹集安排的防汛抗旱资金,用于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修复补助。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水雨工情信息。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搞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抗灾工作的同时,按照分工,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县、乡镇(办)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5、3.1决策支持系统
(1)逐步建立县防指与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互联互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实现水文测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到县防办。
(3)加强、改进乡镇(办)信息系统。
(4)合理加密山洪灾害预测与防治水雨情监测站网,增加预警信息量,提高预测水平和防治能力。
5、3.2设立专家库
县防指应建立专家库,由气象、水文、水利、防洪、抗旱、地质、通信、信息、爆破等方面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提供相关专业的技术咨询。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及时派出专家组,分类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宣传教育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灾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3)防汛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同级党委宣传部,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定的发言人,按规定通过本地新闻网站、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可采取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规范课程、分类施教、严格考核、结业发证,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部队、武警、消防抗洪抢险应急队伍的培训,分别由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4.3演练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县防指负责组织协调。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乡镇(办)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事发地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1.2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被、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医,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工作,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健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传染源和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县、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水毁恢复项目及抗旱水源工程,分级列入财政预算;属于工程量大的水毁恢复项目,分级列入基建计划。防洪工程应力争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年度评价制度。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结束后,应对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沟通与协作
加强县市之间的交流,按照国家有关外事规定,积极开展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先进的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县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8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政府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防办联合表彰;对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洪水风险图: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干旱风险图: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防御洪水方案: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汉江、东荆河、府环河、汉北河、清江、举水、富水等江河防洪预案,由省政府批准。巴水、浠水、蕲水和“三湖地区”防洪预案由xx市政府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抗旱预案: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抗旱服务组织: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抗旱服务组织包括省、市、县、乡四级,分别为省抗旱服务总站、市抗旱服务中心站、县抗旱服务站(队)和乡镇分站(队),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小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小于5年一遇的洪水。
中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5-20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水文要素: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时段最大洪量,可依据河段的水文特性选择。
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为21%-40%。
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居民生活和生产受到影响。
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30%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大型城市:指常居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城市。
紧急防汛期:根据国家《防洪法》及其《xx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汛抗洪指挥机构报请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县级以上根据防汛抗洪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县级以上的决定,依法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抗旱应急预案11
为切实做好畜牧业洪涝干旱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护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为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力度,经局党委会研究,特成立县畜牧食品局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二、防汛抗旱措施
(一)灾害预防。一是宣传引导。局机关及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向养殖场(户)通报灾害天气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强化指导。生产流通股牵头,各镇畜牧兽医站配合深入畜禽养殖场(户)指导开展防灾准备工作,提前对畜禽棚圈进行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全面排除隐患。
(二)应急响应。根据县防汛抗旱信息通报,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责任小组按小组成员职责及时根据的灾情性质、程度,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出动抢险并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科学客观汇总灾情情况、评估灾害损失,第一时间向市县相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三)恢复生产。生产流通股及各镇畜牧兽医站要根据天气情况,积极组织和协助养殖场(户)加强饲草料物资储备,避免因灾造成饲料短缺,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料调入、畜禽种苗调运、畜禽出栏等运输渠道畅通,努力保障养殖场(户)正常生产。
三、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股室及各镇畜牧兽医站务必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落实责任,尽量减少灾害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应的不利影响,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完成。
抗旱应急预案12
所属各科室、队、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将我县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部门及县局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和救灾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指挥系统,坚持灾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公众的`领导,确保全区道路运输业安全度汛,经研究,成立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组长:陆军
副组长:高东文、郝慧栋、赵王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郝慧栋(兼)
成员:张晓军、白亚文张青、梅雪冬张鹏姜全、张晓峰、尹建国、胡韶梅
联系电话:xx
值班电话:xx
三、防汛工作重点
1、积极采取防汛措施,确保道路客货运输市场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全面防范、重点突出、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健全防汛组织、落实防汛单位责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做好客货运输车辆的应急保障工作,细化落实责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隐患
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防汛设施和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以确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防汛抗旱抢险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指挥保障有力,确保全区防汛抗旱抢险运输保障工作及时、畅通、有序。
2、构建体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有序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形成统一协调、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准备”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运输保障工作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措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得到信息,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住、战得胜。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抢险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凡执行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企业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企业的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等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附:1、20xx年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人员值班表
2、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抢险车辆、人员名单
抗旱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2.2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 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抗旱应急预案14
依据《市教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防汛抗旱处置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科学防御,全民动员,协同应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后,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体局。
(3)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最大程度保障职工、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科学调度,依法防控,有效应对水旱台风灾害,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值班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及教职工轮值。
(2)明确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①在局防组领导下,指导督促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动向、降雨量等情况;
②贯彻执行上级指挥命令,组织制订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预案;
③做好学校防汛检查,组织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开展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④做好校舍维修加固、教学设备仪器防护、网络设施安全等工作;组织做好重大活动安全工作;遇到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工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
⑤做好灾区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灾害分级
按照防汛抗旱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具体防汛灾害达到级别以市政府防总通知为准。
4、预防和预警机制
(1)平时预防预警机制
①学校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教育演练。
②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③防灾害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动向、降雨量等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山洪、滑坡、泥石流、江河洪水、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2)灾害发生前的应急反应
政府发布洪水、台风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应急反应包括:
①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②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职工、师生避灾疏散;
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工作;
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⑥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3)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洪水、台风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学校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①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市、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学校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加强对临时建筑、建筑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的巡查,通知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②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暴雨影响,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到位指导工作。做好学校防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停课,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通知有关单位、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疏散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已被民政部门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应开放,协助做好灾民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市、镇两级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③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责任人到岗,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安排学校停课,学校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④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安排学校停课,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按市教体局通知要求,学校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同时上报市教体局。学校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的人、财、物转移,必要时直接向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5)配合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对学校组织运力、安排调度车辆、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工作。
(6)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
(7)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学校组织医疗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5、灾后应急措施
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学校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处理运行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可用。
(3)资金保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人员保障。建立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5)培训演练保障。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7、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抗旱应急预案15
根根省防指《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省防指[20xx]1号)以及市防指《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六防指[20xx]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20xx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张乐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倩倩兼任副主任。成员:刘发才、余汪杰、姚恩荣、刘东、张矩胜、王志敏、窦晓路、江一鸣、张玲娣、孙正梅、孙立家、张施安、辛道仓、李晓玉、余银银、王小娟。
二、建立防汛抗旱后勤保障组织
1、通讯联络宣传组:
2、物资调度组:
3、后勤接待组:
4、治安保卫组:
5、卫生防疫组:
6、抢险预备队:
7、查灾核灾组:
三、器材物资筹集
各村从现在起要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器材的筹集工作,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的要求备足防汛物资。湾区村每人筹集蛇皮袋2条,每个村民组筹集木桩10根,岗区村每人筹集蛇皮袋1条,每个村民组筹集木桩5根。先以村集中后,钱集片统一送到窦堰头指挥部存放。固镇片统一送到村部或就近站内存放。同时,各村要按照大圩堤每100米备齐预备土15立方米,小圩堤每100米备齐预备土10立方米的标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备好预备土,确保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全面做好防汛准备任务,确保安全度汛。
四、扎实开展汛前检查
各村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险工险段和新建加固工程以及相关的机电设备,备用电源等。对发现的.问题要抓紧时间处置到位,不留隐患。
五、成立防汛抗洪抢险队,实行对口支援
各村均要成立以民兵营长带队的由100名成员组成的应急抢险小分队,小分队队员要身强力壮,并有一定的水性,花名册一式两份务必于5月5日前上报镇人武部和农技服务站备案。同时,根据岗湾不同的实际,实行对口支援确定为:六合村支援佛庵村;青龙村支援关堰村;冯郢村支援胡桥村;梁郢村支援河沿村;钱集、烟墩、苏小店、杨桥、汲河、鱼塘、街道等七村街自保。
六、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明纪律。
防汛期间,各村要组织专门人员清理河道障碍物,确保行洪畅通,所有镇村干部都要全力以赴,镇机关干部将按防汛分工赴驻防汛抗旱工作第一线,(具体人员分工见附表)每位同志都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镇办公室要保证24小时值班,湾区各村要按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对本村境内的险工险段分兵把守,昼夜巡查。防汛期间要严明工作纪律,责任明确,不准无故请假,确保人员在岗在位,抢险队伍要做到召之即来,来即能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有效工作作风确保安全度汛,保证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七、抗旱工作
抗旱工作由各包联村干部负责牵头组织,镇指挥部全面协调,对渠道重点段要组织清淤,确保放水通畅,对电灌站要及时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旱时能开机提水。当家塘的蓄水保水工作和用水管理工作由各村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及时协调解决抗旱用水各种矛盾纠纷,杜绝人为因素造成水事纠纷刑事案件的发生。农村五个工作组,包片负责,组自为战,所有成员均为抗旱第一线的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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