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事故应急预案1
1井喷
当井内液柱压力远小于地层压力时,井内流体就会大量喷出,在地面形成较大喷势的现象称之为井喷。
2方针与原则
2.1方针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协调高效,持续改进。
2.2原则
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3应急策划
3.1危险分析
3.1.1公司隶属于胜利石油管理局,属全民性质。地处东营市东营区钻井路6号,辖定向井公司、泥浆公司、钻井职工培训中心三个专业公司及部分机关直属单位。现有员工1254人,是一家以定向井、水平井技术和优质钻井液体系为拳头项目,面向国内外油田勘探开发提供优质、高效钻井技术服务的高科技专业化公司,并承担高新钻井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为全国石油系统提供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任务。
3.1.2公司在技术服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井喷及井喷失控事故,井喷后可能伴有有毒气体(H2S)的喷出,对人员及设施有相当的危险性。
3.1.3井喷一般发生在钻井过程中的起下钻、钻遇异常高压层,固井候凝过程中的水泥失重时等情况下。
3.1.4井喷事故影响范围较大,严重的井喷不仅可以破坏地层的压力系统等能源的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地面设备、设施、农田、环境等,容易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和人员的重大伤亡。若是有害气体喷出,对方圆数公里的人畜都会造成严重伤害。
3.2资源分析
3.2.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情况
已制定有本项应急预案的基层队成立有应急队伍(小组)。
公司成立有破坏性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应急组织。
3.2.2重要应急设备和物资
公司拥有的交通、运输车辆,吊车、通讯器材、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空气瓶(40L,15MP),可以用于应急。
3.2.3附近救援机构和可用资源
胜北医院,可用于组织急救。
中心医院,可用于组织急救。
3.3重点法律法规要求
3.3.1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要求,编制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应急准备
4.1机构与职责
4.1.1应急领导小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为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办公室(生产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成立与公司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并填写附录1中的登记表,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基层单位的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由行政正职任组长,指导员为候补组长,副职基层干部和安全员为副组长,班组长、工会小组长为成员。其具体的人员组成填写附录1中的登记表,报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b)负责本单位应急人员、资源配置的调动;
c)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d)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e)落实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f)协调应急现场的有关工作;
g)负责应急信息的上报;
h)接受上级应急组织和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i)负责组织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
j)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k)组织灾情损失调查;
l)组织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4.1.2应急响应中心
公司市场办公室和各所属单位的生产办公室是实施本预案的应急响应中心。市场办公室(生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
应急响应中心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协调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应急响应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协调应急行动期间各个机构的工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为现场应急行动提供各种信息支持;
b)具体负责本单位应急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必要时,迅速召集各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员到应急响应中心,安排实施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调度和增援,保证应急行动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4.1.3现场指挥人员
公司和各单位实施本预案的现场总指挥由分管生产的副职领导担任。基层单位实施本预案的现场总指挥由行政正职(指导员为候补)担任。应急处理的现场总指挥可由本单位或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指挥人由总指挥确定。
现场总指挥在应急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应急行动的现场指挥。所有现场指挥人员听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应急人员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在上级应急组织人员到达后,指挥权归上级单位。政府或消防队伍的现场指挥人人员在场时,企业内部的现场总指挥和指挥人员听从政府或消防队伍的现场指挥人的指挥。
4.1.4联络
应急行动中承担任务的所有应急组织在公司和各单位两级应急响应中心建立登记表,登记联络方式,确保联络畅通。应急响应中心人员登记表的格式见附录1。
4.2应急资源
4.2.1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包括现场协调组、技术顾问组、现场救护组、消防与抢险组、公众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与治安组等组织。在事故发生时按各自的职责去履行。
现场协调组主要职责:
a)协调各职能小组之间人力资源的调配;
b)协调救灾物资设备的调运和供给;
c)协调社会救援力量的调入;
d)协调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专家技术顾问组主要职责:
a)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现状做出科学判断,为事故处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b)参与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
c)现场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消防与抢险组职责:
a)负责在火势可控的情况下,负责灭火,控制火势;
b)负责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公司物资。
现场救护组职责:
a)在专业救援队伍到达之前负责受灾区域内人员的救护工作;
b)在专业救援队伍到达之后,如果需要则协助救护工作。
疏散组主要职责:
a)负责成立撤离小分队;
b)负责组织危险区人员安全撤离和疏散,并和外援人员协调工作;
c)负责撤离小分队任务的安排和协调及管理;
d)负责清理危险区人员人数的清查工作;
e)协助救护组做好疏散人员的安置及生活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组职责:
a)负责救灾抢险人员的生活物品的准备或调运;
b)协助上级安排好危险区内撤离人员的居住和生活。
警戒与治安组职责:负责警戒与治安工作。
4.2.2应急物资
至少配备运输车辆2台、担架2个、应急照明灯2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个、医用急救箱2个。
对应急物资要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2.3社会救援力量
社会救援力量包括胜北医院、中心医院、当地医院,
4.2.4应急资料
本预案的应急资料包括应急物资清单(见本文附录2)、应急队伍组成表(见本文附录3)、社会救援力量联络表(见本文附录4)。
各类应急资料与本预案、互助救援协议一起,分别存放在两级应急响应中心、本预案涉及的'基层队、公司HSE办公室和市场办公室、安全科、供应站。
4.3教育、训练与演练
4.3.1教育和培训
依据对从业人员能力的评估和社区或周边人员素质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上井人员要求全部持有井控证、HES证、上岗证,并按规定进行复查、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积极参加井队所搞的防喷演习,并了解处理溢流的“四、七”动作(见本文附录5);对应急组织和应急人员每年培训一次,全面熟悉本预案的实施过程;对员工应急响应每半年培训一次,力求全体员工熟悉各自相应的应急对策。
4.3.1.1基本培训
基本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课堂培训:
——井喷的危害性;
——发生井喷的原因;
——井喷的预防;
——正确了解井控装置的使用、用途及功效,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演练。
现场培训:
——井喷的征兆;
——掌握钻井队储备的重泥浆、加重材料和处理剂的性质作用;
——了解工作场所中预防井喷实际的操作和维护程序;
——施工场所和作业的应急预案,特别是紧急集合区的位置、危险区域、风向判断及逃生路线选择。
4.3.1.2培训时间
钻井作业相关人员应进行专门的井控培训,首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5h,复训不少于4h。
a)对应急组织和应急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全面熟悉本预案的实施过程。
b)对员工应急响应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力求全体员工熟悉各自相应的应急对策。
4.3.1.3资质和证书
a)应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人员进行井控培训。
b)受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应有记录。记录最少保留2年。
c)参加井控培训的人员也应参加防硫化氢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
4.3.2训练和演练
对本预案的演练,采用桌面演练、功能演练或全面演练的方式进行。演练组织和实施应符合以下要求(但凡上级另有要求的,按上级要求执行):
a)桌面演练:应急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所有成员进行一次桌面演练。
b)功能演练:应急领导小组每年组织所有成员进行一次功能演练。
c)全面演练:应急领导小组每三年组织所有成员进行一次全面演练。
4.4互助救援协议
对4.2.3所列的社会救援力量由两级应急响应中心负责建立正式的互助救援协议。
互助救援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协议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b)协议单位设备、人员的情况,所处位置;
c)参加救援工作时的联络方式、集结地点和引导方式;
d)协议双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e)协议的生效日期及修改方式。
在签定互助救援协议时,应同时将本预案送达社会救援力量单位,并进行送达情况的登记(按CXWJ/ZJJSHSE—04的规定)。
5应急响应
5.1接警与通知
出现事故征兆、事故或紧急情况或接到井队的示警时,现场人员或最先目击人要高呼“出现溢流了”或“井喷了”,告知附近人员,现场工程师并立即通过电话向本单位应急响应中心和主管部门汇报。如果是需要动用消防队伍的火灾事故,应同时协助钻井队或直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滨海公安消防支队火警电话6516117、滨北消防大队火警电话6542117、油田电话117、在油田外部施工时拨打地方通讯网络火警电话117)。
各单位应急响应中心人员接警后,应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现场的重要信息。接受报警后,接警人员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根据5.2的规定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或事件不足以启动应急体系的最低级别,则向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汇报,响应关闭。否则,应迅速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公司应急响应中心汇报。公司应急响应中心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对接警情况,两级应急响应中心应同时报告本级单位机关的主管部门。
需要应急响应时,应急响应中心应立即投入工作,通知做好应急资源的准备工作,行使应急响应中心的其它各项工作职责。重晶石粉供应的数量及性能要求要以钻井公司生产系统得通知为准。
5.2指挥与控制
5.2.1响应级别的确定
根据所应急事故、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本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以下三级:
——一级紧急情况。发生溢流,出现井喷征兆。此时应启动报警,提示现场人员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级紧急情况。溢流失控,喷出井口且难于在短时间内控制并有H2S喷出。此时应及时告知相应得应急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级紧急情况。井喷失控着火。此时应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配合钻井队告知管理局或地方政府部门,主持和领导应急行动。
5.2.2应急指挥部
响应级别为一级紧急情况时,各单位分别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在各单位的应急响应中心。
响应级别为二级紧急情况时,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应急响应中心。
响应级别为三级紧急情况时,公司和各单位成立应急指挥部,并由两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响应中心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地点设置在公司市场办公室,替换地点为泥浆公司生产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应配备有办公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设备(有报警功能的便携式话筒,下同)和4.2.4规定的应急资料。
5.2.3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照响应级别,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其中:
——一级紧急情况的应急启动由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由该单位应急响应中心主要负责人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二级紧急情况的应急启动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由公司应急响应中心主要负责人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三级紧急情况的应急启动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启动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织和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应急物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应急响应中心和现场指挥部要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等。
二、三级应急情况应明确现场总指挥和指挥人员。
5.3警报和紧急公告
现场人员或目击者用口头喊话方式向受影响的职工发出警报,井队队长可以下令使用报警设备。
在二、三级紧急情况时(事故影响到周边地区)向周边地区的公众发出警报,向社区、公众说明报警的范围、方式及内容。由井队所属钻井公司应急指挥部安排人员去张贴紧急公告,向公众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公告同时告知什么情况下实施疏散、疏散时间、路线、随身携带物、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确保公众了解疏散的有关信息。
5.4通讯
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响应中心要在使用4.2.4规定的通讯联络的基础上,随时更新与各应急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单位之间的应急通讯联络电话号码,并保持联络。应急通讯使用单位电话与手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5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局环境监测总站来负责组织监测与评估活动;设置监测点,使用监测仪器设备监测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进行实验室化验及检验支持;执行报告程序等。
监测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5.6警戒与治安
由警戒与治安小组负责,实施交通管制和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并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5.7人群疏散与安置
5.7.1现场施工人员的清点和撤离
生产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在启动三级响应级别的预案或接到管理局生产调度部门的同志要求时撤出施工现场。钻井现场技术(产品)服务人员的应急行动应与业主单位的井喷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除非公司和各单位的应急响应中心有指令下达时,要服从业主单位的指挥。
5.7.2非现场施工人员紧急疏散
非事故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井队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立即撤离现场,到上风口空旷地集合,清点人数。
5.7.3人群疏散与安置
井队应急人员在撤离前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调度,撤离后到指定地点待命及清点人数,向指挥人员报告。
5.6抢险处理
5.8.1抢险设备、工具、装备的准备
抢险人员由井队经过相应训练的骨干组成;进入现场必须佩带相应防护器具,事故事态较严重时抢险人员必须撤离。抢险设备、工具、装备由钻井公司应急中心组织准备、落实。公司现场服务队根据情况组织人员成立抢救救助小组,配备必要装备到现场服从井队应急指挥人员的安排和调度。
5.8.2伤员的抢救
对受伤的人员,按照《人身伤害专项应急预案》(KZWJ/ZJJSHSE—46-05)进行现场救护。如有人员中毒,立即把中毒人员搬移到安全通风的地方进行抢救。
5.8.3现场实时监测与检测信息
局环境监测总站检测,对检测结果向井队指挥人员汇报和使用。
5.8.4抢险过程中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井队在采取关压井操作之前,公司现场工程师人员应积极配合井队采取积极措施,如调整泥浆性能等,尽可能控制事态的发展。
6现场恢复
6.1宣布应急结束
井队所属钻井公司应急中心宣布应急结束后,按应急响应的最高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其宣布启动该级应急预案的人员宣布。
6.2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
如果需要,钻井公司委托局环境监测总站继续检测,检测数据报告应急响应中心。
6.3应急组织的撤离和交接
公司现场人员及应急小组撤离前应与井队应急指挥人员联系,交待撤离前后已发生的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情况。
6.4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应急处理后井队设备的更新和生产的恢复工作由钻井公司位组织实施。公司如果有设备、设施的破坏,恢复生产前,公司生产办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和评估。
6.5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后果评价由钻井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工程师及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事故的调查和后果评价工作。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后果评价由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事故管理规定》(KZWJ/ZJJSHSE-52)的规定。
7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7.1预案的制定、批准和发布
预案的制定、批准和发布执行《HSE文件控制管理程序》(CXWJ/ZJJSHSE-05)的规定。
7.2评审改进
管理评审按照《HSE评审管理程序》(CXWJ/ZJJSHSE-31)的规定执行。本预案每次在全面演练、应急响应后,要进行一次管理评审,针对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本预案的修改、更新执行《变更管理程序》(CXWJ/ZJJSHSE-25)的规定。
8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8.1相关程序
CXWJ/ZJJSHSE-05
HSE文件控制管理程序
CXWJ/ZJJSHSE-04
HSE资料和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CXWJ/ZJJSHSE-25
变更管理程序
CXWJ/ZJJSHSE-31
HSE评审管理程序
8.2相关文件
KZWJ/ZJJSHSE-41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KZWJ/ZJJSHSE-45
综合预案
KZWJ/ZJJSHSE-52
事故管理规定
8.3相关记录
应急领导小组和小组应急响应中心人员登记表
事故应急预案2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两站两区间,“两站”为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两区间”为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其中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均为两层三跨明挖车站,两个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
1、成寿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
成寿寺站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南旗杆村,石榴庄路(东西向)与成寿寺路(南北向)交叉路口以东的规划石榴庄路下方,呈东西走向。规划的石榴庄路将由车站上方通过。
⑵成寿寺站概况
成寿寺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垮箱型框架结构,岛式车站,明挖顺做法施工。位于规划石榴庄路下,车站设4个出入口和1个疏散专用出入口,成寿寺站长度204.8m,车站宽度20.9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113m,站台宽度为11m,总建筑面积11604m2,主体建筑面积为8636.8m2。
⑶现况道路及交通状况
成寿寺站位于成寿寺路与石榴庄路的丁字路口,在规划的石榴庄路东沿位置下,成寿寺站现在已改造完工,交通压力不大,施工期间对成寿寺路和石榴庄路没有影响。
⑷地质及水文情况
①地质
成寿寺站开挖中穿越的土层为粉土填土①层、杂填土①1层、粉土③层、粉质粘土④层、粉土④3层、粉土⑥2层、粉质粘土⑥层。
②水文
成寿寺站近3-5年上层滞水最高水位标高在34.4m,潜水水位在22.95m。车站底板位于上层滞水、潜水之下。
2、分钟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
分钟寺站位于分钟寺站位于朝阳区和丰台区相交处,车站3/4位于丰台区分钟寺村,现状分钟寺大街及小红门路路口南侧,规划龙爪树路道路下方跨路口布置,呈南北走向。车站北侧为朝阳区分钟寺菜市场以及规划的居住区,车站西侧为待拆迁的规划居住用地,东侧邻近规划的交通枢纽。
⑵分钟寺站概况
分钟寺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跨箱型框架结构,岛式车站,明挖顺做法施工,位于现况龙爪树村的平房区,车站设4个出入口和1个疏散通道;分钟寺站长度206.4m,车站标准段宽度20.9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118m,站台宽度为12m,总建筑面积11584m2,主体建筑面积为8850m2。
⑶现况道路及交通状况
分钟寺站坐落与分钟寺村,站位在小红门路东侧。现况小红门路宽度6m,宽度较窄,交通比较混杂
⑷地质及水文情况
①地质
分钟寺站开挖中穿越的土层为粉土填土①层、粉土③层、粉质粘土③1层、粉细砂③3层、粉质粘土④层、粉细砂④3层、粉土⑥2层。
②水文
分钟寺站水位地质情况与成寿寺站类似,潜水水位标高为22.95m。
3、成寿寺x分钟寺站区间
分成区间主体结构全为盾构法隧道,全长807.6m。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穿过龙爪树地区的大量12层破旧房屋,向西拐入规划的石榴庄路下,在成寿寺路口东侧到达成寿寺站。
本区间安排两台盾构机,从成寿寺始发,到达分钟寺站后接收。区间设联络通道一座。
4、分钟寺十里河站区间
十分区间主体结构全为盾构法隧道,全长1639m。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从十里河站出发,沿东三环东侧绿化带南行,在穿越京津快轨、京津塘分钟寺立交后,南行约730m后向西,拐入规划的龙爪树路,在穿越大量的低矮房屋后到达分钟寺站。
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风道位于规划龙爪树路下。
本区间安排两台盾构机,从分钟寺站始发,到达十里河站后接收。区间风井兼联络通道一座,位于K27+308.5,采用明挖法施工;独立联络通道2座。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防控专项方案。
本方案针对的火灾事故包括:施工工地、现场办公区、现场生活区、库房、钢筋及木工加工厂发生的火灾事故。
三、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防火工作各项制度,降低系统风险,发生火灾事故后正确地实施抢险救灾活动,减少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项目部开展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刚(项目经理)
副组长:白郁明(主管经理)
祝显学(副总工)
张国良(副经理)
组员:霍岩、段志刚、白云、刘星旺、张淑英、王文庆、刘杰、赵东华佟曾林、闫瑞生、孙孝涛、孟庆玉及工程部相关负责人。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部部长负责,具体工作由安全保卫部消防干事负责。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现场保卫组、灭火行动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
2、指挥组
项目经理张金锁任组长。成员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灭火行动组
项目经理张金锁任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安保部部长任副组长,工程部、安保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义务消防队由25人组成,共分2个小队,分别由张国良、白云任队长。
4、现场保卫组
由安保部部长白云为组长。成员由项目部安保部、办公室人员及现场保卫人员组成。
5、医疗救护组
由项目部行政经理张国良任组长,项目部办公室和志愿人员组成。一处行政部配合。重大事故服从总公司或公司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6、后勤保障组
由项目生产副经理;白云名任组长,项目部工程部、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项目部物资、机械、行政等部门人员组成。
7、事故善后处理组
项目经理张志刚任组长,行政副经理任副组长,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2、灭火指挥组:
1)发生火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指挥部成员,制定灭火方案,指挥灭火工作。
2)根据火势及预测后果果断决定是否向消防机关报“火警”,并及时通知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以及应该通知的其他有关部门。
3)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同时做好周边人员的疏散工作。
4)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消防车到达后组织现场人员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和起火原因的调查工作,
6)统计火灾损失,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现场保卫组
1)发生火警后迅速集结保安人员赶赴现场,对现场实行封闭。负责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对现场进行保护,调查起火原因,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3)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组织救援,指定一至数名疏散引导员安装疏散标志,指定疏散线路,引导人员安全撤离。
4)维护现场交通,保障救援物资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
4、灭火行动组
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及有关人员赶到现场。
2)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
3)在总指挥不到位的情况下,组长代行灭火总指挥的职责,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组织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和疏散,指挥灭火。
4)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灭火工作,介绍起火部位,火势情况,周边环境,组织现场人员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医疗救护组
1)组织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的救援,组织对烧伤、窒息人员的现场急救;
2)对重伤人员联系转院治疗,并负责转院途中的护送工作。
3)负责对被困人员、疏散群众、义务消防队、火灾救援人员的防火措施指导和安全监护,指导大家采取正确方法保护自己、抢救伤员。
6、后勤保障组
1)为实施救援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仪器、材料等。(见附件16:《项目部应急救援车辆及机械设备清单》)
2)负责处理火场区域的供电、管线、结构物安全问题。密切注视火场附近电力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切断火场的电力供给。关闭火场及附近区域内的然气管道阀门。做好消防用水、用电的供应及设备的抢修工作。并就停电、停气、停水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及附近用户。
3)做好工程结构物的防火保护工作,以及火灾后的检查、修复、补救工作。
4)负责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食品、饮水、应急用品供应)。
5)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外施队)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增援。
7、事故善后处理组
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交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报告;
2)组织内部教育和整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等,组织恢复生产;
3)对火灾救援期间租用、借用的设施、物资、场地等进行清偿和恢复;
4)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后期治疗、救助;
5)对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进行认定、处理,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并在一定的范围公布。
6)协助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调查因火灾、灭火材料、灭火措施对周边环境、水源、空气造成的污染程度,按项目经理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污染。
8、消防干事:
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分析原因,根据火势向灭火指挥部提出救火方案。
2)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展开灭火行动。
3)负责指挥接警。即时指定义务消防队成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灭火,介绍火情。同时向其提供附近消防栓的位置、数量。
9、夜间值班人员:
1)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安保部部长、项目经理,同时迅速通知保安人员、项目部在场人员迅速赶赴起火部位。
2)在领导小组人员不到位的情况下,有权根据火势、火情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警。
3)命令院内其他人员,坚守重要岗位,迅速进入灭火状态,关闭空调、天然气等,并根据火情下达部分或全部断电命令。
4)坚守值班电话或办公室电话,保证联络畅通。
10、保安、警卫人员:
1)在岗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戒备,听从灭火指挥部的指挥,严格控制出入现场的人员,阻止其它与灭火无关人员进入灭火现场。
2)不在岗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迅速集合,赶赴火灾现场,听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禁擅自行动。
3)要害部位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戒备,没有命令不准擅自脱岗。
4)灭火初期,协助救援人员引导被困人员从安全出口撤离至安全地域。
5)火势较大时,严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时,应先报告火场指挥人员,征得同意方可进入火区。
6)灭火后,听从指挥,保护好起火现场,配合清理火灾现场,保护公物不被继续损坏和丢失,协助查明起火原因。
11、财务部人员:
1)火灾对财务部门无直接威胁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岗位,保管好各种现金、票证、帐目及贵重物品。
2)火灾对财务部门有直接威胁时,迅速整理好各种现金、帐目、单据、票证及贵重物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准备疏散。
3)接到疏散指令后,携带好各自负责的物品,锁好门窗,迅速撤离,不能带走的文件、磁盘要统一锁在保险柜内,并保管好钥匙。转移途中及转移后要负责保管好各种物品,防止丢失。
12、其它工作人员:
1)火灾对办公区无直接威胁时,收好重要的文件、贵重物品,关闭所有电源,切断天然气开关,锁好门窗。听从灭火指挥部的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2)火灾对办公区有直接威胁时,迅速整理好重要文件、磁盘及贵重物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按指挥部的命令疏散。
3)利用院内消防设施积极扑救,控制火势发展,降低火灾损失。
4)协助保安、警卫人员看管好物品,维护现场秩序,保证灭火通道的畅通。
5)协助行政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急救部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二)针对主要火灾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1、落实消防责任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及相应的组织,按区域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预案的落实工作。
2、对项目部本部及参加施工的单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根据季节、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等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3、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所有办公场所、生活区、施工现场以及风险点均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按规定分组摆放。(见附件12:《项目部消防器材清单及放置位置图》)
4、消防设施、通道的维护。消防设施、消防栓、疏散通道设明显标识,任何人不准擅自挪用、拆除和破坏。严禁占压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
5、缺水和远离消防水源的场所和施工现场,利用消防水箱、沙箱、水池、水桶等储备消防用水。
6、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指派专人定期维护保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和使用过的灭火器材,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报警程序
1、对火警的判定:
1)避免误报
对异味、烟气、火光的来源未得到确切证实,以及人为原因或装置的过度敏感或失灵都可能产生误报。发现现场有火灾可疑迹象应调查清楚,得不到满意的解释时应加强巡视和监督,避免误报。
2)可控制的小火。可控制的`小火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可以判断为孤立的,周围没有易燃物不太可能蔓延的;
(2)一个人或几个人用人力、灭火器或其它简单工具能够扑灭的;
(3)不需要动用消防栓,可方便地使用灭火器灭火。
确信为可控制的小火时,不必拨打“119”报警。应迅速报告项目部,或现场人员当即采取措施扑灭火灾。
3)可能失控的火情(具备下述条件之一时),可由第一目击者或机关值班员直接向“119”报警。
(1)多点报警或火源判断不清,且周围易燃物较多;
(2)烟、火较大,伴随有劈啪声响;
(3)无法控制火情。
2、报警:
1)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及巡查中,一旦发现火警应立即使用火场附近的电话向安保部报警。
2)对可能失控的火情,由总指挥、安保部部长或夜间值班人员决定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声音要清楚,说明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情况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再报报警人的姓名、岗位,并倾听消防中心或安保部的补充询问,认真回答,经允许后方可挂断电话。
3)报警后,及时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煤气开关及门窗。引导火场附近的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切勿在火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4)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场时,报警人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扑救。
(二)疏散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时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能够正确指挥、及时有序的疏散火场内的人员,尽量避免火灾对人身造成伤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为消防机关提供最佳灭火时机和必要的条件。疏散时间依据燃烧物质挥发的有害气体对人员的危害,一般为6分钟,最晚15分钟。
疏散程序包括:疏散指令、疏散顺序、疏散路线、疏散要求。
1、疏散指令:
根据火势,灭火指挥下达疏散指令,起火处人员疏散由指挥当场宣布,并有权指挥其中身体条件好的人员协助义务消防队参加灭火。火场周围相关人员的疏散命令则由指挥或安保部部长下达。
进行消防广播或喊话,声音要洪亮,吐字要清楚,紧张而镇定,不要因语气不当而在人员中造成恐慌。
2、疏散顺序:
为避免烟火对人员造成危害,疏散顺序应从起火部位开始疏散,最后疏散起火相关部位。
3、疏散路线:
在疏散引导员或疏散广播的引导下,沿疏散标志所指方向或现场决定的安全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疏散。
4、疏散要求:
1)必须阻止烟火向安全出口扩散,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2)疏散指令下达后,疏散引导员应立即到位,查看疏散路线是否畅通,并及时引导职工沿指令方向迅速离开危险地域。
3)疏散人员应服从灭火指挥和消防机关的指挥,自觉地为扑救火灾赢得有利时机。
4)疏散时严禁携带大件物品,以免堵塞疏散路线。
(三)灭火方案
1、壹号方案—适用于可控制的小火
1)立即动用简单的灭火工具(灭火器、自来水、沙等)进行扑救。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尽量喷射火焰根部,同时观察火情变化,一旦有失控的可能即转入贰号方案。
2)火被扑灭之后,要对现场进行堪察,必须确认全部火已被扑灭,并且引起火灾的原因已经查明。
3)必要时保留现场。
4)安保部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交主管领导和经理,其中要分析原因,确定要采取的措施,并向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发出纠正措施通知单。
2、贰号方案—适用于已形成的火灾
1)首先拨打“119”报警。同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灭火指挥部自动成立。在项目经理未达到现场时,安保部领导或现场值班员代行指挥权。根据火灾事故类型,确定灭火措施及所使用的灭火器材。
2)项目部安保部在总指挥的指挥下,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闭。组织受困人员沿着安全路线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并观察现场有无人员伤亡、失踪,立即判明方位,实施救援。
3)义务消防队人员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参加灭火的人员首先要注意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原则上应顺风灭火。
4)接警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或救援,义务消防队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
5)指挥组密切注意现场火情,及时调动救援力量组织扑救。必要时可通知体健员工增援,防范灾情扩大。
6)现场救护组立即将伤员运送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伤员要转院治疗时,现场救护组负责送往医院途中的抢救和护理。
7)火灾扑灭后,组织清理火场,做好火灾经济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如实上报灭火指挥部。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清点、复位,并将使用、损坏情况上报项目部或安保部,以便及时维修、更换,保证器材设施的完好率。
8)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待原因查明或取得物证、拍照后,方可恢复施工或放行。
六、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装备落实、教育落实、制度落实、训练有素。具体要求:
1、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
2、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并做好拍照、记录。
3、领导小组负责对下属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员的救援知识和自救能力。
4、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5、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隐患限期改正。
事故应急预案3
为预防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集体活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市政府、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意想不到的突发自然灾害等。
二、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3、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活动过程中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集队行进、右侧通行、听从指挥。
5、活动前,学校(班主任)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有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6、如果远途旅行则委托有资质认定的活动承办机构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并要求活动承办机构为参加活动学生购买保险。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市教育局;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事故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事故应急预案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强化责任,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及时正确地处置食物中毒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或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为使抢救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后,应立刻停止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学校医务人员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人员,严重的及时送县人民医院救治。
3、安全保卫人员立刻封存、封闭、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安全保卫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积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安全保卫工作
食堂保卫人员严守生活服务大楼,严防投毒等事故发生,外来人员未经学校后勤行政领导的批准,一律不允许进入食堂。
五、相关人员电话:xxxx
事故应急预案6
20xx年3月10-13日期间,浦袁小学五年级学生将到西湖区少年军校参加为期四天的军事体验活动。为了确保师生的安全,根据上级教部门安全工作要求,在《浦袁小学突发事件处置意见》的.前提之下,特制定此活动的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旦活动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该事件,力争把人员伤亡和事件后果降低到最抵限度,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稳定。
二、应急领导小组
1.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2.军校领导z
三、安全组织
1.完整细致的活动计划。
2.与家长沟通及出行参加活动同意意见。
3.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对不适宜参加军训活动的学生另行安排。
4.加强对师生的纪律、安全等教育。
5.联系军校,安排技术好、品行好的驾驶员和车况好的交通工具,并通过交警部门审核。
6.根据教师的分工加强活动、饮食、交通等安全管理。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立即开展人员抢救,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消防和医务急救等,请求援助(110、119、120)。
2.马上通知学校领导、军校领导和应急小组其他成员,及时向区教育局领导作简要汇报。
3.联系家属,做好安抚和组织工作。
4.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做好事件详细汇报、分析反思等工作。
6.做好其他事情。
杭州市浦袁小学
20xx年3月4日
事故应急预案7
㈠预防措施
1、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
2、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前,学校应检查场地、设施是否安全。
3、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和劳动纪律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应当与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做好沟通,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5、禁止组织学生为教师私人进行劳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活动。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班主任应立即检查学生的受伤程度,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120并向120详细说明学生的情况和学生的位置。
2、带队领导班主任、跟班老师应立即组织、实施力所能及和切实有效的抢救措施。
3、及时通知家长,并告之学生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送往的医院。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采用逐级汇报制度,社会实践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有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4、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或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和处理结果。
事故应急预案8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办事,餐厅工作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的严禁上岗。
2.与工作人员签订饮食卫生责任书,并与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4.建立每日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
5.建立学校食物中毒报告与通报制度。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集体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时,应迅速送学校卫生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医治。
2.迅速向教体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建立食物试尝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事故应急预案9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校园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x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x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事故应急预案10
为了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火灾隐患,特制订学校防范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可能发生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由于学校使用电器设备较多,在个别线路上易发生超负荷现象;中午有近千人在校用餐,而且燃气设备是煤气,在冬天和夏天容易发生火灾。这是可能发生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遵循“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领示,加强对学生及全体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建消防安全人员队伍。
3、对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4、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不得使用赤热、裸露电热丝的电炉等电加热器具。
5、加强对节假日、寒暑假前的安全检查,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进行封存。
三、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在第一时间立即报警。报119。并立即报局、镇办公室。
2、在指挥灭火救灾中要遵循“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
3、火灾时,迅速做好人员的安全疏散,组织学生立即疏散。
4、关闭煤气阀门,疏散充装有气体的钢瓶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
5、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配合消防队员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
事故应急预案11
为落实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分局关于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育人工作,确保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集会、上下课、上放学及晚自习的管理,特制定预防踩踏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1、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
成员:xxxx
2、事故应急队伍
(1)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2)交通突发事件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
二、加强教育:
1、各班在早操、学校集会时,要严格实行班主任老师的带班、检查制度。
2、在放学时要强调学生不要在楼道内拥挤,教育学生上下下楼梯靠右行,确保学生安全。当日值班老师要及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发现楼梯拥堵及时疏导、解决。
3、各班要利用晨间与班会时间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针对防止拥挤事故发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不在楼梯间打闹,不开导致同学紧张的玩笑;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三、分工及职责
(一)上课期间及集会:每个楼层由年级组长、当天的值班教师及领导负责
(二)晚自习期间及晚自习后:由值晚自习教师负责将学生由宿办领进楼、送下楼,交宿办管理后再下班。值班领导负责监督。
1、北楼
一楼:负责人:xxx和每天的值班教师xxx负责学生的指挥和疏导
二楼:负责人:xxx和每天的值班教师xxx负责学生的指挥和疏导;1-4班由班主任负责每天的'上放学及集会走中楼道,5-6班由班主任负责每天的上放学及走东侧楼道
三楼:负责人:xxx和每天的值班教师xxx负责学生的指挥和疏导;1-4班由班主任负责每天的上放学及集会走中间主楼道;5--6班由班主任负责每天的上放学及走东侧楼道
2、住宿楼:总负责xxx
一楼:负责人:x负责学生的指挥和疏导
二楼:x负责学生的指挥和疏导;
四、踩踏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踩踏事故时,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学校、家庭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事故应急预案12
硫化氢事故分析
硫化氢是无色的强烈神经性毒气,中毒后使人突然昏迷,呼吸、心跳停止,出现电击式死亡。x开发区内可能产生硫化氢的`危险地点有地下污水管道、污水井、污水池、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化粪井等。所以进入这些场所作业必须向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安管办申报备案,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报警
接到硫化氢事故事故报警后,确认事故地点,禁止盲目施救,联系医疗等部门。携带空气呼吸器等救援器材赶赴现场。
2、人员救援
在防护措施齐全的情况下,到达事故现场后,确认井下人数、下井时间等,准备救援绳,经培训人员在正确佩戴空气呼吸器的前提下下井救援,对救出人员进行简单抢救,轻度中毒人员放在通风处缓解,对重度中毒人员采取人工心肺复苏抢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4、安全警戒
中毒事故发生后封锁现场,只准应急救援人员、车辆进入,其余人员、车辆必须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进入,对无关人员劝其离开,禁止围观,直至人员全部救出、现场取证结束及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清理结束,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解除。
5、信息记录
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拍照记录,记录救援情况,中毒人员,现场指挥领导,事故后的现场情况。询问事故目击者和现场管理人员: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及时将信息报给现场指挥部和事故救援组。
6、后勤保障
提供应急物资(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等)给其他各组,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清点收回应急物资。
7、信息报送
根据现场伤亡情况进行信息报送, 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受伤,1小时内报告区安监局,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编写事故信息并上报区安委会。
事故应急预案13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昌都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地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应对工作: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
(2)社会影响重大,需要启动本预案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环节其他事故。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习,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地区安委会领导下,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地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地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5)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6)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2、组织指挥系统与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地区行署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专员。
副总指挥:地区安监局局长、地区公安处分管副处长。
成员:公安处、安监局、环保局、气象局、电信公司、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交通局、人社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质监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事故所在县人民政府和烟花爆竹企业等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办。
2.2指挥部的职责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信息。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处: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封锁现场,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负责对爆炸和火灾现场未爆炸物的排除;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地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应急救援情况。
(3)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组织现场清理工作。
(4)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环保局: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烟花爆竹企业: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2.4现场应急救援
2.4.1现场指挥部
按事故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工作,指挥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及时向地区应急办和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2.4.2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
(2)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2.4.3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指派相关部门牵头,成立以下专业救援组:
(1)救援组(由公安处牵头):负责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灾进行灭火,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危险物品的转移,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生;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对逃逸人员及时进行追捕。
(2)伤员抢救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3)技术咨询组(由安监局牵头):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等进行技术分析确认,根据事故单位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潜在的危险性做出评估,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4)物资供应组(由民政局、事故所在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
(5)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局牵头):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接警与报警
3.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或县政府辖区内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后,该单位(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县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2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分别向县政府(地区行署)、公安处、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3.3地区行署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和实施救援工作,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
3.4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4、应急响应
4.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烟花爆竹事故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2分级响应
(1)Ⅳ级(一般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各县人民政府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2)Ⅲ级(较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各县人民政府无法完成救援工作,且确定事故为Ⅲ级,应向地区应急办请求增援和启动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原有救援人员服从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确定事故为Ⅱ级(重大)及以上事故,应立即逐级请求启动自治区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有救援人员服从自治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4.3紧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县政府首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地区行署,并及时救援。
(2)地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与设施。
(4)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救援、处置,控制事态扩大。
4.4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对事发地抢险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抢险人员安全。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4.6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当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地、县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负责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设备征用。
4.7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应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4.8信息发布
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综合、发布工作。
4.9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地区行署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县政府)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5.1.2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救援资料,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
5.1.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5.2总结与评估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地区行署。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联网,保障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的通讯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和县政府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要建立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
6.2.2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6.2.3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技术等储备。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护队伍,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
6.2.5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本系统的运输保障预案,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参与事故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3技术支持与保障
由地区应急办、安监局建立和完善全地区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程序。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宣传
各县政府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向烟花爆竹相关企业和烟花爆竹非法从业人员宣传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实企业和县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6.4.2培训
(1)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应急救援业务的培训。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6.4.3演习
各烟花爆竹企业和县政府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每年至少演习一次,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地区应急办和安办。
6.5监督检查
地区安办对全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附 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各县政府人民政府和地区相关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地区安办备案。
7.1.2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足时,由地区安办组织修订。
7.1.3地区安办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地区安办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事故应急预案14
一、基本情况
驻马店市城区现有人口40万,城区面积64平方公里。自来水水厂一座,日供水能力1 2万立方米,供水普及率89%,管网长度400Km,管径涵盖DN1000~DN50,供水形式以环状为主,城郊和偏远区域为树枝状。
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和提高,管网压力已达O.45MP。由于城区部分管网超期服役,城建任务频繁,地下管线交叉施工影响等因素,有可能出现大面积停水事故。
二、应急处置机构的组成和分工
当供水管径大于300mm,出现爆管;党、政、军、警、重要公共场所等出现停水1 2小时以上;城区某区域出现大面积停水24小时以上时,公司立即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董事长,统一负责城市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
副组长: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协助组长负责对事件处置的措施的制定并具体落实、指挥和调查工作。
成员:
主管营业副总经理:授权营业部向政府和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和处置时效及措施,做好用户的宣传工作及协调解决抢修物资、设备。
主管行政副总经理:保障通讯、车辆和协调工作的落实。
供应部经理:保障抢险处置物资的供应。
管网部经理:动用部门抢险队伍和抢险设备,必要时动用公司力量和借助外部设备和人员。维护和保养抢险设备。
水厂厂长:在副组长的调控下,控制水泵机组和出厂水压力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生产副总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三、应急专业抢险队伍的设置和设备
专业抢险队伍建立在管网部三个抢修班的基础上,必要时应急处置小组可动用三个管网安装处的力量支援抢险处置。
设备由管网部统一保养和储备,计有潜水泵3台,汽油抽水机2台,发电机组1台,汽油焊机2台,2 5 T吊车2台,挖掘机2台,抢修车2部,应急抢修物质(如速联件等)按演习方案备齐储备。
四、事故预警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加强监察部对供水设施的巡查力度。
2、加大供水管网工程的施工验收及管件的质量要求。
3、积极参与市政工程和管线附近土石方工程的现场保护工作。
4、继续做好和发挥承诺办的24小时对外联系窗口作用,保证外部举报管网问题的时效性,继续在新闻媒体宣传举报电话。
五、事故调查与监督管理
每次事故都必须有调查一一结论一一应对措施,并备案存档,调查人员除领导小组成员外通报集团参加。应急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逐步提高整体应急能力和反应能力。
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行政处分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
2、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物资的供应、运输、储备和保养的.。
3、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和渎职的。
4、拒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情节严重者给予下岗和开除处分。
六、事故汇报流程
七、应急供水的优先原则
在应急状态下,将优先保证居民的生活用水,同时保证重要公共场所和党政军警等重要机关部门用水。、在应急状态下,加强对大耗水工业用户的供水监管,对洗浴、娱乐、洗车、建筑等行业用水进行严格限制,削减一般工业用水户的供水量。在应急状态下,实行资源共享,自备井、纯净水、消防车、园林专用车等在政府职能部门协调统一调配,以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稳定。
事故应急预案15
为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所有驾驶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火灾和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
(4)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台风等恶劣气候。(5)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陈军副组长:兰贺章
成员:闻锡涛、高金祥
2、应急小组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现场指挥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对副组长以及其他成员进行具体的分工。
(2)副组长:配合组长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工作任务,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处理。
(3)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救援任务,配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小组应设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安全区域,并且配备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广播、通讯等设备设施。
五、应急保障系统
1、应急救援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按照组长的`指令
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成立应急工作小组: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救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六、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1、重视安全教育
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和月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严格检查制度
(1)认真落实车辆定检制度,严格每天的出车、营运、收工的车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驾驶。
(2)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章行为。
(3)坚持24小时值班业务
公司应急小组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
七、急处置程序
1、驾驶员的应急行动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向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应该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人员受伤时,立即求助过往车辆或者人员,抢救伤员。
(2)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请求救助。
(3)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以及程度。
3、应急行动
(1)应急小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且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按照组长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救援。
(2)应急小组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行动。
(3)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4)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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