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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08 13:20:4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水利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县府办联系水利工作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各乡镇(街道)、县国控集团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助专家组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助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暴雨、干旱、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并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政府做好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卫生监测,负责农村遭受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按职责对饮用水源进行应急监测及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应急、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气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各乡镇(街道)给予技术支持。

  5、各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国控集团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县级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指示做好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县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指挥机构应掌握供水范围、供水人数、水源状况、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加强信息监测,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受灾情况。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上报。

  由气象局提供雨情,并向领导小组提供今后雨情变化,突发事件出现时,缩短上报时间。

  当水源水质遭受突发事件而发生污染时,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标及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当因洪涝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引起工程毁坏,由水利部门提供影响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是农村供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供水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市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研判,经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全乡镇(街道)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机构研判,受灾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预警公告。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街道)应急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Ⅰ级响应邀请市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县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Ⅱ级响应由上述县直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会商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开展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国控集团要把供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队由有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领导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发生Ⅰ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队和村组干群一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队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用水供应。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民政局牵头深入受灾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省、市申请救灾资金。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县水利局向市申请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县卫生健康局及事故发生地医疗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新闻媒体除一般的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外,及时准确报道事件处置工作。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会议,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开展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复工作。

  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属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及恢复重建工程费用。

  新闻媒体适时报道事件有关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适时报道事件处置有关情况。

  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四)Ⅳ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国控集团和专家进行会商。

  县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国控集团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立即向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3、部门联动

  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单位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单位应团结协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研判后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国控集团要相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资金保障

  县财政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财政根据实际拿出与县财政相应的配套资金,列入本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农村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水利、应急、消防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国控集团和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应向上级指挥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应急领导小组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警级别暂时规定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2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条例》、《xxx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预防预警行动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3

  一、编制目的

  做好全镇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大庄镇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和大庄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分类

  大庄水厂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五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4)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庄镇区域内发生的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

  五、重大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建

  大庄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建。

  (2)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3)大庄水厂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大庄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组长由大庄镇镇长曹志强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镇长周光法担任副组长,成员:孟庆飞、韩昌清、郭振军、于洪武、张珊珊、陈强、姚进、董宏洲、韩慨、罗营、张公胜、杨礼权、于海、汤敏刚、张成峰、许光武、张继永、孙丽妹、贾兴民、刘立标、卢尊好、许永松、许桂华、许凯、黄云先、孙明章、彭增彦、房家义、苏成平。

  (4)大庄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镇卫生院、防保所、镇属各中心卫生站所、中小学校及受益村村委会等。

  (5)防疫部门:大庄镇第三人民医院、大庄镇防保所。

  (6)应急小组职责是:

  组织有关人员认知学习领会本《预案》精神。

  统一部署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安监、公安、卫生、环保、泗县清泉农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勘察、处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适时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六、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大庄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1)预警机制

  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2)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a)报告情况

  对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b)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c)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3)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向全镇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恐慌心里。

  (4)应急处置

  (a)对于水厂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b)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他水源。

  (c)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坚强对清水池的保护,防止地表水进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应立即关闭清水池,并在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1、处理管网断裂事件中,大庄自来水厂备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他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他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自来水管理员在迅速切断污染源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他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3、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大庄水厂备足沙土、编织袋给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确保供水安全。

  八、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大庄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及生效。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4

  为确保黄州城区供水安全,应对因冻害造成的供水危机,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降低停水损失,保证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订如下防冻抢险供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冰冻期间城区正常供水,黄冈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冻抢险指挥部,机构设置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另外根据防冻工作实际情况,指挥部下设四个应急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小组:安全生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小组:管网抢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小组:新闻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及具体办法。

  在冬季气温过低或冰雪天气极大影响城市正常供水,根据实际情况,由防冻抢险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防冻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建委备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三、应急准备:

  各应急小组根据抢险工作安排,及时就位,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两水厂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运行,并保证能随时启动水厂各项应急预案。

  第二小组:迅速成立20人的抢险突击队到营业所集中统一调配,负责城区管网的抢修工作,及时快捷地应对管网突发事故,保证管网正常供水。

  第三小组: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供应及储备,并保证质量和数量;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车辆,保证各单位通信畅通;保证公司职工的劳保、防护用品。

  第四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对外宣传工作,包括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停水对外公告以及用水设备防冻措施和办法的宣传,并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应急小组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四、防冻抢险保供水应急处理程序

  1、险情发生后,第一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详细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抢险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

  3、抢险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由各责任小组进行实施。

  4、各应急小组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向指挥部提交险情分析报告。

  五、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各应急小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难,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3、各应急小组应无条件执行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4、各应急小组组长和公司调度中心主任在预案实施期间每日下午3时30分向指挥部汇报当天工作情况,重大决定应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执行,抢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赶到现场。

  六、各生产单位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

  各单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抢修、维护恢复工作,尽早做好人员安排。各项抢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门出现问题要追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将作行政处分。

  七、应急终止

  应急预案的终止应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和对供水的影响程度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市应急办、市建委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王汉良宣布终止。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5

  1、总则。

  创建目的。

  根据山阳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现状和水源分布特点,切实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困难及其危害,有效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

  工作原则。

  制作依据。

  山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主要基于《xxx水法》、《xxx水污染防治法》、《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等法律、行业规章、文件等。

  适用范围。

  山阳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用于指导全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适用于本区农业相关两个事务所,21个行政村内万农村人口。

  2.基本情况。

  自然地理状况。

  山阳区位于焦作市区东部,西与解放区相邻,东与马村区相邻,全区平方公里,区内以山门河、瓮河、群英河为主要排水河。

  山阳区属暖带大陆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干旱频繁,雨热同季,全年平均气温摄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个月,约占70%。

  3.指挥系统和责任。

  指挥系统。

  为了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指挥力度,我区成立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主管农业副区长任副区长,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山阳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山阳国土资源分局和相关事务所成员,领导小组设立了事务所,事务所设立在区水利局。

  的责任。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分别如下

  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思想认识到位,决定指挥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及时组织不同等级警报响应的工作会员、工作配置,指挥部门联动,协调指导和宣传。

  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合作编制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计划,制定计划发行、建设监督工作和应急经费计划。

  区财政局对该区饮水安全办公室进行正常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各种警报所需经费的及时安排、拨号和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定期监测和各种预案临时水质监测工作及其监测资料整理分析报告。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监测和各种警报状况下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山阳公安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区域内的治安管理。

  山阳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正常和各种警告状况下饮用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查、批准。

  各事务所负责上级警报等级和应对措施的贯彻,组织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施工安排。

  4.预防和警告。

  预防。

  信息监测和采集。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6

  一、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1、一般水质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浑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放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类含量高时处理难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厂水难以达标时,水厂应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适当提高加氯量,提高预氯化效果。

  源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水厂源水水质可以达标时,水厂化验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2、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源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的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用户,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质发生突发性化学污染事故时,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应沿着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断面采集水样检测或在取水口上游断面采水检测,同时可采取生物监测措施,若生物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化学检测超标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4、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化验室要向水厂厂长和中心化验室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听从总经理指挥,水厂和化验室全力以赴,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水厂厂长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将水体受污染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1、一般突发故障停水

  a、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临时停水,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短时恢复的。

  c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EU,能在短时内修复的。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水厂厂长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工作完成后,撤离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水厂厂长。

  抢修责任人:技术部经理

  4、严重突发故障停水

  a 、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5、信息通知

  故障发生后,运行人员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发生故障的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

  6、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公司总经理。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7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村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 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 应急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机构

  成立菜花坪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欧阳中胜(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余霆(镇长)、王斯(人大主席)担任,农业办、综治办、党政办、环保站、文化站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办主任徐运川兼任。各村(社区)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2)部门分工及职责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饮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乡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相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协调指导事发地相应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学安全。

  三、预防与预警

  重点预防对象及其责任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8

  为保障历城区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极端严寒天气下,切实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落实防寒保温措施。

  一是平原水厂提前组织对供水设备和管线进行隐患排查,对可能受低温影响的设备和管道及时采取防冻措施,确保设备和管道在寒潮来临时能够正常运行。

  二是山区地质特殊,冻土层较厚,土体的冻胀可能会造成管道损坏,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巡查维护,室外自来水立杆进行保温处理,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转。

  2、做好山区自来水储备。

  由于冬季降水量减少,机井内水位可能会下降,针对部分山区村庄短时间水源不足情况,村民家中都备有水窖、蓄水池等储水设施,提前将蓄水池储满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质跟踪检测。

  增加水质检测频率,科学投加药剂,调整水处理工艺,确保水质达标。对群众反映的水质变化问题及时采样检测,对采样不合格水源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对合格水样第一时间公布检测结果,消除群众顾虑,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项工作。

  4、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对所辖供水设备和管线的检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管线冰冻现象;对于48小时内无法正常供水时利用车辆进行供水。各街道加强巡查维护、应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信息畅通。

  通过12345热线、各街道水务干部及时了解、处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供水问题,做到及时处理,件件有落实。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9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由市城管、水利、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供水应急事件处理的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期供水优先顺序

  1、居民生活和党政机关用水;

  2、学校、医院用水;

  3、重点工程用水;

  4、宾馆酒店用水;

  5、重要园林、绿地用水;

  6、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点保障区域

  1、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区;

  2、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学校和医院;

  (五)在供水应急期间,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xxx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为保证城市供水,调用农业等其它用水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的义务。对在应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水利、城管、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订本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供水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2、供水应急工作方案;

  3、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储备和调度;

  4、供水应急信息收集、上报制度;供水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

  (三)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和督促供水安全隐患的处理,核定重点单位供水调度方案;

  2、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供水应急公报;

  3、编制全市供水应急抢险经费、物资年度计划,并监督管理供水抢险经费、物资的使用;

  4、监测、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

  5、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授权,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业供水应急期间的工作职责

  1、建立内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并制定科学有效的供水应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2、设立企业内部供水应急指挥系统并定期演练应急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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