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壹学网>报告>实习报告>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时间:2023-03-20 08:59:58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精品】大学学生实习报告范文汇总七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学生实习报告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大学学生实习报告范文汇总七篇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篇1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

  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

  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篇2

  XX年的x月20日到x月8日,这短短的四周,是我学习当老师的教学实习周。在这段时间,我收获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近一个月的实习,让我体会到当老师的乐趣。当了近十几年学生,次转换了角色,以一名老师的身份去实习、去体验,任务不同了,视角不同了,因此感受也不同了。

  前两周我们以听课为主,为了能更好的适应学生教育环境,我们认真听课,记好笔记,并即时和指导老师沟通,反复推敲老师教案,认真熟悉教材。

  这两周,我们还批改了学生们的作文。批改作业时,纠正学生的错误是非常重要,在纠正学生每个错误的时候,要写上激励的评语,让他们在改正自己错误的同时,不会对自己失去信心。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发现了大一学生在英语写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大体情况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存在严重的单词拼写问题,很多同学也分不清词性。

  第二类:不注意标点的使用,随意乱点的现象很严重。

  第三类:学生态度问题。这一类学生大多字迹潦草,不认真对待作业。

  经过两周的听课,第三周,我们便开始准备教案,为讲课作准备。指导老师指导我们写教案,给我们建议。第四周的周一早上,我们进行了次试讲。虽然试讲并不正式,可是讲课的过程中依然会暴露很多缺点。结束之后,郑老师说我的构思很好,同时也给我提了很多宝贵的建议。我认真听着,积极总结,并及时予以修改。周二晚上,郑老师又抽出宝贵的时间,听我们又试讲了一次。这一次,老师又给我们提了意见,并让我周三正式上讲台。

  于是,x月6日,周三下午,我次正式登上了讲台。上课前我感到非常紧张,紧张的介绍完自己,深呼吸了好几次,终于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开始讲起课来。我按照我的计划逐步进行着内容,同学们也很配合,他们的.积极参与让课堂十分有趣。我便充分放松了自己,大胆的讲起课来。

  最后,由于时间没有把握好,准备的内容并没有讲完。课后,郑老师评价说我讲的挺好,我的搭档也说挺好。这无疑是给了我极大的自信。他们也给了我很多建议。所以回来之后,我又对讲课内容进行改进。x月7日,周四下午,我又讲了两节课,正所谓,熟能生巧,这次,明显没有次那么紧张了,并且在时间的把握上,内容上,都有很大的进步。学生依旧很配合。从老师和我的搭档那里,我都获益匪浅。

  这三节课,让我充分体会了当老师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好,看着学生们对你渴望的眼神,你就会觉得你有责任把他们教好。

  通过这次实习,我还总结了几点关于教育的建议,具体如下:

  第一点,兴趣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必须把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起来,使他们在快乐中主动学习。课堂只要是以学生为主,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 要我学 转化为 我要学 的教学方式。

  第二点,老师要有耐心,才能把学生的缺点纠正过来。

  而且老师要想方设法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在教学活动中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把自己当成活动中的一员。

  第三点,要注重鼓励学生。

  他们得到老师的赞扬,积极性提高了,课堂气氛活跃了,就会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第四点,学生对讲课的内容反映不一,所以要注重跟同学们的交流,明白他们究竟所需求的什么。

  从这次实习中我明白到,备课在上好一节课的重要性,因此,我也对老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理解。真正的教师都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品质,他们就是一群辛勤的小蜜蜂,为国家的建设打造坚实的基石。

  这次实习也使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让我找到了缺点和不足,让我增长了各方面的能力,是我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不会像以前那样胆怯。因为在这次实习中我变得勇敢,成熟了。

  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也会时刻铭记着这段如歌岁月,激励自己努力前进。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篇3

  一、实习单位与岗位介绍

  莱山区法院现有在编干警58人,平均年龄37岁,全院干警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3人,占22%。具有大学学历的45人,占78%,实现了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莱山区法院目前建有小型审判庭8个,配有58台电脑,14台车,其中警车6辆,庭审实况录像系统3套,安检系统2套,监控系统1套,并建成了烟台市法院系统首个科技法庭。莱山区法院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争创全国一流为目标,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与时俱进,奋力拼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法院队伍,为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曾被山东省高院授予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二等功,获得烟台市政法委、共青团烟台市委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妇女维权岗”等多项荣誉称号。

  在经过莱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的指导与分配下,我荣幸地被分派到了民一庭,日常工作中主要从事辅助法官完成送达回证的送达以及联系当事人提交材料等一些辅助性工作,其中也较大一部分囊括了书记员除制作庭审笔录外的一些日常工作。

  二、实习的主要内容

  在莱山区法院实习的两个月期间我认为我一直担任着“代理书记员”的工作,除了和法官一起开庭制作庭审笔录这样资格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外我从事的工作涉及面之广:

  1.最基本的整卷和订卷,整理卷宗包括正卷与副卷。

  2.送达回证的填写和送达

  3.裁判文书与证据信息,庭审笔录的校对工作。

  4.代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5.各类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的复印与盖章工作。

  6.一些简单的后勤工作例如:统计法官,书记员的信息和执行公务证编号以及对案件的执结率Excel报表制作,标记额总计等。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篇4

  一、实习目的

  通过人口普查,可以全面了解人口和住户的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基本情况。这些信息将在各级政府制定政策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且最终会使每个参与普查的人受益。我们同时还增加强调查能力,地了解社会的发展。

  二、实习时间:xx年xx月15日到xx月20日

  三、实习地点

  四、实习单位

  五、实习内容:在我们小组被分派到龙塘村委的时候,入户摸底的工作都基本上完成了。到了填长表的时候,我们终于有机会入户了。入户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特殊情况,使我们比较为难:有很多住户早已拆迁搬走,还要特地回来不让我们把他们列入拆迁户的表中,而是列入人户一致的单子中,可是明明已经拆迁走人了,为何还要死缠烂打?对于很多根本不住这里的人户分离的住户,登记时非要让我们把他们列入人户一致,这样拆迁时可以算作一户,但是这样我们就丧失了人口普查的准确性,上级领导要求不可以将错误的人户数据上交,可是我们不填成人户一致他们不让我们走啊,这一点实在是为难,真的需要片警的支持和调解啊还有很多隐瞒住户的,可能是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如超生之类的,因为经过我们与邻居的交谈中,发现有不少人并没有列入我们的名单中,可是我们又找不到这个人的户口,实在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还有有的家里现在只住着一口人,还是孤寡老人,进门就很困难了,沟通还成了问题,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说什么老人都说不知道,还说老人是不用人口普查的,实属无奈。还有很多住户,之前在摸底的时候还在,可是上门做长表的时候我们已经找不到了。流动人口真是流动地挺快。还有很多事例,就不再一一例举了。在龙塘村委实习这段时间里,每一天都是过得这样充实,和同事们相处的是那么的融洽,原来在工作的时候,时间是过得这么快的。边做边说,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就一起讨论解决,我真的很享受这样的过程。

  记得刚刚到村委报到的第一天,一切都觉得这样的陌生。为了让我们熟悉一下环境,有空的时候负责人就带我们3个实习生到各条村里走走,一来可以熟悉当地环境。二来可以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在连续的两个星期里,我们的主要是上访普查和填表。因为做普查需要花费大量的前期准备功夫,每天去到村委,就不停地要整理资料,填写短表,可是在过程中出现比较多的问题,对于填短表的进度有一定的阻碍。原来做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真的很繁琐,不仅花去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还有大量的时间,看上去填张表这样简单的事情,如果你马虎草率地完成,会给后面工作的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每天冒着猛烈地太阳,逐家逐户地跑去上访,只是为了能够获取真实的资料,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会每一天都尽力地把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做好,努力要求自己。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都是做填写长短表和编码的工作。这些工作其实不难,可是要要求你很有耐心,不可以填写出错。而我在填表的时候也犯了不少的错误,例如把1人居住的归为集体户了。这个错误是等到填编码的时候才注意到,为了不影响大家的进度,我赶快把手头上的工作完成,然后把自己之前所填的表有错误的全部都改正。让我欣慰的是,其他同事都没有埋怨我,反而说以后要注意一点就可以了,没什么大不了的,重要的.就是能够知错就改。

  还有一件事是让我回忆的。在普查接近尾声,还有一个阶段,就是进行快速录入。为了能够完成任务,眼睛看着电脑,左手不断地翻表,右手不停地在小键盘上按。输完第一个小区,数据备份成功,可是到了第二个小区就出问题了,虽然是数据备份成功,可是返回系统查看该小区的数据没有了,只保留出生和死亡人口的数据,无奈之下又只好重新再输多一次。到了第三个小区,这样的问题依然出现,连续这样的双重打击,我觉得我身都很疲惫,心情跌落到谷底,在埋怨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倒霉。负责人知道我的心情,他还特意地安慰我来,给我讲道理,自己的经历,虽然他没有表明这样做的目的,可是我知道的他的用意的,他是一个很会为我们着想的负责人。那时的我很感动,又有了重新工作的力量,把工作尽自己的能力做好。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篇5

  一、实习目的

  为将平时所学关于社会保障的知识加以实习,增强理解、认识,我院组织大三年级劳保05-1班学生在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实习。

  二、实习内容

  我与马明同学被分派在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新市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该分局6月初迁至北京南路新发大厦一、三楼。根据局长罗芸的安排,由财务室王玉慧会计做实习指导老师,在王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装订封皮

  初来乍到无法进行业务操作,王老师就交给我们做会计凭证封皮并装盒的工作,这样处在大厅内一个隔离区的位置,做完手中的事可以注意业务员们的操作,熟悉程序的各个环节。

  她先示范了一遍,并填好一张封皮做样本让我们统一规格。

  我犯了轻视任务的错误:以为只是简单的涂抹胶水、盖章(数字、凭证类、单位)很容易,结果是盖错数字、盖错位置、粘的封皮不整齐、看起来非常粗糙,真是手忙脚乱、漏洞百出。王老师过来检查时窘得我满脸通红,一身是汗。她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说,不要急躁,细致、认真是工作所必需的。

  这样,4月份一共19本会计凭证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才完工,暗松一口气,也对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并产生敬畏之情。

  (二)整理档案盒

  下一个任务是整理会计凭证的档案盒。

  因为搬家的缘故,档案盒在柜内散乱无序,不利于查找,XX年(会计凭证规定保存期限)的'凭证分列在几十个柜子里,王老师和我俩一起爬上爬下的,汗流浃背,满身尘土。

  整理档案时我发现在1991—XX年间,XX年以前的凭证,每本都较薄,每年盒数较少,XX年以后凭证都在20本左右,说明办理社会保险的单位、个人增多了,社会保险发展的很快,正逐步完善。

  (三)填写业务委托书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是会计、出纳经常要写的汉字,填写银行的业务委托书时,需填写委托日期、业务类型、汇款方式、委托人、收款人、金额(大小写)、用途这些内容,不经意间,错误就留在了委托书上,等银行将有问题的单子返回来时才发现,有写错收款人的,如:将“义乌市”写成“义务市”;有错别字的,如:将“肆”写成“四”;有金额未按要求顶头写,留下空格的(为防止有人任意篡改金额);还有将“用途”栏的内容写入“附加信息栏”中的。填起来容易,纠错可是件麻烦事:不仅需要重新写一份正确的,还得让出纳再跑一趟银行。

  三、结语

  耐心、细心真不像说的那么简单,必须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才行。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篇6

  一、实习目的

  本次实习的目的是要把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充分运用到现实社会岗位中,找到实际差距以更好弥补当中所缺乏的问题所在。在实习当中我会更好的把握问题的方向,弥补平时书本所学的知识的漏洞。

  二、实习具体内容

  1、柜面业务岗实习

  柜面岗是银行最基础的工作岗位,也是我们平时去银行办理一般业务所接触到的岗位。同时柜面岗分为现金业务区和非现金业务区,业务对象分类分为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我在刚开始实习的时候主要在非现金业务柜(对公业务区)学习,通过细致观察和师傅的耐心教导,我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比如:

  供应账户开户需要的证件有: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和降半人身份证,授权书,开户许可证,说明书等,非本地单位开户需出示当地人银行开出的为开立基本户的证明。开立银行账户经人像凭批准后次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后才能办理支付业务。企业与银行办理业务受限就是需要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活期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暗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户,专用存款户和临时存款户四种。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应该是通过该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资金支付。该庄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而专用存款账户则是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是办理临时机构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2、大堂经理岗位实习

  在一半的实习时间里,除了跟综合柜员和客户经理学习银行业务外另外就是向大堂经理学习营销技巧,维持大堂秩序以及解答客户的咨询。我在此实习期间学会了单据管理,例如:如果客户要办卡开户或办存折,我们要为其提供《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并辅助客户正确填写。如果不是本人亲自办理,还需要为其提供《代理人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核实单》。如果客户要存办理对公转账业务,我们要为其提供《进账单》并让客户将转账支票正反面的付款人,收款人,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填好,检查公司章有无模糊现象等,检查完毕后将客户引至非现金业务区对应窗口办理业务。在大堂工作要特别注重礼仪,礼仪是人们在社交活动中形成的`规范准则,时刻在与客户打交道的大堂经理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名誉,所以一切要小心谨慎。要想做好大堂经理工作必须要做到干练,稳重,自信,亲和。营业中的礼仪主要有:解答客户问题,营业中分流客户,维持秩序,社当理财产品营销。其中解答客户问题就要求大堂经理必须了解银行的每一业务的操作流程,所以想要做好一个大堂经理,必须要拥有丰富的知识面。

  三、实习心得体会

  这次实习,总的来说,有苦有甜。对我来说,是一种挑战,也是一个机会。一个月的银行实习,让我对银行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且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非常大。我真实地感受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浅薄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的差距。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看似简单的业务处理,当真正上岗时却有这么多的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对客户的态度,首先是要用敬您好,请签字,请慢走,:其次,与客户传递资料室必须起立并双手接送,最后对客户的一些问题和自学必须要耐心解答。这使我认识到真正的工作当中要求的事我们严谨和细致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发展。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这次的暑期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提供一次良好的契机。

  首先,我深刻体会到银行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标准的重要性。那么,在工作岗位上,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例如,在银行工作,如果没有完成当天的工作,职员必须加班:如果是不小心弄错了钱款,而又无法追回,那也必须有经办人负责赔偿。同时,遇到不懂得问题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等。其次,工作后每个人都必须坚守职业道德和女里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正所谓做一行摇动一行的行规。这一点我从实习单位同事哪里还深有体会。现在的银行已经类似于服务行业,所以支援的工作态度尤为重要。

  再次,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虚心向他人学习,和同时培养钻对合作精神,在实际生活中学习与沟通交流等一些做人处事的基本原则,不断培养好的习惯,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在银行,尽管许多操作看似简单重复枯燥,但要做到保持适中如意的工作热情和长期的准确无误还需要加倍努力以及进一步再学习。从这次实习中,我认识改进了自己的一些缺点,学会了如何戒骄戒躁,耐心谨慎地对待每一笔业务。

  认识到这些,我更需要将自己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用实践来检验真理,是一个具备较强的处理基本实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实习的真正目的。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篇7

  一、实习目的

  安排学生到仓储类物流企业实习基地实习,在企业实训教师的指导下,熟悉仓储类企业的物流作业流程,了解仓库物品管理及基规定,了解仓储结算等手续,最后写出专题实习报告

  二、实习时间

  ××年暑假

  三、实习地点

  吴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四、指导老师

  鲁雅亲老师

  五、实习内容

  “仓”也称为仓库,为存放物品的建筑物和场地,可以为房屋建筑、大型容器、洞穴或者特定的场地等,具有存放和保护物品的功能;“储”表示收存以备使用,具有收存、保管、交付使用的意思,当适用有形物品时也称为储存。“仓储”则为利用仓库存放、储存未即时使用的物品的行为。简言之,仓储就是在特定的场所储存物品的行为。

  通过暑假两个月在物流公司的实习同时结合书本上的知识使我对仓储有了更深的认识,现从以下几个部分讲:

  第一部分:自我介绍

  我是公司储运部吴中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我是今年七月一号进入公司工作的,作为一名新员工进入了一家高速发展的物流公司工作,深感欣喜。我想这是我职业的新开始。

  第二部分:人力的合理安排和运用

  1、人力的安排

  作为物流公司的传统业务———仓储,虽然技术性并不高,但需要勤劳,心细,作业强度大,体力要求比较高。象我们吴中仓库,随着客户的不断进入,业务不断增多,原本在人力方面就比较紧凑,这就要我们合理安排装卸工人,做到在有限的人力上作合理的安排,做到有条不紊,作业顺,这时就要合理安排人员,使每一作业尽量不受影响。

  2、合理的休息

  在出口装箱时,高温季节,仓储作业量大,出汗多。像卫洗丽的箱子,每一箱成品都套有一个塑料袋,很滑,装箱时不能碰伤箱子,作业要求高,难度大。在40多度的箱内,一会儿就汗流浃背了,所以要合理安排作业和休息,做到轮流休息,不间断作业,这样在保证作业安全的情况下,作业效率就不受影响了。

  3、人员的培训和提高

  虽然装卸工人的工作比较简单,但为了作业的不断提高,我们也要不断提醒他们现场作业的规定,及客户对我们的要求,这样有利于我们对仓库的管理,理货,配货等作业。他们的作业效率也会有所提高的。

  第三部分:货物的管理

  吴中仓库开业六个多月来,味之素,上海工厂,卫洗丽的业务已相继进入吴中仓库。客户的成品,出口品部分或全部进入吴中仓库进行保管。所以要做好仓库的管理,货物的入出库作业,日常保管,仓库清理工作,把好库存数量的管理,防止不必要的损耗的'发生,有效的利用库存区面积。

  A、易拿,易放,易看,易点的堆积方式,

  B、货物堆放不要超过托盘,不要超高堆放,要注意“五距”,

  C、货物入出时做好桩脚卡记录(计好箱数和枚数)

  D、坚持货物先进先出,对于频繁进出库的货物和小件的货物应多盘点这样减少库存差异

  E、保持仓库的整洁,地面的清洁,通道的顺畅

  主要有:

  一、部品的管理

  1、部品的入库作业

  现上海工厂的大部分部品已进入松江仓库保管,部品作为成品的一个部件,其种类繁多,大致分F部品和D部品,从加工手册上有分手册品(保税品———存放在保税区域)和非手册品,保管也有不同的要求。部品在转库进入仓库时,往往比较乱:部品外箱比较破因为它是周转箱,要用到不能用为止的。而且进来的端数有时乱,要整理清点每一个型号,箱数,端数;特别注意的是D部品中的便坐器系列的部品,它是工厂中直接生产线出来由仓库开转库单过开的,不像他们协力厂过来的部品那样整齐,所以一定要多留神,多注意清点。

  2、部品的出库作业

  上海工厂会按照生产计划在每天10点之前开部品纳入单传真至我们仓库,我们就按纳入单配货。如单上有“优先出库“的部品,我们应在第一时间配并第一车发货给工厂,这样就不会耽误工厂生产线的运转。配的部品应整齐放于托盘,标签朝外,出端数的放于周转箱内,做好标记和数量,便于对方清点。

  二、成品、出口品的管理

  1、成品、出口品的入库作业

  相对于成品、出口品的入库比较方便,但还要注意点数,特别是“水栓”产品,要翻板逐件堆高,以前入库时多次发现多箱为空箱所以一定要小心仔细。入库堆放整齐,卫洗丽的出口品应在每一托盘上标明生产日期,便于“先进先出原则”

  2、成品、出口品的出库作业

  成品、出口品在出库时根据定单或出口装箱单出库,一定要坚持“先进先出”原则,特别在出口方面。还有出口时,装箱单上的箱号和封号要填写正确,并传真至货代部确认后再封箱放箱,最好让集卡司机进来时把箱号和封号与“设备交接单”上的对一下,是否一致。

  为了做到先进先出,可否在填制一张记录单用于记录每一货品每次入库的数量和同一生产日的数量,出库时进行“先进先出”销帐,并记录余数。

  第四部分:设备的管理和卫生工作

  一、设备管理

  仓库现有设备:液压车,堆高车和铲车。

  仓储设备是省力省时的有利工具,要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清理轮子中的杂物,保持其顺利使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修,还要安全用电。

  二、卫生工作

  仓库作业量大,容易积累灰尘,所以每天要清理仓库,清洁地面,保持卫生。创造一个整洁的仓库,在良好卫生的工作环境下工作。

  第五部分:自我学习和总结

  每天的工作中都有很多问题发生,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把握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去解决,来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这也要求我们不断的学习,提升,学习老师傅的业务知识和掌握专业技能;交流,了解,吸取他们的经验;学习仓储保管,装箱作业,货物记帐等业务知识,这是我还有所欠缺的。还有要学习物流相关知识,使自己的知识更完善更丰富!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相关文章:

大学生学生实习报告12-22

大学生实习报告12-18

大学学生实习报告11-28

大学生实习报告12-18

大学生的实习报告04-03

大学生顶岗实习报告12-16

大学生毕业实习报告12-19

大学生暑期实习报告12-20

大学生工厂实习报告12-21

大学生寒假实习报告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