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
一、会计、出纳在一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
二、严格建立两帐,即会计帐、现金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公布帐目。
三、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末向经理报表。
四、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不经批准禁止动用各项资金。
五、建立实物领取登记制,凡领取实物、工具的责任人必须交旧领新(原先没有的.除外)登记后方可领取,并对照检查所领实物对路、合格与否。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严格财务公开、公正、准确、保密制度,未经批准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数据,防止国外情报人员窃取经济情报。
七、资金支出、收入必须以票据为准,经经理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无效。严格登记出入各种票据编号,用完后及时收回。
八、会计负责记帐,出纳负责现金保管,实行帐目、现金两分离制度。
九、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
十、参与收取各种规费和领导指定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 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 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厂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是本公司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规定。
第二条厂区内所有建筑物和物业设施,均受到本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凡在厂区内停留和工作的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与其承担的物业服务任务相适应的经营规模和运营能力,并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物维护保养规定
第七条建筑物内部管道清洁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条建筑物内部外墙需要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洗和保养。
第九条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防雷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条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路和机房设备。第十一条建筑物的广告牌、招牌需要经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批准才可设置。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规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为厂区内的业主和租户提供专业、高效、便捷、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依法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公共设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事业设施。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保障业主和租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厂区内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居住环境监测制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报告。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招租、入住、退租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过程。
第四章环保规定
第十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等。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垃圾投放应分类、有序。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抛弃垃圾,乱丢乱扔等行为。
第二十条厂区内设施及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应考虑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第五章安全规定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密切关注厂区内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业主和租户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入侵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管理的区域、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备的环境参数及设置。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厂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件列表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1.厂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建筑物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环境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5.业主和租户公约
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备案等相关资质。 3.公共设施服务:指依法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公用事业设施服务。 4.垃圾分类管理:指遵循环保政策,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管理。
第九章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业主和租户对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较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需要根据各项业务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
2.新建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改造需要投资成本。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优化投资方案,合理规划投资方案。
3.垃圾分类管理可能会出现投放错误、混投等问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及整治工作。
4.建筑物维护保养的费用较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进行合理规划、节约用能、提高管理效率等方式控制维护保养费用。
以上仅为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困难,具体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4
1、修理热线值班是物业修理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需喜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2、每天24 小时接听报修电话,将报修内容准时通知到修理人员,并随时做好记录。
3、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标准用语,服务热忱不讲粗话。
4、对修理服务范围以外的报修,工作量小、便于处理的,通知修理工尽快解决。对于工作量大、用工用料多的不要擅自处理,可以向用户做合理解释,或者让用户直接和工程部经理联系。
5、负责做好修理材料的验收、保管和发料工作,负责在每月初将上一个月材料的进、出、存状况统计后,分门别类报综合管理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
一、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月、季、年计划,负责实施。
二、按计划组织安排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与供电、供水、电梯、发电机厂商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处理故障等。负责小区有关设备的年检。
四、维修人员值班和零星维修。
五、组织设施设备的突击抢修。
六、建立小区设施设备和工具台帐及管理。
七、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防队长职责
一、负责制定小区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小区安防人员,包括值勤安排、内务管理等。
三、负责安防人员的`培训,包括消防培训。
四、负责组织、检查小区安防的值勤和巡逻,包括夜间。
五、负责小区车辆停放管理。
六、负责编制小区治安突发事件和火灾处理预案。
七、负责治安和火警事件的处理,重要事件立即报经理。
八、定期组织小区安全检查,包括消防检查。
九、负责安防员的考核,向经理提出奖罚方案。
十、公司安防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6
(1)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厦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厦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
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溢,应当暂时将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厦的积水抽排出厦外;如水浸来自厦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组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厦的正常运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到厦将在短时间内停电的通知,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业户和顾客。工程组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厦首层;
管理办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工程组,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厦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和巡楼保安员密切注视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7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平安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急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急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终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全部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开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平安,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需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准时报警,并在保证平安的'状况下帮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惜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摆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转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靠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8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山东万众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山东万众物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
装束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服要干净;进公司须戴工作证;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严禁无故旷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许代别人签到;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小区设备和设施:
设备、设施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注意整理整顿;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严禁对小区内的设备乱涂、张贴;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服从上司的命令:
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严禁在花园内吸烟;不准喧哗、赌博;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依照《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及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业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业主、业户应当尊重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弘扬职业精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类型和业主、业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并向社区居民公示。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实行责任险、侵权责任险等保险制度,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保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登记,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开展合法的服务工作。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组织架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人员管理,由专业人员负责招聘、培训和调整从业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具有应有的资格和能力。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定期对自身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保持服务水平的稳定。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社区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业主、业户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业户享有在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基本服务,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业主、业户有权对其所居住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业主、业户应当保持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
第十七条业主、业户应当遵守社区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八条业主、业户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防范、消防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依法配合各项检查和审批工作。
第四章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修养良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和认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将现场服务情况及时汇报给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业主和居民之间的关系,解决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业主、业户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维护社区安全和谐,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报警。
第五章违法行为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二)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
(三)未按期缴纳服务费用的行为;
(四)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行为;
(五)故意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和治安的行为;
(六)干扰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于本条例未涉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和谐社区。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异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处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0
一、保安员岗位管理规定:
1、加强提高各方面素质。
2、熟悉小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4、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5、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6、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7、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管理科报告。
8、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9、不得在住宅小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业主赠与的财物。
10、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11、驱赶物业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12、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访客进入小区应出示证件,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小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保安岗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本,交接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装备查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交接情况。
三、巡逻员岗位管理规定:
1、治安巡逻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2、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包赔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3、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包赔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4、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部门处理。
5、治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公司或广大业主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思想业务素质过硬,自觉维护物业辖区内业主或用户以及设施的安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负责物业辖区门口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秩序,发现有人进行危险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
第二章保安人员内部管理规定
第五条保安人员每周应进行开会小结,总结本周工作,对下一周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签到记录以及会议记录。
第六条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物业治安的义务,因此,工作安排上应有严格规定。保安人员请假1日以内,必须由所处岗位的负责人审批;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者,应报由保安主管批准;超过3日,须报经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保安人员请假超过1日以上者,应事先与其他保全人员协商顶班,并上报批准。
第八条保安人员请假须续假时,应当及时告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照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保安人员值班室、宿舍只准张贴公司统一制订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十条桌面保持干净整齐,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桌屉里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一条宿舍的地面、门、窗应保持干净、无尘、无明显污迹,床铺上的被子、枕头必须摆放统一
第三章保安人员仪表规定
第十二条注意仪表,制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整洁,待人接物有礼貌。
第十三条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饰物,留长发、长指甲和蓄须;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
第十四条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得体、态度和善、精神饱满。
第十六条保持值班室、住宿处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十七条执勤时不准喝酒。
第十八条不准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利用娱乐之便赌博或变相赌博。
第十九条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第二十条自觉接受业主(住户)的监督和投诉。
第二十一条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对业主(住户)反映的情况不推诿、不回绝。
第二十二条禁止其他有损保安人员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保安人员交接班规定
第二十三条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
第二十四条交接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条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的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条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第二十八条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保安人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为搞好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惩罚。
1.对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4.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5.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6.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7.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
8.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者。
9.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12.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13.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4.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条根据第二十四条中所列情节的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保安人员巡逻签到规定
第三十二条巡逻路线的制定。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巡逻人员要做好各处角落的检查工作,做好签到记录,为下一批巡逻人员有据可循。
第三十四条巡逻力量的组织。保安主管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的内容确定巡逻组的配合、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白班,夜班两班。夜班每组必须两人以上。
第三十五条日常巡逻路线
1.整治乱停乱放,确保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顺畅。
2.认真查看各条巷道的公共设施是否完整。
3.细致检查各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5.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第三十七条检查
1.保安主管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责任区提查一次,班长会面检查不少于两次,保安主管对夜间岗必须进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须检查各管理处巡逻队员巡逻棒的使用情况以及巡逻棒的数据。
3.凡检查巡逻棒数据发现漏检情况的,依照班次检查按漏检一次罚款两元。
第三十八条收发、保管。由保安主管负责每周收发签到表或者巡逻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门处理并且打印出有关巡逻数据进行查核。
第三十九条责任。队员如果丢失或损坏公司财物一律按原价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门岗保安员职责
1.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
2.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5.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
6.禁止2.5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严禁危险品进入小区。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责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区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负责管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3.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5.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装修材料不准随意堆放,在规定时限内不准施工,防止影响其他住户休息;余坭、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6.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住户)的意见,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主动热情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中心保安员职责
1.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电视录象工作。
4.负责录象带的保管工作。
5.负责查出报警位置,及时调动保安员现场查看并处理。
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业主的投诉,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业主(住户)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7.做好资料保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
(四)巡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物业,留意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
2.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辖区内。
3.监督检查业主(住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装修。重大违章装修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房、公共设备设施和清洁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5.负责顶替需要短时离开岗位的保安员。
6.负责巡查停车场治安、消防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停车场保安员职责
1.维护停车场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2.提醒业主(住户)或客人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作好巡检工作,保证车辆安全。
3.严禁装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劝阻超高、超长车辆进入车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4.车场内出现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疏导和处理。
5.认真按规定巡查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及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汇报。
6.认真、如实作好值班记录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石家庄保安公司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发生火灾、盗窃、凶杀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本小区物管站和辖区派出所。
四、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物管站。
五、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准许后方可入内。
六、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石家庄保安公司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小区,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七、做好各项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八、公司、物管站或地方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在公司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小区内住户的人、财、物的绝对安全,为小区内的业主创造的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的环境。
1、组织、布置、协调好保安部门的日常工作。
2、熟知小区楼层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合、协助公司物秘部负责搞好接待、解决和处理好住户所提出的问题或投诉。
3、制定、执行和落实好公司关于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和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为公司主管的表彰和处罚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4、如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必须到现场指挥,当好上级主管处理好事故的参谋。如公司主管不在时,先调动人员处理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发展,事后上报公司主管。
5、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石家庄保安公司负责对小区住户进行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的培训。
6、部署、督促、检查下属的工作,检查和总结保安的全面工作,为公司主管月底和年终的总结、表彰、处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7、有知才、育才、用才的能力和管理方法。
8、工作上讲务实、讲策略、重实效,带领全体保安人员,圆满地完成公司主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1
一、管理制度的缺陷
尽管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由来已久,但是在我国范围内还属于新兴行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难免在运作过程中消失各种问题。
1、物业管理法规不完善
物业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实际的管理工作(阅历),在这种状况下,很难针对居民的详细生活问题进行关注以及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对许多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最终在时间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渐松散,致使小区环境消失污染和破坏。
2、缺乏完善的业主自治制度
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在物业领域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机构,相关工作的效率也很低,业主也不能够通过法律进行权益上的自我维护。
二、改善现状的对策
总体来讲,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许多冲突性问题难以通过正规手段进行根治,许多时候消失特别状况,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定进行约束,在这种状况下,只有对先进的'管理阅历进行借鉴,对整个行业进行科学规划,促进行业的整体规范,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走向正轨与规范。
1、平衡物业市场的供应双方
就目前来讲,我国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应用的模式属于自建自管型,在这种状况下,管理水平较大程度上需要依靠物业公司。在这种状况下,就需要通过开发商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发动政府进行相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不直接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化干预,而是通过有效监督,促使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的平台,使物业管理的供需双方,无论是在权力还是义务上,都能够处于平衡状态,处于公平的位置。同时,还需要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精细化规范,明确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使得管理能够拥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进行评价。在这种状况下,可以使物业管理上的纠纷大事有效避开,使物业公司的工作能够有所进步。
2、强化业主的主体性地位
首先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了解,使得业主能够明确自身权益,同时还应发挥政府的力气,明确物业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统中的详细位置,一旦消失物业纠纷,政府能够准时出面,对大事进展的导向进行合理掌握。同时还能够使业主熟悉到物业管理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针锋相对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物业管理的状况将能够得到极大改善。[3]确立反馈机制,使得业主能够拥有对于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的权力,在这种机制下,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其次,物业公司应强化市场意识,推行商品式的服务理念,促进业主对于合理服务需求的意识,使得管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兼顾供需双方的实际状况及意愿。
三、结语
在我国的住宅区管理中,物业公司始终处于肯定强势的地位,在这种状况下,业主的空间被无限压缩,物业公司心情执法,业主状告无门。面对这种现状,就应当从制度上进行思索,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使得整个物业管理市场能够渐渐向着国际化标准靠拢。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渐渐步向正规,整个市场才能够处于平衡的状态。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2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或部门经理请假,经准许后方可离开。
2、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
3、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及巡检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4、须按计划及主管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主管。
5、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必须保持值班室内24小时有人值班,当班人员严禁饮酒。
6、值班人员必须每班打扫值班范围内之卫生,每班两次,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7、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房,如有违者,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否则追究其责任。如有来访者,必须进行登记。
8、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暂放、存放于值班室,违者一切责任由值班人员负责。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3
岗位名称:值班工
直属上级:值班领班
管理幅度: 所属部门:维修工程部
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保证变配电、发电机、供水、空调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认真执行巡视检查制度,做好巡视记录、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向上一级通知;
3、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5、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6、保持各机房清洁,定时打扫卫生。
7、及时处理业主的维修求助。
权限 :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建议权。
岗位能力要求:
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业绩考核指标:
1、保证大厦各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工作的出勤率;
3、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保进行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业主员会成员,并享有被权;
(六)监督业主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会的决定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会、派出所或业会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员会或其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会或其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员会根据业主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会补充。业主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6、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员会是业主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员会是会设主任、员共七名。业主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员会应进行催缴或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
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公众制度、岗位职责、管理维护运作标准及制度、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及制度: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安全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保安巡逻制度、门卫工作制度、仪容仪表规定、卫生管理制度、房屋维修养护措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方案、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方案、供配电系统维修养护规定、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公用配套设施管理规定。
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众制度服务合约,业主公约,楼体使用及维护管理规定,装修管理,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等十余项
管理规章制度
(二)岗位职责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共二十余项
物业管理的保障实施物业管理的准则
(三)管理运作制度包括各类制度、规范、方法共二十余项
(四)员工考核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考核制度和考核表共近十项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1、资料收集
资料的收集坚持内容丰富的原则,根据实体资料和信息资料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从需要和服务的角度出发,扩大信息的收集来源,从时间上来讲是指从规划设计到工程竣工的全部工程技术维修资料,从空间上讲是指物业构成的全部,大到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小到花草苗木都应有详细的.资料。
2、资料分类整理
(1)分辨真伪。
(2)分类排序。
(3)组编档号。
(4)装订精美。
3、档案资料管理
(1)采用原始档案和电脑档案双轨管理制。
(2)采用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法,便于原始档案的管理(如:采用录像、刻盘、胶卷、照片、图景等方法)。
(3)建议尽可能的采用电脑储存,便于查找调用,以便更好地保护原始档案的资料免受翻动的磨损和损坏。
(4)建立健全的档案外借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必须专人负责,应做到保管、保密,工作细致;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5)档案管理室必须达到防火、防潮、防变质的"三防"标准。
档案管理
1、开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1)产权资料:4类
2)技术资料:17类19项
(一)档案资料的分类简索3)物业资料:4类
2、管理单位自建档案资料1)业户资料:2类7项
2)日常管理资料:17类49项
(二)档案、资料的
管理办法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1、档案资料收、发管理程序A重要资料须经管理处主任验收归档
收集整理归档利用B日常管理按程序文件规定归档
(三)档案资料
管理要求
1、采用多形式储存文档
2、尽可能把其他形式文档转化为电脑储存
3、分类管理
4、编制目录
5、档案的废止权在管理处主任或指定人员
6、档案分类造册
7、档案专人负责整个文档的管理过程及借阅手续
8、档案室达到防火、防潮、防变质等"三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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