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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8 17:06:53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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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工作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收费情况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收费情况工作报告

收费情况工作报告1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xxx(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xxx(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收费情况工作报告2

  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年度审验制度的通知》(浙价费【1993】21号)规定,我校对收费政策执行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的收费及收费依据文件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坚持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校内所有收费项目做到先报批备案,后收费。目前,我校的收费项目和依据如下:

  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同时,围绕收费工作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国家的收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一)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收费

  20xx年度,我校严格按照这些政策和规定做好各项收费工作,确保所有的收费项目合法合规:一是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无擅自、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二是现由学校统一代办的费用仅限于校服费,学习资料购买,如寒暑假作业等。坚持成本

  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保证质量,义务服务,让学生从中得到实惠。三是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二)认真执行收费报批和许可证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收费我校制订了《希望小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收费报批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按照教育收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将各项收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学校,并由学校上缴局财基科预算外资金账户,所有收费项目均购领和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正规票据,并对收费票据的购入、领用和核销实行严格管理,没有“白条收费”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三)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收费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要措施有:对于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通过校讯通告知每一位家长,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以保证社会、家作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制作收费公示牌,设置于公示栏,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通过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保护了每位学生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我校学生都是民工子女,多来自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不少。为了部分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学校采取缓、补等不同举措。对于一次性交不齐的学生,让他们先交一部分,所欠部分等家里宽裕一点时交上,有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学校给予部分补助,以保证他们能正常入学。

  三、20xx年度收费标准与收费金额无变动。

  20xx年度,由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学校的收费政策和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了家长的肯定与社会的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在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领导下,做好收费工作。

收费情况工作报告3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收费情况工作报告4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xx]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xx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xx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xx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二、收费公开情况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管理监督情况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收费情况工作报告5

副市长:

  您在《市长电话要情》(第59期)中“马路边划线收停车费亟待规范”的批示收悉,我局__局长立即指示有关部门迅速办理。现按照您的指示,将我市停车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体制

  20__年以前,我市停车场行业管理职能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998年政法部门清商时,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停车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到市市政管委。20__年9月1日,政府职能调整,将经营性停车场管理职能由市市政管委划转到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由于区县交通体制面临改革,各区县的停车行业管理职能仍由区县市政管委负责。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和区县市政管委主要负责经营停车企业的资质管理。市物价部门负责停车价格管理和执法。市城管监察部门负责对停车场违法经营的执法、市交管部门负责对道路停车秩序的管理和执法。市房管部门负责居住小区的停车管理。市规划、交管部门负责对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挪做它用的执法。

  二、管理现状

  (一)机动车辆发展状况

  到20__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07万辆,其中小型客车约占72.6%,约为59.1万辆。

  (二)停车设施现状

  截止20__年年底,全市已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20__个,总车位数达到346985个,分别比上年年底增加了398个停车场和64580个停车位,其中各类停车场的增长情况为:居住小区停车场增加了18个,停车位增加了34265个;路侧占道停车场增加了51个,停车位增加了3386个;立交桥下停车场增加了9个,停车位增加了1719个;公共场地停车场增加了14个,停车位增加了748个;公建配建停车场增加了138个,停车位增加了21259个;路外专用停车场增加了30个,停车位增加了3203个。

  在全市各类停车场中,城八区经营性停车场1624个,停车位26.5万个,占全市的76以上。

  全市20个区县和地区,共有停车设施(泊位)686489个,停车场6201处。其中,占道停车场1044处,停车位75422个。路外停车场1176处,共计停车位149365个。居住小区停车场1579处,停车位329405个。单位大院停车场2402个,停车位136966个。通过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有将近50的停车场、停车位未能被经营管理起来,大量的国有资源被无偿的使用或长期挪用及闲置。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机动车数量已经突破207万辆,根据交管部门的统计,仅东、西、崇、宣四个城市中心区的纯机动车登记数量为377771辆(不包括军车和摩托车)。通过对比四个城市中心区的停车资源普查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停车位的缺口将近27万个。

  造成停车位严重不足问题的主要原因,首先是由于我市的停车规划严重滞后。全市停车规划尚未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缺乏全局规划思想。停车场建设作为整体交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规划工作应具有先行性和前瞻性,应该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进行。目前停车规划工作仅作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附属部分实施,未充分考虑其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因而在一些大的交通枢纽和公共场合的规划上忽略停车场建设这一重要环节,如宋家庄作为地铁和两条公交线路的转换枢纽,在规划上却没有预留停车场建设用地。

  现有停车设施配建指标过低。随着私人小汽车拥有量的.增加,两户一位的停车位配建指标已经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现在的配建标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具有可发展的体系。另外,旧小区的停车泊位供求矛盾还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出台。

  同时,一些相关主管部门对落实规划及设计指标的监管力度不足,执法不严,也是造成问题的关键原因之一。

  其次,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没有很好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停车设施的建设。北京市一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具有土地出让金高、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的特点。如北京站停车场,建安费占总投资的60。由于政府在停车设施定位上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在投资政策上体现不出应有的吸引力,社会资金投入少,造成整体上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综上所述,目前市区停车问题可以概括为:停车设施短缺;建设与发展滞缓;管理力度不够,秩序混乱。

  1、城市规划部门对于停车设施的需求发展趋势缺乏足够的预见性,停车设施的规划滞后于实际发展进程。

  自80年代末以来,北京市私人小汽车发展势头甚猛,年递增率一度超过50%,然而1994年之前的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指标中一直没有列入“家庭汽车停车位”的项目,1994年颁布的《关于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行指标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才将停车设施指标纳入,但这个指标明显过于保守(1个车位/10户)。市政府已对此项指标重新修订,并以京政办[1999]26号文颁布实施。

  对于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迄今市区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设施规划指标还是依据1985年市政府第14号令《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实践证明这些指标明显偏低。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对民用机动车保有量的预计与实际发展状况有很大的出入(总体规划预计20__年全市民用机动车保有量70~80万辆,而实际上已经达到150万辆),对公共停车位的需

  求及相应的停车场(库)规划也落后于实际发展。

  2、缺乏切实可行的鼓励政策,难以吸引开发商投资建设和经营公共停车设施。

  公共停车设施属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受国家政策与社会承受能力的制约,投资回报率低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如果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按全部建设成本(含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四源费、建安费及各种税费)加上实际运营成本及一定的经营利润测算,已远远超过现行收费标准。

  同时,影响投资经营公共停车设施投资积极性的因素还与当前市区停车秩序的管理有很大关系,如无序停车的蔓延,导致车流不能有效引导至停车场等。

  3、管理体制和法规不健全,职责不明晰。

  首先,执法管理与经营管理职责不清。目前临时占路停车场的设置(划定合法停车位及对违章占路停车的纠正处罚)由交管部门执法管理,但占道随意设置停车场的情况普遍存在,且占道停车大部分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有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还在经营收费,且不能行之有效的进行管理,同时自行车停车经营管理也较为混乱。路外停车设施匮乏,随意占道开办停车设施现象严重,经营管理也非常混乱。

  其次,北京市至今尚未就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颁布一部完整的法规,对车主自备车位、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附属公用停车设施以及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没有全面的法律约束。不仅如此,规划指标的落实也有很大差距。由于缺少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以致一些公用建筑附建的停车设施不能同步建设,或建成之后改作它用。对停车设施改变使用性质以及违章停车的惩罚也缺乏力度,起不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此外,尚未出台各类公用停车设施(包括自行车存车)经营管理行业法规,经营者(或产权人)的法律责任、义务及权益保障均无明确界定。

  4、执法管理队伍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

  作为停车秩序执法主体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既无足够的警力,也缺乏先进的管理手段,难以全面担负起停车执法管理工作。近年来,借鉴国外经验,聘用停车协管员协助民警管理停车秩序,虽有收效,但全面推广则缺乏法律依据及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证。此外,市区现有街巷临时占道停车缺乏全面规划,没有明确划分准许停车和禁止停车地段,加之驾驶员守法意识淡薄,造成停车秩序混乱。

  作为停车经营执法主体的市城管监察部门也由于缺乏足够的人力,同时也没有把对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性为监督管理纳入日常性的工作,多为临时性地检查处罚,难以形成长效,造成停车企业不办理经营资质,违规经营的现象严重。

  5、停车收费制度及标准不合理,无法发挥价格对停车需求的调控功能。

  目前全市执行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仍依据20__年由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公用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除机场及火车站公共停车库之外,现行收费制度大多没有体现不同区位及不同时段停车的价格差别,也未拉开停车时间长短的收费差异(没有对超过一定时限的停车实行累进制计价),因此对停车需求不能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

  路外停车楼(含地下停车场、库)现行收费标准一般在2-5元/小时,远高于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标准,由于路外停车楼周边任意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因此停车楼停车需求降低,导致停车楼连正常的运营管理成本都难以补偿,这就使得众多投资者仍在袖手观望,一部分已建成的公用停车设施改作它用。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停车行业也随之快速发展,截止20__年11月31日,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已达20__个,车位为346985个。

  三、路侧停车管理基本情况

  马路边停车,一般统称路侧停车,是指占用国家道路资源停车的行为。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75号令)、《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市政府74号令)等有关规定,20__年10月1日前,我市路侧停车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施划路侧停车位,并将设置施划的市管道路停车位告知给我局,将区管道路停车位告知给区县停车管理部门。目前主要以申请备案方式经营,按行业管理的要求、社会需求的增长、市场的发展状况,为了用好有限的社会资源,今后路侧停车应采取特许经营方式。

  路侧停车位经营办理程序是:经营企业到我局和区县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备案手续后,到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手续,到地税部门领取税票后方可经营。合法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具备《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表》、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志牌、划有停车位。

  北京市发改委在20__年5月1日发布的停车收费标准为:露天停车场在四环路内为1元/半小时,在四环路外为0.5元/半小时,在王府井、东单、西单等八个高收费地区为2.5元/半小时。在经营期内,停车企业将按照标准向市财政交纳停车占道费。目前我市对经营性停车没有任何优惠政策,做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是积极倡导企业招收我市下岗人员做为停车收费人员,可少量解决下岗人员就业问题。但目前因停车收费员待遇低,平均月工资在400元到600元之间,社会对停车管理工作还缺乏应有的认识、尊重,所以这个岗位对我市下岗人员吸引力不大。部分企业在招收不到下岗人员的情况下,招收了外地等其他人员做为停车收费人员的补充。

  按照职能划分,对擅自收费、乱收费等行为由物价部门负责处罚,对停车场不办理备案手续擅自经营、停车场内秩序乱等行为由城管监察部门负责处罚、取缔。

  四、目前工作

  以前,由于我市没有统一的停车经营服务规范、标准和规定,造成停车收费人员经营服务行为不规范,与停车人发生矛盾。对此,我们正在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服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的经营服务等行为加以规范,将在近期下发;同时建立停车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拟于20__年7月1日开始运行,将于通过日常监管,记录评定企业经营行为,通过停车市场退出机制,使信用不好的经营者退出停车市场。

  当前,为我市加强停车行业管理,我们正在开展以下工作:

  1、摸清路侧、路外、公共建筑等停车位的现状,配合市交通委制定《北京市停车规划》,在全市开展第二次停车设施资源普查工作;

  2、为贯彻实施《国家行政许可法》,解决现有的政策、法规与管理现状已不相适应的情况,开展停车立法调研工作,为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路侧停车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做准备;

  3、制定路侧停车特许经营实施办法,开展路侧停车特许经营试点工作;

  4、开展路侧停车电子计时管理试点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市路侧停车管理水平、实现智能化静态交通管理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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