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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时间:2021-02-26 13:20:31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热门】高一作文九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高一作文九篇

高一作文 篇1

  春风吹走了我的笑脸,夏雨浸湿了我的心灵,秋叶埋没了我的思念,冬雪飘满了我的世界,融化在我的心头。自从您离开我,离开这个温暖的家,好象整个世界都变得沉闷了。您的音容笑貌,您的言谈举止,您所交待的一切,我全都铭记在心。

  记得小时候,每天清晨您总是一手挎着菜篮一手牵着我,从路旁高兴地走过,不知为什么我有时总是嫌你走得太慢,于是就挣脱您的手蹦跳着往前冲,身后便传来您的叮咛:小心点儿,别摔着!而无知的我却总是把这当成是唠叨。夏夜里,我总是和您一起在树下乘凉、数星星,您给我讲故事。无知的我总是问这问那,您却毫不厌烦。现在想起来,我那时好幸福、好幸福!

  还记得,我特别爱吃冰糖葫芦,一听到“冰糖葫芦”的叫卖声,我便拉着您的手到处去找寻。那一串串红红的糖葫芦又酸又甜让我百吃不厌。而每次你总是微笑着看我吃得津津津有味。当我把糖葫芦送到您嘴边的时候,您总是笑着推开说:“俺乖乖也知道疼人了!”

  当您病倒在床上时,我由于一些“正当”的理由而很少去看您,真不知道是功课太忙还是贪玩。直到有一天,爸爸提到您想见我,我才觉得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奶奶您了。得知您己处在弥留之际,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往事一幕幕出现在眼前。

  当来到您的床前,我才发现您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您看到我,浑浊的眼里露出一丝光彩,嘴巴一张一合地似乎要说什么,我把耳朵凑到您的耳边,才隐隐地听到:“你知道奶奶现在最想吃什么吗?”我无力地摇摇头。看到您失望地闭上眼睛,我的心碎了。

  今天,我又一次听到街上的吆喝。“冰糖葫芦!”那么悠扬那么熟悉。我猛然间醒悟:奶奶也同我一样怀念那逝去的童年岁月,那难忘的冰糖葫芦。顿时,愧疚、悔恨、自责全部涌上心头,泪眼迷蒙中,心中的冰糖葫芦竟是那样的苦涩……

高一作文 篇2

  时光荏苒,似水年华。一转眼,我已不再是那个单纯的小孩了。在我短短的十五年人生道路上,我遇到了一个有点特别的男生……

  一天,他匆匆地跑进教室,头发零乱,满面倦容,当他刚坐下时,刚好上了早自习,没办法,他还是被班主任记在了迟到的报告栏中,之后的一幕简直令我惊呆了,他拿出课本,竟读着读着睡着了,而不幸的是,班主任的小眼睛正好盯着了这一瞬,于是,他被班主任叫醒后找出去开茶会了,只是这样的茶会没有香茶,也没有点心,只会有班主任那飞舞的口水……

  时间过了很久,他才从班主任的魔爪中逃脱,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着实让人感到同情,于是,我便友好地递出了我的纸巾,可他只是苦笑道:“你看,我好得很,才没有掉眼泪呢,再者,我又没那么脆弱,哪像你们女生!”

  我又一脸鄙视地跟他说:“我们女生又怎么啦,再者,我又不是一般的女生!”之后,他听到这句话,着实笑得灿烂。说真的,和他做同桌的那些日子,我们通过许多次的简短谈话让我们的距离更近了些。也许,他真的很累了,累到有时不想说话时,他就只埋头做题,什么都不会管。

  当我问他,他为什么每天都看起来这么疲惫时,他就只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学习消得人憔悴!”我能够想象一个人在深夜时在台灯下执笔解题的身影,也许那时爸爸妈妈早已睡熟了吧,或许在无数个那样的夜晚,只有他孤傲的影子和他做伴,给他温暖了吧。

  他说:“我曾经因为学习差而被同学排挤,在分小组时被小组长嫌弃,所以,我要改变我自己,我要创造属于我的辉煌!”他的一席话让我感到胜读十年书,没错,我们没法改变社会,我们改变自己,我们没法改变将来,那就改变现在,我们没法改变环境,那就改变态度,终有一天,我们终会赢得喝彩和鲜花!

  风仍旧吹着,小雨依旧连绵,阴雨连绵的天气里,我总觉得我的身旁有一盏耀眼的灯,把我孤独的、苦闷的心照得通亮,他的努力、他的勇敢、他的坚毅、他的经历、他的信仰,无一不让我感到震撼,无一不让我感到感动……

  我敢问:“何以炼成学霸?”答:“深夜执笔狂练,春夏秋冬亦然。”我逐渐了解他,一个有点特别的男生……

高一作文 篇3

  停下笔的时候,我看到了手中原本刚换下替芯的笔已经又用了一半。不自觉地翻数了写下的一切——六大页作文纸。不禁吓了一跳:才高一呢,就这样了。怎么混下去。一惊之后又自嘲般以笑带过:不想了,日子还不就这样,爱过不过。合上本子,准备敲打下这些删删减减的烦恼锁进电脑里,与你,分享。

  ——题记。

  我上高一了。

  忽的记起小四的文《我上高二了》,那个腔调里的情绪是什么,我记不清楚了。

  是什么?惨烈?绝望?无力?我开始理解他了。因为现在的我,就是这样的心情啊。

  我上高一了,我越发的迷失了。我渐渐地从一次次考试中麻木了,又或者还有一些感觉——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我上高一了,才经历过3次不大不小的考试,我就有一种 Game Over 的feeling。

  并不是难过于考多烂,尽管它们确实不好说。可这不是重点啊。重点是我无力感很强烈。

  我看着自己现在的处境___实验班。多好听多光荣啊。我甚至惊诧于它的真实性,我怎么进来的?我又记不清了。可这 并不让我感到高兴啊。我甚至有种挺倒霉的感觉,当初的欣喜感,早就无踪了。

  没有 特长,不拔尖,闷骚,注定我是郁闷的。我没有高昂亢奋的学习热情,没有刻苦的钻研精神,没有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没有广泛的兴趣,没有灵活的处事方式,so,没有运转发达的脑瓜子的我,处在班上,确实挺不容易的。我想逃,____可也只局限于想想而已。

  我上高一了,自我检讨:说实话,我没有一科是优势 的啊。 英语,初中就一般般的程度,但我自认为,语感不错啊。阅读and作文,一般不会丢分。可是,我上高一了,这些就从优势转为劣势了啊:我总是能清楚的听见磁带放出的每一个单词,可当它们敏捷地手拉手从我耳边晃过时,我却神游似的抓不到重点。我甚至无力写出一个颇具新意的句子,我觉得,我的作文比初中还shit 。 数学and物理,我是真的喜欢它们啊,可是,它们却不愿意与我亲近。我那么努力地讨好它们,换来的只有爱搭不理。该我不会的,我依旧不会。。无语。 地理,呵卷子发下来,我只会填:“低压”“高压”“副高”然后选择题用蒙的,然后抄后桌的。

  我上高一了啊!可是,是什么变了。我一直觉得初三是我精力最好的一个时段,我把它用光了,消磨了一个暑假之后,我就变笨了。是 我把初三美化了么,还是在某个安静燥热的午后,外星人登陆,趁我小憩的时候抽走了我仅存的智慧芯片?可是它偷我的 干什么呢,又不值钱。

高一作文 篇4

  “有些地方用你的双脚无法到达,那不妨用你的心灵去试探试探。”15岁的约翰戈达德满怀雄心壮志写下自己的人生目标,从此用心灵当引渡者,完成看似不可能的目标共计109个。是什么在鼓舞他不断向自己发出挑战,是什么让他如此无畏?是心灵的抵达。

  如果你的心灵都无法到达,那身体更无可能而言。约翰这是做到了先让心灵抵达,才完成了如此多看似不可能的目标。正如电影《银河补习班》中的一句经典台词而言“只要你一直想,世界上所有事情你都能做到。”以心为形,用心灵去试探目标,以心灵为人生框架,你在框架里添砖加瓦,总有一天你会站在框顶回想过去的.点滴,你会发现你的心灵有多远,你就能迈多大的步子。

  古人云:“取其上者得其中,去取其中者得其下。”你只有向心灵的目标看齐,你才会有动力。前进,哪怕你拼尽全力无法与目标并肩,但你会在追逐心灵的目标时看见这世界的五彩斑斓,收获这一路以来盛开的鲜花,闻尽这遍地芬芳的红色玫瑰。在追逐心灵的高度时,你流下的汗和泪都是它们向你这位勇者发出的致敬,你在追逐心灵的高度时,你以无畏的姿态迎接全新的自己,这一路一定万分值得。

  跟随心灵去闯荡。让心灵先抵达,去试探自己的目标极限,心灵是探路者,是引索者,是指路灯,关键你还要怀着一腔热血跟随心灵去闯荡,沿着心灵的召唤无畏前行。约翰在写下127个目标时,他有着的不仅仅是雄怀壮志,更是一双早已准备迈步前进的双脚。他做到了心灵和身体同时启航。他做到了以心灵为船帆,在迷路时靠船帆偏向航行,他做到了以心灵为引索,在丢失方向时靠引索找回位置,他做到了以心灵为哨塔,在惶惶黑夜中也能明确自己的方位。

  以心为形,以梦为马。以心灵为高度,定下自己的目标。跟随心灵去闯荡,看尽着汹涌江湖里的一派祥和。以梦想为马匹,你驰骋,你奔驰,你沸腾。你拥有着一匹不被外界所扰的马匹。这就是心灵所指的高度,这就是心灵的壮大,这就是你无畏的理由。心灵是你坚韧不拔的后盾,你的心灵有多坚定,在追逐目标时你就能走多远。

  让心灵先抵达目的地,让它在哪儿扎根,你用目标作肥料水源,不辞辛劳慷慨灌溉,总有一天你会在目的地看见成株大树拔地而起,闻尽遍地芬芳。

高一作文 篇5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许多大大小小的事情,有的事情发生过就遗忘了,不留一丝痕迹,而有的事情却让人记忆深刻,难以忘怀。

  我很喜欢我的弟弟,他是我叔叔的儿子,他每天上蹿下跳,精力十足,从来没有老老实实在椅子上坐过。他最喜欢玩具枪,只要看到玩具枪一定吵着要买。

  今年在他生日的前夕,我跟他说等到生日的那天姐姐一定送他一份大大的生日礼物。可是在他生日的那一天,我却给忙忘了。晚上吃饭的时候他问我要礼物,我才突然想起来。于是,我跟他说:“姐姐过两天再补一份给你!是你最爱的玩具枪哦!”但是弟弟却很不高兴,他说你答应生日当天送给我的,怎么没有呢?你骗人!我安抚了他半天,才让他暂时忘记生日礼物的事。而这个时候,我也暗暗反省,意识到了自己犯了错误,既然对别人做出了承诺,就一定要去兑现这个承诺,忙忘了并不是借口。

  第二天,我带上了我的零花钱去附近的玩具店买玩具枪,玩具店老板告诉我的零花钱不够,还差一点点,我左思右想还是决定不找妈妈凑了,我决定自己赚钱给弟弟买玩具枪。趁着周末我把家里储存的半新的玩具装在盒子里拿到广场上卖,因为卖的很便宜,所以没用几个小时我就成功的把盒子里的玩具全卖出去了!我数了下,加上自己的零花钱刚好可以给弟弟买那把玩具枪了。我兴高采烈的跑到玩具店把那把玩具枪抱回了家。

  晚上,我就让妈妈带着我来到弟弟家,并且把这个迟到的生日礼物送给了他,弟弟看到后高兴地说:“谢谢姐姐。”顿时,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这件事情虽然很小但是一直让我记忆深刻,因为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诚信,要遵守承诺,我相信在我以后的道路上会一直保持着这份诚信对待他人!

高一作文 篇6

  什么是最好的爱情?是相濡以沫,白首到老;还是由爱情转化成亲情的无微不至的照顾?看我的外公外婆,我觉得他们就有着最好的爱。

  外婆是童养媳,从小被卖到外公家,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千千万万个日日夜夜培养出来的,也许不情愿,但在时间的风化下,离不开,也放不下。

  外婆年轻时不注意落下关节病几十年,家中要出门的大大小小琐碎事情都是外公来做,从为生计奔波,到日常买菜缴费,外公从来没有半句怨言在外公看来:照顾一家老小,应该的。在与外公外婆生活日子里,外婆很爱叫外公老头子,最常听到的就是,老头子什么什么在哪?老头子去买点鸡蛋,家里鸡蛋吃完了。非出门不可时,因为腿不方便上下楼梯全靠搭着外公的肩膀来完成,外公的肩膀就像外婆的拐杖,也是外婆最坚定的倚靠。几年前妈妈给他们都买了手机,外婆连自己的号码都不知道,却能流利的背出外公的手机号,我问外婆原因,外婆讲:有什么事,打给老头子,老头子解决,老头子能。

  这种平静的生活也只持续到外公癌症复发,外婆天天3点起床,煮粥,一步一晃到公交站,赶第一班公交车去医院,以外婆的腿脚,平常连门都不出的人,现在这样早出晚归,忙忙碌碌,凭的都是一份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情感。我一次无意间在医院看到外婆为让已经听不见的外公舒服一点,艰难的帮外公翻身的情景,外婆一米五的个头,双手拽着外公的衣服,在身子与床的空隙中塞上枕头,再换向另一边,让外公完全侧躺,完成这一切的外婆,满头大汗,几乎站立不稳,看向外公的眼中有着莹莹泪光和浓浓的心疼。

  那天,我们全部赶到外公床前,陪外公走完一生中最后的时光,外婆用颤抖的手摸上外公逐渐僵硬的脸颊,嘴里喃喃:“我再摸摸你,不怕。”这让在场的所有人瞬间泪崩……

  一年了,外婆最常干的就是坐在床边翻相片抹眼泪。作家张嘉佳写过:每个人的记忆都是座沙城,我们一步一回头,却也只能往前走。外婆走的很慢,因为那座城的留恋太多,而外公就是外婆的城。

  记得小时候问外婆为什么总是叫外公老头子,外婆笑:让人又爱由恨,不就是老头子么。

高一作文 篇7

  如果你是无边天幕中一颗小小的明星,隐于太阳的耀眼光辉中,衬于明月冰凉如水的清辉中,何必感叹自己的渺小,你有自己的闪烁;

  如果你是清晨绿叶上一滴小小的露珠,没有雪一般的晶莹,冰一般的剔透,雾一般的迷蒙,何必感叹自己的卑微,你有自己的灵动;

  如果你是小草,何必艳羡花的美丽,树的高大,你是春天的使者,是大地最普通,最朴素的装饰。伟大的光环固然美丽,但是平凡才睡构成这个世界的基本元素,太多的平凡值得感动。他们平凡而不卑微,带着朴素的美丽。

  平凡是穿梭在道路之间的橘色火焰。不论是一天初始,天刚刚亮,还是金乌西坠,华灯初上。总有那么一群人,穿梭于车水马龙之间。他们弯腰,伸手,再弯腰,再伸手,无数次重复平凡的动作,给道路带来通畅,给城市带来清洁。他们身着一身橘黄色工作服,他们不高大也不美丽,但是值得我们尊敬。

  平凡是响在建筑工地上的“乒乓”声。穿过拥挤的城市,总会见到正在修建的大楼,道路。在建筑工地上,随处可见他们的影子。黝黑的皮肤,破旧的衣服,似乎与环境优美的城市格格不入,但是那一幢幢拔地而起的大楼,哪一个不是他们的杰作?那有些刺耳的“乒乒”声,正是他们做贡献的象征他们同样平凡,但是很了不起。

  平凡是荧幕背后的那一次次加班加点。一部新的电视剧或电影横空出世,我们总惊羡于衣着华丽的明星合惊险刺激的剧情,但是有谁想过哪些荧幕背后的摄影,配音的工作人员?一部好的作品,自然少不了导演的精心策划合演员的出色演技,但也少不了无数的幕后工作者。他们往往付出比演员更多的辛劳和汗水,夏季时在三十多度的录音棚中,他们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常常大汗淋漓。他们没有出现在荧屏上,但同样值得我们铭记。

  伟大有伟大的壮丽,但平凡也有平凡的动人。如果你当不了光彩照人的明星,那就做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只要奉献自己的力量,人生就会有价值,平凡而不卑微。

高一作文 篇8

  有人说,中国文化史,是蘸着酒写成的,每一卷都散发着淡淡的酒香。

  千百年来,多少文人墨客饮酒吟诵,借酒或思乡或明志或解愁。曹孟德煮酒论英雄;王摩诘劝君更尽一杯酒;王翰醉卧沙场君莫笑;苏东坡把酒问青天;易安居士浓睡不消残酒……

  唐朝有醉八仙,当中最为著名的便是“诗仙”李太白。他又号称“酒仙”,爱酒如痴的他诗词中也总离不开酒,《月下独酌》中的“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将进酒》中的“钟鼓馔玉何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行路难》中的“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山中与幽人对酌》中的“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梁园吟》中的“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把酒问月》中的“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数不尽的酒意浓情,一介才气四溢的浪漫主义诗人,或许他想要的很简单很简单,不过是举杯邀明月共醉罢了。

  酒给了他们一个幻想,一个或麻痹自己,或释放自己的理由。

  酒是人世间客观的存在,它既可以炽热如火也可以冷酷如冰;既能救人于水火也能杀人于无形。伏加特,意为“生命之水”,它散发着浓烈的幽香诱惑着无数人,支撑苏联士兵完成非人的军事训练,但在它美好的表面下,苏联每年却有3万人因酒精中毒而死亡。

  商末后主帝辛,“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夜夜笙歌酗酒,最后导致了商朝的灭亡。古史记载的帝辛天资聪颖,闻见甚敏;稍长又材力过人,有倒曳九牛之威,具抚梁易柱之力,深得帝乙欢心。到底是什么让一个如此优秀之人自甘堕落,成为遗臭万年的亡国君?我不相信是酒的诱惑着他,而我却没理由不相信,酒便是让他无尽堕落的一大推力。

  既然历史中好坏皆有酒中与,何不簌簌玉鼎相碰杯?

  独自酌饮一杯,涩涩的香甜充斥口腔,让人忍不住微微醉熏。酒未醉人先醉,最是人间芳香碎。和我举杯,饮尽人世千万味!

高一作文 篇9

  刷题逐渐走进了中国学生的世界,它的存在是一把双刃剑。可我认为,它的弊大于利。

  刷题这种方式过于极端。有很多学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并没有获取较大的益处。也许在疯狂地刷题后他们会信心满满地走进考场,但最终的结果不尽人意。

  做题在于精,中国有句老话“凡兵在于精,不在于多”。中国的军人大概有几百万人,但每次遇到险情,第一个冲向前线的是特种部队,甚至是一支不到十人的特战小分队。其原因就是他们是从百万军人中历经千辛万苦,经过层层筛选最后脱颖而出的那些人。也许他们一支小分队的实力就可以与普通部队的一个连乃至一个团相抗衡。做题也是如此,大量的刷题没有用的,不如把每题做精,以不变应万变。

  做题在于质量。在新中国成立不久后,温州建立了一个生产牛皮鞋的厂家。刚开始的时候,这个厂里的每一双鞋都是用上等的牛皮材料经过精细的加工程序而制成的,虽然它的生产效率很低,但得到了众多人的青睐。这个厂很快在全国红了起来,老板也获得了一笔很大的收益。但不久后,他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为了降低鞋的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开始把牛皮削薄,用第四层甚至更薄的皮料进行加工。短时间内,他的确在生产效益上有了很大的突破,成本也降低了许多,但有不少客户反映鞋的质量。最后,没有人买这个厂家的鞋子,全国也开始打击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很快这个厂便倒闭了,老板陷入了还债的深渊中。可见,质量好才能得到人们的青睐,粗制滥造的东西一定会被淘汰。做题也如此,不能一味地追求刷题的数量,而是要把每一道题理解透彻,做到精益求精。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成绩优异的人,可能他们并没有刷题的习惯,就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会做题的人从不刷题"。没错,刷题的方式不值得我们提倡,疯狂地刷题更是荒缪和愚蠢的行为。

  总而言之,刷题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学习在于精、在于质量、在于思考的深度,不仅是停留在表面问题上,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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